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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立军民融合式军队财务保障体系的核心问题是明确目标任务、确立体系模式和运行机制,这既指明了军民融合发展的方向,也规定了军民融合的具体内容。军队财务部门必须把握时机,按照“统筹、试点、拓展、配套”的总体思路,加快军民融合式发展步伐。
关键词:军队财务;军民融合;目标模式;运行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确保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标志着我们党对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更为科学的把握。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战略思想,在军队财务保障领域,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和模式机制的科学融合,走好军队财务军民融合式发展这条新路子。
一、目标任务
建立军民融合式军队财务保障体系,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历史时期军队后勤领域的一项重大课题。就我国国情和军情来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就必须紧紧围绕影响军队财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统筹,以决策、体制、技术、行业、资源、资金等融合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按照“统筹、试点、拓展、配套”的总体思路,乘势而为、借势而上,用融合的方法化解改革矛盾,用融合的方式破解创新难题,使配置于军地双方的各种财力资源产生合力,扩大军队与地方经济利益的交汇点,从而使国家和军队总体战略目标效益最大化。
1.强化中央主导,实现顶层融合。建立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体系,事关国防和经济建设的全局,必须体现国家意志、强化中央主导,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进行顶层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由国家综合计划部门统筹考虑国防发展和经济建设、国防经济体制与国民经济体制、国防政策与国家经济政策,将军队财力保障需求贯彻到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顶层统筹中,实现顶层的军民融合。
2.深化改革创新,实现制度融合。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要从根本上解决军民融合问题,确保军民融合高效和顺畅运转,就必须把制度融合作为前提,把健全法规作为重点。既要建立全方位军民融合的领导决策制度,全方位军民融合的规划计划制度,更要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度。只有科学完整的政策法规制度,才能保证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体系建设目标的达成。
3.改善结构布局,实现行业整合。我国地区之间财力资源分布不平衡,而部队分布全国,作战训练需求也存在很大差异。军队财务保障体系实行军民融合发展,就必须通过中央政策导向,不断调整改善全国财力资源布局状况,实行财政金融系统全行业的资源整合,在这个整合过程中,军队财务保障应介入其中、同步跟进,与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形成相互服务、优势互补、平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双向需求都能得到满足的财力资源保障体系。
4.加强科研沟通,实现技术结合。要打破军用和民用界限,实现财政金融管理技术研制与开发的军民融合,既包括资金拨付、资金支出消费等硬件设施设备的军地结合,也包括资金安全管理、资金风险防范等软件技术的军地结合。努力促进财政金融领域军用与民用技术研制与应用的结合,是新形势下实现财务信息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不仅有利于节约军队资金管理与财务保障的科技资源和研制经费、缩短财务信息化技术研制周期,而且有助于提升军队财务保障效率和管理效益。
5.疏通融资渠道,实现资金组合。在国防费有限的情况下,对于一些部队急需、却有稳定收益、但一时没有经费来源的项目,可以考虑通过军民融合、军地共享、互利双赢的途径获取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力支持,从而达成建设目标,然后再通过资金调剂或有偿服务等途径偿还融资或贷款。这就是一种融资方式,是一种资本组合运用技巧。我们应在融资方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下好资本组合这盘棋,积极拓宽军队建设融资的来源渠道。
二、模式特征
建立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体系模式,关键是要把构成平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财力资源要素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区域、各系统、各部门的综合优势,为军队作战训练提供持续有力的财力保障,这是建设军民融合式财力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也是内在要求。这一模式的本质特征是“军方主导、民方协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主要表现为“五个一体化”:
1.财力动员组织领导一体化。要从职能定位、职责赋予以及指挥机构预建、指挥关系明确、系统平台搭建等方面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拓展指挥与保障平台,创新指挥和保障方式方法,使服务于军队作战训练保障的财力动员组织领导机构与作战指挥和保障机构有机联通,切实建立起由党政军领导参加,军地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财政金融专业应急机构组成,平战结合、反应迅速、应急应战一体的组织领导体制。
2.财力保障队伍建设一体化。要着眼“精干实备、双应一体、综合多能、反应快速”的要求,合理确定军队财务部门和地方财政金融系统的人员构成比例,形成“常备型”、“多能型”、“应急型”财力保障分队建设模式。平时有针对性组织军地双方财力保障分队参加各类动员演练,围绕“建、管、训、用”等各个环节,定期抽组人员队伍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供得上、起作用。
3.财力资源联储联保一体化。应遵循“规模适度、供需衔接、双应一体、调用方便”的原则和要求,以保障未来信息化战争需要和应付突发事件为主要目标,以现行区划和体制为基础,以定点定向财力预置型储备为基本模式,以国家、政府和军队为运行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同时综合考虑预置地域和预置种类等因素,逐步建立国家、军队和地方储备财政金融“三级一体”的联储联保体系,形成军地双向多能的财力储备格局。
4.财力保障方案计划一体化。要按照应急应战的要求,科学区分军地双方财力保障任务和预案等级,分区域、分类别制定完善财力动员与保障综合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单位预案、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计划,形成一套边界清晰又相互衔接,任务明确又相互兼容,层次分明又相互配套,门类齐全又相互融合的财力保障预案体系。各类预案要做到保障需求研判准确,保障力量精干适当,保障方式灵活多样,保障措施有效管用,增强各种保障方案计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5.财力保障法规政策一体化。要加强军民融合式财力保障一体化建设,就需制定融应急应战于一体的专门法规,或在国家现行相关法规中增加军民融合财力保障的条款,使平时应急与战时应战政策接轨,在法规政策层面赋予军地双方财力保障系统相关职能,确保财力动员与保障在应急应战运行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既是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又是保障体系内容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重要纽带。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运行机制,要以提高军队财务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遵循需求牵引、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原则,有重点、分步骤地逐步构建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全面建设现代化军队进程相适应,指导关系顺畅、主体权责清晰、制约机制健全,组织运行有效的运行机制。
当前,建立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运行机制,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眼于理顺融合式发展的利益关系,着力建立健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军地协调体制机制,加强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二是着眼于优化融合式发展的财力资源配置,着力构建权责对称、运转顺畅、监督有效、惩罚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融合式发展的运行效率。
三是着眼于调动融合式发展的积极因素,着力制定完善包括信贷市场准入、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投融资政策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开创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新局面。
四是着眼于强化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制保障,着力构建一套层次分明、相互配套、彼此协调的法规体系,不断促进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工作的法制化、正规化、科学化。
关键词:军队财务;军民融合;目标模式;运行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确保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标志着我们党对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更为科学的把握。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战略思想,在军队财务保障领域,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和模式机制的科学融合,走好军队财务军民融合式发展这条新路子。
一、目标任务
建立军民融合式军队财务保障体系,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历史时期军队后勤领域的一项重大课题。就我国国情和军情来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就必须紧紧围绕影响军队财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统筹,以决策、体制、技术、行业、资源、资金等融合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按照“统筹、试点、拓展、配套”的总体思路,乘势而为、借势而上,用融合的方法化解改革矛盾,用融合的方式破解创新难题,使配置于军地双方的各种财力资源产生合力,扩大军队与地方经济利益的交汇点,从而使国家和军队总体战略目标效益最大化。
1.强化中央主导,实现顶层融合。建立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体系,事关国防和经济建设的全局,必须体现国家意志、强化中央主导,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进行顶层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由国家综合计划部门统筹考虑国防发展和经济建设、国防经济体制与国民经济体制、国防政策与国家经济政策,将军队财力保障需求贯彻到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顶层统筹中,实现顶层的军民融合。
2.深化改革创新,实现制度融合。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要从根本上解决军民融合问题,确保军民融合高效和顺畅运转,就必须把制度融合作为前提,把健全法规作为重点。既要建立全方位军民融合的领导决策制度,全方位军民融合的规划计划制度,更要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度。只有科学完整的政策法规制度,才能保证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体系建设目标的达成。
3.改善结构布局,实现行业整合。我国地区之间财力资源分布不平衡,而部队分布全国,作战训练需求也存在很大差异。军队财务保障体系实行军民融合发展,就必须通过中央政策导向,不断调整改善全国财力资源布局状况,实行财政金融系统全行业的资源整合,在这个整合过程中,军队财务保障应介入其中、同步跟进,与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形成相互服务、优势互补、平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双向需求都能得到满足的财力资源保障体系。
4.加强科研沟通,实现技术结合。要打破军用和民用界限,实现财政金融管理技术研制与开发的军民融合,既包括资金拨付、资金支出消费等硬件设施设备的军地结合,也包括资金安全管理、资金风险防范等软件技术的军地结合。努力促进财政金融领域军用与民用技术研制与应用的结合,是新形势下实现财务信息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不仅有利于节约军队资金管理与财务保障的科技资源和研制经费、缩短财务信息化技术研制周期,而且有助于提升军队财务保障效率和管理效益。
5.疏通融资渠道,实现资金组合。在国防费有限的情况下,对于一些部队急需、却有稳定收益、但一时没有经费来源的项目,可以考虑通过军民融合、军地共享、互利双赢的途径获取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力支持,从而达成建设目标,然后再通过资金调剂或有偿服务等途径偿还融资或贷款。这就是一种融资方式,是一种资本组合运用技巧。我们应在融资方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下好资本组合这盘棋,积极拓宽军队建设融资的来源渠道。
二、模式特征
建立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体系模式,关键是要把构成平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财力资源要素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区域、各系统、各部门的综合优势,为军队作战训练提供持续有力的财力保障,这是建设军民融合式财力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也是内在要求。这一模式的本质特征是“军方主导、民方协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主要表现为“五个一体化”:
1.财力动员组织领导一体化。要从职能定位、职责赋予以及指挥机构预建、指挥关系明确、系统平台搭建等方面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拓展指挥与保障平台,创新指挥和保障方式方法,使服务于军队作战训练保障的财力动员组织领导机构与作战指挥和保障机构有机联通,切实建立起由党政军领导参加,军地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财政金融专业应急机构组成,平战结合、反应迅速、应急应战一体的组织领导体制。
2.财力保障队伍建设一体化。要着眼“精干实备、双应一体、综合多能、反应快速”的要求,合理确定军队财务部门和地方财政金融系统的人员构成比例,形成“常备型”、“多能型”、“应急型”财力保障分队建设模式。平时有针对性组织军地双方财力保障分队参加各类动员演练,围绕“建、管、训、用”等各个环节,定期抽组人员队伍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供得上、起作用。
3.财力资源联储联保一体化。应遵循“规模适度、供需衔接、双应一体、调用方便”的原则和要求,以保障未来信息化战争需要和应付突发事件为主要目标,以现行区划和体制为基础,以定点定向财力预置型储备为基本模式,以国家、政府和军队为运行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同时综合考虑预置地域和预置种类等因素,逐步建立国家、军队和地方储备财政金融“三级一体”的联储联保体系,形成军地双向多能的财力储备格局。
4.财力保障方案计划一体化。要按照应急应战的要求,科学区分军地双方财力保障任务和预案等级,分区域、分类别制定完善财力动员与保障综合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单位预案、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计划,形成一套边界清晰又相互衔接,任务明确又相互兼容,层次分明又相互配套,门类齐全又相互融合的财力保障预案体系。各类预案要做到保障需求研判准确,保障力量精干适当,保障方式灵活多样,保障措施有效管用,增强各种保障方案计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5.财力保障法规政策一体化。要加强军民融合式财力保障一体化建设,就需制定融应急应战于一体的专门法规,或在国家现行相关法规中增加军民融合财力保障的条款,使平时应急与战时应战政策接轨,在法规政策层面赋予军地双方财力保障系统相关职能,确保财力动员与保障在应急应战运行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既是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又是保障体系内容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重要纽带。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运行机制,要以提高军队财务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遵循需求牵引、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原则,有重点、分步骤地逐步构建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全面建设现代化军队进程相适应,指导关系顺畅、主体权责清晰、制约机制健全,组织运行有效的运行机制。
当前,建立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运行机制,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眼于理顺融合式发展的利益关系,着力建立健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军地协调体制机制,加强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二是着眼于优化融合式发展的财力资源配置,着力构建权责对称、运转顺畅、监督有效、惩罚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融合式发展的运行效率。
三是着眼于调动融合式发展的积极因素,着力制定完善包括信贷市场准入、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投融资政策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开创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新局面。
四是着眼于强化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制保障,着力构建一套层次分明、相互配套、彼此协调的法规体系,不断促进军民融合式财务保障工作的法制化、正规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