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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涉及相关利益人群最多的社会公共事业之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因而教育公平也就自然地成为人们评判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梧州市已于2007年通过国家“两基”评估验收,但是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仍存在明显差异,主要表现在区域差异、城乡差异、校际差异和接受义务教育的人群差异等四个方面。为此,我们研究差异,制定对策,力保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