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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发中小学艺术教育指导意见
本刊讯 近日,教育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切实把艺术教育摆在学校教育应有的位置,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农村学校为重点,实现区域内的均衡发展。要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条件较好的学校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类课程,其他学校开设艺术类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9%。《意见》强调,中小学校艺术类课程应执行国家发布的课程标准,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有关教材,并加强教学质量检测。要积极探索艺术课程评价改革,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内容以及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参考依据。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艺术教育教师短缺和教学质量不高的情况,《意见》提出,各地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配备艺术教师,建立激励机制,制订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城镇学校艺术教师、中青年艺术教师和骨干艺术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可采取走教、支教、巡回教学、流动授课、定点联系、对口辅导等多种形式。同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艺术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艺术教师应和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艺术教师组织、辅导课外活动应合理计人工作量。
郭声琨在教师节鼓励南宁市滨湖路小学办出特色办成品牌
本刊讯 教师节前夕,南宁市滨湖路小学教师霍斯茵给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写信,汇报了滨湖路小学建校以来的建设发展情况,并怀着激动的心情代表全体教师诚挚邀请郭书记到该校视察指导工作。在第24个教师节当天,郭声琨收到了这封信,立即在来信上作了批示。郭声琨在批示中,对南宁市滨湖路小学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祝贺,向全校教师表示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祝愿,并希望将滨湖路小学办出特色、办成品牌。
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言人表示,郭声琨同志的批示不只是对滨湖路小学的殷切关怀,更是对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要求与期望。全区教育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号召广大教师自觉按照郭声琨同志今年“新春寄语”的要求,以谭千秋等英雄教师为榜样,切实加强师德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开创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营造更为和谐的育人氛围,做一个令人民满意,社会认可,家长、孩子喜爱的教师。
全区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会议召开
本刊讯 9月3日至4日,全区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会议在桂林市召开。自治区副主席李康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发了言,各市分管副市长,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文件及自治区十一届政府第16次常务会精神,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为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顺利实施,李康要求各市政府必须加强领导,一是要精心实施,强化管理,把当前主要精力用到抓好此项工作上来。二是要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各市政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规定,加大统筹力度,合理确定市本级财政与城区财政的分担责任,按规定落实应承担的资金。三是要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文件规定,要保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学生所有的优惠待遇落实到位。四是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使学校收费“阳光透明”。五是把握政策,抓住重点,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做到在操作层面上规范准确,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广西农村地区公办学校明年春季学期起停收住宿费
本刊讯 为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村学生及其家长的负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决定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广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县城及其以下所在地学校,下同)全部停止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
对于已停止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的学校,今年秋季学期应继续执行,不得恢复收取住宿费。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前在今年秋季学期停止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到当地财政主管部门核销收费票据。停止收取住宿费后,学校学生公寓建设的借贷款余额,由当地县级政府承担还款责任。自治区物价等部门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财政投入,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宿舍维修及水电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另外,停止收取住宿费后,学校要做好相关工作,不得影响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本刊讯 近日,教育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切实把艺术教育摆在学校教育应有的位置,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农村学校为重点,实现区域内的均衡发展。要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条件较好的学校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类课程,其他学校开设艺术类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9%。《意见》强调,中小学校艺术类课程应执行国家发布的课程标准,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有关教材,并加强教学质量检测。要积极探索艺术课程评价改革,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内容以及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参考依据。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艺术教育教师短缺和教学质量不高的情况,《意见》提出,各地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配备艺术教师,建立激励机制,制订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城镇学校艺术教师、中青年艺术教师和骨干艺术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可采取走教、支教、巡回教学、流动授课、定点联系、对口辅导等多种形式。同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艺术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艺术教师应和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艺术教师组织、辅导课外活动应合理计人工作量。
郭声琨在教师节鼓励南宁市滨湖路小学办出特色办成品牌
本刊讯 教师节前夕,南宁市滨湖路小学教师霍斯茵给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写信,汇报了滨湖路小学建校以来的建设发展情况,并怀着激动的心情代表全体教师诚挚邀请郭书记到该校视察指导工作。在第24个教师节当天,郭声琨收到了这封信,立即在来信上作了批示。郭声琨在批示中,对南宁市滨湖路小学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祝贺,向全校教师表示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祝愿,并希望将滨湖路小学办出特色、办成品牌。
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言人表示,郭声琨同志的批示不只是对滨湖路小学的殷切关怀,更是对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要求与期望。全区教育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号召广大教师自觉按照郭声琨同志今年“新春寄语”的要求,以谭千秋等英雄教师为榜样,切实加强师德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开创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营造更为和谐的育人氛围,做一个令人民满意,社会认可,家长、孩子喜爱的教师。
全区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会议召开
本刊讯 9月3日至4日,全区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会议在桂林市召开。自治区副主席李康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发了言,各市分管副市长,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文件及自治区十一届政府第16次常务会精神,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为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顺利实施,李康要求各市政府必须加强领导,一是要精心实施,强化管理,把当前主要精力用到抓好此项工作上来。二是要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各市政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规定,加大统筹力度,合理确定市本级财政与城区财政的分担责任,按规定落实应承担的资金。三是要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文件规定,要保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学生所有的优惠待遇落实到位。四是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使学校收费“阳光透明”。五是把握政策,抓住重点,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做到在操作层面上规范准确,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广西农村地区公办学校明年春季学期起停收住宿费
本刊讯 为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村学生及其家长的负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决定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广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县城及其以下所在地学校,下同)全部停止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
对于已停止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的学校,今年秋季学期应继续执行,不得恢复收取住宿费。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前在今年秋季学期停止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到当地财政主管部门核销收费票据。停止收取住宿费后,学校学生公寓建设的借贷款余额,由当地县级政府承担还款责任。自治区物价等部门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财政投入,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宿舍维修及水电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另外,停止收取住宿费后,学校要做好相关工作,不得影响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