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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探索方向,其途径要认真探讨,多方探索。本文认为,建设途径应从“明确职责、改革模式、提高门槛、加强培训、提高待遇、长远规划”等方面入手,以实现高校辅导员职业化的目标。
关键词:政治辅导员;职业化;途径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探索方向是辅导员职业化建设,辅导员职业化即要求辅导员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职业的职业资质,具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具备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辅导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其途径要认真探讨,多方探索。本文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一、明确职责,改革现有管理模式
高校辅导员在高校是一个特殊群体。在工作性质上,他们既不能象专业教师可以上课,也不象学校的管理者可以管理学校事务,他们自己也把辅导员工作做为一个驿站,有机会就奔赴其他更有前途的岗位。在工作身份上,有的辅导员属于兼职,主要身份是业务科教师、研究生党员或者高年级本科生,一边任课或学习,一边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在管理上,他们也属于谁都管的着的一个群体。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以及所在二级院系都可以管,多重管理、多重考核。要改变辅导员的非职业化、非终身化、非专业化问题,关键就在于明晰辅导员职责,改革辅导员现有管理模式。
首先,明确辅导员的具体工作职责。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是其主要任务。要使他们的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就要减少辅导员的事务性工作量,把辅导员从多重管理和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凡涉及辅导员的其他工作要总体协调,通过一个渠道来安排,减少辅导员的其他工作量。
其次,要理顺关系,探索建立一套系统的、崭新的管理模式。新模式下,辅导员的组织人事工作关系以及工作安排由一个部门管理,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校学生工作部(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形成明确的一条线,明确归口和管理,增强辅导员的归属感,以免出现“多头使用、多头管理”局面。
二、建立辅导员职业资格的考试准入制度
考试准入制度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职业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它是选拔和培养所需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基本要求。目前,高校政治辅导员工作得到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百姓各个阶层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可,这一工作也吸引了大批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的青睐,伴随这一状况,进行素质认证,设置一定的从业标准,做好辅导员的选聘配备工作,建立辅导员职业资格的考试准入制度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首先,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长远规划、思想政治工作量需要、所需辅导员的总体人数和群体结构等确立参加辅导员职业资格考试准入制度的“门槛”,建立起规范的选拔要求、招考程序、管理制度等。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有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才可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选聘要按照“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严格考核”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的组织、人事、学生工作部门和院(系)等相关单位共同负责选聘工作。重素质、重能力,政治上要先进,品格上要高尚,还要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熟悉且热爱学生工作,并能以此为事业。
其次,选聘后,在平时的工作中,根据科学的考核和评价办法,根据德能勤绩和岗位要求,胜任者予以续聘,不胜任者解聘,不断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其结构,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体系,真正保证辅导员的质量。
三、建立科学的职业培训制度、
首先,建立一套完善的培养机制和培训计划,像培养教学、学术骨干那样,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高校政治辅导员。培养计划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的同等待遇。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中长期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研修相结合,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其次,职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政治理论培训。要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定期对辅导员进行政治理论、方针政策、社会热点等内容的培训。二,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针对信息化社会,特别是网络时代学生思想工作的新情况,进行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三,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培训,可以通过参加国家“就业指导师”资格鉴定培训等形式,着重开展学生就业和创业方面的基本技能培训。四,心理咨询方面的培训。当前学生心理问题比较多,出的问题也多,要加强辅导员的心理咨询等方面的培训,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组织辅导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培训。
再次,职业培训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和任务,联系高校实际、辅导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要遵循教育培训规律,按照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方法创新的要求,积极借鉴国内外优秀的教育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和创新辅导员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模式。
除以上提到的培训形式外,还可以开展相应的实践能力的培训,如社会实践、外出考察、岗位轮换、挂职锻炼等。
四、建立完善的辅导员职业考核与职务升迁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全辅导员任职规定、岗位职责、考核办法、职务升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由专门的机构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工作考核标准,对辅导员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等作出具体规定,做到辅导员的考核、晋升有章可循。考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辅导员工作的特点,重点考察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完成目标情况、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能力等。职务升迁体系要积极运用激励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提升辅导员工作岗位,增强他们对本职工作的认同感、使命感,从而激发其成就动机。对考核合格、表现优秀、适合担任领导干部的应提拔和晋升,做到培养 与使用并重。对确实不适合的也应合理分流,做出妥善安排。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要遵循教育部要求,建立成体系的辅导员职称序列标准,设立单独的“政治辅导员职称系列”,并与教师职称序列相衔接。职称序列由专门的评审组织按照“德、能、绩、效”的标准确定评审条件和评聘比例,从根本上改变辅导员职称评定难的问题。考核合格,主管部门应按其工作量允许参加思政教师系列或管理系列评审,辅导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和职业发展规划选择职称系列。按照有关同行的论述,可以设立“正科”辅导员、“副处”辅导员或者“中职”辅导员、“副高”辅导员并享受相应的待遇,直至培养出“正高”辅导员,甚至“硕导”、“博导”级辅导员,允许系列间转换。
再次,在建立职业考核和职务升迁体系之后,也要适当在岗位津贴、工作奖励、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辅导员适当的倾斜,敢于并勤于为他们排忧解难,为辅导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设施和条件。
五、建立辅导员职业发展规划体系
首先,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及所在院系党政领导要落实措施,健全机制,帮助高校政治辅导员分析自己的角色并加以定位,帮助辅导员确立自身在专业目标、岗位目标和职级目标等方面的发展轨迹。同时,辅导员自己也要对职业发展规划体系有所了解,要清楚自己所从事的辅导员工作究竟是什么,自己要做什么,要怎么做。清楚自己的个人素质如知识、经验、技能、阅历及解决问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等,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现实条件,确立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体系。同时,根据个人需要和现实变化,不断调整职业发展目标与规划。
其次,在为辅导员建立职业发展规划体系的基础上,高校有关部门也要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对他们的发展方向作适当的分流,在流动中稳定骨干,在变化中优化结构。把政治辅导员作为高校青年后备干部、管理骨干、“两课”学科专业骨干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源头之一。对其中特别优秀者推荐到党政重要岗位上去;对具有学生教育管理实践经验且理论较强的辅导员应培养成为选调“两课”教师的主要来源;对希望从事社会其他工作的同志,学校也应积极向外推荐和输送。
总之,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有关政治辅导员论述和其他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政治辅导员选拔、管理、考核、培养和流动等制度,实现辅导员职业化的目标。
关键词:政治辅导员;职业化;途径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探索方向是辅导员职业化建设,辅导员职业化即要求辅导员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职业的职业资质,具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具备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辅导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其途径要认真探讨,多方探索。本文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一、明确职责,改革现有管理模式
高校辅导员在高校是一个特殊群体。在工作性质上,他们既不能象专业教师可以上课,也不象学校的管理者可以管理学校事务,他们自己也把辅导员工作做为一个驿站,有机会就奔赴其他更有前途的岗位。在工作身份上,有的辅导员属于兼职,主要身份是业务科教师、研究生党员或者高年级本科生,一边任课或学习,一边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在管理上,他们也属于谁都管的着的一个群体。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以及所在二级院系都可以管,多重管理、多重考核。要改变辅导员的非职业化、非终身化、非专业化问题,关键就在于明晰辅导员职责,改革辅导员现有管理模式。
首先,明确辅导员的具体工作职责。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是其主要任务。要使他们的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就要减少辅导员的事务性工作量,把辅导员从多重管理和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凡涉及辅导员的其他工作要总体协调,通过一个渠道来安排,减少辅导员的其他工作量。
其次,要理顺关系,探索建立一套系统的、崭新的管理模式。新模式下,辅导员的组织人事工作关系以及工作安排由一个部门管理,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校学生工作部(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形成明确的一条线,明确归口和管理,增强辅导员的归属感,以免出现“多头使用、多头管理”局面。
二、建立辅导员职业资格的考试准入制度
考试准入制度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职业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它是选拔和培养所需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基本要求。目前,高校政治辅导员工作得到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百姓各个阶层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可,这一工作也吸引了大批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的青睐,伴随这一状况,进行素质认证,设置一定的从业标准,做好辅导员的选聘配备工作,建立辅导员职业资格的考试准入制度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首先,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长远规划、思想政治工作量需要、所需辅导员的总体人数和群体结构等确立参加辅导员职业资格考试准入制度的“门槛”,建立起规范的选拔要求、招考程序、管理制度等。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有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才可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选聘要按照“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严格考核”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的组织、人事、学生工作部门和院(系)等相关单位共同负责选聘工作。重素质、重能力,政治上要先进,品格上要高尚,还要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熟悉且热爱学生工作,并能以此为事业。
其次,选聘后,在平时的工作中,根据科学的考核和评价办法,根据德能勤绩和岗位要求,胜任者予以续聘,不胜任者解聘,不断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其结构,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体系,真正保证辅导员的质量。
三、建立科学的职业培训制度、
首先,建立一套完善的培养机制和培训计划,像培养教学、学术骨干那样,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高校政治辅导员。培养计划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的同等待遇。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中长期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研修相结合,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其次,职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政治理论培训。要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定期对辅导员进行政治理论、方针政策、社会热点等内容的培训。二,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针对信息化社会,特别是网络时代学生思想工作的新情况,进行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三,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培训,可以通过参加国家“就业指导师”资格鉴定培训等形式,着重开展学生就业和创业方面的基本技能培训。四,心理咨询方面的培训。当前学生心理问题比较多,出的问题也多,要加强辅导员的心理咨询等方面的培训,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组织辅导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培训。
再次,职业培训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和任务,联系高校实际、辅导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要遵循教育培训规律,按照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方法创新的要求,积极借鉴国内外优秀的教育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和创新辅导员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模式。
除以上提到的培训形式外,还可以开展相应的实践能力的培训,如社会实践、外出考察、岗位轮换、挂职锻炼等。
四、建立完善的辅导员职业考核与职务升迁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全辅导员任职规定、岗位职责、考核办法、职务升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由专门的机构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工作考核标准,对辅导员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等作出具体规定,做到辅导员的考核、晋升有章可循。考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辅导员工作的特点,重点考察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完成目标情况、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能力等。职务升迁体系要积极运用激励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提升辅导员工作岗位,增强他们对本职工作的认同感、使命感,从而激发其成就动机。对考核合格、表现优秀、适合担任领导干部的应提拔和晋升,做到培养 与使用并重。对确实不适合的也应合理分流,做出妥善安排。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要遵循教育部要求,建立成体系的辅导员职称序列标准,设立单独的“政治辅导员职称系列”,并与教师职称序列相衔接。职称序列由专门的评审组织按照“德、能、绩、效”的标准确定评审条件和评聘比例,从根本上改变辅导员职称评定难的问题。考核合格,主管部门应按其工作量允许参加思政教师系列或管理系列评审,辅导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和职业发展规划选择职称系列。按照有关同行的论述,可以设立“正科”辅导员、“副处”辅导员或者“中职”辅导员、“副高”辅导员并享受相应的待遇,直至培养出“正高”辅导员,甚至“硕导”、“博导”级辅导员,允许系列间转换。
再次,在建立职业考核和职务升迁体系之后,也要适当在岗位津贴、工作奖励、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辅导员适当的倾斜,敢于并勤于为他们排忧解难,为辅导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设施和条件。
五、建立辅导员职业发展规划体系
首先,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及所在院系党政领导要落实措施,健全机制,帮助高校政治辅导员分析自己的角色并加以定位,帮助辅导员确立自身在专业目标、岗位目标和职级目标等方面的发展轨迹。同时,辅导员自己也要对职业发展规划体系有所了解,要清楚自己所从事的辅导员工作究竟是什么,自己要做什么,要怎么做。清楚自己的个人素质如知识、经验、技能、阅历及解决问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等,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现实条件,确立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体系。同时,根据个人需要和现实变化,不断调整职业发展目标与规划。
其次,在为辅导员建立职业发展规划体系的基础上,高校有关部门也要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对他们的发展方向作适当的分流,在流动中稳定骨干,在变化中优化结构。把政治辅导员作为高校青年后备干部、管理骨干、“两课”学科专业骨干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源头之一。对其中特别优秀者推荐到党政重要岗位上去;对具有学生教育管理实践经验且理论较强的辅导员应培养成为选调“两课”教师的主要来源;对希望从事社会其他工作的同志,学校也应积极向外推荐和输送。
总之,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有关政治辅导员论述和其他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政治辅导员选拔、管理、考核、培养和流动等制度,实现辅导员职业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