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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荷兰国家统计局2012年的数据表明,约有80,198名拥有荷兰国籍的中国人生活在荷兰。荷兰是欧洲国家中华人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占荷兰总人口的0.48%,荷兰华人男女比例约为1:1。
荷兰华人参政议政机构(IOC)由荷兰政府于2004年9月正式成立并资助,并正式加入荷兰的少数民族议会(LOM)。IOC现已成为荷兰政府与华人女性之间的桥梁。
在荷兰的华人女性移民有以下特征:她们有独立的文化及民族观念及价值观,而在语言、习俗、心理等方面的差异也使得华人女性移民,特别是55岁及以上的移民在参与社会活动中表现得较为被动。
障 碍
华人女性移民融入主流社会面临着五大障碍。
一、语言障碍:在调研中发现,第一代华人妇女移民来到荷兰时年纪尚幼,所接受的教育较少,大多数从事餐饮业或服务业的工作,因为与当地人的接触较少,除了简单的日常用语,掌握荷兰语或英语对她们来说不是必须的。她们更习惯于在说母语的环境里工作和生活,因此许多少数族裔会聚居在一个集中的地区,常年累月逐渐形成了集中的华人社区。而她们愿意参与IOC组织的活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IOC的工作人员会与她们用母语交流,并为她们提供中文的资料和信息以便于她们接受。
二、习俗障碍:这里的习俗主要是指广泛意义上大家共同认知和接受的道德标准、习惯、礼节等。不同的少数族裔,不同的地区都会有不同的习俗。例如在西方,从事志愿者活动被认为是一种美德,并且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形成习惯自愿去做。而在中国社会里这样的观念并不是被广泛接受的,对许多中国人来说,志愿者工作被认为是一种善行,可以时而为之。做志愿者工作并不是一个定期的活动。许多华人妇女认为融入社会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却很少意识到在当地社区里参加志愿者活动其实就是迈出了融入社会的一大步。
三、价值观障碍:对个体来说,价值观在形成个人认知、态度及行动方面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中国社会的许多价值理念源于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自汉朝起,儒、道、释三家并存,相互影响,但它们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影响却不相同,儒学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影响着中华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儒学的社会结构里,女性的地位从属于男性,而相夫教子则是衡量妇女道德水平的一种标准,也是对贤淑妻子的称赞。尽管今天的华人妇女比起从前,在社会地位及经济地位上要独立许多,许多华人家庭仍秉持着家庭和睦在于分清各自的社会地位并扮演好自己角色的理念。
此外,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不熟悉的环境,中国人仍有较为传统的态度,在交流时更倾向于扮演非主动的角色。而这种根植于人们心中的内省的价值观是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小农经济的产物。在小农经济形式下,对人们来说参与社会活动并不是必须的。这也直接影响了许多中国人沟通的动机与方式,特别是上一辈出生、成长在中国的移民。这并不是指华人移民不愿意与家庭成员、朋友之外的人进行交流,而是为华人移民在社会沟通环境中表现较被动提供一种可能的解释。
四、心理障碍:在传播学中,心理因素如个人认知、情感、态度等会对个人决定及行动的形成起到重要影响。社会心理学家舒茨于1958年提出人际需要的三维理论,舒茨认为,每一个个体在人际互动过程中,都有三种基本的需要,即包容需要、支配需要和情感需要。一个群体的形成通常是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的目的,如完成某个人物或是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参与到一个群体中有助于个体形成自尊、自信及安全感。特别是当个体处于跨文化的环境中时,内心的不安和焦虑程度会逐渐上升。为了处理这些负面的情绪,我们通常会通过向周围熟悉的人,特别是与自己背景相似的人寻求鼓励和支持。
五、组织障碍:从组织学的观点来看,松散的活动组织将会影响传播的有效性。在IOC的组织过程中,尽管采用网络媒体、纸媒的方式就其组织及各项活动进行宣传,传播方式却是单向的,而其所取得的传播效果也难以衡量,难以得到反馈,不易确定有多少人阅读了这些内容,并对其内容产生兴趣,进而与IOC取得联系。IOC在准备及翻译内容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而提供双语信息的作用却难以评估。
建 议
荷兰华人参议机构作为荷兰政府与华人妇女少数族裔之间的桥梁,应当在尊重其目标群体的基础上,积极寻求政府的帮助和支持,更为广泛和频繁地展开帮助华人妇女群体融入社会的工作,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IOC与荷兰政府应继续支持与鼓励建设多元文化的社会,包括获得主流社会对移民,特别是华人女性移民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同时包括指引华人妇女移民群体主动学习荷兰语、荷兰文化及相关的社会制度与条约等知识。
二、在面对目标群体时,IOC应当考虑到其受众被说服继而产生态度转变的重要信息并加以强调,例如融入社会对她们来说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实际的好处。而传递的信息本身要易于理解,易于接受,从而使华人妇女更快更容易地接收到信息,进而对她们的态度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建立一种双向互动的沟通机制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在传递信息及接收反馈的双向沟通环境中,IOC才能不断根据受众需要进行调整,以达到沟通效益最大化的效果。
三、在涉及到跨文化的事件中,了解各文化深层次的差异和障碍,有助于更好地解决问题。IOC可以与政府通过制定必要和自愿形式相结合的融入社会机制。例如,在荷兰的四大城市,为符合条件的华人女性移民提供免费的荷兰语学习课程,由会说中文的语言老师进行授课。提升职业技能的课程同样也会受到华人女性移民的欢迎,真正实用的课程可以帮助她们就业与生活。这也会促使她们更有动力和信心与当地人交流,从而产生学习荷兰语言与文化的意愿。通过提升个人技能也会有助于更多的华人女性移民找到更为理想的工作机会,改变局限于餐饮业、服务业工作和在家相夫教子的生活状态。此外,可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完成一定量的义工活动后获得接受免费培训课程的机会,以自愿和义务的方式促进华人女性移民融入社会。
四、在华人女性移民群体中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也是十分有价值的。鉴于华人女性有在熟悉环境中表现更为活跃的特点,IOC应当与除了自身组织的特别工作小组成员外,与在各个社会团体里有影响力的意见领袖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意见领袖发挥作用,扩大人际传播的广度和深度,组织起各群体中的成员共同参与到IOC及其合作伙伴组织的活动中来,这将更有成效。
对于荷兰社会来说,正如政府所提倡的多元文化方针,鼓励和促进少数族裔群体与社会主流群体间展开沟通与互动,在尊重各自文化背景的条件下,加深相互间的了解,共建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而对于中国来说,更多的华人融入荷兰的主流社会,意味着中国与荷兰的交流和理解更多了方便的桥梁,在荷兰的华人行为模式背后的中国传统价值观也更易于被理解和接受,这对树立和传递良好的中国形象更是大有裨益的努力。 (作者供图)
荷兰华人参政议政机构(IOC)由荷兰政府于2004年9月正式成立并资助,并正式加入荷兰的少数民族议会(LOM)。IOC现已成为荷兰政府与华人女性之间的桥梁。
在荷兰的华人女性移民有以下特征:她们有独立的文化及民族观念及价值观,而在语言、习俗、心理等方面的差异也使得华人女性移民,特别是55岁及以上的移民在参与社会活动中表现得较为被动。
障 碍
华人女性移民融入主流社会面临着五大障碍。
一、语言障碍:在调研中发现,第一代华人妇女移民来到荷兰时年纪尚幼,所接受的教育较少,大多数从事餐饮业或服务业的工作,因为与当地人的接触较少,除了简单的日常用语,掌握荷兰语或英语对她们来说不是必须的。她们更习惯于在说母语的环境里工作和生活,因此许多少数族裔会聚居在一个集中的地区,常年累月逐渐形成了集中的华人社区。而她们愿意参与IOC组织的活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IOC的工作人员会与她们用母语交流,并为她们提供中文的资料和信息以便于她们接受。
二、习俗障碍:这里的习俗主要是指广泛意义上大家共同认知和接受的道德标准、习惯、礼节等。不同的少数族裔,不同的地区都会有不同的习俗。例如在西方,从事志愿者活动被认为是一种美德,并且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形成习惯自愿去做。而在中国社会里这样的观念并不是被广泛接受的,对许多中国人来说,志愿者工作被认为是一种善行,可以时而为之。做志愿者工作并不是一个定期的活动。许多华人妇女认为融入社会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却很少意识到在当地社区里参加志愿者活动其实就是迈出了融入社会的一大步。
三、价值观障碍:对个体来说,价值观在形成个人认知、态度及行动方面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中国社会的许多价值理念源于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自汉朝起,儒、道、释三家并存,相互影响,但它们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影响却不相同,儒学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影响着中华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儒学的社会结构里,女性的地位从属于男性,而相夫教子则是衡量妇女道德水平的一种标准,也是对贤淑妻子的称赞。尽管今天的华人妇女比起从前,在社会地位及经济地位上要独立许多,许多华人家庭仍秉持着家庭和睦在于分清各自的社会地位并扮演好自己角色的理念。
此外,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不熟悉的环境,中国人仍有较为传统的态度,在交流时更倾向于扮演非主动的角色。而这种根植于人们心中的内省的价值观是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小农经济的产物。在小农经济形式下,对人们来说参与社会活动并不是必须的。这也直接影响了许多中国人沟通的动机与方式,特别是上一辈出生、成长在中国的移民。这并不是指华人移民不愿意与家庭成员、朋友之外的人进行交流,而是为华人移民在社会沟通环境中表现较被动提供一种可能的解释。
四、心理障碍:在传播学中,心理因素如个人认知、情感、态度等会对个人决定及行动的形成起到重要影响。社会心理学家舒茨于1958年提出人际需要的三维理论,舒茨认为,每一个个体在人际互动过程中,都有三种基本的需要,即包容需要、支配需要和情感需要。一个群体的形成通常是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的目的,如完成某个人物或是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参与到一个群体中有助于个体形成自尊、自信及安全感。特别是当个体处于跨文化的环境中时,内心的不安和焦虑程度会逐渐上升。为了处理这些负面的情绪,我们通常会通过向周围熟悉的人,特别是与自己背景相似的人寻求鼓励和支持。
五、组织障碍:从组织学的观点来看,松散的活动组织将会影响传播的有效性。在IOC的组织过程中,尽管采用网络媒体、纸媒的方式就其组织及各项活动进行宣传,传播方式却是单向的,而其所取得的传播效果也难以衡量,难以得到反馈,不易确定有多少人阅读了这些内容,并对其内容产生兴趣,进而与IOC取得联系。IOC在准备及翻译内容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而提供双语信息的作用却难以评估。
建 议
荷兰华人参议机构作为荷兰政府与华人妇女少数族裔之间的桥梁,应当在尊重其目标群体的基础上,积极寻求政府的帮助和支持,更为广泛和频繁地展开帮助华人妇女群体融入社会的工作,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IOC与荷兰政府应继续支持与鼓励建设多元文化的社会,包括获得主流社会对移民,特别是华人女性移民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同时包括指引华人妇女移民群体主动学习荷兰语、荷兰文化及相关的社会制度与条约等知识。
二、在面对目标群体时,IOC应当考虑到其受众被说服继而产生态度转变的重要信息并加以强调,例如融入社会对她们来说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实际的好处。而传递的信息本身要易于理解,易于接受,从而使华人妇女更快更容易地接收到信息,进而对她们的态度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建立一种双向互动的沟通机制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在传递信息及接收反馈的双向沟通环境中,IOC才能不断根据受众需要进行调整,以达到沟通效益最大化的效果。
三、在涉及到跨文化的事件中,了解各文化深层次的差异和障碍,有助于更好地解决问题。IOC可以与政府通过制定必要和自愿形式相结合的融入社会机制。例如,在荷兰的四大城市,为符合条件的华人女性移民提供免费的荷兰语学习课程,由会说中文的语言老师进行授课。提升职业技能的课程同样也会受到华人女性移民的欢迎,真正实用的课程可以帮助她们就业与生活。这也会促使她们更有动力和信心与当地人交流,从而产生学习荷兰语言与文化的意愿。通过提升个人技能也会有助于更多的华人女性移民找到更为理想的工作机会,改变局限于餐饮业、服务业工作和在家相夫教子的生活状态。此外,可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完成一定量的义工活动后获得接受免费培训课程的机会,以自愿和义务的方式促进华人女性移民融入社会。
四、在华人女性移民群体中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也是十分有价值的。鉴于华人女性有在熟悉环境中表现更为活跃的特点,IOC应当与除了自身组织的特别工作小组成员外,与在各个社会团体里有影响力的意见领袖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意见领袖发挥作用,扩大人际传播的广度和深度,组织起各群体中的成员共同参与到IOC及其合作伙伴组织的活动中来,这将更有成效。
对于荷兰社会来说,正如政府所提倡的多元文化方针,鼓励和促进少数族裔群体与社会主流群体间展开沟通与互动,在尊重各自文化背景的条件下,加深相互间的了解,共建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而对于中国来说,更多的华人融入荷兰的主流社会,意味着中国与荷兰的交流和理解更多了方便的桥梁,在荷兰的华人行为模式背后的中国传统价值观也更易于被理解和接受,这对树立和传递良好的中国形象更是大有裨益的努力。 (作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