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的树(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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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是蓝的。窗外的那棵不知名的树木,总是在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猛地长高一大截。从这棵树发芽长成,不过五六年的时间,它的树冠已经遮掩了四楼秦欢家的大半个窗户。
  邻居们看到屋子里的灯亮着,就知道是秦欢回来了。王燕妮安静地住在这所五十多平米的小屋子里,她和那棵树一样,见一次,就比上一次见面更老一些。
  刚搬来的那天,王燕妮一边整理着从小县城搬来的坛坛罐罐,一边操着一口蹩脚的小城方言说:“迟早有一天咱们家是要搬到南岸去的。”
  嘉城被一条河分成了南北两岸,真是奇怪,一条河流能把一座城市分出南北却不能将嘉城分成两座城市。建设之初它被规划成一座工业城市,所以在北岸有许多以数字命名的工厂,北岸居住的也都是像他们一样的从其他地方来的外地人。土著的嘉城人都住在南岸,他们把嘉城北岸的居民叫做乡下人。即使北岸人的收入比他们高,可是他们骨子里依然瞧不起这些外来人。
  嘉城是一座很排外的城市,谁不会说嘉城话,那些嘉城的女人们就会故意问:“呀,你老家是哪里的啊?”其实她们已经问过这个问题无数遍了。过了段日子那些女人就说:“你们乡下多好啊,嘉城车来车往的吵死了,挤死了。”
  嘉城人普通话说得好,那个在省台播了十几年新闻的女主持人就是嘉城人,即使有这样一个把普通话讲成标准的人,南岸人依然觉得只有外来户才讲普通话。秦欢记得刚来嘉城不久,父亲带着秦欢和几个同事去南岸,秦安和他们说话,他们字正腔圆地用普通话回答着问题,一转头又用嘉城话和同伴们玩笑着。秦欢看得出父亲的尴尬,他拼命地想要融进南岸的圈子,他弯着腰给他们敬烟,给他们点火,积极地参与他们的每一个话题,可是他们用普通话来回应他,他不是南岸人,便不是嘉城人。
  小小的秦欢敏锐地感觉到了秦安的卑微,她扯着父亲的衣角,不住地嚷着要回家,父亲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两下:“你这个孩子怎么回事,怎么这么不听话,没看见我和你的几个叔叔聊天呢吗?”秦欢的鼻头一酸,想哭。“好了,好了,秦师傅,欢欢可能困了,你带她回去睡觉吧,下次我们再一起来。”
  在回去的路上,父亲没有抱她,她跟在父亲身后,她感觉到父亲的不高兴。
  可能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秦安开始学习嘉城话,他本来就是聪明人,不过两个月的工夫他的那一口嘉城话如果不是老嘉城人便听不出其中的不地道,半年以后听他说话就以为他祖祖辈辈都是嘉城人。他还学会了许多只有老嘉城人的用词,比如水开了,老嘉城人会说成水打滚了。说会了嘉城话的秦安在厂子里愈发的左右逢源。
  王燕妮对语言的天赋连秦安的十分之一都没有,过了很久以后她只学会了嘉城人怎么说我,于是她每说一句话都刻意地加重那个我字,其它的还是小城方言的腔调。王燕妮逐渐变得害怕和嘉城人说话,遇见厂子里丈夫的同事,她就会远远地避开。
  王燕妮每天都在家里盼着丈夫回家,能和他用方言交流,但是秦安回家的时候越来越晚,而且也越来越不愿意和王燕妮说话。他用嘉城话骂王燕妮是一个村姑。他对妻子的态度越来越糟糕,而妻子却对他越来越恭敬越卑微。
  在一次工会办的联欢晚会上,秦安和几个同事用嘉城话表演了一段相声。那一天秦欢和王燕妮也坐在礼堂里看演出,秦欢看见舞台上的父亲被灯光一照,整个面孔都活泛得不像她的父亲了。下台之后秦安的兴奋还没有结束,他的脸通红着,他和所有认识的人打招呼。秦欢在人群里喊他:“爸爸,爸爸。”秦安看见了她,也看见了坐在旁边的王燕妮。他通红的面孔突然就变回了普通的颜色。他对母亲说:“你来干什么的,赶紧回去。”王燕妮没有动,死死地看着秦安。秦安低声说:“不回去在这丢什么人呢。”王燕妮猛然站起来就走,但是秦欢不想离开,还有好多节目没有演呢。王燕妮一回头看见秦欢还坐在椅子上。便回身狠狠地拉起秦欢的胳膊往外走。
  礼堂外面是黑的,好像那一天晚上所有的光都在礼堂一样,虽然秦欢离开了礼堂,可是她觉得她背后的那个大大的房子里装着的是那一天所有的温暖、光亮和幸福。
  那天夜里,秦安回家很晚,身上带着酒气,他的脸红得不正常,他的衣襟上有呕吐过的斑点。王燕妮坐在床边一遍一遍地叠着衣服。突然王燕妮把手里的衣服扔到了秦安的头上,因酒醉而眼神迷离的男人,目光突然间就清明了起来。他抓住了王燕妮的胳膊一用力,把她禁锢在自己眼前,他看着她,在酒气里王燕妮放声大哭。后来,王燕妮就跌倒在地上。推搡间,他们就都不是秦欢认识的模样了。他们在小城里是那样的温柔和亲昵,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秦欢第一次想念小城了,她不喜欢嘉城了,嘉城是一个坏地方,是一个能把好人变坏的地方。
  在小城的时候,秦安是县城门市部的售货员。门市部在县城的两条主干道的正中央,是两间很大很大的平房打通的,门窗是一块一块的木板,上班的时候取下来立在墙边,下班了再一块一块地安装上去,两块木板相接的地方天蓝色的油漆磨损掉了,显露出木材原来的颜色。秦安是卖文具的,只有开学和考試前才会忙碌一阵,空闲的时候他就会呆在王燕妮的装裱店里。要是有人买东西,门市部的同事就会喊一声:“老秦。”秦安就会跑出去,过不了一会儿就又回来了。
  那时候王燕妮低头装裱字画,秦安就教秦欢认字,秦欢最早认识的词语都是四个字的,比如惠风和畅、天地人和、海不扬波,这都是小城的书法家们爱写的。
  王燕妮一直都想要一份正式的工作,所以当秦安决定举家搬到嘉城的时候,许诺也会给妻子在厂子里找一份正式的工作,王燕妮便义无反顾地带着秦欢到了嘉城。可是进了城才发现解决丈夫的工作已经很费力了,原本说让她去厂里的招待所当服务员,可是人家说王燕妮连嘉城话都不会说,到了招待所怎么招待人啊,于是王燕妮没有得到工作还丢了她的装裱店。
  终于有一天秦安离开了北岸,同时离开了秦欢母女。那一天他给秦欢买了到嘉城之后的唯一一件玩具,是一只长得很丑、耳朵很长、放在桌子上都立不住的兔子玩偶。他蹲在女儿面前摸了摸她的脸,对她说:“欢欢,抱抱爸爸吧。”秦欢的手里还拿着那只丑兔子,她的两只手环着父亲的脖子,她拥抱了父亲也拥抱了那只兔子。她没有想到,这是她最后一次拥抱他,后来她就忘记了父亲的长相,可是在需要想起父亲的时刻她总是能想起一件褐色的西服,以及她的脸贴在那件衣服上的感觉。   秦欢知道她的父亲就在这座城市里,他在南岸。
  王燕妮的更年期似乎在秦安离开的时候到来了,她总是无端地发脾气,尤其是秦欢的眉眼越长越像秦安,于是秦欢学会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老式的地板在多年以后逐渐和地面分离,它们还摆放在原来的位置上,脚踩到这端,另一端就会翘起来,抬起脚又落下去。地板和地面的撞击声不大,却总能牵动王燕妮纤细的神经。这个时候母亲手边无论有什么东西都会扔到秦欢的身上,秦欢的身体接受过破碎前的杯子、碟子、碗。有一次她又把地板踩出了声音,王燕妮正在切菜,她扔过来的是半个土豆,而不是菜刀。于是秦欢逐渐摸索出了一套在老地板上行走的方法,脱了鞋子先脚尖轻轻着地,然后慢慢地整个脚掌覆盖在地板上,另一只脚也不能立刻离开地面,要脚后跟先离地,慢慢地提起整个脚,再缓缓地脚尖着地。
  在秦安离开很久以后,老家来了几个亲戚,带着当年新产的土豆。他们听说秦安在嘉城干得很阔绰,老家的日子不好过,想来求秦安在嘉城给他们找一份工作。王燕妮热情地添茶倒水,一声声按着辈分称呼着他们。一转眼眼泪就落在了客人的手上。王燕妮忙不迭地拿着纸擦拭。
  “大伯,对不住啊。”
  “这是怎么了?”
  “我家老秦前段时间上班路上让车给碰了,到今天百天都过了。”来人陪着秦欢的母亲唏嘘了好一阵,“老秦那么好的人,那么年轻,四十岁都不到怎么说没就没了呢?”秦欢母亲一边哭一边捶打着自己的胸口:“留下我们这孤儿寡母可怎么过啊。”
  家里的那点积蓄在秦安离开之前就花得差不多了。王燕妮没有工作,只好在批发市场批发了一些亮晶晶的小饰品到南岸的夜市上卖,生意好的时候一晚上能挣好几十块钱,遇着刮风下雨的时候就一分钱的进项都没有。
  十七岁的时候,秦欢考上了当地的一所师范学校。
  每隔两个礼拜,秦欢就回一次北岸的那幢破楼上的屋子去拿生活费,每次拿生活费都不愉快,王燕妮说她和她的父亲一样是专门来祸害她的。她拿了钱有时候连午饭都不陪母亲吃,就匆忙离开,像是逃离某一个辐射区一样。她走,王燕妮也不送。王燕妮总是坐在背靠着窗户的一个单人沙发上,这些年的贫困交加并没有使她消瘦下去,她越来越胖。那个沙发刚买来的时候夫妻并排坐在上面都不显得拥挤,而现在王燕妮一个人就填满了这个老式的欧洲风格的旧沙发。她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低垂着头。很多次秦欢回家都看见王燕妮和上次她离开时的姿态是一样的,秦欢怕极了,以为她死了。后来秦欢进门先看桌子,桌子的一角总是按时出现她的生活费,从来没有多过一块钱,也没有少过一块钱。她就知道她的母亲还在。
  她们家的房子是这楼上唯一没有改变的,其他的人都重新装修了房子,秦欢家却连灯泡也没有换过一只。
  好像就是秦欢的父亲离开的那一年,楼下长出了一棵小树苗,像没有开花的向日葵,叶子有蒲扇那么大,背面还长着一层细细的白色的绒毛。这楼上的人都在为各自的生活奔波着,除了秦欢谁也没有注意到这棵小树的存在。当这棵树引起大家注意的时候,它已经有手臂那么粗,而且枝叶繁盛,都遮住了秦欢家的半个窗户了。自从父亲离开以后,她们家的窗户也就临近过年的时候才擦一次,平时就一直灰蒙蒙的。屋子里原本就黯淡,有了半棵树的遮挡,屋子里白天也就需要开灯了,可是王燕妮大多数时候还是一个人坐在旧沙发上,只是念叨,“总有一天,我要砍了这棵树。”但她既不开灯,也不张罗着砍树。
  楼上的住户换了好几拨了,那个以数字命名的工厂早就倒闭了,这栋楼上再也没有一个和厂里有关的人了。这些年嘉城在逐渐地没落,说嘉城话的人越来越少了,他们开始用普通话交流。开始有人说他们的父母来自北京、来自上海是因为参加援建才来的嘉城,每当需要说明自己是哪里人的时候,他们就说自己是北京人、上海人。
  没有周围环绕的嘉城话,王燕妮心情好的时候就会坐在楼下和刚来的邻居们聊天打发时间,从在小县城里她的爱情故事讲到秦欢父亲的死亡,这么多年,说起秦安总是说他死于一场交通意外,说着说着还会掉下眼泪呢。有时候会望着天空一边流泪一边说:“老秦啊,我一个人把欢欢拉扯大了。”刚开始的那些年,人们都说王燕妮因为丈夫离开打击太大而疯掉了,而现在知道那些事的人越来越少了,周围的人开始劝王燕妮,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你看现在欢欢都长大了,老秦也放心了。王燕妮现在的聊天话题又多了一条,那就是迟早有一天她要砍掉那棵几年工夫就枝繁叶茂的树。
  楼上一位邻居说:“欢欢妈,这棵树可砍不得啊!”
  秦欢母亲抬起头看了看说话的人,这是楼上刚搬来不久的住户,她还没有记住这个人的名字。“这树为什么不能砍啊,我家的窗户都被它遮住了,白天都得开灯。”
  “这可是梧桐树,南京到处都是这种树,我儿子说这树是吉祥的。”
  “这么一棵树有什么吉祥的。”
  “你懂什么,南京是什么地方,那是出过皇上的地方,该种什么树,不该种什么树能没个讲究吗?”
  一位邻居刚张口想要反驳两句就被另一位邻居打断了,“别吵了,听听啥讲究。”
  新邻居一看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自己吸引了,于是神情就带了几分得意地开始讲:“欢欢妈,你没听说过吗,种下梧桐树才能引来凤凰鸟。所以南京街上种的都是梧桐树。”
  “秦欢妈,你可别不信,你说这嘉城我们走街串巷的都没见过这树吧。”周围的人也都点头,“就是没见过这种树啊。”
  “也不知道哪儿来了这么一颗种子,不偏不斜就落在咱们楼底下了,再说了,谁要是不留神,一盆洗脚水都能给烫死了,可这树偏偏就这么平平安安地长得这么大了,要我说啊,准是咱这楼上住着凤凰鸟呢。”
  谁会是那只凤凰鸟呢?
  聊着聊着大家一致认为秦欢就是这个院子里的凤凰鸟。
  从此,王燕妮似乎比以前愉悦了许多。每次都要假装神秘地告诉别人,算命的说了,我家欢欢是凤凰命。
  這一切秦欢并不知道,她正投入在一场小城青年给予她的爱情里。   小王来自于她的故乡。秦欢和他拥抱,和他亲吻,在他的身上秦欢嗅到了故乡的气息。无数次秦欢出现了幻觉,就像她还小,还在小县城里,母亲在一堆墨香里低着头安静地装裱字画,父亲在门外和路过的人打着招呼。小县城就那么些人,来来回回的所有的人就都互相认识了。秦欢坐在一堆边角料里,那里有母亲裁剪下的长长短短的各色的漂亮缎料。秦欢的童年是彩色的,是飘着墨香的。她和小王商量好了,等到毕业了他们就回故乡,小王考个公务员,如果母亲的那个店还在,秦欢就想办法把它盘过来,如果不在了或者盘不来她就在附近再开一家。从小就看着母亲装裱字画,所有的程序都印在了她的脑子里。
  秦欢对嘉城的好感随着父亲的离开都消失了,她的父亲那样好的人叫嘉城给变成了一个坏男人,她要回故乡去过简单的、安稳的、好人过的日子。
  南岸的一位富人不知从哪里听到了秦欢是凤凰命的事儿,就托人找到了秦欢的母亲,流露出了想让秦欢嫁给他儿子的想法。
  秦欢头一次正面和王燕妮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母亲打她,她就死死地挨着,总之只要她打不死她,她还是要和小王在一起的,她不会离开他,她一定要离开嘉城。
  她在王燕妮停手的间隙里,死死地注视着她,她说:“你让男人不要了,就见不得我过得好。”母亲关于凤凰的那一套说辞,她根本就不相信。王燕妮疯了,在丈夫离开的那一刻就疯了,而从梧桐树出现她的疯癫便有些明目张胆了。
  王燕妮笑了笑,“我知道,你和你那个死鬼爸一样,都想逼死我。好,我就死给你看。”母亲一把推开秦欢,转身走进了卧室。秦欢躺在暗红的地板上,她的心里对父亲头一次生出了恨意,也更恨嘉城了,她那个在记忆里飘洒着墨香的母亲终于被嘉城毁掉了。
  王燕妮从卧室出来,蹲在秦欢面前,她把手掌摊开,她的手里是五六颗水泥色的指甲盖大小的药丸,那是社区分发到各个小区的老鼠药。这药原来是放在楼道里的老鼠药投放点的。
  王燕妮看着她,咬牙切齿地说:“我死给你看。”她恶狠狠地把药扔进了嘴里。秦欢像弹簧一样从地上弹了起来,她一只手掐住母亲的脖子,一只手的手指企图伸进母亲的嘴里把药丸掏出来。母亲死死地咬着牙关就是不张嘴。母亲肥胖而壮硕的身体根本就不是秦欢所能控制得了的。她抱着王燕妮,把她的头抵在她的肩膀上。秦欢抬头看着天花板,她说,“我嫁给他,嫁给他。”母亲僵硬的身体就一下子放松了,嘴里的藥也吐了出来。
  这座城市已经让秦欢失去了一个亲人,她不能再失去最后的这一个亲人了。
  在一个不知道是雾霾还是阴天的早晨,她送小王回故乡。他们都哭了,这辈子也许他们再也见不到了,就算见到了也只是难过。秦欢再一次捧着他的脸,小王把头扭到一边去,不看她。
  秦欢说:“别怨我,别怨我。”小王的眼泪一颗一颗落在秦欢的手上,如同一粒岩浆从手上一直蚀到了心里。真疼啊。
  小王走了以后,她在汽车站坐了很久。她好像离不开嘉城了。
  秦欢和她的未婚夫见面还不超过五次就举行了婚礼。
  婚礼上本该由父亲送她走过的那一条布满鲜花的小道,是王燕妮送她走的,王燕妮小声说:“欢欢,不哭,不哭。你嫁得这么好,你爸爸在天上也会高兴的。”
  她老了,她的脸上敷着厚厚的和肤色不协调的粉,一笑眼角的皱纹细密而深刻,像两条欢快的在她脸上游动的凤尾鱼。她站在礼台上,两只手张开又握紧,秦欢伸出一只手覆盖上王燕妮的手背,王燕妮安定了不少。
  在秦欢嫁人以后,王燕妮依然居住在北岸的那套老房子中,窗户上贴着的红双喜,一点一点地被风从窗户上剥离,最后只剩下一块指甲大小的碎纸片,王燕妮依然习惯于坐在那张破沙发上。
  她碰见每一个认识的人都会说:“过几天欢欢就要把我接到南岸去了。”
  秦欢的丈夫,沉溺于一切与家庭无关的事物中。
  第一次,她的丈夫动手打她。以前她的母亲因为任何一点小事都会打她,以此来发泄对父亲离开的不满,而现在她这个看上去苍白纤弱的丈夫居然也对她动手了。
  她的丈夫说:“你他妈的是什么凤凰命,我看你就是个野鸡。”她的爱情因为一棵树而失去,亦因为一棵树得到了一段这样的婚姻。
  她的公婆对她说,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过几年习惯了就好了。秦欢也想着习惯,可是她的身体却不能受她思想的支配,每一天她都希望她的丈夫能够夜不归宿。她听见丈夫进门的声音就会不由自主地颤抖。
  一天凌晨,她接到电话,说是她的丈夫酒驾出了车祸,正在医院抢救。她赶往医院,看见治疗室里的丈夫胳膊上打着石膏,她的心里失望极了。她多么希望她看见的是盖着白布的丈夫啊。
  秦欢动过离开这个家庭的想法,每一次只要提及,她的丈夫就会扯着她的头发,狰狞地对她说:“要是你敢跑,我就打死你。”王燕妮说:“你要是敢离婚,就是逼我去死。”
  这一次,她的丈夫醉得太厉害了,打了她两下就瘫倒在地上了,秦欢把他拖到了沙发上。她把一口带血的唾沫吐在洁白的洗脸池里,她不用张嘴寻找伤口,她知道只是口腔内侧被自己的牙齿碰破了。这个夜里,她有一种难以名状的不安,她打开水龙头,又关上,再打开,她洗了一把脸,撩开刘海,额头有一块乌青的鸡蛋大小的包,这是上一次丈夫酒醉之后的产物,她伸出手摁了摁,已经没有那么疼了。
  她穿过客厅,走进厨房,她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水。她一边喝一边拉开了抽屉,她拿出一把水果刀,将刀刃对着灯光比了比,又放了回去,她走出厨房看见躺在沙发上的丈夫,又一次拉开抽屉取出了一把剔骨刀。她拿着那把一尺来长、刀面可以当镜子的剔骨刀,和平时给丈夫盖一条毯子一样平静。她跪在沙发边,两手握住刀柄,微微一用劲,把刀插进了他的肚子。她的丈夫睁开眼看着她,眼里全是不相信,她看着她的丈夫,在他的注视下又用力了一些,刚才刀好像碰到了骨头上,这一下算是贯通了。原来把刀插进人的身体和插进西瓜的感觉是一样的。她丈夫的血流了一地。她想起了她北岸的家,那古老的木地板的颜色和她丈夫血的颜色那么相近。
  在监狱里,母亲来看她,母亲又衰老了许多。她哭得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你怎么那么傻啊,怎么能杀人呢?”
  秦欢说:“妈,咱们楼下的那棵树引不来凤凰鸟。”
  母亲满脸都是泪,看着她。
  秦欢说:“因为它根本就不是梧桐树,法国泡桐怎么能引来凤凰呢?”
  王燕妮死在了北岸,她死在了那棵梧桐树上。
  很多年以后,秦欢再一次来到北岸的时候,那里的一切都改变了,那座小小的楼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幢三十三层的高楼。这幢楼被称之为北岸大厦,这也是北岸的标志性建筑。
  北岸大厦前面的马路两旁都种满了法国梧桐,很多嘉城人开玩笑管北岸大厦这一片地方叫做“小南京”。
  北岸的天可真蓝。
  责任编辑:王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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