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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戴一顶“税收科研工作者”的桂冠其实是一件尴尬透顶的窝囊事。因为在税收的田园里,我们收获的一直是“微薄的希望”。税收学科的贫弱,在我看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连谁谁题写书名的什么什么读本,自以为是的袍子下总藏不住东拼西凑的针脚,兴高采烈的面容上总透着面黄肌瘦的菜色。或许,那些“脑袋大脖子粗”的“特定”读者就该吞咽这些半生不熟、粗制滥造的“生猛海鲜”。
税收的田园并不贫瘠,贫瘠的是我们的思想,还有我们的风骨。当西欧资产阶级为夺得现代法治的历史头功而欢呼雀跃弹冠相庆的时候,我们这个豪情满怀的泱泱大国早把皇粮国税的“利刃”打造得削铁如泥。早熟的税收制度依偎在早熟的官僚政治的怀抱里,为我们成功阻止资本主义的顺利出生和健康成长立下了不巧的“历史奇功”。跨越到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一大二公”旗帜下的税收制度,某种意义上说仅仅是一种摆设,此时的税收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无人问津的处女地。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和市场经济意识的回归,让我们的世界变得精彩,也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无奈。和许多领域的尴尬一样,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跟在市场经济的屁股后面跑吐了血,税收理论研究(尤其是税收基础理论研究)还是藏不住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小尾巴”。
专家学者对税收关照不多,写在教科书里的理论又卸不掉程式的夹板,让人感到搔痒的玉手老在靴子外边。税务工作者对税收感触不少,写进文章里的思想又对不准理论的跑道,让人感到美味的饺子煮在茶壶里面。完美地结合“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的重任,似乎就顺理成章地落在我等“税收科研工作者”的肩头。遗憾的是,我们的肩头太嫩太软,时常被“天降大任”压得一溜歪斜跟头马趴——税收科研队伍里,拥挤着太多唱不好“税收多来咪”的南郭先生。搜遍南郭先生的全身,也找不到几个知识、智慧和勤勉的毛孔。这也难怪,学问一旦对接不到仕途,做学问的队伍里便溜掉了许多头脑聪明而又腿脚利索的健男壮女,勉强留下来鞭牛喝马种瓜收豆的,不是老弱病残,就是“傻瓜”和“笨蛋”。
要命的是,我们视野狭窄。我们的学术,总是割裂税收和政治、税收和文化、税收和历史、税收和社会的紧密联系。我们总是孤立、静止、单向、单色地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实践,在我们的文章里,税收是孤立的社会存在、孤立的历史存在。我们看到的只是“点”和“线”,而不是“面”和“体”。
更要命的是,我们作风漂浮。我们的学术,得不到眼和腿的充分支持。我们中的许多人,不喜读书,不愿“走路”。我们的学术,缺少基本功,更缺少含金量。
最要命的是,我们顾虑太多。我们的学术,总是匍匐在政治和权威(权势)的脚下,总有“时代”和“御用”的烙印,总受到“立场”的束缚和“方法”的局限。“时代的烙印”表现为跟风、多变、善变,朝秦暮楚、反复无常;“御用的烙印”表现为媚上、媚官、媚权,唱赞歌、表忠心,随大流、瞎起哄,哈巴狗、跟屁虫;立场的束缚表现为先入为主、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方法的局限表现为自话自说、坐井观天、夜郎自大。一句话,许多看明白的事,我们不敢说;许多说烂了的事,其实并没看明白。
视野狭窄、作风漂浮、顾虑太多,导致我们的学术假模假式、苍白无力。
终于,我们读到了曹钦白。曹钦白的文章让我们眼前一亮。20多年来,“温文尔雅、浅言慢语、静如处子、世事洞明”的钦白先生以记者、编辑、学者的创作身份,以“感性、知性、理性的创作生态”,以“身跨文学、文化、学术的创作形式”①,以大视野选题、大胸怀立意、大智慧行文的创作风格,“对古今中外特别是中国的税收,剥丝抽茧,鞭辟入里,条分缕析,娓娓道来”②,为我们奉献出数以百计的税收时评、税收史论和读书札记。这些文章包藏了对税收基础理论问题的深刻探究,包藏了对民主和法治语境下社会发展路径、规律的执著叩问,包藏了对形象化的概念、原理和策略的一贯思考,包藏了对自身学识、灵感和顿悟的十足自信。仅从学术规范的视角观察,钦白先生的某些文章或许还缺少一点原创性的内核、体式性的外表和体系性的骨架,但这丝毫不会减损这些文章的社会影响和学术价值。钦白先生以惯用的小篇幅、大容量、集束式和科普化的行文风格有效提升了广大读者尤其是没精力、没能力或者没毅力阅读比砖头还厚的学术著作的普通读者的阅读兴趣和阅读快感。摆脱体式和框架的约束,学术的传播反而更加方便、快捷。
曹钦白的文章读多了,我得出三点结论:我们需要一颗“税脑”,也需要一双“税眼”;善于用税脑想问题,善于用税眼看问题,我们对许多事物的认知,便到了骨子里;骨子里的学术才是真学术,真学术才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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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政治词典里有一个词极其荒谬:父母官。比“父母官”还荒谬的词是“州牧”。
“父母官”之所以荒谬,是因为统治者在确认自己是百姓父母的时候,正美滋滋地骑在百姓的脖子上。“父母官”们厚着城墙般的脸皮,在月黑风高之夜把“尔俸尔禄,民脂民膏”八个大字连同道义、操守和良心一起丢进官衙门前的地沟里,还加上比脸皮更厚的盖板。
“州牧”更不像话,拿到官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亮出鞭子。
“父母官”和“州牧”的逻辑,显然是强盗逻辑。
曹钦白在他最有棱角的文章里,提到了“父母官”,也提到了《自由大宪章》和《权利法案》。我猜测,钦白先生在排列组合老祖宗留下的这些方块字的时候,脑子里一定跳跃着“州牧”或“县太爷”的身影。
“父母官”和“州牧”,《自由大宪章》和《权利法案》,引号和书名号里这14个字深刻揭示了封建制国家、中央集权专制国家③和宪政国家的本质区别,中国(当然是旧中国)和西方世界的所有差别都挤在这14个字里面。
这不难理解。一方跪着,一方坐着,培养的是奴性,放纵的是贪婪;双方面对面谈判,彰显的是民主,弘扬的是法治。
钦白先生用很大的耐心一次次向我们介绍《自由大宪章》和《权利法案》。我以为,钦白先生从这两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献中找到了政治文明的支撑点和构筑政府与纳税人政治关系的切入点。这非常重要。公元1214年,英国国王约翰为发动新的战争,准备开征盾牌税,不想遭到封建贵族的强力反弹。封建贵族以军事反叛相要挟,于次年④逼迫国王与贵族代表签订了英国历史也是世界宪政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自由大宪章》,从制度上找到了一条限制王权的根本道路,为民众参政写下辉煌的宪政开篇。此后,经过数百年的不懈博弈,《无承诺不课税法》(1297年)、《权利请愿书》(1628年)、《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简称《权利法案》)(1689)相继生效。其中,《权利法案》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深刻的、久远的,它奠定了英国宪政的基础。在税收方面,《权利法案》的主要贡献是确立了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法律主义(法无明文不征税)和罪刑法律主义(法无明文不为罪)被视做现代法制的两大支柱。通过深入发掘,钦白先生从冲破中世纪神权思想禁锢的一些西方启蒙思想家的经典著作中为“主权在民”找到了“天赋人权”、“利益交换”、“民主政治”、“契约论”、“博弈论”等思想资源,然后凭借自己的理解、分析和推导,廓清了一些概念、原理,理顺了一些因果关系,形成了一些重要判断。
比如政府的职责。“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如何有效率地提供公共物品和如何公平地分配公共物品。”(《税收是福利的代价》)
比如国家权力的来源和产生逻辑。“国家权力的产生可以通过这样的逻辑关系来表示:财产所有者——纳税人——选择也即授权自己的代表——代表们组成议会审查有关税收及国家事务的法案,通过或否决——政府根据议会的决定征收税款并决定征收的幅度——政府每年向议会报告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议会也即纳税人代表的审查。由此倒推,我们看到了国家权力的来源:纳税人。”“税收奠定了今日世界政治制度结构的基础。”(《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
比如税收的特征。“在对税收特征的界定上,现行的教科书几十年一贯制地说,税收的特征是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这种界定既是对税收本质的扭曲,又是对纳税人权利的漠视。”
比如政治和政治家。“在税的眼里,所谓政治,一言以蔽之就是为了公共事务的需要,掌控税收的取得、管理和分配的活动……税将政治简单和通俗化为民众的公共事务,政治家则是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民众事务管家的人物。……一旦选择中意的政治家,民众就理性地从收入中让渡一部分,支付政治家的服务以及他们通过国家机器为民众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税眼看世界》)“美国独立战争的导火索是殖民者征收的茶税,巴黎公社起义的原因也与政府的酒税有关,20世纪90年代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下台的肇因是征收人头税,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下台的原因亦如是。决定政治家施政理念基础的、基本的因素是税收,已成为现代政治的不二条件。”(《税眼看世界》)
比如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对这一关系的论述很多。“国家只是民众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的组织,它接受民众的委托(通过民主选举)为民众提供公共福利(公共物品和服务),而民众则以税收支付其成本。税收在这个意义上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交换,更表现为一种政治契约,它将民众与政府的关系通过法律固定下来。”(《税收是福利的代价》)“正是因为纳税人无法制约国家的统治者,统治者才运用税收建构的国家机器愈加严密地控制纳税人;也正因为纳税人无法控制统治者,统治者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毫无顾忌地剥夺纳税人。”(《税收与社会之关系辨析》)“政府也是由一群自私的理性经济人组成,它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政治家和官员动机支配。一方面官员花的是纳税人的银子,既无须心疼,又没有产权约束;既不必担心成本问题,也没有利润的概念;另一方面,官员决策的自由度比市场上的私人老板还大,从而使政府浪费行为不断发生。因而,政府的所作所为并不像他们标榜的那样‘合理’和‘有效’。”(《这边厢辛苦收税,那边厢奢靡花费》)“世界宪政历史一再证明‘无代表不纳税’、‘国王掌管利剑,议会掌管钱袋’,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维护人民福祉的制度性保证。”(《没有程序正义就难以达致实体正义》)
比如税收与社会的关系。“税收与社会的基本关系,第一层是因果关系,社会需要是因,税收是果。第二层关系是利益交换关系。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关系,也是纳税人之所以同意向国家纳税并且税收最终成为国家基本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原因。第三层关系是社会管理机构亦即国家对税收的依赖关系。第四层关系是经济和政治上的互动关系。”(《税收与社会之关系辨析》)
比如税收政治学。“学界和税务部门对微观税收的研究和宣传已经足够深入,但对宏观税收的研究和认识还略欠深度。笔者以为可以建立一门税收政治学的学科。这门学科的宗旨在于研究如何利用税收为政治服务(增进国民福利),如何把握税收的内在规律,促进建立民主政治机制,如何对扭曲的政治体制和行为进行矫正。”(《税收政治学刍议》)
钦白先生的“判断”很多,其中一些判断直观地写在文章标题里。《税收是福利的代价》《税收的善恶中性之分》《爱是税收的价值属性》《税收是一种债》《要求和谐须矫枉》《政府作为平等的契约一方》《文明社会的代价》:税收的无谓损失、平等享受公共品是税收的本质规定》……这些标题直接给出了作者的思想和观点。
把所有的推导和思考集中到一起,钦白先生的结论渐渐清晰:“税收是公共权力的源泉和现代宪政国家形成的基石,这就是它在经济属性掩盖之下未被解读的密码。”(《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从经济属性中破解政治属性,钦白先生为我们还原出更真实更完整更本色更文明的税收。
曹钦白笔下的税收问题大多在“政治”的框架内展开,他的许多观点与其说是近期的制度谋划,不如说是远期的政治期许。理解曹钦白“政治情结”,至少要把握三点:一是文明的整体性和平衡性。人类文明的历史,是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同发展的历史。正如法国著名政治家、历史学家基佐和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所揭示的那样,文明由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自身的发展组成:一方面是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人内在的和道德的发展。文明是一个整体,局部彼此相依为命,而且都发生牵制作用。在这个整体里,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因素保持着一种美好的平衡关系。二是税收问题的本质和根源。在理论上厘清政府(在民众的眼里更多地表现为官员)和纳税人的角色定位并不难,难的是在实践中遵从这种定位。事实上,中国的税收问题更多地表现为管理问题,管理问题更多地表现为管理环境和管理机制问题。管理环境和管理机制问题,从本质上说不完全是或者完全不是税收问题。比如“烟草,寓禁于征的负效应”,(《话说税收悖论》)比如“税收计划(任务)大于税收法律”,比如“在中央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博弈中,税务局往往屁股向地方倾斜,暗助地方一臂之力”,(《税收潜规则批判》)这些问题的成因都很复杂,远非一个“税”字能解释清楚。解决税收问题,要着眼于税收,但不能局限于税收。就税论税只能解决“技术”问题,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纳税人有病,该官员吃药。社会有病,该政府吃药。执政者的第一位职责,不是教育别人,而是反省、约束和改造自己。三是解决税收问题和其他各种问题的根本出路。“经济关系的综合就是政治。”(《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现代政治的基本内涵,就是建设高度的民主和健全的法制。政府和政府官员自我反省、约束和改造的动力,是民主和法治、监督和制约。只有正视制度和人性、政策和民生之间的冲突,深刻洞悉“底层中国”的民情民生,尊重群众最起码的、最基本的政治和生活需求,尽情、尽兴、尽意地勤政爱民,我们的政府才是负责任的政府。“帮助穷人和弱势群体已不仅是人类博爱精神的光大,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穷人为什么有少纳税的权利》)只有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改进和完善公共服务承诺的践诺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我们的政治才是开明的政治。执政为民的最高境界莫过于还政于民。
这,大概就是曹钦白热切关注和执著探究税收的政治属性的内在逻辑。发现这一逻辑,我们就发现了钦白先生“温文尔雅、浅言慢语”中的机敏和锋芒。此乃柔中带刚、绵里藏针是也。
研究政治文明的学者肯定不少,但像钦白先生这样用“税眼”看政治文明的学者肯定不多。透过税收看政治,透过政治看税收,我们豁然开朗,许多问题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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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以比较大的篇幅,关注中国现实税收问题和社会问题,并努力寻求化解这些问题的路径和方法。钦白先生很智慧地为自己“认识世界”找到了“便捷的途径”和“独特的视角”。在他看来,“税是一种非常独特的视角,因为税和国家一样古老的历史,使它的经验极具智慧;也因为税对每个人经济利益的分割,使它成为个人与公共利益的交集点;又因为利益必须用权力去维护,使它接受私权利的委托,集合形成一种强大的国家权力;还因为税不与时事移易的内涵与易被外力操控的特性,使它的形象混沌而神秘。”(《税眼看世界》)
或许是因为做过相同和相近的研究,我高度评价钦白先生对税收悖论、税收潜规则、税收文化的观察和思考。这些观察和思考体现了钦白先生“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鞭挞黎庶令人悲”的人格追求和“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人文情怀。由于在政治和历史大背景下观察税收悖论、税收潜规则和税收文化,钦白先生的若干结论都很有说服力和震撼力:(1)“对偷税者一味进行道德谴责有时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同样,与偷税者展开旷日持久的护法博弈也并不一定是最佳选择,因为它会带来很大的税收成本和遵从成本,是社会总效益的损失。”(《话说税收悖论》)(2)“潜规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独特现象,……由此形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独特景观,这就是知行脱节,言行不一……潜规则在政治上是实用主义,在道德上则可能是机会主义。”(《税收潜规则批判》)(3)“在中国整个奴隶制、封建专制的数千年历史中,税收文化的旗帜上所书写的只有四个字:强制、压迫。”(《税收文化之弱》)(4)“税收文化之弱是国家制度不健全的表现。”(5)“对税收合法性的确立和建设,药方是政治文明的建设即人民是国家主人在制度上的确立和税收法律主义的确立;对税收合理性的建设,药方则是公共财政理论和实践的建设,特别是对其使用方向和效益的透明和监督;对税收制度的建设,则应在工具意义上确立其法治、公平、效率、科学的原则以及对其规律的不断研究及与时俱进上。”(《税收文化之弱》)在这一组文章里,钦白先生一改“温文尔雅、浅言慢语、静如处子”的表述风格,以犀利的笔锋大胆揭露体制和机制的弊端。
在拜读钦白先生的《税收潜规则批判》之后,我接连拜读了任恒俊的《晚清官场规则研究》和吴思的《隐蔽的秩序:拆解历史弈局》《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死游戏》。任恒俊说:“官场腐败和吏治腐败从观念形态、伦理道德、行为准则等等方面缠绕盘结,深入历史文化的骨髓,排演出20几个王朝的败亡相循。阻止重复,疗治宿疾恰恰是一场文化上的整体和深刻无比的变革。”“杜撰”出“潜规则”一词的吴思对潜规则的定义是:“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和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我以为,中国的许多事情办不好,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善政或者拿不出善政,而是因为我们的善政不能完全转化成善治。善政信号层层衰减、梗阻,是因为共产党的一套好经经常念在歪嘴和尚嘴里。歪嘴和尚念经的时候,眼睛是盯着美色和金钱的。而僵化的官僚体制、残缺的制约机制和交易中的“买方”在权衡利害后所作出的无奈选择(屈从于“合法伤害权”)又在客观上姑息、纵容了歪嘴和尚的不法行为。由此看来,从理论和实践上厘清政府和纳税人的政治关系,有助于以正式规则对抗和战胜潜规则,使善政转化为善治。研究税收潜规则和其它一切潜规则,对于探寻中国的出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编辑、记者、学者的多重身份,使曹钦白对税收现实问题的关注和批判极具针对性和挑战性。《税收未被解读的秘密》亮点很多,我印象深刻的关键词有:
泛政治化。“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是个泛政治化的国家,什么事都跟政治挂上钩,什么事都具有政治意义。但是最具政治意涵的税收却在一段时间被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它的本质。税收被局限在经济属财政目,在宪法中它只是公民的一项义务。”(《税收政治学刍议》)
税收异化论。“政治家与民众的关系被定位为管理与被管理、统治与被统治,是一种异化。”“税收异化论解释了税收这一利益交换,在漫长的历史中何以成为专制统治压迫、剥削人民的工具,强调了民主政治制度对于保障纳税人权益的极端重要性。”(《中国税收改革开放这三十年》)
税收与财政分割。表现在:理论层面,我国财税教科书强调财与税特殊性的一面多,强调共性的一面少,同发达国家的界定反差比较明显;税收立法上,经历了形式的税收法定主义、实质的税收法定主义、财政民主主义的税收法定主义三个阶段,要求从税收征收与使用两者相分离的二元论财税法方法论,转变为两者相统一地、综合地研究财税问题的一元论方法论;税收征收上,短期满足财政需求,长期中伤害了经济基础;财政预算的不透明、财政款项使用绩效不彰等种种背离公共财政目标的政绩工程,以及浪费、贪渎等方面;对纳税人情绪、行为的影响。(《税和它的另一半》)
税收工具化观念和政治单赢思维。“在税收的再分配上,我们的税收、财政民主远远不够,不仅缺乏税收法定主义,而且决算的透明度也不高,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这种不平等、不平衡是法律单向度、目标单向度思维的产物,亦是税收工具化观念的产物。还可以说是政治上单赢思维的产物。”(《要求和谐须矫枉》)
成也税制,败也税制。“传统的财政税收体制与中央集权的政治体系共生共荣,在政治上,前者支持、巩固了后者;在经济上,前者不容产生现代型的经济体制,因此又导致了中国在唐末以后的全面落后,可谓成也税制,败也税制。”(《中国传统赋税文化批判》)
政府公权力边界。“我国目前在资源配置方面还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计划经济的惯性在观念和行为方面还有顽固的影响。因此,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由扩大税收的行为,一般民众往往以这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予以谅解。岂不知这是任意扩大政府公权力边界,损害国民自由选择的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行为。”(《税收利益何以不能最大化》)
同样地,钦白先生提出的若干建议亦不乏亮点。这些建议,大多不是对现行税收制度、税收管理手段和方式的修修补补,而是对社会运行体制和机制的调整和重构。钦白先生依然坚持“税眼看世界”、“税眼看天下”、“税眼看成败”。
当代赋税原则。第一,政治原则。强调税收的民主与法制原则,即“税收法定主义”,法无明文不征税。第二,财政原则。税收要能满足财政的需求。第三,社会伦理原则。税收要公平,在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量能征收,实现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第四,经济原则。税收不得伤及税本,对经济的干预最小,并能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第五,税务行政原则。税收法律、法规要明确、透明,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要尽量地小,并称其为“检验本国税制或税种善恶中性的标尺”。(《税有善恶中性之分》)或许,这些原则值得商榷,但主旨和精神值得肯定。
政府如何寻找福利和税收的均衡点。“以支定收;尽量减少无谓损失,也即对效率的扭曲,主体税制应中性;建立公共选择机制,也即税收民主和财政民主,执行过程和绩效评价的所有环节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
解决“官员请客,纳税人埋单”的治本方法。一是加强税收民主、财政民主和政治民主建设;二是按照上述理念检讨我们的政治制度设计,尤其是加强对权利的限制和制约以及有效监督,保证民众能有监督的渠道和机制,能够对不称职的官员追究责任直至罢免;三是政府的职责应限制在为全社会提供良好的政治、社会、经济环境方面,谨防越位。(《析“官员请客,纳税人埋单”》)“市场经济下的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其职能集中在公共服务和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凡能交给市场和社会去办的,政府就不应越俎代庖。”(《想起了李鼎铭先生的“精兵简政”》)
以审计为重点,实质性地扩大人大的监督权。“建立民主政治机制,对扭曲的政治体制和行为进行影响和矫正。”(《税收政治学刍议》)为超越现行监督机构在履行职能中的体制性障碍,应把审计部门整体划转全国人大领导,或另起炉灶,在人大专设审计部门,主要审计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税收使用绩效。(《透明、绩效和制度保障》)对这一观点,我高度赞同。我在我的一篇文章里,提出“实质性地扩大各级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建议。建议的要点:一是各级审计部门归属同级人大管理,使人大的监督更直接、更具体、更有力、更有效(这一条和钦白先生不谋而合);二是深化计划和财政改革,强化人大对国民经济计划和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预算决算的法律约束,认真查处政府在计划、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三是在全社会公开竞选人大代表,实现人大代表职业化、精英化。
税收与社会通向秩序、和谐关系的通途。“一是税收法律主义,这可以说是税收与社会关系的在先约束、根本约束;二是税收民主或曰财政民主,这可以说是税收与社会在税收转变为财政再分配资金以后的在后约束,但也不无过程、程序约束的目的。”(《税收与社会之关系辨析》)
钦白先生这些观点让我想起宋代大儒张载的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心里装着老百姓,才配做学者;心里装着老百姓,才能写出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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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钦白是个老实人。
老老实实读书。拜读两卷本的《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我看到许多书名、人名和“税名”。书名我没有列举,包括参考文献在内,钦白先生为写自己这一部书用到别人的书当以百计。大约100个人名(不完全列举)分为中外两组(人名和书名有对应关系,学贯中西的专家学者对这种对应关系烂熟于心)。中国这一组有:傅玄、荀子、杨炎、北山四先生、苏辙、陈天祥、刘晏、邱濬、管仲、苏天爵、商鞅、王安石、孔子、许衡、真德秀、李翱、许有壬、黄仁宇、杨万里、黄宗羲、康有为、白居易、侯树彤、陶渊明、柳宗元、李顺、王小波、李自成、多尔衮、蒋洪、李鼎铭、龙应台、成吉思汗、王文统、阿和马、卢世荣、桑哥、李炜光。这些人名我基本上不很陌生,我囫囵吞枣地读过他们当中一部分人的一小部分作品。外国这一组更多,有: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瓦格纳、魁奈、柏克、洛克、穆勒、纳瑞、霍布斯、柯劳克、孟德斯鸠、李约瑟、马克思、恩格斯、萨伊、凯恩斯、列宁、里根、克林顿、布什、小布什、罗纳德·科斯、曼昆、斯蒂格利茨、伯纳德·萨拉尼、北野弘久、黑格尔、罗斯福、阿尔文·汉森、弗里多·帕累托、尼古拉·卡尔多、弗里德曼、卢梭、奥特·马亚、莫尔、摩尔根、西奥多·舒尔茨、熊彼特、小马丁·路德·金、詹姆斯·布坎南、阿克尔洛夫、斯宾塞、米尔顿·弗里德曼、威廉·布里坦卡林、舒马赫、席琳·迪翁、马丁·苏利文、格里高利·曼昆、汉娜·阿伦特、迈克尔·哈特、阿米卡尔·普维亚尼、克努特·维克塞尔、阿瑟·庇古、詹姆士·托宾。这一组我知道的不多,他们的著作我大多没有读过。“税名”我列举了相对特殊的十几个,分别是:加拿大的“人头税”、法国等国家的“机票税(国际互助税)”、欧佩克税、负所得税、义仓税、通货膨胀税、托宾税、铸币税、单一税、济贫税、富裕税、团结税、矫正税、支出税、知识税、过境税。我列举这么多的人名和税种,是想提示自己:和钦白先生相比,我差了什么,差了多远。二十年如一日,以“独守孤灯,轻舒长卷”无言对抗“人心浮躁,物欲横流”,钦白先生向我们展示了他过人的定力和毅力。人和人的差别,很多时候只是有没有定力和毅力的差别。对钦白先生“扎实、踏实、忠实、老实的读书态度”,李胜良作过比较“老实”的评价:“为了探求一些与税收相关的观点的根源和本来面目,曹钦白在读书上下了相当大的笨功夫,这些笨功夫所得出的成果和结论,甚至成为一些其他朋友可以偷一下懒的征引资源。⑤”我以为,除了“征引”以外,曹钦白用“笨功夫”得出的这些成果和结论对税收科学研究的贡献更多地表现为对他人研究课题的启示、佐证和拓展。这意味着,到了这一步,曹钦白的某些文章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一定影响。最近几年,我在完成课题的过程中大量学习、借鉴和引用了钦白先生的研究成果,钦白先生关于税收悖论、税收潜规则、税收与社会关系、税收起源、税收伦理、税收文化的诸多观点一再出现在我的文章和专著中。我的一些文章也受到钦白先生的关注。不知不觉中,我们都继承、延伸和拓展了对方的研究成果。
老老实实做学问。税伦理学者姚轩鸽说,曹钦白对历史与现实税收问题的审视与思考,突出表现为“两个始终未变”:一是从税收视角检视现实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问题,求索、化解当下税收治理重要问题新途径与新方法的学术执著始终未变;二是从广大纳税人权利维护的立场,透视分析现实税收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求解根本途径与思路的价值追求始终未变”⑥。我赞同这样的评价。“两个始终未变”,折射出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一种脚踏实地的态度。“两个始终未变”既可评价钦白先生的学术贡献,亦可评价与学术贡献紧密相联的治学方法。在“两个始终未变”的基础上换一种表述方式,至少可以用20个字来评价钦白先生的治学方法:读书、思考,探索、发现,体验、感悟,对比、查证,吸收、批判。
我们有理由向曹钦白先生致敬。
注释
①⑤李胜良:《曹钦白评传》
②董小龙:《一把开启税收密码的钥匙——曹钦白和他的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转引自李胜良:《曹钦白评传》
③顺便说一句,我以为把旧中国的某一时段称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值得商榷
④1215年,蒙古孛儿只斤铁木真(成吉思汗)建立的元帝国刚刚“挂牌营业”,正处于起步时期。此前数千年和此后数百年的发展轨迹表明,勤劳、勇敢、智慧的中华民族在创造了无数引以自豪的辉煌历史以后,还是无奈地落在了世界列强的后面。中国之所以落后,是因为外国人发明一个新词:宪政。后文提到的1297年、1628年和1689年,中国分别掌控在元成宗铁穆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和清圣祖康熙手中。大多数国人对成吉思汗、崇祯和康熙并不陌生,这三个帝王分别以雄心勃勃、殚精竭虑和豪情满怀彪炳青史,但他们只书写出属于自己的辉煌或悲壮,他们用自己的辛劳和智慧,延续了历史的惯性。不管是盛世还是乱世,不管是开国之君还是亡国之君,不管是明君还是昏君,他们都运行在同一个轨道上,那就是集权专制。从这一点上看,他们没有差别
⑥姚轩鸽:《无法掩饰的忧患与重负》
头戴一顶“税收科研工作者”的桂冠其实是一件尴尬透顶的窝囊事。因为在税收的田园里,我们收获的一直是“微薄的希望”。税收学科的贫弱,在我看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连谁谁题写书名的什么什么读本,自以为是的袍子下总藏不住东拼西凑的针脚,兴高采烈的面容上总透着面黄肌瘦的菜色。或许,那些“脑袋大脖子粗”的“特定”读者就该吞咽这些半生不熟、粗制滥造的“生猛海鲜”。
税收的田园并不贫瘠,贫瘠的是我们的思想,还有我们的风骨。当西欧资产阶级为夺得现代法治的历史头功而欢呼雀跃弹冠相庆的时候,我们这个豪情满怀的泱泱大国早把皇粮国税的“利刃”打造得削铁如泥。早熟的税收制度依偎在早熟的官僚政治的怀抱里,为我们成功阻止资本主义的顺利出生和健康成长立下了不巧的“历史奇功”。跨越到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一大二公”旗帜下的税收制度,某种意义上说仅仅是一种摆设,此时的税收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无人问津的处女地。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和市场经济意识的回归,让我们的世界变得精彩,也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无奈。和许多领域的尴尬一样,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跟在市场经济的屁股后面跑吐了血,税收理论研究(尤其是税收基础理论研究)还是藏不住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小尾巴”。
专家学者对税收关照不多,写在教科书里的理论又卸不掉程式的夹板,让人感到搔痒的玉手老在靴子外边。税务工作者对税收感触不少,写进文章里的思想又对不准理论的跑道,让人感到美味的饺子煮在茶壶里面。完美地结合“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的重任,似乎就顺理成章地落在我等“税收科研工作者”的肩头。遗憾的是,我们的肩头太嫩太软,时常被“天降大任”压得一溜歪斜跟头马趴——税收科研队伍里,拥挤着太多唱不好“税收多来咪”的南郭先生。搜遍南郭先生的全身,也找不到几个知识、智慧和勤勉的毛孔。这也难怪,学问一旦对接不到仕途,做学问的队伍里便溜掉了许多头脑聪明而又腿脚利索的健男壮女,勉强留下来鞭牛喝马种瓜收豆的,不是老弱病残,就是“傻瓜”和“笨蛋”。
要命的是,我们视野狭窄。我们的学术,总是割裂税收和政治、税收和文化、税收和历史、税收和社会的紧密联系。我们总是孤立、静止、单向、单色地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实践,在我们的文章里,税收是孤立的社会存在、孤立的历史存在。我们看到的只是“点”和“线”,而不是“面”和“体”。
更要命的是,我们作风漂浮。我们的学术,得不到眼和腿的充分支持。我们中的许多人,不喜读书,不愿“走路”。我们的学术,缺少基本功,更缺少含金量。
最要命的是,我们顾虑太多。我们的学术,总是匍匐在政治和权威(权势)的脚下,总有“时代”和“御用”的烙印,总受到“立场”的束缚和“方法”的局限。“时代的烙印”表现为跟风、多变、善变,朝秦暮楚、反复无常;“御用的烙印”表现为媚上、媚官、媚权,唱赞歌、表忠心,随大流、瞎起哄,哈巴狗、跟屁虫;立场的束缚表现为先入为主、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方法的局限表现为自话自说、坐井观天、夜郎自大。一句话,许多看明白的事,我们不敢说;许多说烂了的事,其实并没看明白。
视野狭窄、作风漂浮、顾虑太多,导致我们的学术假模假式、苍白无力。
终于,我们读到了曹钦白。曹钦白的文章让我们眼前一亮。20多年来,“温文尔雅、浅言慢语、静如处子、世事洞明”的钦白先生以记者、编辑、学者的创作身份,以“感性、知性、理性的创作生态”,以“身跨文学、文化、学术的创作形式”①,以大视野选题、大胸怀立意、大智慧行文的创作风格,“对古今中外特别是中国的税收,剥丝抽茧,鞭辟入里,条分缕析,娓娓道来”②,为我们奉献出数以百计的税收时评、税收史论和读书札记。这些文章包藏了对税收基础理论问题的深刻探究,包藏了对民主和法治语境下社会发展路径、规律的执著叩问,包藏了对形象化的概念、原理和策略的一贯思考,包藏了对自身学识、灵感和顿悟的十足自信。仅从学术规范的视角观察,钦白先生的某些文章或许还缺少一点原创性的内核、体式性的外表和体系性的骨架,但这丝毫不会减损这些文章的社会影响和学术价值。钦白先生以惯用的小篇幅、大容量、集束式和科普化的行文风格有效提升了广大读者尤其是没精力、没能力或者没毅力阅读比砖头还厚的学术著作的普通读者的阅读兴趣和阅读快感。摆脱体式和框架的约束,学术的传播反而更加方便、快捷。
曹钦白的文章读多了,我得出三点结论:我们需要一颗“税脑”,也需要一双“税眼”;善于用税脑想问题,善于用税眼看问题,我们对许多事物的认知,便到了骨子里;骨子里的学术才是真学术,真学术才有生命力。
2
中国人的政治词典里有一个词极其荒谬:父母官。比“父母官”还荒谬的词是“州牧”。
“父母官”之所以荒谬,是因为统治者在确认自己是百姓父母的时候,正美滋滋地骑在百姓的脖子上。“父母官”们厚着城墙般的脸皮,在月黑风高之夜把“尔俸尔禄,民脂民膏”八个大字连同道义、操守和良心一起丢进官衙门前的地沟里,还加上比脸皮更厚的盖板。
“州牧”更不像话,拿到官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亮出鞭子。
“父母官”和“州牧”的逻辑,显然是强盗逻辑。
曹钦白在他最有棱角的文章里,提到了“父母官”,也提到了《自由大宪章》和《权利法案》。我猜测,钦白先生在排列组合老祖宗留下的这些方块字的时候,脑子里一定跳跃着“州牧”或“县太爷”的身影。
“父母官”和“州牧”,《自由大宪章》和《权利法案》,引号和书名号里这14个字深刻揭示了封建制国家、中央集权专制国家③和宪政国家的本质区别,中国(当然是旧中国)和西方世界的所有差别都挤在这14个字里面。
这不难理解。一方跪着,一方坐着,培养的是奴性,放纵的是贪婪;双方面对面谈判,彰显的是民主,弘扬的是法治。
钦白先生用很大的耐心一次次向我们介绍《自由大宪章》和《权利法案》。我以为,钦白先生从这两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献中找到了政治文明的支撑点和构筑政府与纳税人政治关系的切入点。这非常重要。公元1214年,英国国王约翰为发动新的战争,准备开征盾牌税,不想遭到封建贵族的强力反弹。封建贵族以军事反叛相要挟,于次年④逼迫国王与贵族代表签订了英国历史也是世界宪政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自由大宪章》,从制度上找到了一条限制王权的根本道路,为民众参政写下辉煌的宪政开篇。此后,经过数百年的不懈博弈,《无承诺不课税法》(1297年)、《权利请愿书》(1628年)、《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简称《权利法案》)(1689)相继生效。其中,《权利法案》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深刻的、久远的,它奠定了英国宪政的基础。在税收方面,《权利法案》的主要贡献是确立了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法律主义(法无明文不征税)和罪刑法律主义(法无明文不为罪)被视做现代法制的两大支柱。通过深入发掘,钦白先生从冲破中世纪神权思想禁锢的一些西方启蒙思想家的经典著作中为“主权在民”找到了“天赋人权”、“利益交换”、“民主政治”、“契约论”、“博弈论”等思想资源,然后凭借自己的理解、分析和推导,廓清了一些概念、原理,理顺了一些因果关系,形成了一些重要判断。
比如政府的职责。“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如何有效率地提供公共物品和如何公平地分配公共物品。”(《税收是福利的代价》)
比如国家权力的来源和产生逻辑。“国家权力的产生可以通过这样的逻辑关系来表示:财产所有者——纳税人——选择也即授权自己的代表——代表们组成议会审查有关税收及国家事务的法案,通过或否决——政府根据议会的决定征收税款并决定征收的幅度——政府每年向议会报告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议会也即纳税人代表的审查。由此倒推,我们看到了国家权力的来源:纳税人。”“税收奠定了今日世界政治制度结构的基础。”(《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
比如税收的特征。“在对税收特征的界定上,现行的教科书几十年一贯制地说,税收的特征是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这种界定既是对税收本质的扭曲,又是对纳税人权利的漠视。”
比如政治和政治家。“在税的眼里,所谓政治,一言以蔽之就是为了公共事务的需要,掌控税收的取得、管理和分配的活动……税将政治简单和通俗化为民众的公共事务,政治家则是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民众事务管家的人物。……一旦选择中意的政治家,民众就理性地从收入中让渡一部分,支付政治家的服务以及他们通过国家机器为民众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税眼看世界》)“美国独立战争的导火索是殖民者征收的茶税,巴黎公社起义的原因也与政府的酒税有关,20世纪90年代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下台的肇因是征收人头税,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下台的原因亦如是。决定政治家施政理念基础的、基本的因素是税收,已成为现代政治的不二条件。”(《税眼看世界》)
比如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对这一关系的论述很多。“国家只是民众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的组织,它接受民众的委托(通过民主选举)为民众提供公共福利(公共物品和服务),而民众则以税收支付其成本。税收在这个意义上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交换,更表现为一种政治契约,它将民众与政府的关系通过法律固定下来。”(《税收是福利的代价》)“正是因为纳税人无法制约国家的统治者,统治者才运用税收建构的国家机器愈加严密地控制纳税人;也正因为纳税人无法控制统治者,统治者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毫无顾忌地剥夺纳税人。”(《税收与社会之关系辨析》)“政府也是由一群自私的理性经济人组成,它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政治家和官员动机支配。一方面官员花的是纳税人的银子,既无须心疼,又没有产权约束;既不必担心成本问题,也没有利润的概念;另一方面,官员决策的自由度比市场上的私人老板还大,从而使政府浪费行为不断发生。因而,政府的所作所为并不像他们标榜的那样‘合理’和‘有效’。”(《这边厢辛苦收税,那边厢奢靡花费》)“世界宪政历史一再证明‘无代表不纳税’、‘国王掌管利剑,议会掌管钱袋’,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维护人民福祉的制度性保证。”(《没有程序正义就难以达致实体正义》)
比如税收与社会的关系。“税收与社会的基本关系,第一层是因果关系,社会需要是因,税收是果。第二层关系是利益交换关系。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关系,也是纳税人之所以同意向国家纳税并且税收最终成为国家基本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原因。第三层关系是社会管理机构亦即国家对税收的依赖关系。第四层关系是经济和政治上的互动关系。”(《税收与社会之关系辨析》)
比如税收政治学。“学界和税务部门对微观税收的研究和宣传已经足够深入,但对宏观税收的研究和认识还略欠深度。笔者以为可以建立一门税收政治学的学科。这门学科的宗旨在于研究如何利用税收为政治服务(增进国民福利),如何把握税收的内在规律,促进建立民主政治机制,如何对扭曲的政治体制和行为进行矫正。”(《税收政治学刍议》)
钦白先生的“判断”很多,其中一些判断直观地写在文章标题里。《税收是福利的代价》《税收的善恶中性之分》《爱是税收的价值属性》《税收是一种债》《要求和谐须矫枉》《政府作为平等的契约一方》《文明社会的代价》:税收的无谓损失、平等享受公共品是税收的本质规定》……这些标题直接给出了作者的思想和观点。
把所有的推导和思考集中到一起,钦白先生的结论渐渐清晰:“税收是公共权力的源泉和现代宪政国家形成的基石,这就是它在经济属性掩盖之下未被解读的密码。”(《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从经济属性中破解政治属性,钦白先生为我们还原出更真实更完整更本色更文明的税收。
曹钦白笔下的税收问题大多在“政治”的框架内展开,他的许多观点与其说是近期的制度谋划,不如说是远期的政治期许。理解曹钦白“政治情结”,至少要把握三点:一是文明的整体性和平衡性。人类文明的历史,是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同发展的历史。正如法国著名政治家、历史学家基佐和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所揭示的那样,文明由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自身的发展组成:一方面是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人内在的和道德的发展。文明是一个整体,局部彼此相依为命,而且都发生牵制作用。在这个整体里,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因素保持着一种美好的平衡关系。二是税收问题的本质和根源。在理论上厘清政府(在民众的眼里更多地表现为官员)和纳税人的角色定位并不难,难的是在实践中遵从这种定位。事实上,中国的税收问题更多地表现为管理问题,管理问题更多地表现为管理环境和管理机制问题。管理环境和管理机制问题,从本质上说不完全是或者完全不是税收问题。比如“烟草,寓禁于征的负效应”,(《话说税收悖论》)比如“税收计划(任务)大于税收法律”,比如“在中央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博弈中,税务局往往屁股向地方倾斜,暗助地方一臂之力”,(《税收潜规则批判》)这些问题的成因都很复杂,远非一个“税”字能解释清楚。解决税收问题,要着眼于税收,但不能局限于税收。就税论税只能解决“技术”问题,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纳税人有病,该官员吃药。社会有病,该政府吃药。执政者的第一位职责,不是教育别人,而是反省、约束和改造自己。三是解决税收问题和其他各种问题的根本出路。“经济关系的综合就是政治。”(《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现代政治的基本内涵,就是建设高度的民主和健全的法制。政府和政府官员自我反省、约束和改造的动力,是民主和法治、监督和制约。只有正视制度和人性、政策和民生之间的冲突,深刻洞悉“底层中国”的民情民生,尊重群众最起码的、最基本的政治和生活需求,尽情、尽兴、尽意地勤政爱民,我们的政府才是负责任的政府。“帮助穷人和弱势群体已不仅是人类博爱精神的光大,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穷人为什么有少纳税的权利》)只有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改进和完善公共服务承诺的践诺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我们的政治才是开明的政治。执政为民的最高境界莫过于还政于民。
这,大概就是曹钦白热切关注和执著探究税收的政治属性的内在逻辑。发现这一逻辑,我们就发现了钦白先生“温文尔雅、浅言慢语”中的机敏和锋芒。此乃柔中带刚、绵里藏针是也。
研究政治文明的学者肯定不少,但像钦白先生这样用“税眼”看政治文明的学者肯定不多。透过税收看政治,透过政治看税收,我们豁然开朗,许多问题迎刃而解。
3
《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以比较大的篇幅,关注中国现实税收问题和社会问题,并努力寻求化解这些问题的路径和方法。钦白先生很智慧地为自己“认识世界”找到了“便捷的途径”和“独特的视角”。在他看来,“税是一种非常独特的视角,因为税和国家一样古老的历史,使它的经验极具智慧;也因为税对每个人经济利益的分割,使它成为个人与公共利益的交集点;又因为利益必须用权力去维护,使它接受私权利的委托,集合形成一种强大的国家权力;还因为税不与时事移易的内涵与易被外力操控的特性,使它的形象混沌而神秘。”(《税眼看世界》)
或许是因为做过相同和相近的研究,我高度评价钦白先生对税收悖论、税收潜规则、税收文化的观察和思考。这些观察和思考体现了钦白先生“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鞭挞黎庶令人悲”的人格追求和“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人文情怀。由于在政治和历史大背景下观察税收悖论、税收潜规则和税收文化,钦白先生的若干结论都很有说服力和震撼力:(1)“对偷税者一味进行道德谴责有时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同样,与偷税者展开旷日持久的护法博弈也并不一定是最佳选择,因为它会带来很大的税收成本和遵从成本,是社会总效益的损失。”(《话说税收悖论》)(2)“潜规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独特现象,……由此形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独特景观,这就是知行脱节,言行不一……潜规则在政治上是实用主义,在道德上则可能是机会主义。”(《税收潜规则批判》)(3)“在中国整个奴隶制、封建专制的数千年历史中,税收文化的旗帜上所书写的只有四个字:强制、压迫。”(《税收文化之弱》)(4)“税收文化之弱是国家制度不健全的表现。”(5)“对税收合法性的确立和建设,药方是政治文明的建设即人民是国家主人在制度上的确立和税收法律主义的确立;对税收合理性的建设,药方则是公共财政理论和实践的建设,特别是对其使用方向和效益的透明和监督;对税收制度的建设,则应在工具意义上确立其法治、公平、效率、科学的原则以及对其规律的不断研究及与时俱进上。”(《税收文化之弱》)在这一组文章里,钦白先生一改“温文尔雅、浅言慢语、静如处子”的表述风格,以犀利的笔锋大胆揭露体制和机制的弊端。
在拜读钦白先生的《税收潜规则批判》之后,我接连拜读了任恒俊的《晚清官场规则研究》和吴思的《隐蔽的秩序:拆解历史弈局》《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死游戏》。任恒俊说:“官场腐败和吏治腐败从观念形态、伦理道德、行为准则等等方面缠绕盘结,深入历史文化的骨髓,排演出20几个王朝的败亡相循。阻止重复,疗治宿疾恰恰是一场文化上的整体和深刻无比的变革。”“杜撰”出“潜规则”一词的吴思对潜规则的定义是:“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和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我以为,中国的许多事情办不好,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善政或者拿不出善政,而是因为我们的善政不能完全转化成善治。善政信号层层衰减、梗阻,是因为共产党的一套好经经常念在歪嘴和尚嘴里。歪嘴和尚念经的时候,眼睛是盯着美色和金钱的。而僵化的官僚体制、残缺的制约机制和交易中的“买方”在权衡利害后所作出的无奈选择(屈从于“合法伤害权”)又在客观上姑息、纵容了歪嘴和尚的不法行为。由此看来,从理论和实践上厘清政府和纳税人的政治关系,有助于以正式规则对抗和战胜潜规则,使善政转化为善治。研究税收潜规则和其它一切潜规则,对于探寻中国的出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编辑、记者、学者的多重身份,使曹钦白对税收现实问题的关注和批判极具针对性和挑战性。《税收未被解读的秘密》亮点很多,我印象深刻的关键词有:
泛政治化。“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是个泛政治化的国家,什么事都跟政治挂上钩,什么事都具有政治意义。但是最具政治意涵的税收却在一段时间被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它的本质。税收被局限在经济属财政目,在宪法中它只是公民的一项义务。”(《税收政治学刍议》)
税收异化论。“政治家与民众的关系被定位为管理与被管理、统治与被统治,是一种异化。”“税收异化论解释了税收这一利益交换,在漫长的历史中何以成为专制统治压迫、剥削人民的工具,强调了民主政治制度对于保障纳税人权益的极端重要性。”(《中国税收改革开放这三十年》)
税收与财政分割。表现在:理论层面,我国财税教科书强调财与税特殊性的一面多,强调共性的一面少,同发达国家的界定反差比较明显;税收立法上,经历了形式的税收法定主义、实质的税收法定主义、财政民主主义的税收法定主义三个阶段,要求从税收征收与使用两者相分离的二元论财税法方法论,转变为两者相统一地、综合地研究财税问题的一元论方法论;税收征收上,短期满足财政需求,长期中伤害了经济基础;财政预算的不透明、财政款项使用绩效不彰等种种背离公共财政目标的政绩工程,以及浪费、贪渎等方面;对纳税人情绪、行为的影响。(《税和它的另一半》)
税收工具化观念和政治单赢思维。“在税收的再分配上,我们的税收、财政民主远远不够,不仅缺乏税收法定主义,而且决算的透明度也不高,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这种不平等、不平衡是法律单向度、目标单向度思维的产物,亦是税收工具化观念的产物。还可以说是政治上单赢思维的产物。”(《要求和谐须矫枉》)
成也税制,败也税制。“传统的财政税收体制与中央集权的政治体系共生共荣,在政治上,前者支持、巩固了后者;在经济上,前者不容产生现代型的经济体制,因此又导致了中国在唐末以后的全面落后,可谓成也税制,败也税制。”(《中国传统赋税文化批判》)
政府公权力边界。“我国目前在资源配置方面还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计划经济的惯性在观念和行为方面还有顽固的影响。因此,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由扩大税收的行为,一般民众往往以这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予以谅解。岂不知这是任意扩大政府公权力边界,损害国民自由选择的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行为。”(《税收利益何以不能最大化》)
同样地,钦白先生提出的若干建议亦不乏亮点。这些建议,大多不是对现行税收制度、税收管理手段和方式的修修补补,而是对社会运行体制和机制的调整和重构。钦白先生依然坚持“税眼看世界”、“税眼看天下”、“税眼看成败”。
当代赋税原则。第一,政治原则。强调税收的民主与法制原则,即“税收法定主义”,法无明文不征税。第二,财政原则。税收要能满足财政的需求。第三,社会伦理原则。税收要公平,在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量能征收,实现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第四,经济原则。税收不得伤及税本,对经济的干预最小,并能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第五,税务行政原则。税收法律、法规要明确、透明,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要尽量地小,并称其为“检验本国税制或税种善恶中性的标尺”。(《税有善恶中性之分》)或许,这些原则值得商榷,但主旨和精神值得肯定。
政府如何寻找福利和税收的均衡点。“以支定收;尽量减少无谓损失,也即对效率的扭曲,主体税制应中性;建立公共选择机制,也即税收民主和财政民主,执行过程和绩效评价的所有环节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
解决“官员请客,纳税人埋单”的治本方法。一是加强税收民主、财政民主和政治民主建设;二是按照上述理念检讨我们的政治制度设计,尤其是加强对权利的限制和制约以及有效监督,保证民众能有监督的渠道和机制,能够对不称职的官员追究责任直至罢免;三是政府的职责应限制在为全社会提供良好的政治、社会、经济环境方面,谨防越位。(《析“官员请客,纳税人埋单”》)“市场经济下的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其职能集中在公共服务和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凡能交给市场和社会去办的,政府就不应越俎代庖。”(《想起了李鼎铭先生的“精兵简政”》)
以审计为重点,实质性地扩大人大的监督权。“建立民主政治机制,对扭曲的政治体制和行为进行影响和矫正。”(《税收政治学刍议》)为超越现行监督机构在履行职能中的体制性障碍,应把审计部门整体划转全国人大领导,或另起炉灶,在人大专设审计部门,主要审计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税收使用绩效。(《透明、绩效和制度保障》)对这一观点,我高度赞同。我在我的一篇文章里,提出“实质性地扩大各级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建议。建议的要点:一是各级审计部门归属同级人大管理,使人大的监督更直接、更具体、更有力、更有效(这一条和钦白先生不谋而合);二是深化计划和财政改革,强化人大对国民经济计划和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预算决算的法律约束,认真查处政府在计划、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三是在全社会公开竞选人大代表,实现人大代表职业化、精英化。
税收与社会通向秩序、和谐关系的通途。“一是税收法律主义,这可以说是税收与社会关系的在先约束、根本约束;二是税收民主或曰财政民主,这可以说是税收与社会在税收转变为财政再分配资金以后的在后约束,但也不无过程、程序约束的目的。”(《税收与社会之关系辨析》)
钦白先生这些观点让我想起宋代大儒张载的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心里装着老百姓,才配做学者;心里装着老百姓,才能写出好文章。
4
曹钦白是个老实人。
老老实实读书。拜读两卷本的《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我看到许多书名、人名和“税名”。书名我没有列举,包括参考文献在内,钦白先生为写自己这一部书用到别人的书当以百计。大约100个人名(不完全列举)分为中外两组(人名和书名有对应关系,学贯中西的专家学者对这种对应关系烂熟于心)。中国这一组有:傅玄、荀子、杨炎、北山四先生、苏辙、陈天祥、刘晏、邱濬、管仲、苏天爵、商鞅、王安石、孔子、许衡、真德秀、李翱、许有壬、黄仁宇、杨万里、黄宗羲、康有为、白居易、侯树彤、陶渊明、柳宗元、李顺、王小波、李自成、多尔衮、蒋洪、李鼎铭、龙应台、成吉思汗、王文统、阿和马、卢世荣、桑哥、李炜光。这些人名我基本上不很陌生,我囫囵吞枣地读过他们当中一部分人的一小部分作品。外国这一组更多,有: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瓦格纳、魁奈、柏克、洛克、穆勒、纳瑞、霍布斯、柯劳克、孟德斯鸠、李约瑟、马克思、恩格斯、萨伊、凯恩斯、列宁、里根、克林顿、布什、小布什、罗纳德·科斯、曼昆、斯蒂格利茨、伯纳德·萨拉尼、北野弘久、黑格尔、罗斯福、阿尔文·汉森、弗里多·帕累托、尼古拉·卡尔多、弗里德曼、卢梭、奥特·马亚、莫尔、摩尔根、西奥多·舒尔茨、熊彼特、小马丁·路德·金、詹姆斯·布坎南、阿克尔洛夫、斯宾塞、米尔顿·弗里德曼、威廉·布里坦卡林、舒马赫、席琳·迪翁、马丁·苏利文、格里高利·曼昆、汉娜·阿伦特、迈克尔·哈特、阿米卡尔·普维亚尼、克努特·维克塞尔、阿瑟·庇古、詹姆士·托宾。这一组我知道的不多,他们的著作我大多没有读过。“税名”我列举了相对特殊的十几个,分别是:加拿大的“人头税”、法国等国家的“机票税(国际互助税)”、欧佩克税、负所得税、义仓税、通货膨胀税、托宾税、铸币税、单一税、济贫税、富裕税、团结税、矫正税、支出税、知识税、过境税。我列举这么多的人名和税种,是想提示自己:和钦白先生相比,我差了什么,差了多远。二十年如一日,以“独守孤灯,轻舒长卷”无言对抗“人心浮躁,物欲横流”,钦白先生向我们展示了他过人的定力和毅力。人和人的差别,很多时候只是有没有定力和毅力的差别。对钦白先生“扎实、踏实、忠实、老实的读书态度”,李胜良作过比较“老实”的评价:“为了探求一些与税收相关的观点的根源和本来面目,曹钦白在读书上下了相当大的笨功夫,这些笨功夫所得出的成果和结论,甚至成为一些其他朋友可以偷一下懒的征引资源。⑤”我以为,除了“征引”以外,曹钦白用“笨功夫”得出的这些成果和结论对税收科学研究的贡献更多地表现为对他人研究课题的启示、佐证和拓展。这意味着,到了这一步,曹钦白的某些文章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一定影响。最近几年,我在完成课题的过程中大量学习、借鉴和引用了钦白先生的研究成果,钦白先生关于税收悖论、税收潜规则、税收与社会关系、税收起源、税收伦理、税收文化的诸多观点一再出现在我的文章和专著中。我的一些文章也受到钦白先生的关注。不知不觉中,我们都继承、延伸和拓展了对方的研究成果。
老老实实做学问。税伦理学者姚轩鸽说,曹钦白对历史与现实税收问题的审视与思考,突出表现为“两个始终未变”:一是从税收视角检视现实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问题,求索、化解当下税收治理重要问题新途径与新方法的学术执著始终未变;二是从广大纳税人权利维护的立场,透视分析现实税收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求解根本途径与思路的价值追求始终未变”⑥。我赞同这样的评价。“两个始终未变”,折射出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一种脚踏实地的态度。“两个始终未变”既可评价钦白先生的学术贡献,亦可评价与学术贡献紧密相联的治学方法。在“两个始终未变”的基础上换一种表述方式,至少可以用20个字来评价钦白先生的治学方法:读书、思考,探索、发现,体验、感悟,对比、查证,吸收、批判。
我们有理由向曹钦白先生致敬。
注释
①⑤李胜良:《曹钦白评传》
②董小龙:《一把开启税收密码的钥匙——曹钦白和他的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转引自李胜良:《曹钦白评传》
③顺便说一句,我以为把旧中国的某一时段称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值得商榷
④1215年,蒙古孛儿只斤铁木真(成吉思汗)建立的元帝国刚刚“挂牌营业”,正处于起步时期。此前数千年和此后数百年的发展轨迹表明,勤劳、勇敢、智慧的中华民族在创造了无数引以自豪的辉煌历史以后,还是无奈地落在了世界列强的后面。中国之所以落后,是因为外国人发明一个新词:宪政。后文提到的1297年、1628年和1689年,中国分别掌控在元成宗铁穆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和清圣祖康熙手中。大多数国人对成吉思汗、崇祯和康熙并不陌生,这三个帝王分别以雄心勃勃、殚精竭虑和豪情满怀彪炳青史,但他们只书写出属于自己的辉煌或悲壮,他们用自己的辛劳和智慧,延续了历史的惯性。不管是盛世还是乱世,不管是开国之君还是亡国之君,不管是明君还是昏君,他们都运行在同一个轨道上,那就是集权专制。从这一点上看,他们没有差别
⑥姚轩鸽:《无法掩饰的忧患与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