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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日益完善,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的逐步推行以及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势在必行。
一、何谓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按统一项目(计价项目)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由此形成工程价格。这种计价方式和计价过程体现了企业对工程价格的自主性,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原则。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首先,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一言蔽之,就是大综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造价管理。
其次,采用统一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可将经济、技术、质量和进度等因素经过科学测算,细化到综合单价的确定中,并对工程造价中自变和波动较大的因素,比如:建筑材料价格及具体工程的施工措施费和管理费,实行自主报价。这样,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第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从而促进企业抓管理,炼内功,降成本,提效益。
第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节省投标单位的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更有利于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
第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周期长,工程变更多,风险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不负责,这部分风险由业主承担。
第六,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促进建筑市场化的重要途径。过去工程造价以定额为依据,1992年,为了适应建筑市场改革,将定额中的人、材、机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这样国家控制量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价格也逐步走向市场化,这是定额改革的第一步,此后,建设部在1998年8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管理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工程项目上,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划分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实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确定工程价格”。所以,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完全可行的。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标活动,具有以下优点:
1、清单计价的本质就是“市场定价”
它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有利于合理降低工程成本。因此,很难准确的反映建筑产品价格。
2、工程量清单计价提高了企业竞争意识和管理水平
随着建筑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加入世贸组织,不但存在着国内竞争,而且还面临着国际竞争。因此,工程量清单可以提高投资人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必善经营管理。
3、工程量清单计价能保证施工项目计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这点和定额计价,平均工资,固定费率,总体合理个体不合理相比较来说,有较明显优势。
4、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达准确完整,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治日后追加工程造价。
5、工程造价,人才为本
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多能”的复合人才,来充实企业。这就刺激了从业人员要炼就终身学习的本领,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只有这样的专业人才,才能善于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和行业振兴的必备人才,这是保证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条件。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目前已在部分地区试用,且受到施工单位的普遍欢迎。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程量由招标单位提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清单与施工图纸所反映的工程量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很大,调整实际工程量的比例也会增大。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造价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队伍对工程进行严格控制,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施工合同管理也将与国际管理接轨,应严格按照FIDIC条件款执行。
为解决清单编制和工程结算的偏差问题,也可以在合同承包方式中考虑,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在签定合同前,中标单位与业主必须进行工程量复核工作,复核后经上级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后,以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的方式签定施工合同。即:在没有设计变更和有关政策性调整时,工程造价一次包死,不予调整,这样,既能避免因招投标标过程中时间紧造成的工程量计算偏差带来的风险,又可以减少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造价索赔,同时也方便面工程结算。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应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报价,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这些都应引起业主方的高度重视。
由此可见,工程清单报价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与传统的报价方法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报价方法更趋合理、准确、有效,因此,制定适应建设工程清单计价的计算规则和相关配套的政策迫在眉睫。
(作者单位:136200吉林省辽源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一、何谓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按统一项目(计价项目)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由此形成工程价格。这种计价方式和计价过程体现了企业对工程价格的自主性,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原则。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首先,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一言蔽之,就是大综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造价管理。
其次,采用统一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可将经济、技术、质量和进度等因素经过科学测算,细化到综合单价的确定中,并对工程造价中自变和波动较大的因素,比如:建筑材料价格及具体工程的施工措施费和管理费,实行自主报价。这样,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第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从而促进企业抓管理,炼内功,降成本,提效益。
第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节省投标单位的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更有利于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
第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周期长,工程变更多,风险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不负责,这部分风险由业主承担。
第六,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促进建筑市场化的重要途径。过去工程造价以定额为依据,1992年,为了适应建筑市场改革,将定额中的人、材、机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这样国家控制量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价格也逐步走向市场化,这是定额改革的第一步,此后,建设部在1998年8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管理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工程项目上,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划分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实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确定工程价格”。所以,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完全可行的。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标活动,具有以下优点:
1、清单计价的本质就是“市场定价”
它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有利于合理降低工程成本。因此,很难准确的反映建筑产品价格。
2、工程量清单计价提高了企业竞争意识和管理水平
随着建筑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加入世贸组织,不但存在着国内竞争,而且还面临着国际竞争。因此,工程量清单可以提高投资人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必善经营管理。
3、工程量清单计价能保证施工项目计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这点和定额计价,平均工资,固定费率,总体合理个体不合理相比较来说,有较明显优势。
4、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达准确完整,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治日后追加工程造价。
5、工程造价,人才为本
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多能”的复合人才,来充实企业。这就刺激了从业人员要炼就终身学习的本领,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只有这样的专业人才,才能善于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和行业振兴的必备人才,这是保证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条件。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目前已在部分地区试用,且受到施工单位的普遍欢迎。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程量由招标单位提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清单与施工图纸所反映的工程量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很大,调整实际工程量的比例也会增大。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造价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队伍对工程进行严格控制,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施工合同管理也将与国际管理接轨,应严格按照FIDIC条件款执行。
为解决清单编制和工程结算的偏差问题,也可以在合同承包方式中考虑,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在签定合同前,中标单位与业主必须进行工程量复核工作,复核后经上级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后,以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的方式签定施工合同。即:在没有设计变更和有关政策性调整时,工程造价一次包死,不予调整,这样,既能避免因招投标标过程中时间紧造成的工程量计算偏差带来的风险,又可以减少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造价索赔,同时也方便面工程结算。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应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报价,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这些都应引起业主方的高度重视。
由此可见,工程清单报价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与传统的报价方法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报价方法更趋合理、准确、有效,因此,制定适应建设工程清单计价的计算规则和相关配套的政策迫在眉睫。
(作者单位:136200吉林省辽源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