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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学内容要少而精,突出重点,重在“点亮”; 教学过程中要统观全局,抓住和突出重点;根据学生实际的知识水平,不同对象作不同的教学,注重燃起火焰。
关键词:点亮 燃烧 分清对象 灵活 调整
语文教学特别强调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但我们更强调学习分层次和阶段,有近远期的目标和重点,这都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更快地接受所学的内容,由浅入深,由少到多,使学生达到由师“授”而能“自学”,老师起到“解惑”和“引领”的作用,最终使学生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听、说、读、写运用自如。这一切都需要教师在教学上先“点亮”,再让学生的求知欲如烈火般“熊熊燃烧”。教学中这方面的经验我也是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
第一:由初中生的特点来说,也是有所只能由小到大,由先“授业”而点亮学生的心灵,激发求知欲,才能达到最终“让求知欲燃烧”的目的。他们思路活泼,记忆力强,易于接受知识,但对事物的理解能力却要随着年龄、经验的增长而逐步加强。如果教师不顾学生的接受能力,不分主次轻重,什么都教,学生也可能勉强记忆到一些知识,但消化不了。这就不如删繁就简,突出主干,弄清一两个重点问题,才会理解得深,记忆得牢。从一堂课来看,学得少了点,似乎有所失,但学得扎实,能以少胜多,就是真有所得,这样学的东西,才能变成学生自己的,才能培养学生的能力和发展学生的智力。这正好说明了“点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燃烧”。当前有些同行提出“一天进步一点点”,是符合辩证法亦即符合学生认识事物发展规律的。其实,每一课真正有所学,有所得,长期积累,全面完成初中教学计划以后,学生掌握的知识也就比较系统、全面、扎实了,也就有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了。
第二:语文课本还有它本身的特点。现行的语文课本,根据《语文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根据文章内容的深浅、性质以及读写训练的要求,按文章体裁编排成若干相互街接的单元,有一定的“序”和体系。但这种体系又不象自然科学那样严密,它有相当的灵活性。此外,选作教材的课文都是文质兼美的文章,内容都比较丰富深刻,写法上也多样化而又富有特色,内容都比较丰富深刻,写法上也多样化而又富有特色,义理词章,都有很多可以学习或借鉴的地方,教学内容是非常丰富的。这就需要我们统观全局,抓住和突出重点,才能使学生学得扎实,有收获。如果不管芝麻与西瓜,都抱着不放,就是一篇短小的议论文,可教可学的东西也有很多。文学作品,可讲的就更多了,除了段落大意、中心思想、层次结构,还有人物形象、主角配角以及刻画人物的各种表现手法,再则,还有句式、词语、语法和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的各种知识,等等。而且,同一篇作品,初中、高中可以教,专科、大学也可以教,这一特点,只有有所“点亮”了,抓住了重点和核心,学生才会最终使知识“升华”,到量变和质变。如果不根据一定的年级、阶段要求,确定若干教学重点,课堂上是可以讲个没完没了的。这种违反学生掌握知识的规律、违反教学规律的作法,怎么可能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提高语文教学质量呢?
第三:把非重点的放“轻”,把核心的知识和内容“点亮”,才能较好的体现《语文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才能做到“燃起熊熊烈火”。语文课本的内容丰富多彩,有的简直是包罗万象。正因为这样,《语文新课程标准》才把课文按对象、阶段和体裁分门别类地进行了有机的排列,并对每篇课文提出具体的教学要求。这分别反映在课文之后的“研讨与练习”中。现在的教科书不止一本,而且用于课堂上讲授的这一本,内容也有不同层次,不要求全部教给学生,相当一部分内容要由学生自学。课文分教读和自读,练习分必做和选做,自读课后的练习尤其可以灵活处理,教学时完全可以有所取舍。那么,怎样才能突出重点呢?要突出重点就要失去一些东西。只有丢得失去,才会有重点,重点是否抓得准,关键又在于是否“失”得准确和值得。为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新课标,明确各个年级教学读写训练的具体目标,明确教材内容和教材编排原则等,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各阶段的教学要求。如初中三年六个学期,每个学期的课本中都有各种文体的教学,不同阶段应该是有不同要求的,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先学什么,后学什么,经过通盘考虑,确定每个阶段的具体要求,然后把它落实到每篇课文的教学中去,才会有明确的目的。这是教学的重点和目的明确需要做的第一项工作。
第四:弄清各种文体在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后,明确同一单元中各课文之间的联系,确定每篇课文的教学重点。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胸有全局,主次分明,有计划地安排每一节课的教学内容和读写知识的重点,才能避免在一节课当中什么都抓或者是前后简单重复和遗漏。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常常忽视对新教材的全面研究,认为不如把全部精力花在具体的课文上。深入研究课文当然是个关键关题,但是,离开了新课标和教材整体,就不能居高临下,统观全局,容易造成抓目而丢纲,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性。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自己在主观上想突出重点,但总是抓不准、突不出,到头来是大杂烩一锅煮,教学陷入盲目性。上面说的是统观全局与确定重点的关系,在这个前提下,要抓准和突出重点,还必须认真钻研课文,从课文本身出发确定重点。另外,还必须考虑到学生实际的知识水平,对象不同可以作相应的调整。如果学生的基础差,那就只得减少重点的分量,把原来较为复杂的问题变为简单的问题去讲,也就是在这个重点中只讲最主要的。也可以把原来次要的、较简单的升为重点的去讲。
因此教學要少而精,如“点火”,突出重点,目的是为照亮一片。在教学中要值得失去一些东西,不要面面俱到,烦琐讲解分析,否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语文教学质量的提高,也压抑了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这与平时我们提倡的教师“授业解惑”,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类似,这就是我在语文教学中总结的“点亮”与“燃烧”的心得。没有“点亮”,就无法“燃烧大火”,什么也舍不得失,结果必然是出力不讨好,因为教时有限,不可能把什么都讲深讲透,只能把学生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这都是由语文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关键词:点亮 燃烧 分清对象 灵活 调整
语文教学特别强调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但我们更强调学习分层次和阶段,有近远期的目标和重点,这都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更快地接受所学的内容,由浅入深,由少到多,使学生达到由师“授”而能“自学”,老师起到“解惑”和“引领”的作用,最终使学生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听、说、读、写运用自如。这一切都需要教师在教学上先“点亮”,再让学生的求知欲如烈火般“熊熊燃烧”。教学中这方面的经验我也是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
第一:由初中生的特点来说,也是有所只能由小到大,由先“授业”而点亮学生的心灵,激发求知欲,才能达到最终“让求知欲燃烧”的目的。他们思路活泼,记忆力强,易于接受知识,但对事物的理解能力却要随着年龄、经验的增长而逐步加强。如果教师不顾学生的接受能力,不分主次轻重,什么都教,学生也可能勉强记忆到一些知识,但消化不了。这就不如删繁就简,突出主干,弄清一两个重点问题,才会理解得深,记忆得牢。从一堂课来看,学得少了点,似乎有所失,但学得扎实,能以少胜多,就是真有所得,这样学的东西,才能变成学生自己的,才能培养学生的能力和发展学生的智力。这正好说明了“点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燃烧”。当前有些同行提出“一天进步一点点”,是符合辩证法亦即符合学生认识事物发展规律的。其实,每一课真正有所学,有所得,长期积累,全面完成初中教学计划以后,学生掌握的知识也就比较系统、全面、扎实了,也就有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了。
第二:语文课本还有它本身的特点。现行的语文课本,根据《语文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根据文章内容的深浅、性质以及读写训练的要求,按文章体裁编排成若干相互街接的单元,有一定的“序”和体系。但这种体系又不象自然科学那样严密,它有相当的灵活性。此外,选作教材的课文都是文质兼美的文章,内容都比较丰富深刻,写法上也多样化而又富有特色,内容都比较丰富深刻,写法上也多样化而又富有特色,义理词章,都有很多可以学习或借鉴的地方,教学内容是非常丰富的。这就需要我们统观全局,抓住和突出重点,才能使学生学得扎实,有收获。如果不管芝麻与西瓜,都抱着不放,就是一篇短小的议论文,可教可学的东西也有很多。文学作品,可讲的就更多了,除了段落大意、中心思想、层次结构,还有人物形象、主角配角以及刻画人物的各种表现手法,再则,还有句式、词语、语法和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的各种知识,等等。而且,同一篇作品,初中、高中可以教,专科、大学也可以教,这一特点,只有有所“点亮”了,抓住了重点和核心,学生才会最终使知识“升华”,到量变和质变。如果不根据一定的年级、阶段要求,确定若干教学重点,课堂上是可以讲个没完没了的。这种违反学生掌握知识的规律、违反教学规律的作法,怎么可能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提高语文教学质量呢?
第三:把非重点的放“轻”,把核心的知识和内容“点亮”,才能较好的体现《语文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才能做到“燃起熊熊烈火”。语文课本的内容丰富多彩,有的简直是包罗万象。正因为这样,《语文新课程标准》才把课文按对象、阶段和体裁分门别类地进行了有机的排列,并对每篇课文提出具体的教学要求。这分别反映在课文之后的“研讨与练习”中。现在的教科书不止一本,而且用于课堂上讲授的这一本,内容也有不同层次,不要求全部教给学生,相当一部分内容要由学生自学。课文分教读和自读,练习分必做和选做,自读课后的练习尤其可以灵活处理,教学时完全可以有所取舍。那么,怎样才能突出重点呢?要突出重点就要失去一些东西。只有丢得失去,才会有重点,重点是否抓得准,关键又在于是否“失”得准确和值得。为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新课标,明确各个年级教学读写训练的具体目标,明确教材内容和教材编排原则等,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各阶段的教学要求。如初中三年六个学期,每个学期的课本中都有各种文体的教学,不同阶段应该是有不同要求的,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先学什么,后学什么,经过通盘考虑,确定每个阶段的具体要求,然后把它落实到每篇课文的教学中去,才会有明确的目的。这是教学的重点和目的明确需要做的第一项工作。
第四:弄清各种文体在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后,明确同一单元中各课文之间的联系,确定每篇课文的教学重点。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胸有全局,主次分明,有计划地安排每一节课的教学内容和读写知识的重点,才能避免在一节课当中什么都抓或者是前后简单重复和遗漏。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常常忽视对新教材的全面研究,认为不如把全部精力花在具体的课文上。深入研究课文当然是个关键关题,但是,离开了新课标和教材整体,就不能居高临下,统观全局,容易造成抓目而丢纲,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性。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自己在主观上想突出重点,但总是抓不准、突不出,到头来是大杂烩一锅煮,教学陷入盲目性。上面说的是统观全局与确定重点的关系,在这个前提下,要抓准和突出重点,还必须认真钻研课文,从课文本身出发确定重点。另外,还必须考虑到学生实际的知识水平,对象不同可以作相应的调整。如果学生的基础差,那就只得减少重点的分量,把原来较为复杂的问题变为简单的问题去讲,也就是在这个重点中只讲最主要的。也可以把原来次要的、较简单的升为重点的去讲。
因此教學要少而精,如“点火”,突出重点,目的是为照亮一片。在教学中要值得失去一些东西,不要面面俱到,烦琐讲解分析,否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语文教学质量的提高,也压抑了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这与平时我们提倡的教师“授业解惑”,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类似,这就是我在语文教学中总结的“点亮”与“燃烧”的心得。没有“点亮”,就无法“燃烧大火”,什么也舍不得失,结果必然是出力不讨好,因为教时有限,不可能把什么都讲深讲透,只能把学生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这都是由语文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