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得之”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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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对《六国论》第二段最后一句“此言得之”是这样注释的:“这话对了,之,指上面说的道理。”从这条注释上看,“之”被当做代词。“之”字在这里是不是代词?这句话的主语是“言”、谓语是“得”。“之”如果当做代词,那么就一定是“得”这个谓语的宾语。要证明“之”是不是代词,只看“得”在这里能不能带宾语就行了。注释以“得”为“对”是正确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的“得”字条释为:“得到、获得。事情做对了。”“得”用“对”义,是形容词,表 The textbook commented on the last sentence in the second paragraph of the “The Six Kingdoms”: “This statement is correct, and it refers to the above reasoning.” From this commentary, “the” is taken as pronoun. Is the word “zhi” a pronoun here? The subject of this sentence is “yan” and the predicate is “de”. If it is used as a pronoun, then it must be the object of the predicate. To prove that “is” is not a pronoun, just look at “get” here can bring the object on the line. It is correct to say “yes” as “yes”. The word “de” in the “Dictionary of Common Chinese in Classical Chinese” reads: “Get, get. Things are done right.” “Get” with “right” is an adjective, 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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