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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时期创新型人才培养问题是高校的重要课题,而人才培养方式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本文分析了税务专硕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核心指标,立足于应用型大学在税务专硕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适合税务专硕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与途径,促进我国高校创新型税务专硕人才培养的发展,促进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关键词:创新型人才;人才培养方式;税务专硕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一、税务专硕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与核心指标
应用型大学面向市场,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将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地方和区域经济以及行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以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1近年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较大,亟需创新型人才为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有益建议,推动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征管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适应征管现代化对税收风险管理需求。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税务人才是创新型人才的核心指标。高层次性要求对税务专硕人才的培养有别于本科层次的知识体系、逻辑思维、人格规范的教育,更注重学术素养、创新思维、健全人格的培养,实现从知识应用到知识利用再到知识创新的转变。复合型人才是知识复合型、能力复合型与素质复合型的综合,所谓知识复合型包括五大模块:经济学、会计学、税收学、管理学、法学,能力复合型包括五种能力:理论思维能力、学术创新能力、专业技术能力、适应社会能力、拒腐防变能力,素质复合型包括四项素质: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质(求精)、文化素质(高雅)、身心素质(健康)。为国家税务系统、企业财务系统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素质过硬、专业精深的税务高级人才。2
二、以中国税制专题为例,探讨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税务专硕高层次人才对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改革、提升税收征管效率、管理税收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对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更是不可或缺,是实现征纳税良性关系的重要“桥梁”。创新性税务专硕人才应该具备较强的实践经验、有丰富的创新科技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然而,在税务专硕高层次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诸多困境,难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其中最重要是如何实现税务专硕人才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因为实践经验是进行创新和解决税务问题的基础。以税务专硕人才培养单位课程体系来看,中国税制专题课程的主要培养目标是对税制的重点、难点和热点进行深入分析。就实体税收制度而言,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揭示税制设计的原则与规律、各税种的重点与难点、各税种之间的相关性等为学生解惑,同时引发学生对税制改革和完善的思考。但就程序性税收制度而言,无法通过课堂的方式使学生明白税收征管实践中的问题。一方面,税收征管本就具有复杂性、多样性,解决税收征管问题不仅需要税收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与税收相关的法学、管理、会计等学科知识。另一方面,随着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电子税务局、综合申报、12366热线、空中学堂、金税工程等成为现代化征管模式中重要支撑。然而这些设备设施是无法搬到课堂中的,无法让学生参与到实践中。受征管实践限制,课堂无法通过间接经验传授使学生直观感受征管实践。相对于实体税收制度,税收征纳实践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实务部门人才进行讲解。此外,到实务部门以志愿者、移动课堂的方式让学生切身感受征管环境。因此,仅有课堂教学难以实现对税务专硕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目标。
三、案例教学与基地建设对税务专硕人才培养的促进
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税收专业具有交叉性科学、实践性强的特点,这对培养高质量税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带来挑战。一方面,学科交叉性特征要求税务专硕研究不仅要求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还需要对学科相关知识有涉猎。例如,税收学中很多概念来自会计和法学,税收政策措施的出台与经济学科息息相关。所以,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为学生全面展示税收制度来源、税收政策发布和实施的影响等非常重要。另一方面,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能够为学生搭建起能够参与到税收征纳实践中的平台,为学生参与税收征纳实践活动提供平台。
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養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提出通过案例教学方式和建设联合培养基地的方式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案例教学是一种引导式、启发式的教学方式,是以学生为中心,案例为基础,教师在这个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是将复杂、多变的具体案例转化为本学科知识体系中的知识点,通过呈现案例情境,使学生在分析和解决问题过程中提升专业能力。高质量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方式的重点,在进行案例筛选过程中要结合税收专业学科的综合、交叉性特征,选择既能够体现学科专业性又能够拓展学生知识面同时结合征管热点和难点的案例。在问题设置上,要有意识的引导和启发学生,主动思考税务实践中的问题,创新性提出解决方案。
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为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场所是培养高质量创新型税务专硕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性人才的支撑。建立联合培养基地需结合高校学科优势,例如,一些具有商科优势的高校,税务专硕人才可走财商之道,塑造新时代的新儒商。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为实现双导师培养制和校地企共建提供了支撑。如前文所述,税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不应局限在校内,需要“走出去”走进税务部门和企业了解税务的实践问题,这要求税务专硕的研究生在校内有学业导师,在校外有事业导致支持。这种双导师培养制度是创新型税务专硕人才培养的重要制度。另外,联合培养基地也可以建立在企业中,通过与事务所、企业等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在实习基地建设、教学案例开发、课题合作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多层次合作。
项目: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带一路”战略下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2018210)
作者简介:杨娟(1987-)女,汉族,重庆涪陵,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数字经济、税收
关键词:创新型人才;人才培养方式;税务专硕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一、税务专硕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与核心指标
应用型大学面向市场,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将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地方和区域经济以及行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以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1近年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较大,亟需创新型人才为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有益建议,推动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征管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适应征管现代化对税收风险管理需求。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税务人才是创新型人才的核心指标。高层次性要求对税务专硕人才的培养有别于本科层次的知识体系、逻辑思维、人格规范的教育,更注重学术素养、创新思维、健全人格的培养,实现从知识应用到知识利用再到知识创新的转变。复合型人才是知识复合型、能力复合型与素质复合型的综合,所谓知识复合型包括五大模块:经济学、会计学、税收学、管理学、法学,能力复合型包括五种能力:理论思维能力、学术创新能力、专业技术能力、适应社会能力、拒腐防变能力,素质复合型包括四项素质: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质(求精)、文化素质(高雅)、身心素质(健康)。为国家税务系统、企业财务系统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素质过硬、专业精深的税务高级人才。2
二、以中国税制专题为例,探讨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税务专硕高层次人才对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改革、提升税收征管效率、管理税收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对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更是不可或缺,是实现征纳税良性关系的重要“桥梁”。创新性税务专硕人才应该具备较强的实践经验、有丰富的创新科技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然而,在税务专硕高层次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诸多困境,难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其中最重要是如何实现税务专硕人才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因为实践经验是进行创新和解决税务问题的基础。以税务专硕人才培养单位课程体系来看,中国税制专题课程的主要培养目标是对税制的重点、难点和热点进行深入分析。就实体税收制度而言,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揭示税制设计的原则与规律、各税种的重点与难点、各税种之间的相关性等为学生解惑,同时引发学生对税制改革和完善的思考。但就程序性税收制度而言,无法通过课堂的方式使学生明白税收征管实践中的问题。一方面,税收征管本就具有复杂性、多样性,解决税收征管问题不仅需要税收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与税收相关的法学、管理、会计等学科知识。另一方面,随着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电子税务局、综合申报、12366热线、空中学堂、金税工程等成为现代化征管模式中重要支撑。然而这些设备设施是无法搬到课堂中的,无法让学生参与到实践中。受征管实践限制,课堂无法通过间接经验传授使学生直观感受征管实践。相对于实体税收制度,税收征纳实践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实务部门人才进行讲解。此外,到实务部门以志愿者、移动课堂的方式让学生切身感受征管环境。因此,仅有课堂教学难以实现对税务专硕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目标。
三、案例教学与基地建设对税务专硕人才培养的促进
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税收专业具有交叉性科学、实践性强的特点,这对培养高质量税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带来挑战。一方面,学科交叉性特征要求税务专硕研究不仅要求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还需要对学科相关知识有涉猎。例如,税收学中很多概念来自会计和法学,税收政策措施的出台与经济学科息息相关。所以,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为学生全面展示税收制度来源、税收政策发布和实施的影响等非常重要。另一方面,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能够为学生搭建起能够参与到税收征纳实践中的平台,为学生参与税收征纳实践活动提供平台。
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養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提出通过案例教学方式和建设联合培养基地的方式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案例教学是一种引导式、启发式的教学方式,是以学生为中心,案例为基础,教师在这个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是将复杂、多变的具体案例转化为本学科知识体系中的知识点,通过呈现案例情境,使学生在分析和解决问题过程中提升专业能力。高质量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方式的重点,在进行案例筛选过程中要结合税收专业学科的综合、交叉性特征,选择既能够体现学科专业性又能够拓展学生知识面同时结合征管热点和难点的案例。在问题设置上,要有意识的引导和启发学生,主动思考税务实践中的问题,创新性提出解决方案。
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为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场所是培养高质量创新型税务专硕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性人才的支撑。建立联合培养基地需结合高校学科优势,例如,一些具有商科优势的高校,税务专硕人才可走财商之道,塑造新时代的新儒商。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为实现双导师培养制和校地企共建提供了支撑。如前文所述,税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不应局限在校内,需要“走出去”走进税务部门和企业了解税务的实践问题,这要求税务专硕的研究生在校内有学业导师,在校外有事业导致支持。这种双导师培养制度是创新型税务专硕人才培养的重要制度。另外,联合培养基地也可以建立在企业中,通过与事务所、企业等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在实习基地建设、教学案例开发、课题合作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多层次合作。
项目: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带一路”战略下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2018210)
作者简介:杨娟(1987-)女,汉族,重庆涪陵,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数字经济、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