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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体育事业不断的向前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已逐步深入到了人民的生活当中,但大众健身的需求与公共体育资源的有限性形成了矛盾。全国现有的体育场地约有三分之二在学校,而这些基本由国家财政投入建设的场馆大多不向社会公众开放,造成了一种资源浪费。
关键词:学校 体育场馆设施 开放现状与措施
随着市民对自身的健康越来越重视,健身意识也不断增强,参加经常性体育健身锻炼的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已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每到休息日,公共体育场所、公园、广场等地方随处可见参加体育锻炼的身影,全市的健身氛围浓郁。
目前,扬州市区公共体育设施主要有新城西区体育公园及老城区的体育中心。市区12个街道、165个社区、18个乡镇建成了体育健身中心;72个行政村建成了健身工程(点)。到201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高于省标准的1.5平方米和国家标准的103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0.3—0.4平方米。但是,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的急剧增加,现有的体育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健身锻炼的需求。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结果,在我国现有的850080个体育场地中,教育系统有558044个,占全国总数的65.6%。基于此,早在2006年的全国体育局长会议就提出了挖掘、盘活现有体育设施,努力解决群众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明确提出要做好学校等体育场地设施向群众开放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开放标准并不高,拥有200米以上跑道的田径场;拥有足球场;拥有篮球场或排球场;拥有室外健身器材,含乒乓球台——学校只要满足四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其室外体育设施就应该对社会开放,且不能收取任何费用。而开放时间首先要保证不与教学发生冲突,通常是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随着教育环境的不断优化,体育设施的不断完善,更新,几乎所有的学校都拥有至少300米标准运动场,且运动器材也进行了全面更新。应当说,学校的运动场地资源都具备了向社会开放的条件。
要求学校假期开放校内设施的声音由来已久,今年“两会”期间,一名政协委员也再次把这个问题写进提案并交办给市教育局。也有法律界的人士表示,学校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不能仅供学校内部使用,它也应该讲究最优配置、充分利用。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国家早有规定逐步开放中小学体育场馆,但是真正执行起来确实很难,首先就是安全问题。而部分中小学校长也表示,学校尤其是中小学的管理,平时不允许“闲杂人等”入内,以防止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而假期学校没有专人管理。即使设置专门管理,学校还要承担一定的安全连带责任。
相对中小学,高校体育设施“开放度”似乎更高些,目前大学校园基本已对外开放。
梅岭中学、教院附中作为扬州市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学校,也并没有对公众完全放开。作为公办学校,他们除了担心安全问题,场馆开放的费用,设施的维护等也是学校选择不开放的理由。但既然成为试点学校,只要有社会组织联系,他们会尽量满足要求。
其实,这些学校领导的顾虑带有普遍性,从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有较大困难,这主要是开放所面临的问题较多。主要集中在:
1.安全问题。开放后,一旦有冲突,学生受伤害,学校无法向家长交待,锻炼者受伤害,学校也承担不起责任。同时也给学校创建“平安学校”带来不小的冲击。学校的一些相关财产也会存在安全隐患。
2.责任问题。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由谁来鉴定责任,由谁来承担责任,都没有合理硬性的规定。
3.管理问题。开放后,学校管理难度加大,管理成本上升。对场地设施的破坏程度加大。
4.维修、服务经费问题。学校要加强管理力度,需要配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这些人员的费用如何得到保障,体育设施受到破坏,折损程度加大后,维修经费又由谁来承担,这些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5.部门之间各有规定的冲突问题。教育部门有创建“平安学校”的要求,开放,无疑带来一些不安全因素,而学校安全是“平安学校”创建的重要内容。
以上学校的担心和忧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不妨借鉴现有的经验。
1、加强组织管理。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开放工作应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按照分片、对口、相对就近的原则,签订“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开放协议”,办理活动卡或会员卡,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锻炼时凭卡进入。
2、确保安全保障、经费保障
(1)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开放保险费: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统一向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告示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保障。(2)管理费以及必要的人员劳务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每年落实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弥补开放单位或管理组织在日常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类开支的经费不足。(3)学校对设施进行例行检查,设施物耗补偿和简单的维修、零件更换补贴由学校承担;大的设施维修、场所改建纳入年度教育预算统筹解决。
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学校体育场馆,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对于提高全民族素质、建设和谐社会,无疑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开放场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根据各校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不能搞“一刀切”。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要政府部门加大管理力度,教育行政部门通力合作,这一利国利民的举措就能收到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方案,2006年7月25日
[2]学校体育资源应该怎么用?[N],中国教育报,2006,7,(第二版)
[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z],国家体委,1990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何秀秀)
关键词:学校 体育场馆设施 开放现状与措施
随着市民对自身的健康越来越重视,健身意识也不断增强,参加经常性体育健身锻炼的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已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每到休息日,公共体育场所、公园、广场等地方随处可见参加体育锻炼的身影,全市的健身氛围浓郁。
目前,扬州市区公共体育设施主要有新城西区体育公园及老城区的体育中心。市区12个街道、165个社区、18个乡镇建成了体育健身中心;72个行政村建成了健身工程(点)。到201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高于省标准的1.5平方米和国家标准的103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0.3—0.4平方米。但是,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的急剧增加,现有的体育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健身锻炼的需求。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结果,在我国现有的850080个体育场地中,教育系统有558044个,占全国总数的65.6%。基于此,早在2006年的全国体育局长会议就提出了挖掘、盘活现有体育设施,努力解决群众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明确提出要做好学校等体育场地设施向群众开放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开放标准并不高,拥有200米以上跑道的田径场;拥有足球场;拥有篮球场或排球场;拥有室外健身器材,含乒乓球台——学校只要满足四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其室外体育设施就应该对社会开放,且不能收取任何费用。而开放时间首先要保证不与教学发生冲突,通常是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随着教育环境的不断优化,体育设施的不断完善,更新,几乎所有的学校都拥有至少300米标准运动场,且运动器材也进行了全面更新。应当说,学校的运动场地资源都具备了向社会开放的条件。
要求学校假期开放校内设施的声音由来已久,今年“两会”期间,一名政协委员也再次把这个问题写进提案并交办给市教育局。也有法律界的人士表示,学校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不能仅供学校内部使用,它也应该讲究最优配置、充分利用。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国家早有规定逐步开放中小学体育场馆,但是真正执行起来确实很难,首先就是安全问题。而部分中小学校长也表示,学校尤其是中小学的管理,平时不允许“闲杂人等”入内,以防止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而假期学校没有专人管理。即使设置专门管理,学校还要承担一定的安全连带责任。
相对中小学,高校体育设施“开放度”似乎更高些,目前大学校园基本已对外开放。
梅岭中学、教院附中作为扬州市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学校,也并没有对公众完全放开。作为公办学校,他们除了担心安全问题,场馆开放的费用,设施的维护等也是学校选择不开放的理由。但既然成为试点学校,只要有社会组织联系,他们会尽量满足要求。
其实,这些学校领导的顾虑带有普遍性,从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有较大困难,这主要是开放所面临的问题较多。主要集中在:
1.安全问题。开放后,一旦有冲突,学生受伤害,学校无法向家长交待,锻炼者受伤害,学校也承担不起责任。同时也给学校创建“平安学校”带来不小的冲击。学校的一些相关财产也会存在安全隐患。
2.责任问题。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由谁来鉴定责任,由谁来承担责任,都没有合理硬性的规定。
3.管理问题。开放后,学校管理难度加大,管理成本上升。对场地设施的破坏程度加大。
4.维修、服务经费问题。学校要加强管理力度,需要配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这些人员的费用如何得到保障,体育设施受到破坏,折损程度加大后,维修经费又由谁来承担,这些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5.部门之间各有规定的冲突问题。教育部门有创建“平安学校”的要求,开放,无疑带来一些不安全因素,而学校安全是“平安学校”创建的重要内容。
以上学校的担心和忧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不妨借鉴现有的经验。
1、加强组织管理。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开放工作应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按照分片、对口、相对就近的原则,签订“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开放协议”,办理活动卡或会员卡,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锻炼时凭卡进入。
2、确保安全保障、经费保障
(1)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开放保险费: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统一向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告示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保障。(2)管理费以及必要的人员劳务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每年落实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弥补开放单位或管理组织在日常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类开支的经费不足。(3)学校对设施进行例行检查,设施物耗补偿和简单的维修、零件更换补贴由学校承担;大的设施维修、场所改建纳入年度教育预算统筹解决。
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学校体育场馆,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对于提高全民族素质、建设和谐社会,无疑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开放场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根据各校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不能搞“一刀切”。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要政府部门加大管理力度,教育行政部门通力合作,这一利国利民的举措就能收到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方案,2006年7月25日
[2]学校体育资源应该怎么用?[N],中国教育报,2006,7,(第二版)
[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z],国家体委,1990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何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