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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是关系到我国国计民生的重要宏观经济调控管理政策。随着各地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不断竣工,如何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成为了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全体生活质量,实现国家房产经纪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本文立足国家保障性住房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对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 保障房管理 住房管理
一、国家经济发展与保障性住房管理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是当前国家发展的必经之路。然而,在国家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各地经济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因此,为了加快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国家通过向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提供限定标准、限定价格的住房来实现城镇该部分居民的安居保障工作,并加速地区经济的产业性发展带动作用。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一般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定向安置住房等构成。自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后,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投资进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然而随着保障性住房工程的不断竣工,目前住房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已经成为了城镇保障性住房推进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
二、目前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主体混乱,管理效率低下。随着国家各级地区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不断竣工,当前环境下,如何提高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效率成为了保障性住房政策持续实施过程中的最主要的问题。然而,由于我国保障性住房管理还处在不断摸索和试验性的阶段,保障性住房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机构相对散乱。例如,一些地区政府虽然成立了保障性住房的相关管理部门,但是在管理部门中管理职能还不能做到完全的明确,尤其存在各部门管理机构之间沟通、联动效率差,管理职能分散,管理机构中有了岗位却无人负责、出了问题找不到人负责等现象。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没有形成规范化和常态化的体系,导致了管理机构无法适应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强化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总要求,更加大了住房管理的压力。
2.保障性住房配套性设施建设进度缓慢,保障房闲置现象存在。保障性住房是国家和政府为了提高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稳定的国内房产市场而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然而在目前保障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部分保障性住房在选址建设过程中大部分集中在市区相对偏远、发展较为落后的区域。因此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在竣工后在不同程度上均面临着社区配套设施和公共基础服务性设施相对落后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地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为了尽快完工投入使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地区道路、水利设施、电路系统、燃气系统的建设均不完备,导致了部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虽然申请了保障性住房,但实际搬入居住的家庭数量在不断减少。根据国家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国有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处于闲置状态,约占全国保障性住房的38%以上。这种保障房的限制现象,同当前保障性住房周边配套薄弱的配套设施建设是分不开的。
3.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管能力弱,保障房使用混乱现象存在。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力度也是制约着当前保障房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由于保障性住房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一旦行政管理部门不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保障房的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就会出现混乱的现象。例如,部分保障房由于申请人对政策的不了解和行政部门监管的失利,导致了保障房部分住户存在私自买卖、出租、出借的情况出现。同时,由于监管部门自身对于政策的不了解,保障性住房在申领审核过程中存在审核不严、标准不明的情况,导致了部分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申领要求的家庭申请到了房源。上述种种情况不但给国有资产带来了损失,同时还可能引发社会中低收入层群众的不满,衍生出新的社会性问题。
4.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网络有待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同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同,由于其社会服务性和公益性的特征,需要社会各部门和相互配合才能真正实现保障性住房的社会效益。然而,目前保障性住房的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中尚存在无人管、无法管的问题,导致了保障性住房居民户籍、生育、就业、就学等方面问题无法解决。保障性住房项目面临着有人建无人管的危险局面,使得政府惠民政策工程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三、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整合保障房管理机构,确保管理工作的落实。为了响应国家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号召,各级、各地区政府应加快当地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尤其是对于保障房建设项目的供应、审核、轮候、复审、分配和清查工作,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一站式的流程管理。通过规范管理机构,改善当前保障性住房管理混乱的局面,将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从岗位、职责、人员道经费都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通过着手对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整合,建立保障性住房规范式的管理机构体系,才能从管理角度上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社会公益性,做到国家资源利用价值和收益的最大化,从而发挥出保障性住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调节性作用。
2.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周边环境建设。为了发挥保障性住房在解决国计民生中的作用,加强保障房建设区域的基础性设施建设是当前保障性住房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地区发展的需要,政府应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和引入社会性资金,在保障性住房社区周边加大对商业经济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引入社会性资本,将保障房项目建设同城市的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地区的发展,解决当前保障性住房项目社区地理位置偏僻、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提高保障性住房社区的入住率,从而让保障性住房真正发挥出其在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中应有的作用。
3.构建保障性住房全面监管格局。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监管和处理程序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加强地区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全面监管格局是目前管理中面临的重要问题。首先,保障性住房要在落实管理的基础上,定时开展对住房申请人的资格的复查和清查工作,杜绝出现保障性住房违法进入市场的情况出现。其次,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工作应加强同民政部门、税务部门、房管部门、金融部门以及其他社会部门的配合,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档案、房产记录、车辆记录、个人纳税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从根源上严格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从而降低违法经济行为发生的可能。再次,保障性住房应建立全方位的媒体监督系统,通过网络、电视媒体、报刊和管理部门宣传窗口等监督系统,加大对监管及投诉的管理和公示力度,对利用保障性住房违法活力的行为要予以坚决的曝光和打击。
4.加强保障性住房物业和社区管理。为了提高保障性住房社区管理力度,避免出现保障性住房社区无人管理的局面。保障性住房项目在进行过程中管理部门就应加强同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确保在交工前推行保障性住房社区的属地和街道管理,为社区居民开展相应的户籍、生育、入学等管理活动。同时,在社区交工后,政府部门应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保障性住房社区的管理活动,在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后要同政府部门交接好社区的各项管理工作,保障社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为社区居民的生活提供安稳、方便的环境。
四、结语
为了实现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惠民政策目的,国家保障住房在实行总价控制的基础上,应同时加强对住房的相应管理,建立和完善当前各地区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共事业能够切实有效地起到对国计民生的调剂和保障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盛光华,汤立,吴迪. 发达国家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做法及启示[J]. 经济纵横,2015,12:106-110.
[2]吴宾,孙晓杰. 保障性住房空置问题研究——以文献综述的框架[J].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1:63-68+126.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 保障房管理 住房管理
一、国家经济发展与保障性住房管理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是当前国家发展的必经之路。然而,在国家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各地经济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因此,为了加快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国家通过向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提供限定标准、限定价格的住房来实现城镇该部分居民的安居保障工作,并加速地区经济的产业性发展带动作用。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一般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定向安置住房等构成。自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后,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投资进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然而随着保障性住房工程的不断竣工,目前住房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已经成为了城镇保障性住房推进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
二、目前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主体混乱,管理效率低下。随着国家各级地区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不断竣工,当前环境下,如何提高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效率成为了保障性住房政策持续实施过程中的最主要的问题。然而,由于我国保障性住房管理还处在不断摸索和试验性的阶段,保障性住房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机构相对散乱。例如,一些地区政府虽然成立了保障性住房的相关管理部门,但是在管理部门中管理职能还不能做到完全的明确,尤其存在各部门管理机构之间沟通、联动效率差,管理职能分散,管理机构中有了岗位却无人负责、出了问题找不到人负责等现象。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没有形成规范化和常态化的体系,导致了管理机构无法适应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强化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总要求,更加大了住房管理的压力。
2.保障性住房配套性设施建设进度缓慢,保障房闲置现象存在。保障性住房是国家和政府为了提高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稳定的国内房产市场而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然而在目前保障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部分保障性住房在选址建设过程中大部分集中在市区相对偏远、发展较为落后的区域。因此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在竣工后在不同程度上均面临着社区配套设施和公共基础服务性设施相对落后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地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为了尽快完工投入使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地区道路、水利设施、电路系统、燃气系统的建设均不完备,导致了部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虽然申请了保障性住房,但实际搬入居住的家庭数量在不断减少。根据国家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国有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处于闲置状态,约占全国保障性住房的38%以上。这种保障房的限制现象,同当前保障性住房周边配套薄弱的配套设施建设是分不开的。
3.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管能力弱,保障房使用混乱现象存在。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力度也是制约着当前保障房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由于保障性住房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一旦行政管理部门不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保障房的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就会出现混乱的现象。例如,部分保障房由于申请人对政策的不了解和行政部门监管的失利,导致了保障房部分住户存在私自买卖、出租、出借的情况出现。同时,由于监管部门自身对于政策的不了解,保障性住房在申领审核过程中存在审核不严、标准不明的情况,导致了部分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申领要求的家庭申请到了房源。上述种种情况不但给国有资产带来了损失,同时还可能引发社会中低收入层群众的不满,衍生出新的社会性问题。
4.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网络有待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同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同,由于其社会服务性和公益性的特征,需要社会各部门和相互配合才能真正实现保障性住房的社会效益。然而,目前保障性住房的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中尚存在无人管、无法管的问题,导致了保障性住房居民户籍、生育、就业、就学等方面问题无法解决。保障性住房项目面临着有人建无人管的危险局面,使得政府惠民政策工程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三、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整合保障房管理机构,确保管理工作的落实。为了响应国家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号召,各级、各地区政府应加快当地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尤其是对于保障房建设项目的供应、审核、轮候、复审、分配和清查工作,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一站式的流程管理。通过规范管理机构,改善当前保障性住房管理混乱的局面,将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从岗位、职责、人员道经费都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通过着手对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整合,建立保障性住房规范式的管理机构体系,才能从管理角度上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社会公益性,做到国家资源利用价值和收益的最大化,从而发挥出保障性住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调节性作用。
2.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周边环境建设。为了发挥保障性住房在解决国计民生中的作用,加强保障房建设区域的基础性设施建设是当前保障性住房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地区发展的需要,政府应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和引入社会性资金,在保障性住房社区周边加大对商业经济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引入社会性资本,将保障房项目建设同城市的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地区的发展,解决当前保障性住房项目社区地理位置偏僻、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提高保障性住房社区的入住率,从而让保障性住房真正发挥出其在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中应有的作用。
3.构建保障性住房全面监管格局。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监管和处理程序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加强地区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全面监管格局是目前管理中面临的重要问题。首先,保障性住房要在落实管理的基础上,定时开展对住房申请人的资格的复查和清查工作,杜绝出现保障性住房违法进入市场的情况出现。其次,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工作应加强同民政部门、税务部门、房管部门、金融部门以及其他社会部门的配合,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档案、房产记录、车辆记录、个人纳税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从根源上严格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从而降低违法经济行为发生的可能。再次,保障性住房应建立全方位的媒体监督系统,通过网络、电视媒体、报刊和管理部门宣传窗口等监督系统,加大对监管及投诉的管理和公示力度,对利用保障性住房违法活力的行为要予以坚决的曝光和打击。
4.加强保障性住房物业和社区管理。为了提高保障性住房社区管理力度,避免出现保障性住房社区无人管理的局面。保障性住房项目在进行过程中管理部门就应加强同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确保在交工前推行保障性住房社区的属地和街道管理,为社区居民开展相应的户籍、生育、入学等管理活动。同时,在社区交工后,政府部门应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保障性住房社区的管理活动,在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后要同政府部门交接好社区的各项管理工作,保障社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为社区居民的生活提供安稳、方便的环境。
四、结语
为了实现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惠民政策目的,国家保障住房在实行总价控制的基础上,应同时加强对住房的相应管理,建立和完善当前各地区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共事业能够切实有效地起到对国计民生的调剂和保障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盛光华,汤立,吴迪. 发达国家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做法及启示[J]. 经济纵横,2015,12:106-110.
[2]吴宾,孙晓杰. 保障性住房空置问题研究——以文献综述的框架[J].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1:63-6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