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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7月23日召开的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大会上获悉,朝阳区委、区政府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步伐,积极培育科技先导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对列入科技计划的项目优先使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经区科委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后,在计划实施年度内上缴的所得税,由区财政按80%返还企业;专项用于科技投入。为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区委、区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