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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现将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向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五年来,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大以来历次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及历次市委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大力践行“北京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北京奥运会筹办的监督检查,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提供了有力保证。廉洁奥运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市委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胡锦涛总书记对廉洁奥运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节俭办奥运”、“廉洁办奥运”的经验运用到重大活动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批示精神,运用廉洁奥运经验,加大了对重大活动、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和市委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落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对口支援等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储备、轨道交通、50个重点村城市化改造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能减排、缓解交通拥堵、食品安全、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等重要工作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保障性住房、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涉及民生的重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要工作廉洁高效、阳光透明,确保中央、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分层分类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沈长瑞、金超杰等先进典型事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系列基地建设,中央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等5000多家单位的30余万名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系列教育基地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出版发行反腐倡廉知识系列读本和《中国古今官德研究》系列丛书,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坚定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着力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等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认真开展巡视工作,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强化巡视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积极探索区(县)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基层党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逐步深化。
(三)纠建并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集中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小金库”、奢侈浪费、公款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严肃查处重大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清理“小金库”364个,涉及金额2.09亿元。清理违规公务用车7171辆。取消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8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3835项,节省开支2.08亿元。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和减少出国(境)团组和人数。压缩会议、文件和公务接待等行政经费,削减“三公”支出,市属各部门在全国率先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不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工作,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逐步完善。畅通行政投诉渠道,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
进一步加强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规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经营管理等行为,强化了对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方面的监督。积极探索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五年来,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01473件次,立案3066件,其中大要案13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16人,其中局级47人,处级47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89人,挽回经济损失5.45亿元。重点查办了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大兴区人大原副主任李学元等案件。治理商业贿赂取得明显成效,共查处商业贿赂1749件,涉案金额10.3亿元。
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强化办案责任制和组织协调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权利,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五)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预防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着重围绕“人、财、权”等关键领域和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结合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宣传系统、文化系统等不同特点,着力建立健全基本制度体系,具有首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成立北京市预防腐败局,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努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理、规范和调整审批事项,积极推进审批权下放及其后续监管工作,干部人事、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制度不断完善。 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覆盖市、区(县)、乡镇(街道)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渗透到权力结构及其运行之中,得到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及实施方案,以优化权力结构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深入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三个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政监察现代化工程建设,加大电子监察力度,提高廉政风险预警能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首都反腐倡廉建设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是: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领域和部门仍呈易发多发态势,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影响恶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纪律检查机关监督能力、执纪能力还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主要工作体会
回顾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工作体会: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把握首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及时跟进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运用廉洁奥运经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与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有力保证。
(二)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建首善、创一流的标准扎实推进首都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必须立足首都实际,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既坚持和继承以往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保持反腐倡廉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三)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建立健全具有首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必须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对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有效预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坚定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抓起,下大力气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进一步夯实反腐败斗争的社会基础。
(五)坚持党委领导、社会参与,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反腐败关系党、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使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首都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力践行“北京精神”,坚定不移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水平,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监督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建设的特点,大力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思想政治修养,增强党性锻炼,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对待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的态度和行为上存在的问题。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加强对办案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结构及其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办法》,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总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巩固阶段性成果,研究制定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构建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努力形成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稳步推进行政管理、财政管理、投资管理、国资监管、司法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入探索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五)坚持标本兼治,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宗旨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将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纳入专项治理,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改革和制度创新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等规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做好行政投诉和信访工作,着力维护群众权益。
(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继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干部交流渠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和未派驻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金融机构、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为全面推动首都科学发展描绘出新的蓝图,也对加强首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我们要在中央纪委和新一届市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现将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向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五年来,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大以来历次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及历次市委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大力践行“北京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北京奥运会筹办的监督检查,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提供了有力保证。廉洁奥运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市委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胡锦涛总书记对廉洁奥运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节俭办奥运”、“廉洁办奥运”的经验运用到重大活动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批示精神,运用廉洁奥运经验,加大了对重大活动、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和市委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落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对口支援等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储备、轨道交通、50个重点村城市化改造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能减排、缓解交通拥堵、食品安全、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等重要工作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保障性住房、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涉及民生的重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要工作廉洁高效、阳光透明,确保中央、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分层分类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沈长瑞、金超杰等先进典型事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系列基地建设,中央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等5000多家单位的30余万名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系列教育基地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出版发行反腐倡廉知识系列读本和《中国古今官德研究》系列丛书,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坚定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着力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等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认真开展巡视工作,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强化巡视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积极探索区(县)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基层党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逐步深化。
(三)纠建并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集中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小金库”、奢侈浪费、公款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严肃查处重大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清理“小金库”364个,涉及金额2.09亿元。清理违规公务用车7171辆。取消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8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3835项,节省开支2.08亿元。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和减少出国(境)团组和人数。压缩会议、文件和公务接待等行政经费,削减“三公”支出,市属各部门在全国率先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不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工作,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逐步完善。畅通行政投诉渠道,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
进一步加强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规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经营管理等行为,强化了对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方面的监督。积极探索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五年来,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01473件次,立案3066件,其中大要案13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16人,其中局级47人,处级47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89人,挽回经济损失5.45亿元。重点查办了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大兴区人大原副主任李学元等案件。治理商业贿赂取得明显成效,共查处商业贿赂1749件,涉案金额10.3亿元。
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强化办案责任制和组织协调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权利,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五)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预防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着重围绕“人、财、权”等关键领域和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结合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宣传系统、文化系统等不同特点,着力建立健全基本制度体系,具有首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成立北京市预防腐败局,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努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理、规范和调整审批事项,积极推进审批权下放及其后续监管工作,干部人事、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制度不断完善。 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覆盖市、区(县)、乡镇(街道)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渗透到权力结构及其运行之中,得到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及实施方案,以优化权力结构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深入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三个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政监察现代化工程建设,加大电子监察力度,提高廉政风险预警能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首都反腐倡廉建设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是: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领域和部门仍呈易发多发态势,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影响恶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纪律检查机关监督能力、执纪能力还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主要工作体会
回顾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工作体会: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把握首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及时跟进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运用廉洁奥运经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与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有力保证。
(二)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建首善、创一流的标准扎实推进首都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必须立足首都实际,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既坚持和继承以往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保持反腐倡廉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三)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建立健全具有首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必须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对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有效预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坚定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抓起,下大力气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进一步夯实反腐败斗争的社会基础。
(五)坚持党委领导、社会参与,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反腐败关系党、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使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首都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力践行“北京精神”,坚定不移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水平,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监督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建设的特点,大力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思想政治修养,增强党性锻炼,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对待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的态度和行为上存在的问题。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加强对办案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结构及其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办法》,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总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巩固阶段性成果,研究制定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构建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努力形成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稳步推进行政管理、财政管理、投资管理、国资监管、司法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入探索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五)坚持标本兼治,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宗旨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将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纳入专项治理,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改革和制度创新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等规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做好行政投诉和信访工作,着力维护群众权益。
(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继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干部交流渠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和未派驻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金融机构、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为全面推动首都科学发展描绘出新的蓝图,也对加强首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我们要在中央纪委和新一届市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