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时光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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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期除却吃喝拉撒睡,便是整理自己的书架。很多书买回来就搁置了,一直没有翻看。时间一久,上面就积压了灰尘。我很羡慕别人有一间单独的书房,有硕大的满壁的书架,有一张原木书桌,那是可以独自静坐的地方,可以安放灵魂,亦可以舒朗心绪。但我一直不曾拥有。我的书架,始终摆放在卧室里,书香气与床气混浊着,实为不雅。我总是幻想着有一日,不再为生活所累,心中亦没有任何烦恼,那时候,就安闲在这样一个书房里。清晨早点起床,喝水,散步,擦洗地板,整理书桌,点一根檀香,沏一杯热茶或者咖啡,然后打开电脑,建立新文档,选择惯用的四号宋体字,开始打字。我需要把昨夜思考完毕的一切整理成一排排的文字,然后修改,反复斟酌,直至最后成型,保存,重新命名,移至文件夹里。
   我会保持一种持续的写作习惯。每天固定写下同等数量的文字。用日期编号。心里是清楚的,这些文字上不得台面,它们只是一个人的内心独白。可以拿出来与有着相同品性的人共读,却无法流传。我思想的局促注定成不了写作大家,我也不曾为此感到遗憾。只有在某个头脑空白的时刻,我忏悔自己阅历浅薄,文字功底不够深厚。再去看自己的文字,太过于小儿科,没有厚重感。我趋于文字表面的张力,一直无法深入到生活的内质里面去,我的残缺,原是来自我这个人的个性。
   书架上摆放的多是小说和散文类书籍。其中不乏名家之作,也有网络好友的文集。我虽不曾仔细阅读,但时常用软布擦拭它们。我怀着虔诚之心,不敢用太大的力气。怕惊扰了书里面那些排列整齐的文字。它们都是有着各自灵魂的吧?都是写作者用心力历经无数个白天黑夜写成。每个字符里面,都藏有一个个不为人知的故事。每个人,都是鲜活的一个个体,呈现在文字里,多多少少都有自叙的可能性。我因此不敢亵渎。
   读书和旅行,一直是我的热爱。前者可以实现,后者却因生活现狀无法实施。我能做到的,就是在每个季节的起始走到附近的园子里去,在方寸之地感受大自然的馈赠。我甚至很少出城,我整个人局限于此,我的眼界和思想也局限于此。这些年,我连乡下也很少去了。与故土的分离,一半是关于行动的受限,身体的懒惰,另一方面,我固执的认为,有些地方已经成为一个痛点,每接触一次,心上的茧便会厚一层。我怕某一种撕裂,我会流泪,亦会流血。
   在时光面前,我愈来愈害怕了。怕亲人的老去,也怕自己的呆滞不前。人至中年,每一日都变得短暂,想抓住它们,显然已是徒劳。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每日不断地梳理烦躁的心绪,整理清洗自己的头脑,让自己不混沌,不懈怠,不去追求不切合实际的事物,稳下心来,在做好自己分内事之余,选一两样爱好,来慰藉闲置的光阴。
   这一日,我见有人问:你可知时光的芬芳?我便也想这样问问自己了。或许,很多时候我是知道答案的,只是无法用言语来形象地表达。我只是在某个春天的夜晚,嗅到阵阵清香。我以为是窗前的茉莉花开了。可我近前去,才发现,春夜已经蔓延无边。那清香阵阵,原是来自我的内心,来自一种潜在。
  选自《落笔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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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文友相聚时,我不止一次地,听他们说我是性情中人。对于这个略带赞许的词语,我常常欣然接受。因为,我心里清楚,我是个喜欢说真话的人,也敢于向他人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亦或看法。可是,对于“性情中人”这句评语,我至今持半信半疑的态度。尽管,我说了真话,可我卻在疑惑:一些朋友给予我这句评语,到底是不是真话?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表达?因为,我也曾对别人说过:“老兄真是个性情中人!”我知道,我的这句评语,也未必
眼睛睁开了,你就什么都看见了?   眼睛瞎了,我就一点也看不见了吗?   孩子,听我讲,真的不是那么回事。   孩子,你别老那么看着我。我嘛,几十年了都这样,一天到晚在木火桶上坐着。有人说我木了。我木了吗?我在一丁点儿一丁点儿地嚼着日子。你要说,还不是一粒粒嚼着干豆豉,嘎嘣嘎嘣地响。也对,也不对。一个个日子或酸,或甜,或苦,或辣……我掉下一把口水,它慢慢地从地上变戏法似的长高,一闪,又不见了。再闪
进入八十年代,我家有了承包地。刚分到地的时候,全家人都高兴。父亲领着我们,到这块地看看,到那块地看看。父亲背搭着个手,从这块地头起,走到对面的地头起。用脚一步一步地量着,走过来,走过去。量一遍,再量一遍。剃得光光的头上,泛着自豪的光芒。一年之计在于春。庄户人更懂得这个。这不,一开春,正月还没满,地里就三三两两的有人铲圪楞了。以前大集体时,人们是没办法,扛个铁锹,去地里站着。现在地归自个了,人们一下
我始终相信“善有善报”和“因果循环”并不是迷信,因为很小的时候就曾听人说“你的功夫花在哪儿,最后其实都是看得到的”,而后来随着年岁渐长,阅历增多后,越来越深信人在某个领域里的成就,伴随的必然是其他领域里的缺失。比如念书时学霸们在取得骄人的成绩的背后,必然要牺牲掉某些玩乐的时间;研究型人才在自己专业上取得的学术进展越多,分散到其他领域上的精力便越少;年纪轻轻便取得成功的才俊们,除了爹、运气和起跑点这
我發现,凡是写一手好文章的,字里行间总是潜伏着一个假想敌,或隐或现的。比如,曹雪芹的敌人是男人,金庸的敌人是女人;鲁迅的敌人是他人,托尔斯泰的敌人是他本人;张爱玲的敌人不分男女,只要是她的亲朋好友就行;陈晓卿的敌人,不是人,是城市,人造的城市。敌意之深浅,与城市体量及其距离乡村之远近,成正比。  接下来,你会像我一样发现,凡是大城市里的饮食,在他的笔下一般都显得虚头巴脑,感觉五脊六兽,就连标点符号
金衣白玉,據说是文人们给冬笋量身订做的一顶高帽子。啧啧,听听,又是金又是玉的,号称“蔬中一绝”,够玄乎的吧!对于竹笋,管它春笋冬笋,对北人而言,反正都是可以入馔的竹子呗!而竹子之于儿时的我,伊是郑板桥特立独行的标签,什么咬住青山不放松,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之类。七八岁的模样梳了两只羊角辫蹦蹦跳跳有口无心扯着喉咙机械地嚷着。除此形而上之外,竹子就是妈妈用来挑衣裳的长长的竹竿儿,庭院的黄瓜架
网上有篇文章,题目是《加盐即成的美食有哪些》。我一路口水滴答地看下来,郑重地为清炖羊肉投了一票。我生活在新疆北部的小城,往南50多千米就是天山北麓。天山融化的雪水滋养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哈萨克牧民便放牧于此。炎炎夏日里,最大的幸事儿,莫过于去那里吃清炖羊肉。这清炖羊肉的做法倒很简单,将大块带骨羊肉放在锅里,煮熟即可,但这种简单之中,处处透着讲究。首先,这肉得是现宰羊,取其“鲜”;其次,这羊须是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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