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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根据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加强国有企业招标工作的监督已成为首要任务。就目前而言,国有企业招标制度还并未完全落实到实处,究其原因,不仅来自与管理,更重要的是监督上出了问题,主要是氛围和环境不利于大肆开展监督工作。因此,联系实际找出国有企业招标中的问题,以便顺利找出解决办法和途径,落实国有企业招标制度。
关键词:国有企业;招标;监督管理;研究
一、国有企业招标问题
(一)监督意识缺乏
在各企业单位中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即:在企业中担任采购工作以及负责投标和招标的职工,部分人认为在其位是因为其工作精神和工作业绩得到了上级的信任,因此只要按要求履行完份内的职责,保障设备需求,完全领会领导的意图即可,便高高在上,唯我独大,另外,业务的操作程序是否安规办事,也认为与他人无关,自己说了算。然而,就外部监督而言,这些人自然就会存在被怀疑的心理,进而滋生反感或抵触的情绪,甚至回避监督。
(二)盲目轻视监督
在监督认识上,人们的认识还很局限。有些单位领导会觉得,在过去,招标活动都是由领导人或经办人说了就算了,而现在已经成为“阳光工程”,较过去已经很先进了,因此在负责招标事项的问题上并不十分重视,以致出现诸多漏洞,而其又未曾发现,慢慢的随着执行程序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而忘记了招标的本质,甚至认为只是应付领导、形式化。
(三)监督实行受限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招标监督工作,由于其设置有限、力量薄弱,且部分单位企业并未设置专门机构以及负责人员,而就算设置相关机构和人员,对招标的工作程序的全面执行也不能做到精益求精。又由于监督知识的缺乏,和对监督方法掌握的不全面,而其原则性又不易变通,且与各人员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另外,出于自私心理,监督人员怕影响同事关系、受到打击报复。
二、国有企业招标监督研究
(一)加强招标监督途径
1.加强政策教育,提高招标认知
党章规定,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纪律监督的基本职能,既是反腐倡廉价钱党风建设的需要,又是提高经济管理质量规范业务流程的需要,要加强对招标监督的认知,要从领导开始,意识到招标监督是为了权力可以规范的履行,制度可以更好地落实,企业利益可以得到更好的维护,同时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也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再依次带动企业单位职员加强对招标监督的认知,而且还要支持并鼓励纪检监察部门的招标检查,要了解招标检查不仅仅是对被监督,更是一种保护措施。而在纪检监察部门中,各部门单位要以“应该、可以、能够干什么”为中心,树立服务与监督的互溶性的意识,抓住关键问题、把握环节的重点、明确职责分工,使部门职工不断地提高对招标监督认识,进而形成一个可以对各单位部门按照招标制度进行招标监督的氛围,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自我监督,并主动欢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招标检查。
2.抓住关键问题,保证监督质量
针对国家目前的招标现状,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业务较多,而其单位内部的人员配置又较少,所以难以避免的会顾此失彼,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各监察部门能够做到抓住关键环节,对其进行重点监督,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招标工作的时点监督,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为了保证招标监督的顺利执行,我们需要尽力排除对监督有影响的外部干扰因素,人数、时间以及招标规模,了解招标通讯控制系统,仔细盘点招标现场的准备情况以及食宿问题,遵循安全保密的规定,对监督工作方案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和强调性。其次,招标监督的各个环节中,最关键的环节要数开标、评标阶段,该环节较其他环节更受人关注,因此也更容易出现漏洞,发生一些徇私舞弊的情况。所以在招标监督过程中,我们要着重强调开标、评标阶段的监督,强化监督力度,将监督工作纪律公开宣读,且监督人员要做出承诺,招标现场的监督情况随时都应清晰明了,在招标监督过程中更要随时提醒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的各项规定,以便更好地完成招标监督任务。最后,也是招标监督检查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实施各项监督检查之后,整理出各个环节的检查资料,并出具一份《监督报告》的要求,在报告编写过程中,各个监督阶段的详细情况以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都要向上级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更客观真实地反映监督过程,大力度的查漏补缺,为下一次的招标监督做好准备。
3.拓宽渠道,综合提高监督效果
首先,就监督管理而言,监督人员的监督能力是最基础的,也就是必须具备的,在具备监督能力的基础上,要可以灵活的进行监督,并且擅长习惯于监督工作,这样基本上就可以加强对招标监督的管理了。而且,招投标的当事人具有很强的能动性,故对当事人的监督也不得掉以轻心,监督人员应该从招标的第一步甚至是开始招标之前就对招投标当事人进行监督,其监督范围应当深入到招标制度设计等招标前的所有事宜,在招标进行中,以及招标时的场内场外的各种环境都要提高警惕,并且在招标结束之后,也不能放松警戒,防止招投标双方之间产生不正当不合法的交易;其次,遍布在各企业单位里还有一部分监督力量不容忽视,那就是民主监督,职工,工会能够最直接最直观敏感的反映出招投标业务的执行情况与其中的问题,更能广泛的、实际的体现出招标过程,而在这之前,企业必须将招投标从头至尾的程序公开透明的公布于众,连同招标文件、招标合同等资料都要公开,为民主监督提供方便,因此,招标监督人员要充分利用民主监督这一便利条件,可以针对性的获取第一信息,通过亲自走访、体察民意,可以把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后,也就是最有力的措施就是将各种监督力量综合协调的组合起来,另外再加上法律财务等综合效力,便可对招标文件合同等资料进行有力有效的监督检查,并且能够通过对采购环节的监督降低采购成本,以此来提高监督的综合效果。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招标集中采购认识
由于招标采购制度规定,集中招标采购增强了其自身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加强了采购环境的条件限制,无形中就给供应商增加了约束,交易环境变得严苛,自然也就延长了采购周期,这也正突出了集中招标采购的公正性,而其公正性会体现在采购的各个环节中,在采购过程中,不仅体现了制度的可行性,而且潜移默化的整治了社会风气,所以,作为采购的当事人,这种风气自然会使他们双方的利益减少,抵触心理或由此产生的抵触行为都在情理之中。故提高集中招标采购认知是很必要的,让公正的集中采购制度变成一种原则,让人们真正的领悟到采购制度的优越性。
(二)营造招标监督环境
1.职能独立,各司其职
关于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制定,从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其对供应商和采购人的约束性很强,因此如果负责集中采购招标活动的部门不能真正的负起责任来,那么制度也形同虚设,采购当事人也不会按制度规定履行操作业务。为了弥补这一漏洞,我们必须要将采购活动中所涉及到的部门职能做到相互分离,独立执行,围绕同一项业务各司其职,否则如果采购中的执行和管理相混合,集中采购必定会陷入泥潭,再也不会迈向更高的台阶。
2.加强评审采购培训
就我国目前经济现状,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所需要的专业人员的技术要求高,且其涉及范围广,因此对采购人员的选拔,以及对审计人员的要求都要更加严格一些,对于采购人员主要提高法律法规观念,评审专家就要加强评审纪律了。
三、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各行业企业的规模也在逐步扩大,各种行为规范,经营模式不断趋于完善,招标活动不断丰富。然而,即便是在这种经济环境中,集中招标采购还是存在不同程度的操作违规的现象,监督工作要求也不严格,使得招标制度设计所预期的质量和效果就降低了。因此,为了提高招标活动的有效性,确保制度的可行性,使监督的方法和手段更加规范,招标监督工作的加强就显得十分重要和醒目。
参考文献:
[1]《中国招标采购常用法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2009年5月第2次印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经司、监察部执法监察司编著,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2 年 6 月第1版第1次印刷.
[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2012 年 11月因特网.
关键词:国有企业;招标;监督管理;研究
一、国有企业招标问题
(一)监督意识缺乏
在各企业单位中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即:在企业中担任采购工作以及负责投标和招标的职工,部分人认为在其位是因为其工作精神和工作业绩得到了上级的信任,因此只要按要求履行完份内的职责,保障设备需求,完全领会领导的意图即可,便高高在上,唯我独大,另外,业务的操作程序是否安规办事,也认为与他人无关,自己说了算。然而,就外部监督而言,这些人自然就会存在被怀疑的心理,进而滋生反感或抵触的情绪,甚至回避监督。
(二)盲目轻视监督
在监督认识上,人们的认识还很局限。有些单位领导会觉得,在过去,招标活动都是由领导人或经办人说了就算了,而现在已经成为“阳光工程”,较过去已经很先进了,因此在负责招标事项的问题上并不十分重视,以致出现诸多漏洞,而其又未曾发现,慢慢的随着执行程序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而忘记了招标的本质,甚至认为只是应付领导、形式化。
(三)监督实行受限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招标监督工作,由于其设置有限、力量薄弱,且部分单位企业并未设置专门机构以及负责人员,而就算设置相关机构和人员,对招标的工作程序的全面执行也不能做到精益求精。又由于监督知识的缺乏,和对监督方法掌握的不全面,而其原则性又不易变通,且与各人员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另外,出于自私心理,监督人员怕影响同事关系、受到打击报复。
二、国有企业招标监督研究
(一)加强招标监督途径
1.加强政策教育,提高招标认知
党章规定,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纪律监督的基本职能,既是反腐倡廉价钱党风建设的需要,又是提高经济管理质量规范业务流程的需要,要加强对招标监督的认知,要从领导开始,意识到招标监督是为了权力可以规范的履行,制度可以更好地落实,企业利益可以得到更好的维护,同时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也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再依次带动企业单位职员加强对招标监督的认知,而且还要支持并鼓励纪检监察部门的招标检查,要了解招标检查不仅仅是对被监督,更是一种保护措施。而在纪检监察部门中,各部门单位要以“应该、可以、能够干什么”为中心,树立服务与监督的互溶性的意识,抓住关键问题、把握环节的重点、明确职责分工,使部门职工不断地提高对招标监督认识,进而形成一个可以对各单位部门按照招标制度进行招标监督的氛围,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自我监督,并主动欢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招标检查。
2.抓住关键问题,保证监督质量
针对国家目前的招标现状,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业务较多,而其单位内部的人员配置又较少,所以难以避免的会顾此失彼,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各监察部门能够做到抓住关键环节,对其进行重点监督,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招标工作的时点监督,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为了保证招标监督的顺利执行,我们需要尽力排除对监督有影响的外部干扰因素,人数、时间以及招标规模,了解招标通讯控制系统,仔细盘点招标现场的准备情况以及食宿问题,遵循安全保密的规定,对监督工作方案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和强调性。其次,招标监督的各个环节中,最关键的环节要数开标、评标阶段,该环节较其他环节更受人关注,因此也更容易出现漏洞,发生一些徇私舞弊的情况。所以在招标监督过程中,我们要着重强调开标、评标阶段的监督,强化监督力度,将监督工作纪律公开宣读,且监督人员要做出承诺,招标现场的监督情况随时都应清晰明了,在招标监督过程中更要随时提醒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的各项规定,以便更好地完成招标监督任务。最后,也是招标监督检查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实施各项监督检查之后,整理出各个环节的检查资料,并出具一份《监督报告》的要求,在报告编写过程中,各个监督阶段的详细情况以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都要向上级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更客观真实地反映监督过程,大力度的查漏补缺,为下一次的招标监督做好准备。
3.拓宽渠道,综合提高监督效果
首先,就监督管理而言,监督人员的监督能力是最基础的,也就是必须具备的,在具备监督能力的基础上,要可以灵活的进行监督,并且擅长习惯于监督工作,这样基本上就可以加强对招标监督的管理了。而且,招投标的当事人具有很强的能动性,故对当事人的监督也不得掉以轻心,监督人员应该从招标的第一步甚至是开始招标之前就对招投标当事人进行监督,其监督范围应当深入到招标制度设计等招标前的所有事宜,在招标进行中,以及招标时的场内场外的各种环境都要提高警惕,并且在招标结束之后,也不能放松警戒,防止招投标双方之间产生不正当不合法的交易;其次,遍布在各企业单位里还有一部分监督力量不容忽视,那就是民主监督,职工,工会能够最直接最直观敏感的反映出招投标业务的执行情况与其中的问题,更能广泛的、实际的体现出招标过程,而在这之前,企业必须将招投标从头至尾的程序公开透明的公布于众,连同招标文件、招标合同等资料都要公开,为民主监督提供方便,因此,招标监督人员要充分利用民主监督这一便利条件,可以针对性的获取第一信息,通过亲自走访、体察民意,可以把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后,也就是最有力的措施就是将各种监督力量综合协调的组合起来,另外再加上法律财务等综合效力,便可对招标文件合同等资料进行有力有效的监督检查,并且能够通过对采购环节的监督降低采购成本,以此来提高监督的综合效果。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招标集中采购认识
由于招标采购制度规定,集中招标采购增强了其自身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加强了采购环境的条件限制,无形中就给供应商增加了约束,交易环境变得严苛,自然也就延长了采购周期,这也正突出了集中招标采购的公正性,而其公正性会体现在采购的各个环节中,在采购过程中,不仅体现了制度的可行性,而且潜移默化的整治了社会风气,所以,作为采购的当事人,这种风气自然会使他们双方的利益减少,抵触心理或由此产生的抵触行为都在情理之中。故提高集中招标采购认知是很必要的,让公正的集中采购制度变成一种原则,让人们真正的领悟到采购制度的优越性。
(二)营造招标监督环境
1.职能独立,各司其职
关于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制定,从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其对供应商和采购人的约束性很强,因此如果负责集中采购招标活动的部门不能真正的负起责任来,那么制度也形同虚设,采购当事人也不会按制度规定履行操作业务。为了弥补这一漏洞,我们必须要将采购活动中所涉及到的部门职能做到相互分离,独立执行,围绕同一项业务各司其职,否则如果采购中的执行和管理相混合,集中采购必定会陷入泥潭,再也不会迈向更高的台阶。
2.加强评审采购培训
就我国目前经济现状,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所需要的专业人员的技术要求高,且其涉及范围广,因此对采购人员的选拔,以及对审计人员的要求都要更加严格一些,对于采购人员主要提高法律法规观念,评审专家就要加强评审纪律了。
三、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各行业企业的规模也在逐步扩大,各种行为规范,经营模式不断趋于完善,招标活动不断丰富。然而,即便是在这种经济环境中,集中招标采购还是存在不同程度的操作违规的现象,监督工作要求也不严格,使得招标制度设计所预期的质量和效果就降低了。因此,为了提高招标活动的有效性,确保制度的可行性,使监督的方法和手段更加规范,招标监督工作的加强就显得十分重要和醒目。
参考文献:
[1]《中国招标采购常用法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2009年5月第2次印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经司、监察部执法监察司编著,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2 年 6 月第1版第1次印刷.
[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2012 年 11月因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