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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城市化建设不断扩大,高楼大厦越来越密集,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不断增多,火灾发生的几率也在不断增长,特别是新型材料的广泛应用,发生火灾后所产生的有毒气体成倍增长,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严峻考验,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减少火灾发生的几率,保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或者说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危害,让社会和谐发展,真正达到我们承诺的"向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目标,已成为每一个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同志不得不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我认为当前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执法为民的意识,时刻践行"向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承诺
消防工作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据统计2007全年共发生火灾15.9万起,死亡1418人,受伤863人,直接财产损失9.9亿元,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很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作为一名消防监督执法者,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消防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每名消防监督员要自觉把执法为民思想贯穿于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消防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消防执法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要把执法为民思想,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使全体消防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让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能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代表政府、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都能始终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都能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忠实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才能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当中,在源头上把好关,督促单位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才能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善于发现火灾隐患,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二、要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认真履职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新型材料的应用和一些新型建筑的兴起,装饰装修材料种类越来越多,建筑结构复杂化。使我们发现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它需要消防监督人员掌握丰富的消防业务知识才能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但目前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是没有从事过消防工作的部队转业干部转业后分到消防部队从事消防监督工作;有的是大学生毕业后招录进来的,没有从事与消防监督专业有关的学习;有的是从灭火救援岗位调整或者职务晋升而从事消防监督工作,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未经消防监督培训或者说只经过初级培训,不懂得或者说不是十分精通消防业务知识,未取得消防监督岗位资格证书资格而直接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这也是消防监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到位存在的主要原因。这些问题已引起了公安部消防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改变这种状况, 2008年3月24日,公安部消防局专门召开了"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对从事消防监督岗位的人员,做了明确要求。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主要的是抓好两个环节:一是要强化业务培训。要按照部局党委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的要求,把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法律练兵活动作为消防部队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要严格考核。要把执法人员的能力、责任、廉政情况纳入基本考核内容。要建立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如实记录消防执法人员的全部执法活动。
三、要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切实坚强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加财政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安全专项治理。
(二)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监管。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三)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四、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基础建设,造就一支人民真正满意的公安消防部队
当前消防执法队伍普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思想树得不牢,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偏低,有的甚至不懂法、不学法、不会用法,到单位检查发现不了隐患,发现了隐患不会执法办案,有的甚至不会填写法律文书。2、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的问题,有的适用法律规范错误,违法行为与适用处罚的法律规定不相符;有的违反程序规定,不执行法定的执法步骤、方式和时限要求;有的随意执法,对待同一种消防违法行为采用不同处罚标准。3、执法不作为。有的对已经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由于监督整改不力,导致火灾隐患长期存在,加大了火灾风险;有的没有依法履责,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投入使用的工程视而不见,放弃执法职责;从近年来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看,已经有消防执法人员因为渎职或不作为而受到法律的追究。4、执法乱作为。有的强拉赞助,甚至以罚代审,以罚代验,以罚代处,以致于许多新建工程带险投入使用;有的图谋私利,放纵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个别监督执法人员为规避责任,甚至伪造、涂改法律文书。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消防部队的形象,制约着消防部队的发展。要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需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消防执法责任机制、执法制约机制、执法便民服务机制、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执法保障机制等五项机制,涉及34项工作制度,涵盖了消防执法的基本环节和流程,具体到了每一个执法行为,是具有原则性、指导性的执法基本要求和刚性标准。每一名消防监督员要从思想和行动上统一到国家和人民的期盼要求上来,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要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执法为民的意识,时刻践行"向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承诺
消防工作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据统计2007全年共发生火灾15.9万起,死亡1418人,受伤863人,直接财产损失9.9亿元,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很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作为一名消防监督执法者,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消防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每名消防监督员要自觉把执法为民思想贯穿于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消防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消防执法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要把执法为民思想,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使全体消防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让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能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代表政府、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都能始终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都能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忠实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才能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当中,在源头上把好关,督促单位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才能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善于发现火灾隐患,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二、要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认真履职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新型材料的应用和一些新型建筑的兴起,装饰装修材料种类越来越多,建筑结构复杂化。使我们发现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它需要消防监督人员掌握丰富的消防业务知识才能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但目前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是没有从事过消防工作的部队转业干部转业后分到消防部队从事消防监督工作;有的是大学生毕业后招录进来的,没有从事与消防监督专业有关的学习;有的是从灭火救援岗位调整或者职务晋升而从事消防监督工作,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未经消防监督培训或者说只经过初级培训,不懂得或者说不是十分精通消防业务知识,未取得消防监督岗位资格证书资格而直接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这也是消防监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到位存在的主要原因。这些问题已引起了公安部消防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改变这种状况, 2008年3月24日,公安部消防局专门召开了"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对从事消防监督岗位的人员,做了明确要求。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主要的是抓好两个环节:一是要强化业务培训。要按照部局党委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的要求,把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法律练兵活动作为消防部队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要严格考核。要把执法人员的能力、责任、廉政情况纳入基本考核内容。要建立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如实记录消防执法人员的全部执法活动。
三、要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切实坚强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加财政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安全专项治理。
(二)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监管。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三)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四、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基础建设,造就一支人民真正满意的公安消防部队
当前消防执法队伍普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思想树得不牢,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偏低,有的甚至不懂法、不学法、不会用法,到单位检查发现不了隐患,发现了隐患不会执法办案,有的甚至不会填写法律文书。2、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的问题,有的适用法律规范错误,违法行为与适用处罚的法律规定不相符;有的违反程序规定,不执行法定的执法步骤、方式和时限要求;有的随意执法,对待同一种消防违法行为采用不同处罚标准。3、执法不作为。有的对已经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由于监督整改不力,导致火灾隐患长期存在,加大了火灾风险;有的没有依法履责,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投入使用的工程视而不见,放弃执法职责;从近年来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看,已经有消防执法人员因为渎职或不作为而受到法律的追究。4、执法乱作为。有的强拉赞助,甚至以罚代审,以罚代验,以罚代处,以致于许多新建工程带险投入使用;有的图谋私利,放纵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个别监督执法人员为规避责任,甚至伪造、涂改法律文书。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消防部队的形象,制约着消防部队的发展。要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需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消防执法责任机制、执法制约机制、执法便民服务机制、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执法保障机制等五项机制,涉及34项工作制度,涵盖了消防执法的基本环节和流程,具体到了每一个执法行为,是具有原则性、指导性的执法基本要求和刚性标准。每一名消防监督员要从思想和行动上统一到国家和人民的期盼要求上来,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