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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慈善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是慈善事业的主力军,既是履行其社会责任的表现,也是促进我国慈善良性发展的有力保障。近年来,青岛市黄岛区慈善总会认真学习借鉴江浙地区“企业留本冠名基金”的筹募方式,充分发挥区内企业数量多、经济发展快的特点,建立起本区“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筹募新机制,极大地增强了当地慈善总会的救助能力,推动慈善募捐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企业冠名慈善基金; 慈善意识; 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4-0095-02
1 建立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1 黄岛区建立企业冠名基金的基本情况
2009年,区慈善总会提出向江浙地区学习“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经理论论证后,制定了《青岛市黄岛区慈善总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冠名基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建立冠名慈善基金单位根据冠名年限(3-5年),每年按照基金总额3%向区慈善总会捐赠增值部分,用于全区社会困难求助。
自2009年5月8日黄岛区启动冠名慈善基金工作以来,目前已有67家单位与区慈善总会签约,已建立冠名基金1.539亿元,年均增值400多万元,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其中,部分当地大型民营企业在冠名慈善基金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例如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兴华建设集团等这些民营企业,饮水思源,每年都会把大量资金投入到黄岛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在民营企业的带动下,区内大型驻区企业、外资企业也越来越多的加入冠名慈善基金的行列之中。
1.2 黄岛区建立企业冠名基金的主要做法
1.2.1 夯实理论基础,加强媒体宣传
提及“冠名慈善基金”募捐模式,多数单位和企业对它并不了解,对此,区慈善总会通过制定文件,媒体宣传,登门拜访,树立典型等形式提高区内各企业对冠名慈善基金的参与意识。同时,根据企业建立冠名基金额度的不同,分别表彰为“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单位”、“慈善事业贡献单位”、“慈善事业爱心捐赠先进单位”,并表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慈善事业突出贡献个人”、“慈善事业贡献个人”,号召社会各界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
1.2.2 树立典型企业,推动以点带面
通过树立典型企业,推动冠名基金工作的开展。如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福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均属黄岛区优秀的民营企业,他们连续多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009年各建立冠名基金350万元。青岛多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继2009年在区慈善总会设立冠名基金350万元之后,于2010年又建立助学慈善基金550万元,用于资助我区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该活动自2010年起,将连续开展4年,每年资助10名,4年共40名,每年每名学生受助4000元,直至学完本科学业,在区民企中树立了榜样。
1.2.3 立足本土民营,带动各类企业
在民营企业积极建立冠名基金的基础上,区慈善总会适时调整工作重心,把重点转向驻区大企业、外资企业。2009年,中国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首家建立冠名基金350万元,为驻区的大企业树立了榜样,从而带动了海上嘉年华(青岛)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单位各建立冠名基金350万元。
青岛京信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韩国独资企业,长期以来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在其建立冠名慈善基金的带动下,2010年,晓星钢帘线(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青岛三美电机有限公司等多家外资企业效仿学习,积极参与,签约建立了冠名基金。
2 黄岛区当前发展企业冠名慈善基金面临的问题
自黄岛区开展企业冠名慈善基金以来,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企业在慈善意识、捐赠类型等方面仍存在欠缺,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企业慈善意识匮乏,有待提高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错误的认识,那就是即使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但帮助社会上的弱者和不幸者仍是全社会的责任,与企业、个人关系不大。企业慈善意识的不足,是造成我区慈善冠名比率不高的重要原因。
建区26年来,黄岛区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飞速发展,取得了巨大了成绩,良好的生存环境、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新市民、新企业进驻我区。这一方面促进了全区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另一方面,由于流动人口的增加、新市民人数的增多,部分人存在着对区内人文关怀不足、主动参与慈善活动积极性较低的情况。
2.2 企业参与数量较少,类型单一
截止2011年8月,黄岛区共有37120家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参与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数量仅为60余家,比例偏低。大多数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只是简单地理解为按法律规定的定时定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而已,缺乏对社会、对公众的感恩、回报之心,不愿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
从参与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统计数据中显示,本土民营企业参与度高,区内部分大型企业、外资企业对慈善事业的参与、支持度则相对较少。这一方面是受限于企业经济实力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对黄岛的归属感不强,缺乏主人翁意识。此外,还存在着企业重视近期经济利益,忽视树立长期稳定的社会公益形象等方面的因素。
2.3 慈善运行效率较低,缺乏监督
慈善专职人员少。工作人员少,一人身兼数职,且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影响办事效率。
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由于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部分企业对“企业冠名慈善基金”表示不信任,从而影响了企业从事慈善事业的积极性,阻碍了企业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
2.4 企业捐赠形式单一,灵活性差
目前,黄岛区企业捐赠形式主要以财物捐赠为主。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慈善就是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上的帮助,使他们摆脱因物质匮乏所带来的生存问题。
事实上,慈善之意在于有仁德之心的人相互提供关爱和帮助,而关爱和帮助并不仅限于财物。财物的捐赠是慈善活动的重要方式,但是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宣扬慈善理念,贡献企业的时间和智慧同样是慈善的重要表现。对于财力不足的企业,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同样可以参与到慈善中来,同样被认可。
3 拓展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思路和措施
企业应在承担社会责任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慈善组织有义务引导企业在慈善事业中发挥作用。
3.1 加强舆论宣传,提升慈善理念
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包括对慈善榜样、需要求助的群体等等的宣传。慈善组织与媒体要建立起经常性的沟通,利用宣传扩大慈善的影响,倡导“互助互爱”“与人为善”的慈善观念。
制作宣传片,张贴广告牌,树立慈善榜样,丰富对企业冠名慈善基金政策的宣传形式。广泛运用新媒体,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发展慈善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慈善事业作用和地位的认识,唤起公众对慈善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增进社会慈善意识。
3.2 完善制度建设,增强社会监督
要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首先解决一些制度层面上的问题。一方面要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从制度层面激发企业慈善的参与欲望。另一方面应从制度上支持和鼓励企业对慈善活动的参与,制定一些富有吸引力的措施和激励制度,例如明确捐赠行为和税收之间的关系及捐赠的其它优惠条件,以利于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均衡,从而推动企业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种慈善活动。
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对于冠名基金的使用明细,要做到公开捐赠数目、公开捐赠对象、公开救助结果,促进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权责明晰、分工协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做事原则,把慈善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让正规平台或有法律资质的机构管理、监督慈善活动,为捐助和受助双方提供对接平台,让企业家们的善款捐的放心、用的明白。
3.3 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激励机制
形式多样、富有创意、组织良好的慈善募捐方式能够很大限度的动员民众、激发民众的善心、爱心,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建立企业与受助者之间的“一对一”资助方式,将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资助对象锁定至个人,资助者可以透过信件或探访等形式,与受助者进行交流,确保善款落实。创新企业参与慈善的方式,如慈善晚宴、慈善超市、慈善展览、慈善音乐会、慈善运动会、慈善演讲等,吸引企业参与慈善活动。
建立企业慈善激励机制。慈善事业需要政府的引导,对于企业而言,需要税收优惠等“外部驱动”的激励。如每年按照规范的慈善评估制度对企业进行评估,对于连续几年评估合格的企业给予其某些税种的减免优惠。慈善事业是无偿的,但如果能让捐赠者善有善报,必将增强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关键词:企业冠名慈善基金; 慈善意识; 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4-0095-02
1 建立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1 黄岛区建立企业冠名基金的基本情况
2009年,区慈善总会提出向江浙地区学习“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经理论论证后,制定了《青岛市黄岛区慈善总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冠名基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建立冠名慈善基金单位根据冠名年限(3-5年),每年按照基金总额3%向区慈善总会捐赠增值部分,用于全区社会困难求助。
自2009年5月8日黄岛区启动冠名慈善基金工作以来,目前已有67家单位与区慈善总会签约,已建立冠名基金1.539亿元,年均增值400多万元,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其中,部分当地大型民营企业在冠名慈善基金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例如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兴华建设集团等这些民营企业,饮水思源,每年都会把大量资金投入到黄岛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在民营企业的带动下,区内大型驻区企业、外资企业也越来越多的加入冠名慈善基金的行列之中。
1.2 黄岛区建立企业冠名基金的主要做法
1.2.1 夯实理论基础,加强媒体宣传
提及“冠名慈善基金”募捐模式,多数单位和企业对它并不了解,对此,区慈善总会通过制定文件,媒体宣传,登门拜访,树立典型等形式提高区内各企业对冠名慈善基金的参与意识。同时,根据企业建立冠名基金额度的不同,分别表彰为“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单位”、“慈善事业贡献单位”、“慈善事业爱心捐赠先进单位”,并表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慈善事业突出贡献个人”、“慈善事业贡献个人”,号召社会各界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
1.2.2 树立典型企业,推动以点带面
通过树立典型企业,推动冠名基金工作的开展。如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福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均属黄岛区优秀的民营企业,他们连续多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009年各建立冠名基金350万元。青岛多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继2009年在区慈善总会设立冠名基金350万元之后,于2010年又建立助学慈善基金550万元,用于资助我区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该活动自2010年起,将连续开展4年,每年资助10名,4年共40名,每年每名学生受助4000元,直至学完本科学业,在区民企中树立了榜样。
1.2.3 立足本土民营,带动各类企业
在民营企业积极建立冠名基金的基础上,区慈善总会适时调整工作重心,把重点转向驻区大企业、外资企业。2009年,中国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首家建立冠名基金350万元,为驻区的大企业树立了榜样,从而带动了海上嘉年华(青岛)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单位各建立冠名基金350万元。
青岛京信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韩国独资企业,长期以来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在其建立冠名慈善基金的带动下,2010年,晓星钢帘线(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青岛三美电机有限公司等多家外资企业效仿学习,积极参与,签约建立了冠名基金。
2 黄岛区当前发展企业冠名慈善基金面临的问题
自黄岛区开展企业冠名慈善基金以来,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企业在慈善意识、捐赠类型等方面仍存在欠缺,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企业慈善意识匮乏,有待提高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错误的认识,那就是即使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但帮助社会上的弱者和不幸者仍是全社会的责任,与企业、个人关系不大。企业慈善意识的不足,是造成我区慈善冠名比率不高的重要原因。
建区26年来,黄岛区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飞速发展,取得了巨大了成绩,良好的生存环境、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新市民、新企业进驻我区。这一方面促进了全区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另一方面,由于流动人口的增加、新市民人数的增多,部分人存在着对区内人文关怀不足、主动参与慈善活动积极性较低的情况。
2.2 企业参与数量较少,类型单一
截止2011年8月,黄岛区共有37120家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参与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数量仅为60余家,比例偏低。大多数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只是简单地理解为按法律规定的定时定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而已,缺乏对社会、对公众的感恩、回报之心,不愿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
从参与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统计数据中显示,本土民营企业参与度高,区内部分大型企业、外资企业对慈善事业的参与、支持度则相对较少。这一方面是受限于企业经济实力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对黄岛的归属感不强,缺乏主人翁意识。此外,还存在着企业重视近期经济利益,忽视树立长期稳定的社会公益形象等方面的因素。
2.3 慈善运行效率较低,缺乏监督
慈善专职人员少。工作人员少,一人身兼数职,且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影响办事效率。
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由于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部分企业对“企业冠名慈善基金”表示不信任,从而影响了企业从事慈善事业的积极性,阻碍了企业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
2.4 企业捐赠形式单一,灵活性差
目前,黄岛区企业捐赠形式主要以财物捐赠为主。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慈善就是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上的帮助,使他们摆脱因物质匮乏所带来的生存问题。
事实上,慈善之意在于有仁德之心的人相互提供关爱和帮助,而关爱和帮助并不仅限于财物。财物的捐赠是慈善活动的重要方式,但是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宣扬慈善理念,贡献企业的时间和智慧同样是慈善的重要表现。对于财力不足的企业,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同样可以参与到慈善中来,同样被认可。
3 拓展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思路和措施
企业应在承担社会责任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慈善组织有义务引导企业在慈善事业中发挥作用。
3.1 加强舆论宣传,提升慈善理念
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包括对慈善榜样、需要求助的群体等等的宣传。慈善组织与媒体要建立起经常性的沟通,利用宣传扩大慈善的影响,倡导“互助互爱”“与人为善”的慈善观念。
制作宣传片,张贴广告牌,树立慈善榜样,丰富对企业冠名慈善基金政策的宣传形式。广泛运用新媒体,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发展慈善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慈善事业作用和地位的认识,唤起公众对慈善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增进社会慈善意识。
3.2 完善制度建设,增强社会监督
要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首先解决一些制度层面上的问题。一方面要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从制度层面激发企业慈善的参与欲望。另一方面应从制度上支持和鼓励企业对慈善活动的参与,制定一些富有吸引力的措施和激励制度,例如明确捐赠行为和税收之间的关系及捐赠的其它优惠条件,以利于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均衡,从而推动企业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种慈善活动。
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对于冠名基金的使用明细,要做到公开捐赠数目、公开捐赠对象、公开救助结果,促进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权责明晰、分工协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做事原则,把慈善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让正规平台或有法律资质的机构管理、监督慈善活动,为捐助和受助双方提供对接平台,让企业家们的善款捐的放心、用的明白。
3.3 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激励机制
形式多样、富有创意、组织良好的慈善募捐方式能够很大限度的动员民众、激发民众的善心、爱心,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建立企业与受助者之间的“一对一”资助方式,将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资助对象锁定至个人,资助者可以透过信件或探访等形式,与受助者进行交流,确保善款落实。创新企业参与慈善的方式,如慈善晚宴、慈善超市、慈善展览、慈善音乐会、慈善运动会、慈善演讲等,吸引企业参与慈善活动。
建立企业慈善激励机制。慈善事业需要政府的引导,对于企业而言,需要税收优惠等“外部驱动”的激励。如每年按照规范的慈善评估制度对企业进行评估,对于连续几年评估合格的企业给予其某些税种的减免优惠。慈善事业是无偿的,但如果能让捐赠者善有善报,必将增强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