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领域,其实施成效如何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从学校课程管理的角度来看,学校相应的政策、制度、组织、参与者、资源等因素是影响课程实施的效果和质量。本文试从影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因素的视角,研究和探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管理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资源建设等问题。
关键词:综合实践活动 课程实施 校本管理。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推进与实施同样需要学校领导的引领和组织。没有学校领导的重视与发起,仅仅依靠教师自发地研究和组织显然难以推进。因此,校长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中首先要成为自觉的发起者,领导部门领导共同学习与研究,统筹规划和编制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方案,为年级和班级课程实施提供宏观指导。
(一)充实和完善教研室的力量,发挥研发和指导的职能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领域,作为一种校本课程,目前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需要学校在实践中边学习、边研究、边探索。
学校可依托教研室,充分发挥教研室的课程研究职能,适当充实教研室的研究人员和研究力量。围绕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教研室可以发挥其研发、规划、设计、培训、指导和评价的职能。
(二)建立课程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咨询和指导作用
校本研究能够充分发挥教师群体行动研究的优势,但也难以克服自身理论研究薄弱的缺陷,因此,在一定意义上需要依靠专家的理论培训和指导。学校在依靠自身内在力量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以专家为主体的学校课程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的理论指导、咨询、审议、评价的职能,能够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课程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审议和论证的职能,课程专家帮助学校集体论证和审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方案;培训和指导的职能,课程专家要根据需要对学校教师进行理论培训与指导,不断提高指导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相应的辅助组织,推进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合作指导。因此,它客观上需要学校建立相应的辅助组织──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委员会,这一辅助组织能够从纵向与横向的层面,将学校各职能部门、教研组、学年组以及全体教师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以团队为基础的全员参与的、立体的、交叉的、开放的、合作的、高绩效的阶梯型推进组织系统,以发挥教师群体的自主性、创造性与协同研究与指导的作用。
促进委员会可根据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从纵向的角度自上而下建立起不同层面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促进委员会。
宏观层面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促进委员会,由校长、教育副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主任、学年组长和学科组长等人员组成。其职能是从宏观的层面研究、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方案。
一、加强政策和制度建设,增强课程实施的效度
(一)建立合作的指导体制,为课程实施提供人力保障
由于综合实践活动是全员参与的学校行为,需要整合校内外的人力资源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合作指导,因此,学校需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科任教师为辅、家长志愿者为补充的合作指导体制,以更好地增强对学生主题学习、综合活动的集体指导、小组指导和个别指导。学校可以成立校内外合作指导人材库,在校内广泛地建立以班主任为主、科任教师为辅的合作指导队伍;在校外和社区建立以家长志愿者为主、社区具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为辅的合作指导队伍,形成校内外有机结合的合作指导体制,广泛地开发和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人力资源,增强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的力量和能力。
每个班级由一名班主任、一名科任教师、若干名家长志愿者和社区人员组成合作指导力量,在指导的过程中,主要体现“以班主任为主、科任教师为辅、家长志愿者为补充”的基本原则。班主任教师负责全程学习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包括校内外有关活动的集体指导、小组指导和个别指导;科任教师协助组织与指导,主要负责校内外活动的小组指导和个别指导;家长志愿者和社区人员主要参与学生校外学习活动的小组指导和个别指导。这样能够保证学生得到全面指导和个别指导,在跟踪指导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充分发挥校内外人力资源的聪明才智和合作指导的能力,提高学习活动的质量与效率,而且还能够保证学生在校外的安全。
(二)建立开放的教研制度,为课程实施提供质量保证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与各学科课程同样需要教科研制度作保障,尤其是在起步探索阶段,更需要学校为教师们提供研究、交流、讨论的时间和空间,以确保这一课程高质、高效的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由于涉及到了全校行为,体现了不同学科的合作指导,因此她的教科研制度与单一学科课程教研制度有所不同,她需要以年级为单位按照同学年的主题学习和主题活动,将不同学科的教师整合起来,开展开放的、合作的研究。一般而言,我们需要建立如下开放的、多元的教科研制度。
一是建立校级教科研制度,以学校为单位,以教研室的人员、学年组长、学科组长为主体,定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研讨交流活动,重点围绕着学年主题学习、综合活动的实施方案、计划、过程、评价、管理等问题开展论证、研讨与交流,使学校能够宏观把握综合实践活动的进程,做到及时反馈、及时调整。
二是建立年级教科研制度,以学年为单位,由同学年组的不同学科教师组成,定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研讨活动,重点围绕着主题学习、综合活动的指导问题开展研讨活动,做到及时交流与反馈。
三是建立校内外合作的交流研究制度,从学校到年级和班级可以分别建立不同层面的交流研究制度。在学校的层面上,可以课程开发中心为主,邀请校外相关的专家、学者参与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论证、研究、审议、评价工作;在年级的层面上,学年组长可根据学年主题学习、主题活动的需要,邀请校内专家、学者、家长开展研究和交流活动;在班级的层面上,以班主任为主,邀请科任教师、家长开展交流活动,努力做到及时反馈信息。
(三)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为课程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设置的必修课程,自小学3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国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使其在学校课程设置中具有了合法地位。那么,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这一课程的有效实施。具体包括如下的规章制度。
1.制定计算教师工作量制度
2.制定设施设备使用制度
3.制定检查与评价制度
4.制定激励和奖励制度
二、加强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课程实施的环境保障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不局限在校内、课内,她需要扩展到校外广泛的社会环境中。因此,学校要充分地开发和利用校内外的环境资源,为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提供物质保障。
在开发和选择校内外环境资源时,从而为综合实践活动提供多样化的环境资源。 诸如交际的方式和言语技巧,使学生掌握如何得到他人的理解、支持与帮助,学会礼貌待人。
关键词:综合实践活动 课程实施 校本管理。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推进与实施同样需要学校领导的引领和组织。没有学校领导的重视与发起,仅仅依靠教师自发地研究和组织显然难以推进。因此,校长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中首先要成为自觉的发起者,领导部门领导共同学习与研究,统筹规划和编制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方案,为年级和班级课程实施提供宏观指导。
(一)充实和完善教研室的力量,发挥研发和指导的职能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领域,作为一种校本课程,目前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需要学校在实践中边学习、边研究、边探索。
学校可依托教研室,充分发挥教研室的课程研究职能,适当充实教研室的研究人员和研究力量。围绕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教研室可以发挥其研发、规划、设计、培训、指导和评价的职能。
(二)建立课程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咨询和指导作用
校本研究能够充分发挥教师群体行动研究的优势,但也难以克服自身理论研究薄弱的缺陷,因此,在一定意义上需要依靠专家的理论培训和指导。学校在依靠自身内在力量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以专家为主体的学校课程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的理论指导、咨询、审议、评价的职能,能够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课程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审议和论证的职能,课程专家帮助学校集体论证和审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方案;培训和指导的职能,课程专家要根据需要对学校教师进行理论培训与指导,不断提高指导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相应的辅助组织,推进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合作指导。因此,它客观上需要学校建立相应的辅助组织──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委员会,这一辅助组织能够从纵向与横向的层面,将学校各职能部门、教研组、学年组以及全体教师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以团队为基础的全员参与的、立体的、交叉的、开放的、合作的、高绩效的阶梯型推进组织系统,以发挥教师群体的自主性、创造性与协同研究与指导的作用。
促进委员会可根据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从纵向的角度自上而下建立起不同层面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促进委员会。
宏观层面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促进委员会,由校长、教育副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主任、学年组长和学科组长等人员组成。其职能是从宏观的层面研究、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方案。
一、加强政策和制度建设,增强课程实施的效度
(一)建立合作的指导体制,为课程实施提供人力保障
由于综合实践活动是全员参与的学校行为,需要整合校内外的人力资源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合作指导,因此,学校需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科任教师为辅、家长志愿者为补充的合作指导体制,以更好地增强对学生主题学习、综合活动的集体指导、小组指导和个别指导。学校可以成立校内外合作指导人材库,在校内广泛地建立以班主任为主、科任教师为辅的合作指导队伍;在校外和社区建立以家长志愿者为主、社区具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为辅的合作指导队伍,形成校内外有机结合的合作指导体制,广泛地开发和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人力资源,增强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的力量和能力。
每个班级由一名班主任、一名科任教师、若干名家长志愿者和社区人员组成合作指导力量,在指导的过程中,主要体现“以班主任为主、科任教师为辅、家长志愿者为补充”的基本原则。班主任教师负责全程学习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包括校内外有关活动的集体指导、小组指导和个别指导;科任教师协助组织与指导,主要负责校内外活动的小组指导和个别指导;家长志愿者和社区人员主要参与学生校外学习活动的小组指导和个别指导。这样能够保证学生得到全面指导和个别指导,在跟踪指导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充分发挥校内外人力资源的聪明才智和合作指导的能力,提高学习活动的质量与效率,而且还能够保证学生在校外的安全。
(二)建立开放的教研制度,为课程实施提供质量保证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与各学科课程同样需要教科研制度作保障,尤其是在起步探索阶段,更需要学校为教师们提供研究、交流、讨论的时间和空间,以确保这一课程高质、高效的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由于涉及到了全校行为,体现了不同学科的合作指导,因此她的教科研制度与单一学科课程教研制度有所不同,她需要以年级为单位按照同学年的主题学习和主题活动,将不同学科的教师整合起来,开展开放的、合作的研究。一般而言,我们需要建立如下开放的、多元的教科研制度。
一是建立校级教科研制度,以学校为单位,以教研室的人员、学年组长、学科组长为主体,定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研讨交流活动,重点围绕着学年主题学习、综合活动的实施方案、计划、过程、评价、管理等问题开展论证、研讨与交流,使学校能够宏观把握综合实践活动的进程,做到及时反馈、及时调整。
二是建立年级教科研制度,以学年为单位,由同学年组的不同学科教师组成,定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研讨活动,重点围绕着主题学习、综合活动的指导问题开展研讨活动,做到及时交流与反馈。
三是建立校内外合作的交流研究制度,从学校到年级和班级可以分别建立不同层面的交流研究制度。在学校的层面上,可以课程开发中心为主,邀请校外相关的专家、学者参与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论证、研究、审议、评价工作;在年级的层面上,学年组长可根据学年主题学习、主题活动的需要,邀请校内专家、学者、家长开展研究和交流活动;在班级的层面上,以班主任为主,邀请科任教师、家长开展交流活动,努力做到及时反馈信息。
(三)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为课程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设置的必修课程,自小学3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国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使其在学校课程设置中具有了合法地位。那么,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这一课程的有效实施。具体包括如下的规章制度。
1.制定计算教师工作量制度
2.制定设施设备使用制度
3.制定检查与评价制度
4.制定激励和奖励制度
二、加强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课程实施的环境保障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不局限在校内、课内,她需要扩展到校外广泛的社会环境中。因此,学校要充分地开发和利用校内外的环境资源,为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提供物质保障。
在开发和选择校内外环境资源时,从而为综合实践活动提供多样化的环境资源。 诸如交际的方式和言语技巧,使学生掌握如何得到他人的理解、支持与帮助,学会礼貌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