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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从事教育事业的生涯中,让我深深体会到阅读在语文教学中的核心地位。古人云: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劳于读书,逸于作文”等均是强调阅读的重要性。阅读为什么如此重要呢?
首先,阅读有助于积累语汇。要使学习者的交流用语丰富,作文精彩 流畅,最好的方法就是大量地阅读,广泛地阅读,并做好阅读笔记以丰富自己的词汇。对于学生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他们易接受新事物,广泛地阅读就可能見到许多“新鲜词”,久而久之,就记住了。
其次,阅读还可以培养语感。学习语文,一个重要的目的是培养语感,养成了语感,听说读写能力均容易提高。通过阅读积累了丰富的词汇,并形成语感,在这一基础上,再进一步阅读,就能细细品味语言的音韵美、语义美、情感美和意境美。
一篇课文的教学一般可分为自读感知、精读领悟和诵读表达三个阶段。许多教师往往只器重中间的精读领悟阶段而疏忽了自读感知和诵读表达这两个阶段,孰不知自读感知阶段是基础,有利于学生对课文的整体把握,在学生对课文还不熟悉的情况下就对课文进行条分缕析,学生对课文的理解自然是支离破碎的,缺少整体的把握和自身的感悟。同样没有最后的诵读表达阶段,学生对课文的这种零零星星的理解就难于得到整合和深化。因此我们教师在点拨、引导的同时,更应多给学生自由阅读的机会让学生自己去感知体味。通过熟读、背诵,使书面语言内化为学生自己的语言,才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理解、运用语言的能力。因而教师也应重视自读感知阶段学生的自悟自得和诵读表达阶段学生情绪的表达和提升。
一、自读中感知,要有“量”
“好读书,不求甚解,每会心,欣欣然。”读书贵在自悟自得,“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然而我们教师就是不敢充分信任孩子,以为与其让学生自己读,不如教师多讲些。于是,没有给学生充分的阅读时间,教师就对文章的遣词造句,布局谋篇大加剖析,由于学生自主读课文的时间太少,学生对课文的认识并不真切,思考并不深入,感受并不强烈。此时的学生只是一个听者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读者,他们体会到的“情”、感悟到的“理”无非是老师个人的读书心得、体会。这势必会使原本富有个性的学生变成一个个只用同一个脑袋思想,用同一张嘴巴说话的“机器”。因此教师不应以自己的剖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一定要把读书、思考的时间还给学生。给学生充分的时间,让他们多读书,让学生通过所读到的文字自己去体会,去领悟,而老师只要退至后台充当学生“学习的增进者、引导者”。
我在教学《乌鸦喝水》一文时,一开始并不急于对课文进行条分缕析,而是先让学生认真地读读课文,读通课文并想想重点讲了什么。不一会儿学生们的小手就三三两两地举了起来,我又让学生再认真地读一读把不懂的词语句子画出来,想想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学生又读开了,当学生们的小手再度举起时,我还是再一次让学生认真地读课文,想一想自己不懂的地方是否可以通过接洽上下文的办法来解决掉。正因为我给了学生自由阅读的时间,给了他们独立思考、理解课文的机会,学生在之后的小组讨论中非常激烈,气氛甚是活跃,参与的积极性很高。学生对课文的质疑非常深入,如“开始乌鸦喝不着水,后来为什么又喝到水了呢?”“如是当时你在那里,你会对乌鸦说什么呢?”等等。正因为我给了学生自己读,自己思考的时间多,因此学生对这篇课文的理解也是非常深入的。不用我解答,其他的学生就帮他们把疑难解决了。信任学生,学生就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不是吗?
二、精读中领悟,重在“巧”
阅读仅停留在学生的自悟自得上还是远远不够的。阅读教学中,老师要引导学生细心咀嚼课文中的语言,让他们自己动头脑,经常比较、琢磨,养成习惯。 在必要时教师给予点拔。 如我在教学《小鹿的玫瑰花》时,在初步剖析了课文后,我问道:“小鹿的玫瑰是不是白栽了?”学生一致答复没有白栽,但当问到为什么没有白栽时,大多数学生的答复却仅仅是因为玫瑰花很美。显然学生对文章的理解存在问题,如果这时教师对他们进行点拨启发,学生也能理解,但这种理解是教师强加给他们的,而缺少自身的感受和体会。为此我没有马上对课文加以剖析而是以“读”为主,让学生找找描写玫瑰花很美的句子,让学生有情绪地朗读微风、黄莺的话,并展开想象,想象微风、黄莺当时还会说些什么?还有那些动物?他们还会说些什么?再引导学生根据课文内容分角色表演读,通过多种形势的朗读,让学生充分进入角色,从小动物的角度深深感受到玫瑰花给自己带来的快乐,从而深入地体会到“为别人创造幸福,自己从中也能得到快乐。”这种感受显然是教师的剖析和讲解所不能达到的。
三、诵读中表达,在于“情”
“文章读之极熟,则与我为化,不知是人之文、我之文也。”真正的阅读,是与文本作者心灵的沟通与对话,是由一个生命进入另一个生命的融合重建过程。在教师讲解、剖析基础上获得的感悟往往缺少深切的体验和情绪的共识。一篇文章内含的思想情绪真正由作者“移情”至读者,非得靠有情绪地重复诵读。因此教师要教给学生一定的阅读方法,多给学生提供朗读的机遇,通过抑扬顿挫、长短徐疾的朗读,化无声文字为有声语言,让学生展开丰盛的想象,才能读出其中的味道,读出其中的深层含义,感悟文章的真理,达到“情自心中来,情自口中出”的美妙境界。
同一个词、同一个句子、同一篇文章会有不同的理解,会产生不同的感受。正如“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讲授固然可以帮助学生从某些词语句式中体察出其内涵的感情、语美。然而确切地把握其语气、语调、深层意蕴,却非要自己阅读不可,声情并茂地朗读不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意即要亲身阅历。稍作移借,对文章及句子的理解也如此。对那些或是整散结合、抑扬顿挫的音韵美,或是如泣如诉、沉郁激扬的情感美,或是深遂幽远、气势恢宏的意境美等等,仅凭教师讲解是无法体会深刻地,只有亲自阅读,细细品味,才能领略真谛,才能感受语言美,进而在交际中或文章中创造美的语感,美的意境。
词汇丰富了,语感增强了,并具有一定语言审美感,那么说话、做文章就容易通顺,就有可能写出精彩美文。正如前人所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学生通过阅读,甚至背诵优秀的精美文章,把其精词炼句蕴藏于心中,布局谋篇的章法储存于脑海,逐步形成各种各样的优秀写作“范型”,一旦构思新文,就会厚积薄发,意到笔随,文思泉涌,笔底生花。
一言概之,在语文教学中,就始终把阅读教学放在第一位,要摒弃大量讲解阅读教材的教学法。有道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我们应要求学生多阅读,不仅精读而且要泛读,教师应指导学生阅读方法,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长此以往,学生的词汇量大增,语感形成,并能体会语言美,有意识地去创造美的语言,那么语文功底自会加深,语文能力自会提高。
首先,阅读有助于积累语汇。要使学习者的交流用语丰富,作文精彩 流畅,最好的方法就是大量地阅读,广泛地阅读,并做好阅读笔记以丰富自己的词汇。对于学生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他们易接受新事物,广泛地阅读就可能見到许多“新鲜词”,久而久之,就记住了。
其次,阅读还可以培养语感。学习语文,一个重要的目的是培养语感,养成了语感,听说读写能力均容易提高。通过阅读积累了丰富的词汇,并形成语感,在这一基础上,再进一步阅读,就能细细品味语言的音韵美、语义美、情感美和意境美。
一篇课文的教学一般可分为自读感知、精读领悟和诵读表达三个阶段。许多教师往往只器重中间的精读领悟阶段而疏忽了自读感知和诵读表达这两个阶段,孰不知自读感知阶段是基础,有利于学生对课文的整体把握,在学生对课文还不熟悉的情况下就对课文进行条分缕析,学生对课文的理解自然是支离破碎的,缺少整体的把握和自身的感悟。同样没有最后的诵读表达阶段,学生对课文的这种零零星星的理解就难于得到整合和深化。因此我们教师在点拨、引导的同时,更应多给学生自由阅读的机会让学生自己去感知体味。通过熟读、背诵,使书面语言内化为学生自己的语言,才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理解、运用语言的能力。因而教师也应重视自读感知阶段学生的自悟自得和诵读表达阶段学生情绪的表达和提升。
一、自读中感知,要有“量”
“好读书,不求甚解,每会心,欣欣然。”读书贵在自悟自得,“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然而我们教师就是不敢充分信任孩子,以为与其让学生自己读,不如教师多讲些。于是,没有给学生充分的阅读时间,教师就对文章的遣词造句,布局谋篇大加剖析,由于学生自主读课文的时间太少,学生对课文的认识并不真切,思考并不深入,感受并不强烈。此时的学生只是一个听者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读者,他们体会到的“情”、感悟到的“理”无非是老师个人的读书心得、体会。这势必会使原本富有个性的学生变成一个个只用同一个脑袋思想,用同一张嘴巴说话的“机器”。因此教师不应以自己的剖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一定要把读书、思考的时间还给学生。给学生充分的时间,让他们多读书,让学生通过所读到的文字自己去体会,去领悟,而老师只要退至后台充当学生“学习的增进者、引导者”。
我在教学《乌鸦喝水》一文时,一开始并不急于对课文进行条分缕析,而是先让学生认真地读读课文,读通课文并想想重点讲了什么。不一会儿学生们的小手就三三两两地举了起来,我又让学生再认真地读一读把不懂的词语句子画出来,想想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学生又读开了,当学生们的小手再度举起时,我还是再一次让学生认真地读课文,想一想自己不懂的地方是否可以通过接洽上下文的办法来解决掉。正因为我给了学生自由阅读的时间,给了他们独立思考、理解课文的机会,学生在之后的小组讨论中非常激烈,气氛甚是活跃,参与的积极性很高。学生对课文的质疑非常深入,如“开始乌鸦喝不着水,后来为什么又喝到水了呢?”“如是当时你在那里,你会对乌鸦说什么呢?”等等。正因为我给了学生自己读,自己思考的时间多,因此学生对这篇课文的理解也是非常深入的。不用我解答,其他的学生就帮他们把疑难解决了。信任学生,学生就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不是吗?
二、精读中领悟,重在“巧”
阅读仅停留在学生的自悟自得上还是远远不够的。阅读教学中,老师要引导学生细心咀嚼课文中的语言,让他们自己动头脑,经常比较、琢磨,养成习惯。 在必要时教师给予点拔。 如我在教学《小鹿的玫瑰花》时,在初步剖析了课文后,我问道:“小鹿的玫瑰是不是白栽了?”学生一致答复没有白栽,但当问到为什么没有白栽时,大多数学生的答复却仅仅是因为玫瑰花很美。显然学生对文章的理解存在问题,如果这时教师对他们进行点拨启发,学生也能理解,但这种理解是教师强加给他们的,而缺少自身的感受和体会。为此我没有马上对课文加以剖析而是以“读”为主,让学生找找描写玫瑰花很美的句子,让学生有情绪地朗读微风、黄莺的话,并展开想象,想象微风、黄莺当时还会说些什么?还有那些动物?他们还会说些什么?再引导学生根据课文内容分角色表演读,通过多种形势的朗读,让学生充分进入角色,从小动物的角度深深感受到玫瑰花给自己带来的快乐,从而深入地体会到“为别人创造幸福,自己从中也能得到快乐。”这种感受显然是教师的剖析和讲解所不能达到的。
三、诵读中表达,在于“情”
“文章读之极熟,则与我为化,不知是人之文、我之文也。”真正的阅读,是与文本作者心灵的沟通与对话,是由一个生命进入另一个生命的融合重建过程。在教师讲解、剖析基础上获得的感悟往往缺少深切的体验和情绪的共识。一篇文章内含的思想情绪真正由作者“移情”至读者,非得靠有情绪地重复诵读。因此教师要教给学生一定的阅读方法,多给学生提供朗读的机遇,通过抑扬顿挫、长短徐疾的朗读,化无声文字为有声语言,让学生展开丰盛的想象,才能读出其中的味道,读出其中的深层含义,感悟文章的真理,达到“情自心中来,情自口中出”的美妙境界。
同一个词、同一个句子、同一篇文章会有不同的理解,会产生不同的感受。正如“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讲授固然可以帮助学生从某些词语句式中体察出其内涵的感情、语美。然而确切地把握其语气、语调、深层意蕴,却非要自己阅读不可,声情并茂地朗读不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意即要亲身阅历。稍作移借,对文章及句子的理解也如此。对那些或是整散结合、抑扬顿挫的音韵美,或是如泣如诉、沉郁激扬的情感美,或是深遂幽远、气势恢宏的意境美等等,仅凭教师讲解是无法体会深刻地,只有亲自阅读,细细品味,才能领略真谛,才能感受语言美,进而在交际中或文章中创造美的语感,美的意境。
词汇丰富了,语感增强了,并具有一定语言审美感,那么说话、做文章就容易通顺,就有可能写出精彩美文。正如前人所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学生通过阅读,甚至背诵优秀的精美文章,把其精词炼句蕴藏于心中,布局谋篇的章法储存于脑海,逐步形成各种各样的优秀写作“范型”,一旦构思新文,就会厚积薄发,意到笔随,文思泉涌,笔底生花。
一言概之,在语文教学中,就始终把阅读教学放在第一位,要摒弃大量讲解阅读教材的教学法。有道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我们应要求学生多阅读,不仅精读而且要泛读,教师应指导学生阅读方法,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长此以往,学生的词汇量大增,语感形成,并能体会语言美,有意识地去创造美的语言,那么语文功底自会加深,语文能力自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