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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明确地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其根本出发点是将那些珍贵的、濒危的且、具有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来,并在保护的基础上将有价值的部分赋予其一定的生命力,使之能够为人民群众所欣赏、所接受,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服务。在我国进行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中,应当充分认识并认真处理好保护(抢救)与发展(利用)的关系。只有紧紧抓住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问题,才真正抓住了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进行这项保护工程取得成败的关键所在和重要标志。
一、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为什么要强调“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原文化部长孙家正部长指出:“民族民间文化是我们的根,是文化发展的源泉。越是在社会发展快的时期,人们越不应该失去记忆,更不应该忘记回家的路。保护现有的历史遗存,留下祖先的记忆。只有清晰地知道我们从何处来,才能以更坚实的步伐和自信的心情向未来走去。”中华民族要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应该使自己的根更茁壮,使自己的源更纯净。
第一,我国许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处于失传或即将失传的境地,做好保护与抢救工作已迫在眉睫,这是一项事关我国文化源远流长、健康发展的大事。比如已经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淳安的“三角戏”,现在已经处于濒临失传的境地。据了解,“三角戏”是中国戏曲中歌舞类型采茶戏、 花鼓戏的一个分支。“三角戏”的表演具有纯朴 明快载歌载舞的特点,它以富有当地乡音为其演出语言,其唱词大都来自生活,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生活情趣,通俗易懂,演出尢以喜剧见长,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三角戏”因只有小旦、小生、 小丑三个角色而得名,主要流行于浙江西部淳安、 开化、 常山诸县以及安徽屯溪、 歙县和江西婺源一带,而其演出活动中心则在淳安县境内,且一 般用淳安方言演唱。淳安县旧属睦州,故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将“三角戏”定名为“淳安睦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淳安睦剧”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困难,1988年11月“淳安睦剧团”解散后,更使“淳安睦剧”逐步处于濒临断档的危险状态。因而,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到了不得不去着力保护的地步。
第二 ,保护是基础、是关键、是利用及发展的前提条件。不能将真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下来,那么利用和发展就无从谈起。所以,对于那些被列入保护对象的珍贵、濒危的并具有历史价值的口述文学和语言文字,传统的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杂技,传统的工艺美术和制作技艺以及传统的礼仪、节日、庆典和体育活动等内容,必须首先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采用各种切实有效和可行的手段,将其最具传统价值的、最本质的、最精华的内容以最原本的面貌、最真实地、原汁原味地保护下来。按照“保护工程”提出的保护方式,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之上,将所有列入保护范围的项目进行确认、登记和立档;将所有可以进行记录的项目,在保证记录真实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研究等方式进行妥善收存和展示。根据上级文化部门的要求,淳安县文化部门针对“三角戏”既“淳安睦剧”的现状,决定组织人员,一次次下乡寻访老艺人,请他们一句句地哼唱,用录音笔把他们的声音录下来,然后记下曲谱。有了睦剧曲谱,并不意味着就有了完整的《睦剧音像资料》。2005年我们淳安县文化馆创作了现代睦剧小戏《鸳鸯马》,参加了浙江省第二届现代小戏会演并获得了创作、 导演 、表演、 音乐四个一等奖。2006年,又创作了现代睦剧小戏《山野小曲》,参加浙江省少数剧种会演并获创作金奖、表演银奖。2008年,又创作了现代睦剧小戏《旧梦重圆》,参加了浙江省新农村题材现代戏会演,再次获得表演金奖、创作银奖。2010年又创作现代睦剧小戏《好媳妇》浙江省新农村题材小戏会演,再次获得表演金奖、创作金奖,这一系列的创作、表演活动,为淳安争得了荣誉,也为“淳安睦剧”留下保贵的音像资料。
二、保护和利用是辨证的统一
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利用和发展。?辨证唯物主义认为合理利用,继承发展是辨证统一的关系。笔者以为: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还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 在妥善保护的基础上和认真研究取舍的前提下,才能完成进一步的改造和创新,也才能最终得到利用和发展。试想,一个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如果连其具有传统价值的最精华的部分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那又从何谈起进行改造和发展呢!笔者认为所谓精华的部分,应该是健康的、有益的、与时代精神相适应的,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相符合的那部分内容。古老的传统文化,只有与现代生活进程相协调、相一致才是有意义的,才具备了进一步改造、创新并最终获得发展的条件,才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也才能继续传承下去。作为精华的部分,我们要加以继承和弘扬,同时还要根据时代的需要,对其精华的部分、具有鲜明特色的部分进行加工改造,使之在保持原有特色和韵味的基础上得到提高,并且能够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情趣和欣赏标准。近几年来,我们淳安县文化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方面做了一些有意的尝试。“淳安竹马”、“ 淳安汾口草龙”等现已成为我们淳安民间艺术的代名词。“淳安竹马”,先后参加了北京七大古都民间艺术展演、杭州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民间艺术展示、2000年浙江省广场文化艺术比赛、参加了首届全国广场民间歌舞大赛并获得了最高奖——“山花奖”。“淳安竹马”所到之处,都以其独特的表演风格,浓郁的乡土气息,深受专家和观众的好评,从而创造了在保护的基础上得到利用和发展的成功范例。
(二) 正确认识“变”,把握发展的内涵,在保护和传承中不断创新
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宋兆麟教授说: “变是规律,是方向,是不依人的意志所转移的”。这就是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和创新的。(下转第112页)(上接第110页)事实上,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留存至今,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和演变过程,是从古至今一代一代人所传承的,也可以肯定是所利用、所发展的结果。谁敢保证,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一些民俗的、民间流传的传统项目都是原汁原味的,都是所谓“原生态”的,都是和刚刚产生时的形态一模一样的?其实,历代人在保护传承的过程中,究竟进行了多少次的改造和变化,恐怕我们后人都是很难说清楚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固然要强调保护,但并不意味着不要利用和发展。而且只有得到了利用和发展,才是最积极的、最有效的,也是最具实际意义的保护方式。因此,在保护的过程中要利用、要提高、要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无条件的。这就是说,无论怎样的民族民间文化技艺和形式,都必须与当代民众的审美需求和欣赏眼光相吻合,否则它就不会有生命力,也就很难传承至今。我们今天所进行的保护工作也一样,也要在保护的同时去改造、去创新、去利用、去发展。只有动态的、具有发展意义的保护,才是最具有实际意义的保护,也是最为有效的保护方式。
(三)明确抢救和保护工作的紧迫性,才能做好利用和发展工作
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必须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利用,继承发展”。尤其在现阶段,保护和抢救是当务之急,是第一位的最紧迫的工作。在已经纳入保护视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已经处于濒临灭绝、后继无人的项目不在少数。有些项目的传承人已经年过古稀,如不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抢救和保护,当这些人逝去的时候,失去的就很可能永远地失去了。因此要尽快地启动抢救和保护的程序,对那些处于濒危状态的且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应该尽快开始普查、确认、登记、立档的工作,尽快采用录音、录像等手段完成最真实的记录。我们只有将该保护、该抢救的都真实地记录和保存下来了,才能谈到利用和发展,也才能从容地、科学地做好利用和发展的工作。
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发利用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战略思想,也是继承、利用、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指导思想。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来不得半点的浮躁和急功近利。我国现在所进行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一项历时16年的大工程,至2008年只是这项工程的第一阶段,到2020年也只是标志着抢救保护工程的结束。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则是一个长期的、世世代代的过程,我们承担的只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是一项讲究科学的工作,决不能大起大哄、只做表面文章,而要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所谓科学保护,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原则,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曲解、误解,甚至歪曲、滥用,以致不仅没保护好,反而起到了破坏的作用。就是必须尊重历史,讲求保护方式,按照“原汁原味”的本来面目进行记载,不能马马虎虎草率从事、不能不负责任,更不能随意加以改变。须知,我们所进行的改造和利用,都要提取本质的、精髓的部分内容作为基础,防止“变味”、“变形”、“变态”,更不能扭曲历史、取其糟粕,甚至宣传封建迷信。
正确认识并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会使我们的工作少走弯路,也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笔者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级文化部门的努力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能够在科学、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得到充分利用、得到健康发展,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发扬光大。
一、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为什么要强调“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原文化部长孙家正部长指出:“民族民间文化是我们的根,是文化发展的源泉。越是在社会发展快的时期,人们越不应该失去记忆,更不应该忘记回家的路。保护现有的历史遗存,留下祖先的记忆。只有清晰地知道我们从何处来,才能以更坚实的步伐和自信的心情向未来走去。”中华民族要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应该使自己的根更茁壮,使自己的源更纯净。
第一,我国许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处于失传或即将失传的境地,做好保护与抢救工作已迫在眉睫,这是一项事关我国文化源远流长、健康发展的大事。比如已经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淳安的“三角戏”,现在已经处于濒临失传的境地。据了解,“三角戏”是中国戏曲中歌舞类型采茶戏、 花鼓戏的一个分支。“三角戏”的表演具有纯朴 明快载歌载舞的特点,它以富有当地乡音为其演出语言,其唱词大都来自生活,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生活情趣,通俗易懂,演出尢以喜剧见长,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三角戏”因只有小旦、小生、 小丑三个角色而得名,主要流行于浙江西部淳安、 开化、 常山诸县以及安徽屯溪、 歙县和江西婺源一带,而其演出活动中心则在淳安县境内,且一 般用淳安方言演唱。淳安县旧属睦州,故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将“三角戏”定名为“淳安睦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淳安睦剧”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困难,1988年11月“淳安睦剧团”解散后,更使“淳安睦剧”逐步处于濒临断档的危险状态。因而,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到了不得不去着力保护的地步。
第二 ,保护是基础、是关键、是利用及发展的前提条件。不能将真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下来,那么利用和发展就无从谈起。所以,对于那些被列入保护对象的珍贵、濒危的并具有历史价值的口述文学和语言文字,传统的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杂技,传统的工艺美术和制作技艺以及传统的礼仪、节日、庆典和体育活动等内容,必须首先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采用各种切实有效和可行的手段,将其最具传统价值的、最本质的、最精华的内容以最原本的面貌、最真实地、原汁原味地保护下来。按照“保护工程”提出的保护方式,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之上,将所有列入保护范围的项目进行确认、登记和立档;将所有可以进行记录的项目,在保证记录真实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研究等方式进行妥善收存和展示。根据上级文化部门的要求,淳安县文化部门针对“三角戏”既“淳安睦剧”的现状,决定组织人员,一次次下乡寻访老艺人,请他们一句句地哼唱,用录音笔把他们的声音录下来,然后记下曲谱。有了睦剧曲谱,并不意味着就有了完整的《睦剧音像资料》。2005年我们淳安县文化馆创作了现代睦剧小戏《鸳鸯马》,参加了浙江省第二届现代小戏会演并获得了创作、 导演 、表演、 音乐四个一等奖。2006年,又创作了现代睦剧小戏《山野小曲》,参加浙江省少数剧种会演并获创作金奖、表演银奖。2008年,又创作了现代睦剧小戏《旧梦重圆》,参加了浙江省新农村题材现代戏会演,再次获得表演金奖、创作银奖。2010年又创作现代睦剧小戏《好媳妇》浙江省新农村题材小戏会演,再次获得表演金奖、创作金奖,这一系列的创作、表演活动,为淳安争得了荣誉,也为“淳安睦剧”留下保贵的音像资料。
二、保护和利用是辨证的统一
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利用和发展。?辨证唯物主义认为合理利用,继承发展是辨证统一的关系。笔者以为: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还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 在妥善保护的基础上和认真研究取舍的前提下,才能完成进一步的改造和创新,也才能最终得到利用和发展。试想,一个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如果连其具有传统价值的最精华的部分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那又从何谈起进行改造和发展呢!笔者认为所谓精华的部分,应该是健康的、有益的、与时代精神相适应的,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相符合的那部分内容。古老的传统文化,只有与现代生活进程相协调、相一致才是有意义的,才具备了进一步改造、创新并最终获得发展的条件,才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也才能继续传承下去。作为精华的部分,我们要加以继承和弘扬,同时还要根据时代的需要,对其精华的部分、具有鲜明特色的部分进行加工改造,使之在保持原有特色和韵味的基础上得到提高,并且能够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情趣和欣赏标准。近几年来,我们淳安县文化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方面做了一些有意的尝试。“淳安竹马”、“ 淳安汾口草龙”等现已成为我们淳安民间艺术的代名词。“淳安竹马”,先后参加了北京七大古都民间艺术展演、杭州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民间艺术展示、2000年浙江省广场文化艺术比赛、参加了首届全国广场民间歌舞大赛并获得了最高奖——“山花奖”。“淳安竹马”所到之处,都以其独特的表演风格,浓郁的乡土气息,深受专家和观众的好评,从而创造了在保护的基础上得到利用和发展的成功范例。
(二) 正确认识“变”,把握发展的内涵,在保护和传承中不断创新
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宋兆麟教授说: “变是规律,是方向,是不依人的意志所转移的”。这就是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和创新的。(下转第112页)(上接第110页)事实上,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留存至今,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和演变过程,是从古至今一代一代人所传承的,也可以肯定是所利用、所发展的结果。谁敢保证,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一些民俗的、民间流传的传统项目都是原汁原味的,都是所谓“原生态”的,都是和刚刚产生时的形态一模一样的?其实,历代人在保护传承的过程中,究竟进行了多少次的改造和变化,恐怕我们后人都是很难说清楚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固然要强调保护,但并不意味着不要利用和发展。而且只有得到了利用和发展,才是最积极的、最有效的,也是最具实际意义的保护方式。因此,在保护的过程中要利用、要提高、要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无条件的。这就是说,无论怎样的民族民间文化技艺和形式,都必须与当代民众的审美需求和欣赏眼光相吻合,否则它就不会有生命力,也就很难传承至今。我们今天所进行的保护工作也一样,也要在保护的同时去改造、去创新、去利用、去发展。只有动态的、具有发展意义的保护,才是最具有实际意义的保护,也是最为有效的保护方式。
(三)明确抢救和保护工作的紧迫性,才能做好利用和发展工作
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必须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利用,继承发展”。尤其在现阶段,保护和抢救是当务之急,是第一位的最紧迫的工作。在已经纳入保护视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已经处于濒临灭绝、后继无人的项目不在少数。有些项目的传承人已经年过古稀,如不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抢救和保护,当这些人逝去的时候,失去的就很可能永远地失去了。因此要尽快地启动抢救和保护的程序,对那些处于濒危状态的且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应该尽快开始普查、确认、登记、立档的工作,尽快采用录音、录像等手段完成最真实的记录。我们只有将该保护、该抢救的都真实地记录和保存下来了,才能谈到利用和发展,也才能从容地、科学地做好利用和发展的工作。
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发利用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战略思想,也是继承、利用、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指导思想。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来不得半点的浮躁和急功近利。我国现在所进行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一项历时16年的大工程,至2008年只是这项工程的第一阶段,到2020年也只是标志着抢救保护工程的结束。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则是一个长期的、世世代代的过程,我们承担的只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是一项讲究科学的工作,决不能大起大哄、只做表面文章,而要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所谓科学保护,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原则,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曲解、误解,甚至歪曲、滥用,以致不仅没保护好,反而起到了破坏的作用。就是必须尊重历史,讲求保护方式,按照“原汁原味”的本来面目进行记载,不能马马虎虎草率从事、不能不负责任,更不能随意加以改变。须知,我们所进行的改造和利用,都要提取本质的、精髓的部分内容作为基础,防止“变味”、“变形”、“变态”,更不能扭曲历史、取其糟粕,甚至宣传封建迷信。
正确认识并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会使我们的工作少走弯路,也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笔者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级文化部门的努力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能够在科学、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得到充分利用、得到健康发展,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