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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聊斋志异》与《子不语》是清代文言志怪短篇小说的代表作,都记载了大量鬼狐花妖的故事,其中以狐女的形象更为突出,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更为深刻。故本文就两书中狐女形象做比较研究,找出其相同点与不同点,以及造成这种现象的本源。
【关键词】:《聊斋志异》;《子不语》;狐女
在浩瀚如烟海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狐女”的形象几乎贯彻始终,这些被塑造出来的狐仙绝色,大多是不善的。《藝文类聚》卷95引《名山记》云“狐者,先古之淫妇也。”在中国,传统观念认为狐是妖兽,且最早的狐女只是与男主人公存在着生理关系,不涉及到情爱交流这一层面,这也是早期文学作品中最常见的狐女形象。蒲松龄《聊斋志异》可以说是人狐恋故事的集大成者,全书近五百篇作品中,写狐或涉猎狐的有八十余篇,而写人狐相恋的约占三分之一,如《青凤》《胡四姐》《小翠》等等。随之而后的《子不语》共三十四卷(包括续子不语),涉猎狐精的有三十七篇,描写狐女的有二十三篇,数量上远逊于《聊斋志异》。即便如此,二者在狐女形象的塑造上亦存在相同与不同之处。
一、《聊斋志异》《子不语》狐女形象的相同之处
(一)狐女有善恶之分
蒲松龄笔下的狐女,大多是温柔可亲的绝色佳人,如救人于危难之中的胡四姐(《胡四姐》),知恩图报的小翠(《小翠》)等。但也存在着祟人不安的恶狐形象,如《狐入瓶》《焦螟》《伏狐》等篇都记载恶狐劣迹。袁枚的《子不语》同样如此。有善解人意、替人做媒而成人之美的温柔佳人(《喀雄》),也有相貌粗恶,吸人阳气,毛孔腥臊,所经之处,皆有余臭的恶狐(《狸有表兄》《<东医宝鉴>有法治狐》等)。如果将两书中的狐女分类,即可分为善狐与恶狐两大类。
为何会出现善狐与恶狐之分?钟雯《四大禁书与性文化》一书云:“男女性攻击的本源在于男女之间的性恐惧。……男人对于女性的自相冲突的理解,实际上来自于男人对女人的玩弄与恐惧的心理。”[1] 此可作狐女故事中有真善美与假丑恶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这是男人对女人的恐惧所致。同时,使男人迷惑而恐懼的对象,也往往通过置换作用而使这对象成为美好者,成为庇护自己者,这与先民视猛兽为图腾的心态是相近的。这其实也是男性们的心理事实,是一种幻想,在此一幻觉的世界里,他们得以解除恐惧,他们与狐、与鬼与女人是同等的,是相互爱恋的,互不侵害的。集此上二条,恶狐与善狐,一是来于恐惧,二是来于渴望。这是从心理上谈,也是从生理上谈。
(二)狐女的主动性与非正当性
无论是在《聊斋志异》还是在《子不语》中,狐女与男主人的结缘大多是狐女自荐枕席的结果。寥寥孤夜,一女子夜来叩门,书生启门延入,则倾国之姝(《聊斋志异·莲香》);或见一美妇倚楼窥,男子亦目挑之,妇便腾身而下,与之欢好(《子不语·陈圣涛遇狐》)等等。
不仅是在《聊斋志异》与《子不语》两部书中狐女具有主动性,在中国许多神话与传说中,往往男人属于被动的一方,而女人则是发动者。女性的主动,这可能与记载或讲述这类故事的是男性有关,他们出于类似于“面子”这种东西,而将他们的生理需求说成是由女性的主动而撩拨起来的。同时,也可能与男性本身在性活动中的某种被动行为有关。在动物界一个雄性要想得到雌性的青睐,首先要通过与其他雄性的角斗,而雌性在选择胜利者与之交媾时,显得好像是个主动者。雄性在获得与雌性交媾前要首先付出力斗的代价,他便好象处于一个被选择的地位。这种由动物而人的看似“被动”的东西,可能也成为神话传说中狐女主动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狐女通常被看作是惑人的“情妇”的化身。西人汉斯—约尔格·乌特(德)在叙及中国的狐狸故事时,这样说:“这种动物在行为和心理方面的特征植根于这样一种信念,即认为狐狸能够变为一个具有诱惑力的女人。母狐作为传统婚姻体制的反面形象出现。她的美丽与贪婪和欺骗相联,与立于社会标准之外的美丽妇女的表现相似。”[2]这种说法是颇中实际的,这也证明了狐女故事,多呈一种非正常的婚恋形式。此由神话传说演变开来,便成为一种“社会标准之外的”婚恋行为,而狐女也就是“情妇”的化身,也就是“传统婚姻体制的一种反面形象”了。
二、《聊斋志异》《子不语》狐女形象的不同之处——狐性与人性孰轻孰重?
《聊斋志异》是人狐恋故事的集大成者,它是那个时代作者笔下理想男女爱情的缩影。蒲氏笔下的狐女不仅秋波流慧,人间绝丽,更是红袖添香、善解人意,给予形只单影的男子心灵的慰藉。此外,狐女同样恪守礼道,具有羞耻之心。如在《红玉》中冯生与红玉私定终身,被其父发现而训斥红玉不守闺戒,既自玷,而又以玷人。红玉愧然道:“亲庭罪责,良足愧辱!我二人缘分尽矣。”生曰:“父在不得自专。卿如有情,尚当含垢为好。”女言词决绝,生乃洒涕。虽与冯生道别,但怜惜冯生家贫不能娶妻,乃送冯生白金四十两以娶亲。蒲氏更是夸赞其为“狐亦侠也”。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提到:“《聊斋志异》中妖鬼多具人情,通世故,使人觉得可亲。” 蒲松龄将浪漫主义浸入到其所塑造的狐女角色中,使之具有古代完美女性所应当具有的特点。
狐女即使化身为人,也是狐狸所化,就必然带有狐性。比如狐女所拥有的倾城之姿,岂是一般妇人所能及?在动物界中的狐狸,皮毛顺滑,眼神灵动狡黠,倒三角形的脸型更符合男性心目中美艳佳人的形象。除此之外,狐狸生性狡猾,牙呲必报,从偷人器具使用的狐精(《聊斋志异·狐嫁女》)以及争风吃醋的胡三姐(《聊斋志异·胡四姐》)身上都有所呈现,但总体来说,蒲氏笔下的狐女人性大于狐性。
袁枚笔下的狐女同样人性与狐性俱存。有知恩图报的狐女:有本为桐城秀才的吴子云,因有狐女帮助官至翰林,后又因有狐女提点而逃避死劫(《吴子云》);有才华横溢的狐女:风雅狐女教李生作诗填词,二者互相唱和,欢好几年后离去(《李生遇狐》)等。但更多的是心胸狭窄、牙呲必报、喜好祟人作怪的狐女,如迷惑少年,作淫声秽语,令人难闻(《吴二姑娘》);如有所恩怨便将其家当扫荡一空(《铁公鸡》)等等。《子不语》描写狐女的二十三篇故事中,仅有六篇所叙之事为通人性的善狐,其余皆为祸乱人间的恶狐。可见,袁枚笔下恶狐作恶多端的劣根性的一面,远远甚于狐女人性美的一面。
狐女所具有的人性与狐性表面看起来是相矛盾的,但是蒲松龄即不避讳写其狐性,而又更着力于写其人性,二者相反相成,和谐于作者笔下,产生一种特殊的美感,使人见之忘俗,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在这一方面,袁枚远逊于蒲松龄。
三、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比《聊斋志异》《子不语》,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到两书所塑造的狐女形象的异同。无论是蒲松龄还是袁枚,他们笔下的狐女既有知恩图报、善解人意、温柔可亲的善狐,也有作恶多端、睚眦必报的恶狐。而且狐女在面对男性主人公时都具有主动性,并且狐女通常被视为“情妇”的化身,这种男女关系存在着非正当性。
除此之外,《子不语》中的狐女故事和情致婉转、引人入胜的蒲氏狐女故事相比,无论是情节还是人物形象的刻画,都略显粗略。蒲氏笔下的狐女超凡脱俗又笃于人情,充满人性美,甚至具有许多人类都不具备的优良品质,人性大于狐性,而《子不语》则相反。但二者所塑造的狐女形象,同样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1]钟雯:《四大禁书与性文化》.哈尔滨出版社.1993.P251
[2]《民间文学论坛》.1991.1.P85-86
【关键词】:《聊斋志异》;《子不语》;狐女
在浩瀚如烟海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狐女”的形象几乎贯彻始终,这些被塑造出来的狐仙绝色,大多是不善的。《藝文类聚》卷95引《名山记》云“狐者,先古之淫妇也。”在中国,传统观念认为狐是妖兽,且最早的狐女只是与男主人公存在着生理关系,不涉及到情爱交流这一层面,这也是早期文学作品中最常见的狐女形象。蒲松龄《聊斋志异》可以说是人狐恋故事的集大成者,全书近五百篇作品中,写狐或涉猎狐的有八十余篇,而写人狐相恋的约占三分之一,如《青凤》《胡四姐》《小翠》等等。随之而后的《子不语》共三十四卷(包括续子不语),涉猎狐精的有三十七篇,描写狐女的有二十三篇,数量上远逊于《聊斋志异》。即便如此,二者在狐女形象的塑造上亦存在相同与不同之处。
一、《聊斋志异》《子不语》狐女形象的相同之处
(一)狐女有善恶之分
蒲松龄笔下的狐女,大多是温柔可亲的绝色佳人,如救人于危难之中的胡四姐(《胡四姐》),知恩图报的小翠(《小翠》)等。但也存在着祟人不安的恶狐形象,如《狐入瓶》《焦螟》《伏狐》等篇都记载恶狐劣迹。袁枚的《子不语》同样如此。有善解人意、替人做媒而成人之美的温柔佳人(《喀雄》),也有相貌粗恶,吸人阳气,毛孔腥臊,所经之处,皆有余臭的恶狐(《狸有表兄》《<东医宝鉴>有法治狐》等)。如果将两书中的狐女分类,即可分为善狐与恶狐两大类。
为何会出现善狐与恶狐之分?钟雯《四大禁书与性文化》一书云:“男女性攻击的本源在于男女之间的性恐惧。……男人对于女性的自相冲突的理解,实际上来自于男人对女人的玩弄与恐惧的心理。”[1] 此可作狐女故事中有真善美与假丑恶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这是男人对女人的恐惧所致。同时,使男人迷惑而恐懼的对象,也往往通过置换作用而使这对象成为美好者,成为庇护自己者,这与先民视猛兽为图腾的心态是相近的。这其实也是男性们的心理事实,是一种幻想,在此一幻觉的世界里,他们得以解除恐惧,他们与狐、与鬼与女人是同等的,是相互爱恋的,互不侵害的。集此上二条,恶狐与善狐,一是来于恐惧,二是来于渴望。这是从心理上谈,也是从生理上谈。
(二)狐女的主动性与非正当性
无论是在《聊斋志异》还是在《子不语》中,狐女与男主人的结缘大多是狐女自荐枕席的结果。寥寥孤夜,一女子夜来叩门,书生启门延入,则倾国之姝(《聊斋志异·莲香》);或见一美妇倚楼窥,男子亦目挑之,妇便腾身而下,与之欢好(《子不语·陈圣涛遇狐》)等等。
不仅是在《聊斋志异》与《子不语》两部书中狐女具有主动性,在中国许多神话与传说中,往往男人属于被动的一方,而女人则是发动者。女性的主动,这可能与记载或讲述这类故事的是男性有关,他们出于类似于“面子”这种东西,而将他们的生理需求说成是由女性的主动而撩拨起来的。同时,也可能与男性本身在性活动中的某种被动行为有关。在动物界一个雄性要想得到雌性的青睐,首先要通过与其他雄性的角斗,而雌性在选择胜利者与之交媾时,显得好像是个主动者。雄性在获得与雌性交媾前要首先付出力斗的代价,他便好象处于一个被选择的地位。这种由动物而人的看似“被动”的东西,可能也成为神话传说中狐女主动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狐女通常被看作是惑人的“情妇”的化身。西人汉斯—约尔格·乌特(德)在叙及中国的狐狸故事时,这样说:“这种动物在行为和心理方面的特征植根于这样一种信念,即认为狐狸能够变为一个具有诱惑力的女人。母狐作为传统婚姻体制的反面形象出现。她的美丽与贪婪和欺骗相联,与立于社会标准之外的美丽妇女的表现相似。”[2]这种说法是颇中实际的,这也证明了狐女故事,多呈一种非正常的婚恋形式。此由神话传说演变开来,便成为一种“社会标准之外的”婚恋行为,而狐女也就是“情妇”的化身,也就是“传统婚姻体制的一种反面形象”了。
二、《聊斋志异》《子不语》狐女形象的不同之处——狐性与人性孰轻孰重?
《聊斋志异》是人狐恋故事的集大成者,它是那个时代作者笔下理想男女爱情的缩影。蒲氏笔下的狐女不仅秋波流慧,人间绝丽,更是红袖添香、善解人意,给予形只单影的男子心灵的慰藉。此外,狐女同样恪守礼道,具有羞耻之心。如在《红玉》中冯生与红玉私定终身,被其父发现而训斥红玉不守闺戒,既自玷,而又以玷人。红玉愧然道:“亲庭罪责,良足愧辱!我二人缘分尽矣。”生曰:“父在不得自专。卿如有情,尚当含垢为好。”女言词决绝,生乃洒涕。虽与冯生道别,但怜惜冯生家贫不能娶妻,乃送冯生白金四十两以娶亲。蒲氏更是夸赞其为“狐亦侠也”。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提到:“《聊斋志异》中妖鬼多具人情,通世故,使人觉得可亲。” 蒲松龄将浪漫主义浸入到其所塑造的狐女角色中,使之具有古代完美女性所应当具有的特点。
狐女即使化身为人,也是狐狸所化,就必然带有狐性。比如狐女所拥有的倾城之姿,岂是一般妇人所能及?在动物界中的狐狸,皮毛顺滑,眼神灵动狡黠,倒三角形的脸型更符合男性心目中美艳佳人的形象。除此之外,狐狸生性狡猾,牙呲必报,从偷人器具使用的狐精(《聊斋志异·狐嫁女》)以及争风吃醋的胡三姐(《聊斋志异·胡四姐》)身上都有所呈现,但总体来说,蒲氏笔下的狐女人性大于狐性。
袁枚笔下的狐女同样人性与狐性俱存。有知恩图报的狐女:有本为桐城秀才的吴子云,因有狐女帮助官至翰林,后又因有狐女提点而逃避死劫(《吴子云》);有才华横溢的狐女:风雅狐女教李生作诗填词,二者互相唱和,欢好几年后离去(《李生遇狐》)等。但更多的是心胸狭窄、牙呲必报、喜好祟人作怪的狐女,如迷惑少年,作淫声秽语,令人难闻(《吴二姑娘》);如有所恩怨便将其家当扫荡一空(《铁公鸡》)等等。《子不语》描写狐女的二十三篇故事中,仅有六篇所叙之事为通人性的善狐,其余皆为祸乱人间的恶狐。可见,袁枚笔下恶狐作恶多端的劣根性的一面,远远甚于狐女人性美的一面。
狐女所具有的人性与狐性表面看起来是相矛盾的,但是蒲松龄即不避讳写其狐性,而又更着力于写其人性,二者相反相成,和谐于作者笔下,产生一种特殊的美感,使人见之忘俗,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在这一方面,袁枚远逊于蒲松龄。
三、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比《聊斋志异》《子不语》,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到两书所塑造的狐女形象的异同。无论是蒲松龄还是袁枚,他们笔下的狐女既有知恩图报、善解人意、温柔可亲的善狐,也有作恶多端、睚眦必报的恶狐。而且狐女在面对男性主人公时都具有主动性,并且狐女通常被视为“情妇”的化身,这种男女关系存在着非正当性。
除此之外,《子不语》中的狐女故事和情致婉转、引人入胜的蒲氏狐女故事相比,无论是情节还是人物形象的刻画,都略显粗略。蒲氏笔下的狐女超凡脱俗又笃于人情,充满人性美,甚至具有许多人类都不具备的优良品质,人性大于狐性,而《子不语》则相反。但二者所塑造的狐女形象,同样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1]钟雯:《四大禁书与性文化》.哈尔滨出版社.1993.P251
[2]《民间文学论坛》.1991.1.P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