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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长期以来,在众多幼儿园教育活动中,音乐活动一直被看低。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幼儿教师认为音乐活动就是唱唱歌、弹弹琴,这导致一些地区幼儿园音乐活动课的开展不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更不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因此,需要在以健全人格培养为核心的学前教育音乐活动中创新发展途径。针对此现状,在分析幼儿音乐活动课的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应对方法,希望为幼儿教师对学前儿童音乐活动课的科学开展贡献一份力量。
[关 键 词] 学前教育;音乐活动;创新;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22-0226-02
一、学前教育音乐活动课的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在新时期不断增长,孩子的教育质量成为更多家长所关心的主要问题。年轻的父母几乎都是上过大学的知识青年,他们在育儿观念和意识上十分超前,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大多数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促使社会催生了一批不同标准和不同水平的早期教育机构。这些早期教育机构打着先进教育理念的旗号,开设一系列音乐早教课程,如音乐亲子课、奥尔夫音乐课、柯达伊音乐课等,极力宣传自己的课程能够帮助孩子早日成为音乐家,但实则在师资上面缺乏专业知识的培训,教师年龄呈现低龄化和低学历化趋势,课程设置欠缺系统性和科学性。这些课程通常会向家长收高额的学费,动辄上万元,实际上仅仅是将幼儿园的音乐课搬过来,加入新鲜的歌曲和影像资料,对孩子的音乐能力开发并没有太多的用途[1]。
除此之外,我国目前的婴幼儿音乐课教学发展实践要早于理论。换句话说,当前我国的学前教育音乐课的理论难以支撑实践。纵观我国关于婴幼儿音乐艺术及身心发展的相关理论研究,大多数的研究是基于国外的理论研究而成的,而国外的婴幼儿音乐教学发展更多的是与外国学前教育相匹配的,我国的学前教育特别是音乐艺术教育并不能完全适用国外的学前教育理论。因此,国内的婴幼儿早期音乐艺术教育需要根据我国婴幼儿自身的发展状况、家庭培养和国家文化内涵及时进行调整,而不应盲目借鉴国外的理论作为支撑。
二、当前学前教育音乐活动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音乐活动课的现状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日常教学实践中,虽然幼儿园的音乐活动内容逐渐丰富起来,从原本简单的教师逐句教唱和简单的舞蹈动作,逐渐增加了身体律动、节奏打击、打击乐器小合奏、音乐游戏、舞蹈编排等多种形式,为不同年龄、不同班型的学生分别设置不同的课程,充分体现了音乐课教学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相匹配的要求。但现在“80后”“90后”家长对于孩子的艺术教育已不仅仅局限于让孩子学会唱某些歌曲或会跳哪种舞蹈,而更多的是希望孩子能够尽早在艺术方面学会欣赏和自由创作,这就要求当代的幼儿教师自身要具有相当的艺术鉴赏能力和简易的创作能力,同时还要结合时代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对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内容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改。
(二)音乐活动不注重幼儿健全人格的培养
健全的人格从定义上来说是一个结构性的大概念,该结构在一段时间内会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一结构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简单来说,健全的人格主要包括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四个方面。
当前,“小学化”是众多学前教育问题中最突出的,它也是一个长期存在于学前教育中的问题。所谓“小学化”是指在学前教育阶段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提前让幼儿学习小学阶段的音乐知识,有些甚至遵照小学的学习课标对学龄前儿童进行音乐教学。学龄前教育的“小学化”实质上违背了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规律,长期对非适龄的儿童进行“拔苗助長”的教育,容易造成幼儿的心理亚健康状态,同时也给学龄前儿童的童年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长此以往,这些负面情绪在幼儿心中埋下很大的心理隐患,对以后的成长和学习造成一定的影响[2]。
三、学前教育音乐活动课应有助于幼儿形成健全人格
学龄前儿童的人格发展区别于成人的人格养成,学龄前儿童由于年纪小,对于社会中的人、事、物认知不完全,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环境突然变化或者突发危机时容易出现削弱自我、产生消极的心理品质的现象[3]。
根据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学前儿童在其成长阶段需要逐步形成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周围世界和人的基本态度(包括儿童对成年人的信赖感和对所处环境的安全感)
人在出生时,在父母的照顾和保护下会产生对双亲的信赖和依赖,有些自幼未得到双亲照料的幼儿则在长期的情感缺乏中很难对成人产生信赖感。在学龄前教育中,音乐常常伴随在儿童的日常活动中,如清晨入园时教师用唱歌或舞蹈的方式与小朋友亲切地打招呼,此时的音乐大多是温馨轻快的,教师用轻巧甜美的声音引导儿童回应,让幼儿能够在舒适的环境中开始一整天的幼儿园生活,这样的方式能够帮助教师快速获得儿童的信赖,使其慢慢忘记离开家长的紧张情绪[2]。
(二)对自我行为和情感的自主性和控制感
随着儿童的逐渐成长,其社会性逐渐增强,通过对生活环境中的事物和范围进行不断地探索,儿童开始产生对自己独立做事情的强烈欲望,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主性”。当父母亲不断地培养孩子的自主性时,孩子常常会在独立做事情的过程中受到挫折,若此时家长过分保护和控制孩子的行为,就会造成儿童的自我怀疑和羞怯心理,这种心理在将来会成为儿童成长过程中的负面消极因素,若此时家长不分好坏只是一味地表扬和鼓励孩子,则会导致儿童的狂妄自大心理滋长,同样不利于儿童健全人格的形成[4]。 所以,在学前教育音乐活动中,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培养是儿童感受音乐的最主要目的。让儿童在音乐中尽情自由发挥想象力、用力去感受音乐的律动、大胆表述对音乐的感受。教师只需要对课堂的进度进行适当的整体把握,鼓勵儿童随着音乐舞蹈和歌唱,或者使用自己喜欢的奥尔夫乐器进行创编。通过这样的音乐课程,能够在无形之中增强儿童的自主性。
四、创新以健全人格培养为核心的学前教育音乐活动发展途径
(一)以健全人格培养为核心的音乐教师角色与功能定位
新时代的学前教育理念以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作为培养儿童能力的重要标准,越来越多的青年教师逐渐认识到我国学前教育应基于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征,特别是对于儿童行为能力的培养。
儿童行为能力的发展包括艺术能力的发展,艺术能力则涵盖了儿童的绘画创作能力和音乐能力。儿童的音乐能力与绘画创作能力在其发展阶段和培养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因此在新时期的学前教育中一些教师着眼于儿童艺术教育在幼儿园教育过程中的发展特性及规律。如,幼儿语言和思维能力的开发方式、幼儿精细动作的开发和培养等。与此同时,我们也逐渐发现,儿童艺术教育理论逐渐增多并呈现体系化趋势发展。
1.音乐教师在学前教育中的角色定位
当前,人们的教育观念不断革新,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程度要求逐渐提高,因此,学前教育的系统化、制度化、科学化需要有更高的标准。在这些标准中,音乐教师的角色在学龄前儿童的音乐活动中转变成为活动的引导者和组织者。
2.幼儿健全人格的培养
在音乐活动中公平对待每一个孩子,秉持儿童的心理发展需求,用孩子的认知方式、学习特点和喜好让儿童置身于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中。老师要将生活中的行为和学习习惯合理融入音乐游戏中,让儿童能够在音乐活动中感受到舒适、安全和自然,让孩子对音乐教师产生自然的信赖感。同时也能够尽可能充分挖掘儿童的潜能,促进儿童的辨识能力、情绪控制和意志品质的提升。在此过程中,音乐教师需要及时补充新的学前音乐活动理论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并以此不断影响儿童的行为[5]。
(二)幼儿园音乐活动师资培养体系的建设
2019年以前,由于学前教育专业门槛设置较低,直接导致幼儿园教师的素质普遍较低。这些教师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的教育需求。因此,在学龄前音乐教育师资的培养上,我们应该积极地为现有教师群体搭建学习先进理念的人才培养平台,一是组织专业音乐理论教师定期为幼儿音乐教师教授乐理知识、和声曲式知识、乐器练习知识、声乐训练知识、舞蹈表演知识等,让幼儿音乐教师从知识结构上变得更加全面,需要有充足的教育素质和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的储备。二是对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理解,更新当代最新的教育理念,在音乐活动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进行适当的自我反思和自我评价。三是在音乐课程实施方面,音乐教师需要将音乐课程设置得尽可能丰富多彩,将唱歌、律动舞蹈、打击乐器活动以及音乐欣赏等方面相结合,让音乐教师能够抓住幼儿身心发展各个时期的显著特点,从儿童的信任感、合作能力、团队意识、自我意识等方面进行培养,能够在其成长的各个时期抓住关键期和敏感期对其进行引导和教育[5]。
(三)幼儿园音乐活动课的纠偏与评价体系的建设
音乐教学评价体系是幼儿园音乐活动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恰当的音乐教学评价体系对于幼儿音乐学习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所谓恰当的音乐评价体系,是指能够充分反映音乐教学过程中的特色、体现幼儿音乐学习的状态和过程、展现音乐活动课教学中学科特色的评价机制[6]。
在音乐评价体系建立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对评价本身做出一定的限制和要求,如对音乐活动的某一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价,不能盲目对各个方面进行笼统的评价。因此,在建立音乐活动课纠偏和评价体系时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尽可能客观公正,减少极端、消极的负面评价,尽可能多做出客观公正积极的评价。二是用发展的眼光评价幼儿,学龄前幼儿正处在不断成长和发展中,我们不能用静止的态度来对待幼儿,每次的音乐活动都会给孩子带来一些新的体验和收获,一两次的不配合或者表现不佳并不能构成评价的主要内容。三是用多元化评价标准对音乐活动进行评价和纠偏。
当然,幼儿健全人格的培养不可能只依赖于音乐活动,它需要在学龄前阶段对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引导和影响。但幼儿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艺术修养,并在音乐活动中灵活运用是幼儿健全人格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因素。
参考文献:
[1]肖素芬.儿童早期音乐审美教育研究[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1.
[2]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30-42.
[3]霍华德·加德纳.多元智能[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10:20-31.
[4]李汶轩.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背景下学前儿童音乐教师的培养[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6.
[5]罗娜.多元智能理论在学前儿童音乐教学中的运用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
[6]王懿颖.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怎样面向每一个幼儿[J].学前教育研究,20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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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学前教育;音乐活动;创新;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22-0226-02
一、学前教育音乐活动课的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在新时期不断增长,孩子的教育质量成为更多家长所关心的主要问题。年轻的父母几乎都是上过大学的知识青年,他们在育儿观念和意识上十分超前,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大多数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促使社会催生了一批不同标准和不同水平的早期教育机构。这些早期教育机构打着先进教育理念的旗号,开设一系列音乐早教课程,如音乐亲子课、奥尔夫音乐课、柯达伊音乐课等,极力宣传自己的课程能够帮助孩子早日成为音乐家,但实则在师资上面缺乏专业知识的培训,教师年龄呈现低龄化和低学历化趋势,课程设置欠缺系统性和科学性。这些课程通常会向家长收高额的学费,动辄上万元,实际上仅仅是将幼儿园的音乐课搬过来,加入新鲜的歌曲和影像资料,对孩子的音乐能力开发并没有太多的用途[1]。
除此之外,我国目前的婴幼儿音乐课教学发展实践要早于理论。换句话说,当前我国的学前教育音乐课的理论难以支撑实践。纵观我国关于婴幼儿音乐艺术及身心发展的相关理论研究,大多数的研究是基于国外的理论研究而成的,而国外的婴幼儿音乐教学发展更多的是与外国学前教育相匹配的,我国的学前教育特别是音乐艺术教育并不能完全适用国外的学前教育理论。因此,国内的婴幼儿早期音乐艺术教育需要根据我国婴幼儿自身的发展状况、家庭培养和国家文化内涵及时进行调整,而不应盲目借鉴国外的理论作为支撑。
二、当前学前教育音乐活动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音乐活动课的现状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日常教学实践中,虽然幼儿园的音乐活动内容逐渐丰富起来,从原本简单的教师逐句教唱和简单的舞蹈动作,逐渐增加了身体律动、节奏打击、打击乐器小合奏、音乐游戏、舞蹈编排等多种形式,为不同年龄、不同班型的学生分别设置不同的课程,充分体现了音乐课教学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相匹配的要求。但现在“80后”“90后”家长对于孩子的艺术教育已不仅仅局限于让孩子学会唱某些歌曲或会跳哪种舞蹈,而更多的是希望孩子能够尽早在艺术方面学会欣赏和自由创作,这就要求当代的幼儿教师自身要具有相当的艺术鉴赏能力和简易的创作能力,同时还要结合时代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对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内容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改。
(二)音乐活动不注重幼儿健全人格的培养
健全的人格从定义上来说是一个结构性的大概念,该结构在一段时间内会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一结构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简单来说,健全的人格主要包括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四个方面。
当前,“小学化”是众多学前教育问题中最突出的,它也是一个长期存在于学前教育中的问题。所谓“小学化”是指在学前教育阶段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提前让幼儿学习小学阶段的音乐知识,有些甚至遵照小学的学习课标对学龄前儿童进行音乐教学。学龄前教育的“小学化”实质上违背了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规律,长期对非适龄的儿童进行“拔苗助長”的教育,容易造成幼儿的心理亚健康状态,同时也给学龄前儿童的童年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长此以往,这些负面情绪在幼儿心中埋下很大的心理隐患,对以后的成长和学习造成一定的影响[2]。
三、学前教育音乐活动课应有助于幼儿形成健全人格
学龄前儿童的人格发展区别于成人的人格养成,学龄前儿童由于年纪小,对于社会中的人、事、物认知不完全,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环境突然变化或者突发危机时容易出现削弱自我、产生消极的心理品质的现象[3]。
根据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学前儿童在其成长阶段需要逐步形成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周围世界和人的基本态度(包括儿童对成年人的信赖感和对所处环境的安全感)
人在出生时,在父母的照顾和保护下会产生对双亲的信赖和依赖,有些自幼未得到双亲照料的幼儿则在长期的情感缺乏中很难对成人产生信赖感。在学龄前教育中,音乐常常伴随在儿童的日常活动中,如清晨入园时教师用唱歌或舞蹈的方式与小朋友亲切地打招呼,此时的音乐大多是温馨轻快的,教师用轻巧甜美的声音引导儿童回应,让幼儿能够在舒适的环境中开始一整天的幼儿园生活,这样的方式能够帮助教师快速获得儿童的信赖,使其慢慢忘记离开家长的紧张情绪[2]。
(二)对自我行为和情感的自主性和控制感
随着儿童的逐渐成长,其社会性逐渐增强,通过对生活环境中的事物和范围进行不断地探索,儿童开始产生对自己独立做事情的强烈欲望,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主性”。当父母亲不断地培养孩子的自主性时,孩子常常会在独立做事情的过程中受到挫折,若此时家长过分保护和控制孩子的行为,就会造成儿童的自我怀疑和羞怯心理,这种心理在将来会成为儿童成长过程中的负面消极因素,若此时家长不分好坏只是一味地表扬和鼓励孩子,则会导致儿童的狂妄自大心理滋长,同样不利于儿童健全人格的形成[4]。 所以,在学前教育音乐活动中,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培养是儿童感受音乐的最主要目的。让儿童在音乐中尽情自由发挥想象力、用力去感受音乐的律动、大胆表述对音乐的感受。教师只需要对课堂的进度进行适当的整体把握,鼓勵儿童随着音乐舞蹈和歌唱,或者使用自己喜欢的奥尔夫乐器进行创编。通过这样的音乐课程,能够在无形之中增强儿童的自主性。
四、创新以健全人格培养为核心的学前教育音乐活动发展途径
(一)以健全人格培养为核心的音乐教师角色与功能定位
新时代的学前教育理念以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作为培养儿童能力的重要标准,越来越多的青年教师逐渐认识到我国学前教育应基于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征,特别是对于儿童行为能力的培养。
儿童行为能力的发展包括艺术能力的发展,艺术能力则涵盖了儿童的绘画创作能力和音乐能力。儿童的音乐能力与绘画创作能力在其发展阶段和培养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因此在新时期的学前教育中一些教师着眼于儿童艺术教育在幼儿园教育过程中的发展特性及规律。如,幼儿语言和思维能力的开发方式、幼儿精细动作的开发和培养等。与此同时,我们也逐渐发现,儿童艺术教育理论逐渐增多并呈现体系化趋势发展。
1.音乐教师在学前教育中的角色定位
当前,人们的教育观念不断革新,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程度要求逐渐提高,因此,学前教育的系统化、制度化、科学化需要有更高的标准。在这些标准中,音乐教师的角色在学龄前儿童的音乐活动中转变成为活动的引导者和组织者。
2.幼儿健全人格的培养
在音乐活动中公平对待每一个孩子,秉持儿童的心理发展需求,用孩子的认知方式、学习特点和喜好让儿童置身于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中。老师要将生活中的行为和学习习惯合理融入音乐游戏中,让儿童能够在音乐活动中感受到舒适、安全和自然,让孩子对音乐教师产生自然的信赖感。同时也能够尽可能充分挖掘儿童的潜能,促进儿童的辨识能力、情绪控制和意志品质的提升。在此过程中,音乐教师需要及时补充新的学前音乐活动理论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并以此不断影响儿童的行为[5]。
(二)幼儿园音乐活动师资培养体系的建设
2019年以前,由于学前教育专业门槛设置较低,直接导致幼儿园教师的素质普遍较低。这些教师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的教育需求。因此,在学龄前音乐教育师资的培养上,我们应该积极地为现有教师群体搭建学习先进理念的人才培养平台,一是组织专业音乐理论教师定期为幼儿音乐教师教授乐理知识、和声曲式知识、乐器练习知识、声乐训练知识、舞蹈表演知识等,让幼儿音乐教师从知识结构上变得更加全面,需要有充足的教育素质和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的储备。二是对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理解,更新当代最新的教育理念,在音乐活动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进行适当的自我反思和自我评价。三是在音乐课程实施方面,音乐教师需要将音乐课程设置得尽可能丰富多彩,将唱歌、律动舞蹈、打击乐器活动以及音乐欣赏等方面相结合,让音乐教师能够抓住幼儿身心发展各个时期的显著特点,从儿童的信任感、合作能力、团队意识、自我意识等方面进行培养,能够在其成长的各个时期抓住关键期和敏感期对其进行引导和教育[5]。
(三)幼儿园音乐活动课的纠偏与评价体系的建设
音乐教学评价体系是幼儿园音乐活动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恰当的音乐教学评价体系对于幼儿音乐学习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所谓恰当的音乐评价体系,是指能够充分反映音乐教学过程中的特色、体现幼儿音乐学习的状态和过程、展现音乐活动课教学中学科特色的评价机制[6]。
在音乐评价体系建立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对评价本身做出一定的限制和要求,如对音乐活动的某一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价,不能盲目对各个方面进行笼统的评价。因此,在建立音乐活动课纠偏和评价体系时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尽可能客观公正,减少极端、消极的负面评价,尽可能多做出客观公正积极的评价。二是用发展的眼光评价幼儿,学龄前幼儿正处在不断成长和发展中,我们不能用静止的态度来对待幼儿,每次的音乐活动都会给孩子带来一些新的体验和收获,一两次的不配合或者表现不佳并不能构成评价的主要内容。三是用多元化评价标准对音乐活动进行评价和纠偏。
当然,幼儿健全人格的培养不可能只依赖于音乐活动,它需要在学龄前阶段对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引导和影响。但幼儿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艺术修养,并在音乐活动中灵活运用是幼儿健全人格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因素。
参考文献:
[1]肖素芬.儿童早期音乐审美教育研究[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1.
[2]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30-42.
[3]霍华德·加德纳.多元智能[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10:20-31.
[4]李汶轩.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背景下学前儿童音乐教师的培养[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6.
[5]罗娜.多元智能理论在学前儿童音乐教学中的运用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
[6]王懿颖.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怎样面向每一个幼儿[J].学前教育研究,2012(9):32.
编辑 鲁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