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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工程项目的实施关系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工程质量的好坏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政府工程建设的特点和难点,不断创新相应的监督模式和办法,切实做好政府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关键词]政府工程 特点创新 监督模式
1政府工程的概念及外延
政府工程,即政府投资工程,是指用政府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政策性贷款以及其它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目前,有一些建设资金来源于社会投资,但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社会、经济有较大影响,政府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工程也被纳入了政府工程的外沿概念范畴。大部分政府工程均为公共建筑和市政道桥工程。在我国建设领域,政府投资工程是相对特殊的一个领域。针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以提高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与效果,是工程建设与管理者时刻关注的问题。质量监督机构应将政府工程作为监督重点之一,因为这类工程政府关注、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注,出现质量问题,会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的安定、人民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2政府工程的特点
2.1目前,较多的政府工程在前期手续不到位的情况下便已开工建设,有部分工程在未取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已开工建设,这给工程质量监督带来了难题。
2.2一般来说,政府工程的建筑规模较大,有相当一部分项目是大型群组性工程,采取分区块招标施工、监理单位的做法,施工、监理单位较多,且部分工种直接发包,这就给工程质量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3除了安居房住宅小区,一般的政府工程都包括室内精装修,工程建设后期参建的施工队伍多,穿插施工多,工种衔接多,工程协调管理工作量较大;这直接导致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量的增加,提高了工程实体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管难度。
2.4政府工程的社会影响较大,政府和社会对工程质量的关注度较高,而项目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危和社会舆论的走向。
2.5部分政府工程不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前期准备不充分,对勘查设计文件审查不严,设计深度不够,仓促施工,造成工程管理阶段管理混乱,设计变更频繁,留下质量隐患。
2.6工程施工阶段,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需要,盲目要求竣工时间,部分工程管理者不尊重工程建设的基本规律,为了进度达到要求而牺牲施工质量,压缩必要的工序施工时间,留下了较大的质量隐患。
3针对政府工程特点,创新工程监督手段
3.1 实践证明,政府投资工程有其自身特点,在很多方面确有必要对建设与管理规范进行调整。当前首先应加强基础立法工作,调整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游戏规则”,这是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的核心问题。应在《建筑法》框架下,根据政府投资工程的特点与要求,以行政法规或部委规章形式出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从法律角度调整业主及工程建设各方关系,理顺工程建设程序与要求,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法律责任。
3.2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部委规章或部委规范性文件形式,配套出台《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规范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内容与方法,为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提供有效法规依据。市场经济实质是法治经济,只有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游戏规则”,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为的行政干预,才能保证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与良性循环。
3.3一般来说,政府工程建设一般采用指挥部模式,政府领导对工程项目质量比较重视;针对这一特点,质量监督机构可以建立工程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刊发政府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的工程质量通报,让项目指挥部和政府领导了解到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的动态,引起重视。
3.4对于未能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质监手续的政府工程,采取提前介入的办法,防止工程建设质量处于无监管状态。但对于施工图审查手续一定要严格把关,发现施工图未通过审图便已施工的情況,要坚决要求其停工,待施工图通过审查后方可复工。
3.5在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监督工作规定,同时,加强综合监督稽查与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各级行政监督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监督工作规定,坚决惩治滥用行政资源的部门与人员,提高自我监督能力与监督效果。只有这样,质量监督机构才能避免“不敢管”、“不好管”的问题。
3.6对于建设投资规模较大的群组性工程,应相应增加监督频次,加强监督力度,特别是在工程建设进入室内精装修阶段后,工程进度要求紧,工种穿插作业多,必要的工序技术间歇时间被强力压缩,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隐患大多是此阶段质量控制不到位造成的。因此,在此阶段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应细致深入。
3.7注重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职能机构,对于工程质量应主要偏重于宏观方面的质量监督,也无法做到对微观质量控制的面面到位。因此,质量监督机构应充分发挥参建各方在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尤其应注重发挥监理在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对于政府工程,尤其应注重对质量行为方面的检查,保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参建单位资质、人员资质等方面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旁站和平行检验到位,从而确保工程的实体质量。
3.8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建立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和政府工程准入机制。质量监督由两部分组成,即政府的质量宏观管理和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管理。因此,要强化质量监督,首先要强化政府质量宏观管理,制定政府工程建设领域内的游戏规则,鼓励引导施工、监理单位和建材供货商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良性发展。质量监督机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根据质量监督机构对相关参建单位的评级,由建设新政主管部门制定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和政府工程准入机制。
3.9加强对设计变更方面的监督。目前由于设计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所以质量监督机构除了施工阶段实行质量监督外,还要向设计方面拓展。对设计方面实施监督,应该着重把好设计变更的审图关。部分政府工程从立项到正式施工时间较短,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这就导致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较多,甚至有边变更边施工现象的发生,且重大结构设计变更较多,对于此类变更,质量监督机构一定要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做好变更的重新审图工作,避免因设计质量不到位而导致的质量事故的发生。
3.10加大检测力度。政府工程的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相关的材料检测和功能性检测必须到位,确保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如石材放射性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如果检测结论不符要求,则必须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3.11此外,质量监督机构应注意对自身的保护,对于某些政府要求限时验收备案但有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在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可以基本保证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备案验收,同时留下相关影像资料和书面记录,并采用汇报或通报形式告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并在以后敦促参建各方完成整改。
4 结束语
政府工程投资大,规模大,项目的实施关系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工程质量的好坏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在当前,针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与管理现状,质量监督机构应积极探索差异化管理方式,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监督资源适度倾斜。要抽调一批思想素质高、专业技术能力强和行政执法水平高的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保证监督工作质量。二是监督工作程序适度灵活。要在坚持核心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尽力妥善处理建设法规与行政命令、原则性与灵活性、全局性与局部性之间的关系,简化程序、优化程序,努力做好监督与服务工作。三是监督工作深度适度拓展。要适当加大监督频度与工作深度,参照传统的“保姆式”监督方法,实行“五到位”监督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政府投资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应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将政府工程作为监督重点之一,正对政府工程建设的特点,把握质量监督难点,不断创新相应的监督模式和办法,切实做好政府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关键词]政府工程 特点创新 监督模式
1政府工程的概念及外延
政府工程,即政府投资工程,是指用政府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政策性贷款以及其它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目前,有一些建设资金来源于社会投资,但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社会、经济有较大影响,政府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工程也被纳入了政府工程的外沿概念范畴。大部分政府工程均为公共建筑和市政道桥工程。在我国建设领域,政府投资工程是相对特殊的一个领域。针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以提高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与效果,是工程建设与管理者时刻关注的问题。质量监督机构应将政府工程作为监督重点之一,因为这类工程政府关注、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注,出现质量问题,会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的安定、人民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2政府工程的特点
2.1目前,较多的政府工程在前期手续不到位的情况下便已开工建设,有部分工程在未取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已开工建设,这给工程质量监督带来了难题。
2.2一般来说,政府工程的建筑规模较大,有相当一部分项目是大型群组性工程,采取分区块招标施工、监理单位的做法,施工、监理单位较多,且部分工种直接发包,这就给工程质量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3除了安居房住宅小区,一般的政府工程都包括室内精装修,工程建设后期参建的施工队伍多,穿插施工多,工种衔接多,工程协调管理工作量较大;这直接导致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量的增加,提高了工程实体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管难度。
2.4政府工程的社会影响较大,政府和社会对工程质量的关注度较高,而项目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危和社会舆论的走向。
2.5部分政府工程不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前期准备不充分,对勘查设计文件审查不严,设计深度不够,仓促施工,造成工程管理阶段管理混乱,设计变更频繁,留下质量隐患。
2.6工程施工阶段,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需要,盲目要求竣工时间,部分工程管理者不尊重工程建设的基本规律,为了进度达到要求而牺牲施工质量,压缩必要的工序施工时间,留下了较大的质量隐患。
3针对政府工程特点,创新工程监督手段
3.1 实践证明,政府投资工程有其自身特点,在很多方面确有必要对建设与管理规范进行调整。当前首先应加强基础立法工作,调整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游戏规则”,这是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的核心问题。应在《建筑法》框架下,根据政府投资工程的特点与要求,以行政法规或部委规章形式出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从法律角度调整业主及工程建设各方关系,理顺工程建设程序与要求,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法律责任。
3.2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部委规章或部委规范性文件形式,配套出台《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规范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内容与方法,为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提供有效法规依据。市场经济实质是法治经济,只有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游戏规则”,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为的行政干预,才能保证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与良性循环。
3.3一般来说,政府工程建设一般采用指挥部模式,政府领导对工程项目质量比较重视;针对这一特点,质量监督机构可以建立工程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刊发政府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的工程质量通报,让项目指挥部和政府领导了解到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的动态,引起重视。
3.4对于未能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质监手续的政府工程,采取提前介入的办法,防止工程建设质量处于无监管状态。但对于施工图审查手续一定要严格把关,发现施工图未通过审图便已施工的情況,要坚决要求其停工,待施工图通过审查后方可复工。
3.5在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监督工作规定,同时,加强综合监督稽查与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各级行政监督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监督工作规定,坚决惩治滥用行政资源的部门与人员,提高自我监督能力与监督效果。只有这样,质量监督机构才能避免“不敢管”、“不好管”的问题。
3.6对于建设投资规模较大的群组性工程,应相应增加监督频次,加强监督力度,特别是在工程建设进入室内精装修阶段后,工程进度要求紧,工种穿插作业多,必要的工序技术间歇时间被强力压缩,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隐患大多是此阶段质量控制不到位造成的。因此,在此阶段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应细致深入。
3.7注重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职能机构,对于工程质量应主要偏重于宏观方面的质量监督,也无法做到对微观质量控制的面面到位。因此,质量监督机构应充分发挥参建各方在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尤其应注重发挥监理在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对于政府工程,尤其应注重对质量行为方面的检查,保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参建单位资质、人员资质等方面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旁站和平行检验到位,从而确保工程的实体质量。
3.8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建立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和政府工程准入机制。质量监督由两部分组成,即政府的质量宏观管理和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管理。因此,要强化质量监督,首先要强化政府质量宏观管理,制定政府工程建设领域内的游戏规则,鼓励引导施工、监理单位和建材供货商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良性发展。质量监督机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根据质量监督机构对相关参建单位的评级,由建设新政主管部门制定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和政府工程准入机制。
3.9加强对设计变更方面的监督。目前由于设计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所以质量监督机构除了施工阶段实行质量监督外,还要向设计方面拓展。对设计方面实施监督,应该着重把好设计变更的审图关。部分政府工程从立项到正式施工时间较短,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这就导致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较多,甚至有边变更边施工现象的发生,且重大结构设计变更较多,对于此类变更,质量监督机构一定要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做好变更的重新审图工作,避免因设计质量不到位而导致的质量事故的发生。
3.10加大检测力度。政府工程的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相关的材料检测和功能性检测必须到位,确保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如石材放射性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如果检测结论不符要求,则必须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3.11此外,质量监督机构应注意对自身的保护,对于某些政府要求限时验收备案但有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在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可以基本保证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备案验收,同时留下相关影像资料和书面记录,并采用汇报或通报形式告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并在以后敦促参建各方完成整改。
4 结束语
政府工程投资大,规模大,项目的实施关系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工程质量的好坏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在当前,针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与管理现状,质量监督机构应积极探索差异化管理方式,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监督资源适度倾斜。要抽调一批思想素质高、专业技术能力强和行政执法水平高的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保证监督工作质量。二是监督工作程序适度灵活。要在坚持核心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尽力妥善处理建设法规与行政命令、原则性与灵活性、全局性与局部性之间的关系,简化程序、优化程序,努力做好监督与服务工作。三是监督工作深度适度拓展。要适当加大监督频度与工作深度,参照传统的“保姆式”监督方法,实行“五到位”监督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政府投资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应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将政府工程作为监督重点之一,正对政府工程建设的特点,把握质量监督难点,不断创新相应的监督模式和办法,切实做好政府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