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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探讨教学规律是教学论研究的重要课题。把握教学规律的特点, 是正确认识、深刻揭示教学规律的必要过程, 也是遵循教学规律的根本要求。本文以教学规律为主轴, 分别从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等方面, 对大学教学规律的概念和具体内容作了深入一步的探讨。
关键字:大学教学规律 教学过程 学校教学
一、大学教学过程规律的概念和特点
(一)大学教学过程规律的概念
从概念的内涵来说,大学教学过程规律指的是教学现象之间内在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重复的联系和相互制约性,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的表现。并非教学现象或过程的任何联系都可以称之为教学规律或规律性。而且,作为教与学之间的一种关系,教学规律是贯彻教学过程始终的,毫无例外的。
(二)大学教学过程规律的特点
大学教学过程的特点指的是大学教学过程所表现出来的个性,也就是它区别于其它过程的个性,它所表示的是大学教学过程的一般情祝,其内涵的深刻性远不能与教学规律相比。而且,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如特定时期或特定阶段)可以有例外的情况。此外,一个大学教学过程的特征在各个阶段的表现程度也是大为不同的。
从概念的外延上来看,大学教学规律有个别规律、一般规律和普遍的或万应的规律之分。个别规律(或称特殊规律)是大学教学过程中特有的。它在外延上应当包含在大学教学过程的特点之中。所谓大学教学过程的一般规律,就是不仅大学教学过程存在,而且可能在其它教学过程(如中、小学教学过程)中也存在的规律性。这种几个教学过所共有的规律则不包括在大学、教学过程的特点之内。至于普遍的或万应的规律,则表示在一切发生教与学双边活动过程中所存在的规律性,当然它更远非大学教学过程的特点所能囊括的。
二、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大学教学规律
大学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是教学过程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合乎规律的内在联系。能否按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根据教学过程内部各基本要素作用及相互关系,其基本规律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统一的规律
该规律是指教学过程是学生的认识过程,要处理好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的关系。大学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对象主要是以课程、教材为基本形态的间接经验。个体获得经验有两种基本途径,一是直接经验的途径,二是间接经验的途径。学生在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学过程中学习间接经验,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而使学生用较少的时间把人类积累起来的基础知识接受下来,使个体的认识达到同人类认识水平一致的高度。
以间接经验为主并不是不要直接经验,学生的学习离不开直接经验。直接经验不仅是学生获取间接经验的途径之一,而且在学生获取间接经验中具有重大作用;一是直接经验是掌握间接经验的认识基础,是个体在实际经历中获得的感性认识。二是直接经验的丰富与否,常常影响着对间接经验、特别是抽象理论理解的深刻程度因此,要重视实践在直接经验大学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学生的探究、发现和创造活动,发展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实际操作能力,重视学生在探究性活动中获得感性的直接经验,为向理性认识过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掌握知识与发展智能相统一的规律
该规律是指教学过程是向学生传授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的过程,又是发展学生智能的过程,传授知识与发展智能之间有着本质联系。
掌握知识与发展智能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首先,掌握知识是智能发展的必要基础。其次,掌握知识又必须依靠一定的智能条件。智能的发展水平是影响学生掌握知识广度、深度、速度、巩固程度和运用程度的重要的直接条件。与发展智能统一的观念,通过知识教学发展学生的智能,在发展智能过程中促进学生更快更好地掌握知识。
然而,知识不等于智能。知识与智能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二者相互促进,有个相互转化的过程。在大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树立知智统一观,把传授知识与发展智能很好地结合起来。
(三)教学双边交互影响辩证统一的规律
教与学的矛盾是大学教学过程的主要矛盾,教学双边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构成教学过程的复杂关系。教学双边关系中的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过程中的能动性因素,二者的交互影响和辩证统一是非常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在教与学的矛盾关系中,教师的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着学生的学,教师在教学中应当起主导作用。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有其必然性,这是因为教师的职责就在于要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传道、授业、解惑",将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因此,教师有责任、也有能力主导教学过程,对成长中的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负起责任。
2.学生的主体地位不容忽视
一般来说,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愈大,求知欲、自信心、刻苦性、探索性和创造性愈大,学习效果也愈好。因此,教师要确立"学生学习要靠自己主动学习,他人不能包办代替"的观念。当然,学生主体性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教师正确引导。教学实质上就是引导学生学,为了增强学生的主体性,使之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应注意提高学生对学习的认识,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动机和浓厚的学习兴趣,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致力于弘扬学生的主体性,乃是当代教学的一大主题。
3.教与学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偏废
教师主导要与学生主体相结合,才会产生积极有效的教学活动。"学生为主体"不同于"儿童中心",因为它是以教师的主导作用为条件的;"教师为主导"也与"教师中心"有别,因为它是以确认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教师主导作用发挥得越好,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独立性和创造性也就越强。反之亦然,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配合,则教师的主导作用也必然落空。实践证明,任何将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辩证统一关系割裂、对立起来而走向片面化、极端化的观点和做法,都是违背了教学双边交互影响、辩证统一的规律的。
三、总结
由上可见, 大学教学规律是丰富多彩的, 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大学教学规律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上面这五个基本规律是互相联系的,它们构成一个整体,在大学教学过程的不同方面发挥作用。在纵向上, 它们相互统属, 各层具体规律又归总为一个根本规律。在横向上, 同一层次的规律也是相互联系、交互影响的。
教学过程的社会活动系统本质, 是由该系统中的两个社会实体借以与社会政治、经济产生直接联系的活动所决定的;而该过程與其它社会活动相区别的特点,则是由双方活动的各自不同特征及其两两之间相联系起来后产生的对立统一性所规定的。在今天, 脱离这整体观察问题的基本点, 在理论上或实践中都会陷入不相协调统一的局面, 会受到教学基本规律的惩罚。总之, 必须把握大学教学规律的动态性特征, 才能使我们不断地、深入地认识规律, 真正地尊重规律。
参考文献:
[1]秦家桦.本科生大学教学规律研究[J].教育与现代化,1990,(2).
[2]卢晓中.刍议教学过程的本质---兼论大学教学过程的本质、规律及特点的关系[J].辽宁高等教育研究,1992,(5).
[3]吴文侃.略论教学的基本规律[J].教育评论,1994,(5).
[4]潘懋元.高等学校教学原理与方法[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
[5]王晓红,王丽红.关于大学教学规律的几个问题[J].蒲峪学刊,1996,(4).
作者简介:吴惠玲 女 1987年10月17日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0级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
关键字:大学教学规律 教学过程 学校教学
一、大学教学过程规律的概念和特点
(一)大学教学过程规律的概念
从概念的内涵来说,大学教学过程规律指的是教学现象之间内在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重复的联系和相互制约性,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的表现。并非教学现象或过程的任何联系都可以称之为教学规律或规律性。而且,作为教与学之间的一种关系,教学规律是贯彻教学过程始终的,毫无例外的。
(二)大学教学过程规律的特点
大学教学过程的特点指的是大学教学过程所表现出来的个性,也就是它区别于其它过程的个性,它所表示的是大学教学过程的一般情祝,其内涵的深刻性远不能与教学规律相比。而且,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如特定时期或特定阶段)可以有例外的情况。此外,一个大学教学过程的特征在各个阶段的表现程度也是大为不同的。
从概念的外延上来看,大学教学规律有个别规律、一般规律和普遍的或万应的规律之分。个别规律(或称特殊规律)是大学教学过程中特有的。它在外延上应当包含在大学教学过程的特点之中。所谓大学教学过程的一般规律,就是不仅大学教学过程存在,而且可能在其它教学过程(如中、小学教学过程)中也存在的规律性。这种几个教学过所共有的规律则不包括在大学、教学过程的特点之内。至于普遍的或万应的规律,则表示在一切发生教与学双边活动过程中所存在的规律性,当然它更远非大学教学过程的特点所能囊括的。
二、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大学教学规律
大学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是教学过程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合乎规律的内在联系。能否按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根据教学过程内部各基本要素作用及相互关系,其基本规律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统一的规律
该规律是指教学过程是学生的认识过程,要处理好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的关系。大学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对象主要是以课程、教材为基本形态的间接经验。个体获得经验有两种基本途径,一是直接经验的途径,二是间接经验的途径。学生在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学过程中学习间接经验,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而使学生用较少的时间把人类积累起来的基础知识接受下来,使个体的认识达到同人类认识水平一致的高度。
以间接经验为主并不是不要直接经验,学生的学习离不开直接经验。直接经验不仅是学生获取间接经验的途径之一,而且在学生获取间接经验中具有重大作用;一是直接经验是掌握间接经验的认识基础,是个体在实际经历中获得的感性认识。二是直接经验的丰富与否,常常影响着对间接经验、特别是抽象理论理解的深刻程度因此,要重视实践在直接经验大学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学生的探究、发现和创造活动,发展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实际操作能力,重视学生在探究性活动中获得感性的直接经验,为向理性认识过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掌握知识与发展智能相统一的规律
该规律是指教学过程是向学生传授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的过程,又是发展学生智能的过程,传授知识与发展智能之间有着本质联系。
掌握知识与发展智能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首先,掌握知识是智能发展的必要基础。其次,掌握知识又必须依靠一定的智能条件。智能的发展水平是影响学生掌握知识广度、深度、速度、巩固程度和运用程度的重要的直接条件。与发展智能统一的观念,通过知识教学发展学生的智能,在发展智能过程中促进学生更快更好地掌握知识。
然而,知识不等于智能。知识与智能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二者相互促进,有个相互转化的过程。在大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树立知智统一观,把传授知识与发展智能很好地结合起来。
(三)教学双边交互影响辩证统一的规律
教与学的矛盾是大学教学过程的主要矛盾,教学双边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构成教学过程的复杂关系。教学双边关系中的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过程中的能动性因素,二者的交互影响和辩证统一是非常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在教与学的矛盾关系中,教师的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着学生的学,教师在教学中应当起主导作用。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有其必然性,这是因为教师的职责就在于要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传道、授业、解惑",将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因此,教师有责任、也有能力主导教学过程,对成长中的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负起责任。
2.学生的主体地位不容忽视
一般来说,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愈大,求知欲、自信心、刻苦性、探索性和创造性愈大,学习效果也愈好。因此,教师要确立"学生学习要靠自己主动学习,他人不能包办代替"的观念。当然,学生主体性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教师正确引导。教学实质上就是引导学生学,为了增强学生的主体性,使之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应注意提高学生对学习的认识,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动机和浓厚的学习兴趣,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致力于弘扬学生的主体性,乃是当代教学的一大主题。
3.教与学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偏废
教师主导要与学生主体相结合,才会产生积极有效的教学活动。"学生为主体"不同于"儿童中心",因为它是以教师的主导作用为条件的;"教师为主导"也与"教师中心"有别,因为它是以确认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教师主导作用发挥得越好,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独立性和创造性也就越强。反之亦然,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配合,则教师的主导作用也必然落空。实践证明,任何将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辩证统一关系割裂、对立起来而走向片面化、极端化的观点和做法,都是违背了教学双边交互影响、辩证统一的规律的。
三、总结
由上可见, 大学教学规律是丰富多彩的, 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大学教学规律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上面这五个基本规律是互相联系的,它们构成一个整体,在大学教学过程的不同方面发挥作用。在纵向上, 它们相互统属, 各层具体规律又归总为一个根本规律。在横向上, 同一层次的规律也是相互联系、交互影响的。
教学过程的社会活动系统本质, 是由该系统中的两个社会实体借以与社会政治、经济产生直接联系的活动所决定的;而该过程與其它社会活动相区别的特点,则是由双方活动的各自不同特征及其两两之间相联系起来后产生的对立统一性所规定的。在今天, 脱离这整体观察问题的基本点, 在理论上或实践中都会陷入不相协调统一的局面, 会受到教学基本规律的惩罚。总之, 必须把握大学教学规律的动态性特征, 才能使我们不断地、深入地认识规律, 真正地尊重规律。
参考文献:
[1]秦家桦.本科生大学教学规律研究[J].教育与现代化,1990,(2).
[2]卢晓中.刍议教学过程的本质---兼论大学教学过程的本质、规律及特点的关系[J].辽宁高等教育研究,1992,(5).
[3]吴文侃.略论教学的基本规律[J].教育评论,1994,(5).
[4]潘懋元.高等学校教学原理与方法[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
[5]王晓红,王丽红.关于大学教学规律的几个问题[J].蒲峪学刊,1996,(4).
作者简介:吴惠玲 女 1987年10月17日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0级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