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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组织行为的一个方面,地方法规的执行已经普遍受到学术界的关注。通过对中美两国地方政府在地方法规执行过程中的比较,几个明显的特点显示出来:执法的对象的不同定义——“对人”还是“对物”;执法队伍和对象的群体性;执法和执法对象之间的对抗性;中国违法群体的特征。同时也揭示了发现这些特点与地方法规立法过程之间的关系似乎是值得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