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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艺术是一个多义词,它既指作为艺术门类之一的建筑本身,也指它们的艺术形式、艺术语言和艺术手段。从建筑本身来说,包括城乡建筑环境、各类实用的房屋、陵墓、园林、纪念建筑物和建筑小品,都是以空间造型为其形象特征。作为一种艺术门类,建筑艺术首先具有艺术的基本共性特征。
建筑艺术的形象具有艺术感染力,能够引起人们的审美心理感受。绝大多数建筑是以实用为主,又受到严格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而且就其创造的初衷来说,也是服从于实用、技术和经济条件的;作为一种技术产品,建筑的形象也可以给人以技术美的感受。但是,由于建筑包容的范围非常广泛,它的空间容量很大,艺术语言丰富,所以,建筑的造型可以突破纯实用或纯技术的限制而构成许多富有精神内涵的感人的形象,足以打动人的感情。特殊的纪念性建筑、游赏性建筑是这样,即使是以实用为主的建筑,如住宅、桥梁等,作为某种特定的环境构成中的一部分,通过艺术手法的处理,同样可以创造出富有个性的艺术氛围。
建筑艺术能以自己的形象反映生活中的主题,即建筑的形式可以反映某些社会内容。西方人称建筑是“石刻的史书”,就是说在建筑的形象中记录着一代社会的重要活动。我们今天见到的古代遗迹,如埃及的金字塔,希腊的神庙,罗马的角斗场,法国的基督教堂,中国的长城、天坛、故宫等等,从它们的形象中都能认识到当时人们的精神气质,当时的社会制度、民族关系、宗教信仰等等。有些特殊的建筑,运用了特殊的艺术手法,还可以强烈地表达出某些具体的历史题材,这在纪念性建筑中尤其明显。虽然绝大多数的建筑形象主要是由抽象的空间体量所组成,一般不容易具象地反映某一具体生活情节,但它们的空间氛围,造型式样以及运用某些象征手法,也还是可以达到艺术意义上的反映效果的。
建筑艺术具有鲜明的艺术风格,主要是时代风格、民族和地方风格,而且这些风格又与当代的其他艺术门类相通。从时代风格来看,比如欧洲的古希腊建筑具有宁静典雅的风格,就和同时期的雕刻是一致的,甚至可以说,古希腊建筑具有当时雕刻的风格;又如,哥特建筑具有神秘朦胧的风格,也和同时期的雕塑、绘画是一致的,甚至可以说,哥特的雕塑、绘画具有当时建筑的风格。现代西方建筑强调体量对比,造型简洁,讲究空间结构,也和当时的抽象雕塑、绘画,以至文学、音乐是一致的。中国建筑也是如此,我们常说的汉魏质朴,隋唐豪放,两宋秀逸,明清典丽,这些风格不但概括了当时的建筑风格特征,也适用于概括绘画、诗词、书法和工艺美术。至于地方和民族风格,更是建筑富有艺术特征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是中世纪的欧洲哥特式教堂,就有法国、德国、英国、西班牙等几种不同的风格;同是以木结构、曲线大屋顶为造型特色的东方建筑,中国、日本、朝鲜、越南也各有自己的风格。地方和民族艺术风格,是该地区和民族人民审美心理的反映。这种审美心理是长期生活实践的积累,具有相当牢固的传统性和保守性。
建筑艺术的创造需要经过形象思维的“构思”,即创作或设计。创造建筑形象,受着严格的使用要求、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不能和其他艺术一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任想象力驰骋。但是,在同样的功能要求,技术的和经济的条件下,却可以创造出各式各样的不同风格的形象,有的平淡无味,有的风韵无穷,有的典雅,有的新奇。这就是设计师通过不同的形象思维创造出的不同结果。因为一个建筑的形象是由多种因素相互配合而成的,而这些因素又往往有很大的通融、组合余地,例如地形环境的剪裁,格局体量的摆布,结构材料的选择,式样比例的推敲,装饰色彩的搭配等等,都包含着许许多多可供选择的因素和可能组合的方案,把这许多因素进行筛选、组合、搭配、安排,并进行审美的判断,就需要进行构思,这和其他艺术的创造过程是一样的。从一方面看,建筑艺术创作的制约条件非常严格;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它的形象构成因素范围很大,表现的手法很多,相应地,创造力的发挥也有很大的自由度。
要全面地认识建筑艺术,除了其具有艺术的共性,更重要的是认识建筑艺术本身独具的特征。
大多数的建筑首先是实用的产品,即使是主要供人观赏的纪念碑、园林、陵墓也要考虑人的活动空间和其他必不可少的一些实用要求。实用比重大的建筑,如果实用功能很差就会大大降低艺术力量。不能设想一座朝向不好、通风不良、格局紊乱、楼梯栏杆过道门窗有悖人体工程的住宅会给人以美感;相反,如果功能处理得当,用起来很舒适,即使外形简单一些也能引起人的愉悦情感。就是艺术性比重比较大的公共性纪念性建筑,如大会堂、大剧院,如果仅只外表华丽,而实用功能不到位,也会被人讥为华而不实。欣赏评价建筑,一定要注意它的实用功能,实用性是艺术性的基础,而且艺术性中也常常包含着实用的因素。
建筑是相对巨大、触目的物质实体,一旦建成,除非不可抗拒的灾害、战争或特别重要的建筑改造,它就要长期保留下去,很难被遗忘或丢失,事实上就成了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个地方的纪念物。希腊的神庙、罗马的广场、中国的万里长城、柬埔寨的吴哥窟以及遍布各地的古城堡、古街区、古塔古庙,当初它们中许多并不是专门的纪念建筑,但是随着岁月流逝、沧海桑田,残存下来的却成了纪念性很强的遗物了。后世的人们观赏它们,总能从其中获得丰富的历史感,激发出情感的涟漪。建筑的这种纪念性的特征,使得文物建筑成为当代人类文明的一份宝贵财富,成为传递历史文化信息可靠的载体。
建筑基本上是由抽象的几何体形构成的,即使加上某些装饰,配上壁画、雕塑、碑碣、匾联,也很难具体叙述出某一具体情节内容,它主要是靠环境和造型表达某种情趣和意味。建筑只能正面地反映生活,而不可能出现类似于悲剧式的颓废式的、讽刺式的、伤感式的、漫画式的形象,就形象本身来说也无所谓进步落后、革命反动。比如,昨天是宣扬迷信的宗教寺庙,今天就可以是进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的博物馆;以往是帝王贵族的宫殿坛庙,现在也可以成为人民群众的文化宫。天安门本来是帝王皇城的正门,现在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徽的图案;万里长城原来是防卫侵扰的军事工程,是刀光剑影下的战争产物,现在却又成了全中国以至全世界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这种内容与形式几乎可以无限适应的特点,正是它的正面性的结果。
空间性也是建筑艺术的典型特征。建筑是一个空间环境,一座最简单的建筑,从室内到室外至少有十一个可以观察的面,人们为了对一座建筑获得完整的印象就必须不断地改变视点。也就是说,在任何一点上观赏建筑,感觉都是不完整的,必须从远到近,从外到内,全部看完每一个面,才能获得完整的感觉。如果是一个建筑群,走的路线就会更长,还常常要走回头路,也就是要反复观赏。中国的建筑则特别重视群体的安排,充分利用人在观赏建筑中必须移动的客观事实,有意识地组织序列。拿北方一个典型的四合院来看,要先穿胡同,然后进大门,再绕照壁,过前院,再进垂花门,走过抄于游廊,才能进入正房。
人们可以不看画展,不读小说,不去剧院,不听音乐,却不能不住住宅,不进商店,不去学校马路,没有一个人能离开建筑。因此,每一个人都能或多或少对他接触的建筑发表一番评论或者进行一番审美判断。人对建筑的评价是带有“强制性”的,任何建筑,它的形象美不美、艺术水平高不高不能由建筑设计师个人说了算,而是都要经过最广泛的群众评议。所谓“建筑是石刻的史书”,就包含着它真实地记录了一个时代人民群众普遍的审美倾向这个事实,所以,建筑具有鲜明的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方风格,但却很难像其他艺术一样具有鲜明的个人风格。
(作者简介:韩璐(1974.5-)女,山东济南人,硕士学位,中级职称,工作单位: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设计。)
建筑艺术的形象具有艺术感染力,能够引起人们的审美心理感受。绝大多数建筑是以实用为主,又受到严格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而且就其创造的初衷来说,也是服从于实用、技术和经济条件的;作为一种技术产品,建筑的形象也可以给人以技术美的感受。但是,由于建筑包容的范围非常广泛,它的空间容量很大,艺术语言丰富,所以,建筑的造型可以突破纯实用或纯技术的限制而构成许多富有精神内涵的感人的形象,足以打动人的感情。特殊的纪念性建筑、游赏性建筑是这样,即使是以实用为主的建筑,如住宅、桥梁等,作为某种特定的环境构成中的一部分,通过艺术手法的处理,同样可以创造出富有个性的艺术氛围。
建筑艺术能以自己的形象反映生活中的主题,即建筑的形式可以反映某些社会内容。西方人称建筑是“石刻的史书”,就是说在建筑的形象中记录着一代社会的重要活动。我们今天见到的古代遗迹,如埃及的金字塔,希腊的神庙,罗马的角斗场,法国的基督教堂,中国的长城、天坛、故宫等等,从它们的形象中都能认识到当时人们的精神气质,当时的社会制度、民族关系、宗教信仰等等。有些特殊的建筑,运用了特殊的艺术手法,还可以强烈地表达出某些具体的历史题材,这在纪念性建筑中尤其明显。虽然绝大多数的建筑形象主要是由抽象的空间体量所组成,一般不容易具象地反映某一具体生活情节,但它们的空间氛围,造型式样以及运用某些象征手法,也还是可以达到艺术意义上的反映效果的。
建筑艺术具有鲜明的艺术风格,主要是时代风格、民族和地方风格,而且这些风格又与当代的其他艺术门类相通。从时代风格来看,比如欧洲的古希腊建筑具有宁静典雅的风格,就和同时期的雕刻是一致的,甚至可以说,古希腊建筑具有当时雕刻的风格;又如,哥特建筑具有神秘朦胧的风格,也和同时期的雕塑、绘画是一致的,甚至可以说,哥特的雕塑、绘画具有当时建筑的风格。现代西方建筑强调体量对比,造型简洁,讲究空间结构,也和当时的抽象雕塑、绘画,以至文学、音乐是一致的。中国建筑也是如此,我们常说的汉魏质朴,隋唐豪放,两宋秀逸,明清典丽,这些风格不但概括了当时的建筑风格特征,也适用于概括绘画、诗词、书法和工艺美术。至于地方和民族风格,更是建筑富有艺术特征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是中世纪的欧洲哥特式教堂,就有法国、德国、英国、西班牙等几种不同的风格;同是以木结构、曲线大屋顶为造型特色的东方建筑,中国、日本、朝鲜、越南也各有自己的风格。地方和民族艺术风格,是该地区和民族人民审美心理的反映。这种审美心理是长期生活实践的积累,具有相当牢固的传统性和保守性。
建筑艺术的创造需要经过形象思维的“构思”,即创作或设计。创造建筑形象,受着严格的使用要求、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不能和其他艺术一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任想象力驰骋。但是,在同样的功能要求,技术的和经济的条件下,却可以创造出各式各样的不同风格的形象,有的平淡无味,有的风韵无穷,有的典雅,有的新奇。这就是设计师通过不同的形象思维创造出的不同结果。因为一个建筑的形象是由多种因素相互配合而成的,而这些因素又往往有很大的通融、组合余地,例如地形环境的剪裁,格局体量的摆布,结构材料的选择,式样比例的推敲,装饰色彩的搭配等等,都包含着许许多多可供选择的因素和可能组合的方案,把这许多因素进行筛选、组合、搭配、安排,并进行审美的判断,就需要进行构思,这和其他艺术的创造过程是一样的。从一方面看,建筑艺术创作的制约条件非常严格;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它的形象构成因素范围很大,表现的手法很多,相应地,创造力的发挥也有很大的自由度。
要全面地认识建筑艺术,除了其具有艺术的共性,更重要的是认识建筑艺术本身独具的特征。
大多数的建筑首先是实用的产品,即使是主要供人观赏的纪念碑、园林、陵墓也要考虑人的活动空间和其他必不可少的一些实用要求。实用比重大的建筑,如果实用功能很差就会大大降低艺术力量。不能设想一座朝向不好、通风不良、格局紊乱、楼梯栏杆过道门窗有悖人体工程的住宅会给人以美感;相反,如果功能处理得当,用起来很舒适,即使外形简单一些也能引起人的愉悦情感。就是艺术性比重比较大的公共性纪念性建筑,如大会堂、大剧院,如果仅只外表华丽,而实用功能不到位,也会被人讥为华而不实。欣赏评价建筑,一定要注意它的实用功能,实用性是艺术性的基础,而且艺术性中也常常包含着实用的因素。
建筑是相对巨大、触目的物质实体,一旦建成,除非不可抗拒的灾害、战争或特别重要的建筑改造,它就要长期保留下去,很难被遗忘或丢失,事实上就成了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个地方的纪念物。希腊的神庙、罗马的广场、中国的万里长城、柬埔寨的吴哥窟以及遍布各地的古城堡、古街区、古塔古庙,当初它们中许多并不是专门的纪念建筑,但是随着岁月流逝、沧海桑田,残存下来的却成了纪念性很强的遗物了。后世的人们观赏它们,总能从其中获得丰富的历史感,激发出情感的涟漪。建筑的这种纪念性的特征,使得文物建筑成为当代人类文明的一份宝贵财富,成为传递历史文化信息可靠的载体。
建筑基本上是由抽象的几何体形构成的,即使加上某些装饰,配上壁画、雕塑、碑碣、匾联,也很难具体叙述出某一具体情节内容,它主要是靠环境和造型表达某种情趣和意味。建筑只能正面地反映生活,而不可能出现类似于悲剧式的颓废式的、讽刺式的、伤感式的、漫画式的形象,就形象本身来说也无所谓进步落后、革命反动。比如,昨天是宣扬迷信的宗教寺庙,今天就可以是进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的博物馆;以往是帝王贵族的宫殿坛庙,现在也可以成为人民群众的文化宫。天安门本来是帝王皇城的正门,现在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徽的图案;万里长城原来是防卫侵扰的军事工程,是刀光剑影下的战争产物,现在却又成了全中国以至全世界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这种内容与形式几乎可以无限适应的特点,正是它的正面性的结果。
空间性也是建筑艺术的典型特征。建筑是一个空间环境,一座最简单的建筑,从室内到室外至少有十一个可以观察的面,人们为了对一座建筑获得完整的印象就必须不断地改变视点。也就是说,在任何一点上观赏建筑,感觉都是不完整的,必须从远到近,从外到内,全部看完每一个面,才能获得完整的感觉。如果是一个建筑群,走的路线就会更长,还常常要走回头路,也就是要反复观赏。中国的建筑则特别重视群体的安排,充分利用人在观赏建筑中必须移动的客观事实,有意识地组织序列。拿北方一个典型的四合院来看,要先穿胡同,然后进大门,再绕照壁,过前院,再进垂花门,走过抄于游廊,才能进入正房。
人们可以不看画展,不读小说,不去剧院,不听音乐,却不能不住住宅,不进商店,不去学校马路,没有一个人能离开建筑。因此,每一个人都能或多或少对他接触的建筑发表一番评论或者进行一番审美判断。人对建筑的评价是带有“强制性”的,任何建筑,它的形象美不美、艺术水平高不高不能由建筑设计师个人说了算,而是都要经过最广泛的群众评议。所谓“建筑是石刻的史书”,就包含着它真实地记录了一个时代人民群众普遍的审美倾向这个事实,所以,建筑具有鲜明的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方风格,但却很难像其他艺术一样具有鲜明的个人风格。
(作者简介:韩璐(1974.5-)女,山东济南人,硕士学位,中级职称,工作单位: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