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预审,是依照我国《刑诉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查明案件全部事实真相的一项专门工作。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预审工作,是收集和审查证据的一个重要途径,对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只有做好自侦案件的预审工作,才能更好的查处职务犯罪。
关键词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 预审
作者简介:韩刚,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5-217-01
预审,是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查明案件全部事实真相的一项专门工作,人民检察院的预审工作有着自身的特点,其侦查和预审之间是互相交错,互相促进的关系。要做好预审工作,首先要注意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这是我们做好预审工作的保障,在这个前提下,针对不同犯罪嫌疑人或其不同的心理变化,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法,最终圆满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预审工作。
一、要充分做好预审前的准备工作
揭露犯罪,是一场尖锐、复杂的面对面的斗争,为了掌握预审的主动性,达到查明犯罪的目的,在预审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只有做好周密的准备,才能在预审过程中应变自如,得心应手,并为继续预审铺平道路。如果准备不周密,则易于出现提问单调,深入不进,摆脱不出,不仅对审讯不利,而且易使犯罪嫌疑人看出我们不掌握真凭实据而企图蒙混过关或拒不认罪。如在我院侦查鄢某挪用公款一案时,通过了解,得知鄢某的单位对此事已进行了调查,并对其作出停职审查的决定。我院迅速派人到案发单位通过组织对此事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及时收集了有关证据,由于准备工作做的全面充分,使得预审非常顺利,及时的查清了鄢某挪用公款1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二、要做好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
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是侦查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如果这个工作做的好,往往对侦查工作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而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往往是侦查工作中比较难的环节,因此要具有较高的讯问策略。
首先,要做好讯问前的准备工作,重点是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如年龄、职业、经历、家庭情况、生活爱好、习惯动作等,对采取强制措施的,还应了解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反应和心理变化,认罪态度等。然后,制定出讯问提纲,并对情况可能发生的变化有充分准备。
其次,讲究讯问的方法和策略。在讯问中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不同身份、心理状态和认罪态度,采用不同的讯问方法和策略,在讯问时间、地点、何时运用证据等细节上充分考虑。在审讯中出现对持的时候,要寻找最佳时机出示证据,攻破其心理防线。应当注意向其出示的证据,必须是经反复核实,足以证明其有罪的证据,对于有疑点的证据,不能做为出示的证据使用。
另外,在讯问中要善于发现其供述之间的矛盾,并利用它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谎言,迫使其如实交待。
在讯问中还有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策略,如欲擒故纵、声东击西、在气势上压到对方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努力去摸索和掌握。
如在郑某行贿案中,对郑某进行询问时,该人拒不承认行贿事实,使工作难以进行。我们遂即改变方向,对受贿人的供述及相关证据进行固定,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后办案人加大对郑某的审讯力度,并适时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一举攻破其心理防线,使其不但如实进行了供述,还交待了另起我们未掌握的行贿事实。
三、要做到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调查取证相互配合,查明事实,深挖余罪,扩大战果
预审工作方针要求在办案中要重證据,这是因为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要十分重视对证据的收集。实践证明,只有深入实际,进行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收集和占有第一手材料,才能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理”的思索和判断,才能客观、正确地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我们强调重证据,并不是不要口供,恰恰相反,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我们收集和审查证据的一个重要途径,对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应当把审讯和调查紧密结合起来,在抓紧外部调查取证的同时,搞好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以查清的事实和证据促使犯罪嫌疑人全面供述犯罪事实,利用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去调查核实我们还未掌握的事实,并从中发现其他的犯罪事实和线索。这样,我们不但能使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足够充分、细致,使案件成为“铁案”,也可以充分捕捉和利用各种有价值的线索,扩大战果,多立案,多破案。可以说,在初审时,我们往往只是一知半解或知道较少,要通过审讯和调查才能了解案件详情,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发言权并不比犯罪嫌疑人多。但只要我们能正确运用预审策略和技巧,充分发挥我们的智慧和才能,就一定能把握主动权,克敌制胜的。
如在侦查沈某等三人受贿案中,我们采用了同时对三人分别进行讯问的方法,结果三人供认了不同受贿事实,我们分别对三人的供述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证据进一步搞好讯问工作,使我们的工作始终处于主动,促使三犯罪嫌疑人全面供述了同时或分别收受他人的好处的犯罪事实。
预审是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交锋,激烈又复杂,预审工作应从具体案情出发,灵活运用,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最新预审员侦查讯问技巧与典型案例分析大全.银声音像出版社.2004年版.
[2]潘金贵.刑事预审程序研究.西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论文.2004年.
[3]跃辉.试论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0年.
关键词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 预审
作者简介:韩刚,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5-217-01
预审,是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查明案件全部事实真相的一项专门工作,人民检察院的预审工作有着自身的特点,其侦查和预审之间是互相交错,互相促进的关系。要做好预审工作,首先要注意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这是我们做好预审工作的保障,在这个前提下,针对不同犯罪嫌疑人或其不同的心理变化,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法,最终圆满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预审工作。
一、要充分做好预审前的准备工作
揭露犯罪,是一场尖锐、复杂的面对面的斗争,为了掌握预审的主动性,达到查明犯罪的目的,在预审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只有做好周密的准备,才能在预审过程中应变自如,得心应手,并为继续预审铺平道路。如果准备不周密,则易于出现提问单调,深入不进,摆脱不出,不仅对审讯不利,而且易使犯罪嫌疑人看出我们不掌握真凭实据而企图蒙混过关或拒不认罪。如在我院侦查鄢某挪用公款一案时,通过了解,得知鄢某的单位对此事已进行了调查,并对其作出停职审查的决定。我院迅速派人到案发单位通过组织对此事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及时收集了有关证据,由于准备工作做的全面充分,使得预审非常顺利,及时的查清了鄢某挪用公款1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二、要做好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
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是侦查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如果这个工作做的好,往往对侦查工作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而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往往是侦查工作中比较难的环节,因此要具有较高的讯问策略。
首先,要做好讯问前的准备工作,重点是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如年龄、职业、经历、家庭情况、生活爱好、习惯动作等,对采取强制措施的,还应了解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反应和心理变化,认罪态度等。然后,制定出讯问提纲,并对情况可能发生的变化有充分准备。
其次,讲究讯问的方法和策略。在讯问中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不同身份、心理状态和认罪态度,采用不同的讯问方法和策略,在讯问时间、地点、何时运用证据等细节上充分考虑。在审讯中出现对持的时候,要寻找最佳时机出示证据,攻破其心理防线。应当注意向其出示的证据,必须是经反复核实,足以证明其有罪的证据,对于有疑点的证据,不能做为出示的证据使用。
另外,在讯问中要善于发现其供述之间的矛盾,并利用它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谎言,迫使其如实交待。
在讯问中还有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策略,如欲擒故纵、声东击西、在气势上压到对方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努力去摸索和掌握。
如在郑某行贿案中,对郑某进行询问时,该人拒不承认行贿事实,使工作难以进行。我们遂即改变方向,对受贿人的供述及相关证据进行固定,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后办案人加大对郑某的审讯力度,并适时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一举攻破其心理防线,使其不但如实进行了供述,还交待了另起我们未掌握的行贿事实。
三、要做到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调查取证相互配合,查明事实,深挖余罪,扩大战果
预审工作方针要求在办案中要重證据,这是因为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要十分重视对证据的收集。实践证明,只有深入实际,进行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收集和占有第一手材料,才能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理”的思索和判断,才能客观、正确地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我们强调重证据,并不是不要口供,恰恰相反,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我们收集和审查证据的一个重要途径,对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应当把审讯和调查紧密结合起来,在抓紧外部调查取证的同时,搞好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以查清的事实和证据促使犯罪嫌疑人全面供述犯罪事实,利用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去调查核实我们还未掌握的事实,并从中发现其他的犯罪事实和线索。这样,我们不但能使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足够充分、细致,使案件成为“铁案”,也可以充分捕捉和利用各种有价值的线索,扩大战果,多立案,多破案。可以说,在初审时,我们往往只是一知半解或知道较少,要通过审讯和调查才能了解案件详情,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发言权并不比犯罪嫌疑人多。但只要我们能正确运用预审策略和技巧,充分发挥我们的智慧和才能,就一定能把握主动权,克敌制胜的。
如在侦查沈某等三人受贿案中,我们采用了同时对三人分别进行讯问的方法,结果三人供认了不同受贿事实,我们分别对三人的供述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证据进一步搞好讯问工作,使我们的工作始终处于主动,促使三犯罪嫌疑人全面供述了同时或分别收受他人的好处的犯罪事实。
预审是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交锋,激烈又复杂,预审工作应从具体案情出发,灵活运用,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最新预审员侦查讯问技巧与典型案例分析大全.银声音像出版社.2004年版.
[2]潘金贵.刑事预审程序研究.西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论文.2004年.
[3]跃辉.试论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