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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为能够催化道德教育的塑造过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道德教育存在很强的关联性,高校学生管理对思想道德教育催化具有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应遵循以人为本的法治化发展方向。
关键词学生管理道德教育催化
作者简介:黄红,四川宜宾学院,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与史学理论。
行为塑造习惯,习惯养成道德,道德影响命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塑造大学生道德情操与精神风貌的具体外在规制。高校学生管理在大学生道德教育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体现着一所高校特有的校风与校貌,是衡量一所高校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和养成学生特有的良好道德行为实践的重要标杆。我国高校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学生管理工作体系和评价架构,已经发挥和正在发挥对大学生开展正行正心的积极作用。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关联性
单就学生管理工作而言,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指管理学生,广义指管理人和管理事。有学者将学生事务管理或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涵义进行区分,高校通过非学术性事务和课外活动对大学生施加影响和化育,以规范和服务大学生,进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大学生发展成才的有目的之组织活动。有学者认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一般用来表示我国高校学生事务或对这些事务的管理活动等外在行为规制;与美国学生事务及其管理一样,表示与非学术性事务和学生课外活动有关的引导与指导等行为。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高校学生管理是指高校对大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各种管理活动,是对高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系列规范;包括大学生的学籍管理如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升级与留降级、转系、转专业、转学、休学、停学、复学与退学、毕业,包括课外活动如学生社团、文娱体育、勤工俭学、社会活动等,包括校园秩序、对学生的奖励与处分、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等内容,表现为对大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大学生在校纪律的相关管理。高校学生管理的方方面面,外化于行,內化于心,产生特有的具备共性的同时具有丰富的个性特色的道德情操与人文科学素养,高校学生管理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是一个互动的紧密联系的过程。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理念也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有着内在的潜移默化的关联性。工作理念即在工作过程中贯穿始终的指导思想,它渗透到具体工作的方方面面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当前提倡在各领域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道德教育工作中,同样应该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大学生、关心大学生、培养大学生、激励大学生、发展大学生作为高校发展的出发点与根本目的,作为全新理念指导具体而细致的工作。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是同步的,在确立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工作理念的前提下,彰显对大学生的关怀。
二、高校学生管理对思想道德教育催化的理论基础
以人为本是高校学生管理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共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与意义,强调人的主体本位和自在自为性。以人为本的思想是历史的产物,在中西方的科学与人文历史长河中均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渊源。高校应该追求以实现大学生自我价值需要为本。大学生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自我价值的实现是大学生一生所不断追求的目标和理想。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大学生是在与大学校园环境和社会大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的适应并改造自身,并逐渐产生构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关系,道德关系、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也成为其主要关系的总和,构成了大学生事实世界的基本内容和内核。以人为本应以现实生活具体个人的价值和意义需求为本,人既是个体存在物因不同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具有不同的个性和特殊性,同时人又是群体的类的存在物兼有群体与类的共同性与普遍性。现实人必须是置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才能对其进行现实的理解和把握。大学生群体和个体生活在大学校园及社会组成的各种关系中,高校学生管理就是管理这些现实的关系,进而塑造大学生内心的道德情操。大学生每个个体作为主体,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价值意义的世界道德模式,这些意义道德模式是由大学生的生活环境、遭遇及态度等方面因素所决定。个人生活想要具有意义,应与全人类的生活意义相统一,进而达到某种伟大的和肯定有价值的共同目标。因此,大学生多样性和差异性的深层具有内在的一条主线,即为他人和为社会及人类贡献力量,这与大学生道德教育的最高境界具有高度吻合性。
我国高校管理在理论研究和实践运行中,已经意识到现代管理理论对于高等教育的各方面工作开展的重要性。泰罗将管理由经验带入到科学以来,先后经历古典管理理论、行为科学管理理论和系统权变管理理论等多个演进的发展阶段。纵观从管理理论的演进发展,人本管理的思想与制度构建可以作为高校学生的理论首选。社会的发展使得人的主体性地位越来越凸显和突出,管理己从过去管人逐渐发展为开发人和利用人的内在价值及潜能。人本管理与制度管理显著的区别在于人本管理重视的是现实的人,而制度管理重视孤立行为。高校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和大学生生活的地方,尤其应该推行人本化的高校学生管理,关注具体的大学生个人,而不仅仅是规制大学生的种种行为,真如此,则能非常圆满地催化大学生道德情操的健康理性塑造过程。
三、高校学生管理对思想道德教育催化的现实基础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具有鲜明的融会贯通的特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居于管理工作的首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长期以来被视为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主要表现为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系列工作。大学生学籍管理与思想道德教育分属于两套管理体系。高校教务部门和各院系的教务分支机构人员负责大学生学籍方面的管理工作,高校学生工作部和各级团委外加辅导员等负责大学生思想和日常学习生活等活动的繁杂管理。两支队伍分工明确并且各司其职,二者都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骨干队伍,发挥着同等重要的现实作用并互通有无互相促进。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存在共通的现实问题共同面对,二者均对大学生切身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影响和塑造着大学生的各种心理和情绪。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内容多为事务性的具体工作,工作量繁重而且涉及面很大,每一种工作内容施行的质量影响着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每一名大学生的心理状态和情绪的变化。教务部门的学籍管理和课程编排以及考试组织等与大学生日常利益密切相关,深受大学生关注与关切。学生工作部门稳定秩序,各种奖助学金的设定与确定,评优评奖工作,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有效开展等也涉及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对大学生的心理和情绪均会产生系列作用和各种明显的影响。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只注重管理职能职责,认为老师与学生之间单纯就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要想方设法把学生管好,而没有实际把大学生当作独立的个体去对待去管理和教育,往往造成大学生产生明显的抵触情绪,效果当然适得其反。许多家庭把考上大学作为自己孩子人生的奋斗目标和重要追求,而等到进入大学目标实现后往往就没有了新的目标,从而对未来一片茫然,思想自然产生波动并影响大学生去从事一些消极的活动等。有的期望值很高的学生由于高考发挥失利等原因对现实生活失去信心,这个时期就非常需要在日常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提供一种力量加以鞭策和鼓励。随着时代的发展推进,目前很多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正在不断地增强,大学生状告学校侵权案例的在逐步增多和变复杂。
四、高校学生管理对思想道德教育催化的方向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写进我国的宪法,法治理念下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应该自觉追求以人为本的法治化方向,催化与巩固大学生道德教育成果。高校管理者的法治观念是其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证,能否将这种理念贯穿于大学生管理工作的各个层面和阶段,尊重和维护大学生的法定权利和利益,尽量避免对大学生侵权和侵害利益事件的发生,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大学生道德教育均具有重大的意义。倘若缺少法治化,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很可能会偏离办学方向,进而影响高校正常办学秩序,妨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和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本质要求高校管理者在学生管理中充分体现法治精神与理念,把法律作为最高权威,依法决策与依法办事。管理并非管制,不能强迫大学生执行高校的各种规定。以人为本强调关注大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大学生的能动作用,通过管理与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大学生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大学生具有社会人和学校人的双重身份,享有基本的公民权,同时还享有作为受教育者的系列必须的权利。高校依法对大学生进行管理,同时要充分保护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并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与损害。高校学生管理者应从大学生实际出发,强化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服务意识与宗旨意识;逐步改变传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相互对立的模式,充分尊重和信任大学生,强化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及责任感使命感。
具体而言,在以人为本和法治理念的指引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对道德教育的催化途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培养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和信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和法治理想理念,能够促使大学生始终处于社会普遍的法律情感范围内,久而久之产生对法律强烈的归属感与依恋感和崇敬感等内化的心理和情绪认知。二是建立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等。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并能有效催化道德教育的效果最大化,需要做到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高校也应从自身实际和大学生的价值需要出发,切实保证高校校规校纪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等良法属性。三是建立与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的程序和机制。实现了程序的法治等于实现了管理行为的法治目标与完成了法治任务,高校在大学生管理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都要促使权利一方谨慎地做出行政行为,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与程序性。四是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监督运行机制与反馈机制。监督是一种渗透性的管理过程和经历,有管理必然导致权力的存在与运作,要真正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和道德教育取得实效,一定不能并不要忽视监督的重要作用。五是构建程序化的大学生与管理者和道德教育者的沟通对话制度与机制。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与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功能,构建合理程序化的沟通对话机制与程序,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催化道德教育的全部进程。
总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加速发展,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所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重在规制学生行为,大学生道德教育重在塑造大学生的道德情操与思想境界,以人为本的法治化管理必然催化大学生的德育走上理性而又充满人性的发展过程。
参考文献:
[1]蔡国春.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概念的界定.扬州大学高教研(42).
[2]赵平.美国高校学生工作.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4]戴聚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研究以生为本的视角.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徐锋等.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与体制创新的思考.黨史文苑.2006-8.
[6][俄]C·谢·弗兰克著.王永译.社会的精神基础.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
[7]卢跃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研究.2005年.
[8]陈树生,等.论高校依法治校的目标与对策.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
关键词学生管理道德教育催化
作者简介:黄红,四川宜宾学院,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与史学理论。
行为塑造习惯,习惯养成道德,道德影响命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塑造大学生道德情操与精神风貌的具体外在规制。高校学生管理在大学生道德教育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体现着一所高校特有的校风与校貌,是衡量一所高校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和养成学生特有的良好道德行为实践的重要标杆。我国高校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学生管理工作体系和评价架构,已经发挥和正在发挥对大学生开展正行正心的积极作用。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关联性
单就学生管理工作而言,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指管理学生,广义指管理人和管理事。有学者将学生事务管理或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涵义进行区分,高校通过非学术性事务和课外活动对大学生施加影响和化育,以规范和服务大学生,进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大学生发展成才的有目的之组织活动。有学者认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一般用来表示我国高校学生事务或对这些事务的管理活动等外在行为规制;与美国学生事务及其管理一样,表示与非学术性事务和学生课外活动有关的引导与指导等行为。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高校学生管理是指高校对大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各种管理活动,是对高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系列规范;包括大学生的学籍管理如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升级与留降级、转系、转专业、转学、休学、停学、复学与退学、毕业,包括课外活动如学生社团、文娱体育、勤工俭学、社会活动等,包括校园秩序、对学生的奖励与处分、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等内容,表现为对大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大学生在校纪律的相关管理。高校学生管理的方方面面,外化于行,內化于心,产生特有的具备共性的同时具有丰富的个性特色的道德情操与人文科学素养,高校学生管理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是一个互动的紧密联系的过程。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理念也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有着内在的潜移默化的关联性。工作理念即在工作过程中贯穿始终的指导思想,它渗透到具体工作的方方面面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当前提倡在各领域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道德教育工作中,同样应该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大学生、关心大学生、培养大学生、激励大学生、发展大学生作为高校发展的出发点与根本目的,作为全新理念指导具体而细致的工作。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是同步的,在确立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工作理念的前提下,彰显对大学生的关怀。
二、高校学生管理对思想道德教育催化的理论基础
以人为本是高校学生管理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共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与意义,强调人的主体本位和自在自为性。以人为本的思想是历史的产物,在中西方的科学与人文历史长河中均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渊源。高校应该追求以实现大学生自我价值需要为本。大学生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自我价值的实现是大学生一生所不断追求的目标和理想。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大学生是在与大学校园环境和社会大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的适应并改造自身,并逐渐产生构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关系,道德关系、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也成为其主要关系的总和,构成了大学生事实世界的基本内容和内核。以人为本应以现实生活具体个人的价值和意义需求为本,人既是个体存在物因不同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具有不同的个性和特殊性,同时人又是群体的类的存在物兼有群体与类的共同性与普遍性。现实人必须是置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才能对其进行现实的理解和把握。大学生群体和个体生活在大学校园及社会组成的各种关系中,高校学生管理就是管理这些现实的关系,进而塑造大学生内心的道德情操。大学生每个个体作为主体,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价值意义的世界道德模式,这些意义道德模式是由大学生的生活环境、遭遇及态度等方面因素所决定。个人生活想要具有意义,应与全人类的生活意义相统一,进而达到某种伟大的和肯定有价值的共同目标。因此,大学生多样性和差异性的深层具有内在的一条主线,即为他人和为社会及人类贡献力量,这与大学生道德教育的最高境界具有高度吻合性。
我国高校管理在理论研究和实践运行中,已经意识到现代管理理论对于高等教育的各方面工作开展的重要性。泰罗将管理由经验带入到科学以来,先后经历古典管理理论、行为科学管理理论和系统权变管理理论等多个演进的发展阶段。纵观从管理理论的演进发展,人本管理的思想与制度构建可以作为高校学生的理论首选。社会的发展使得人的主体性地位越来越凸显和突出,管理己从过去管人逐渐发展为开发人和利用人的内在价值及潜能。人本管理与制度管理显著的区别在于人本管理重视的是现实的人,而制度管理重视孤立行为。高校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和大学生生活的地方,尤其应该推行人本化的高校学生管理,关注具体的大学生个人,而不仅仅是规制大学生的种种行为,真如此,则能非常圆满地催化大学生道德情操的健康理性塑造过程。
三、高校学生管理对思想道德教育催化的现实基础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具有鲜明的融会贯通的特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居于管理工作的首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长期以来被视为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主要表现为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系列工作。大学生学籍管理与思想道德教育分属于两套管理体系。高校教务部门和各院系的教务分支机构人员负责大学生学籍方面的管理工作,高校学生工作部和各级团委外加辅导员等负责大学生思想和日常学习生活等活动的繁杂管理。两支队伍分工明确并且各司其职,二者都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骨干队伍,发挥着同等重要的现实作用并互通有无互相促进。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存在共通的现实问题共同面对,二者均对大学生切身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影响和塑造着大学生的各种心理和情绪。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内容多为事务性的具体工作,工作量繁重而且涉及面很大,每一种工作内容施行的质量影响着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每一名大学生的心理状态和情绪的变化。教务部门的学籍管理和课程编排以及考试组织等与大学生日常利益密切相关,深受大学生关注与关切。学生工作部门稳定秩序,各种奖助学金的设定与确定,评优评奖工作,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有效开展等也涉及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对大学生的心理和情绪均会产生系列作用和各种明显的影响。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只注重管理职能职责,认为老师与学生之间单纯就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要想方设法把学生管好,而没有实际把大学生当作独立的个体去对待去管理和教育,往往造成大学生产生明显的抵触情绪,效果当然适得其反。许多家庭把考上大学作为自己孩子人生的奋斗目标和重要追求,而等到进入大学目标实现后往往就没有了新的目标,从而对未来一片茫然,思想自然产生波动并影响大学生去从事一些消极的活动等。有的期望值很高的学生由于高考发挥失利等原因对现实生活失去信心,这个时期就非常需要在日常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提供一种力量加以鞭策和鼓励。随着时代的发展推进,目前很多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正在不断地增强,大学生状告学校侵权案例的在逐步增多和变复杂。
四、高校学生管理对思想道德教育催化的方向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写进我国的宪法,法治理念下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应该自觉追求以人为本的法治化方向,催化与巩固大学生道德教育成果。高校管理者的法治观念是其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证,能否将这种理念贯穿于大学生管理工作的各个层面和阶段,尊重和维护大学生的法定权利和利益,尽量避免对大学生侵权和侵害利益事件的发生,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大学生道德教育均具有重大的意义。倘若缺少法治化,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很可能会偏离办学方向,进而影响高校正常办学秩序,妨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和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本质要求高校管理者在学生管理中充分体现法治精神与理念,把法律作为最高权威,依法决策与依法办事。管理并非管制,不能强迫大学生执行高校的各种规定。以人为本强调关注大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大学生的能动作用,通过管理与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大学生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大学生具有社会人和学校人的双重身份,享有基本的公民权,同时还享有作为受教育者的系列必须的权利。高校依法对大学生进行管理,同时要充分保护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并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与损害。高校学生管理者应从大学生实际出发,强化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服务意识与宗旨意识;逐步改变传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相互对立的模式,充分尊重和信任大学生,强化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及责任感使命感。
具体而言,在以人为本和法治理念的指引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对道德教育的催化途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培养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和信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和法治理想理念,能够促使大学生始终处于社会普遍的法律情感范围内,久而久之产生对法律强烈的归属感与依恋感和崇敬感等内化的心理和情绪认知。二是建立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等。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并能有效催化道德教育的效果最大化,需要做到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高校也应从自身实际和大学生的价值需要出发,切实保证高校校规校纪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等良法属性。三是建立与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的程序和机制。实现了程序的法治等于实现了管理行为的法治目标与完成了法治任务,高校在大学生管理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都要促使权利一方谨慎地做出行政行为,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与程序性。四是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监督运行机制与反馈机制。监督是一种渗透性的管理过程和经历,有管理必然导致权力的存在与运作,要真正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和道德教育取得实效,一定不能并不要忽视监督的重要作用。五是构建程序化的大学生与管理者和道德教育者的沟通对话制度与机制。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与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功能,构建合理程序化的沟通对话机制与程序,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催化道德教育的全部进程。
总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加速发展,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所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重在规制学生行为,大学生道德教育重在塑造大学生的道德情操与思想境界,以人为本的法治化管理必然催化大学生的德育走上理性而又充满人性的发展过程。
参考文献:
[1]蔡国春.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概念的界定.扬州大学高教研(42).
[2]赵平.美国高校学生工作.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4]戴聚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研究以生为本的视角.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徐锋等.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与体制创新的思考.黨史文苑.2006-8.
[6][俄]C·谢·弗兰克著.王永译.社会的精神基础.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
[7]卢跃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研究.2005年.
[8]陈树生,等.论高校依法治校的目标与对策.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