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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Internet的普及让许多人开始转战到网络的世界里。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转向在线休闲游戏。进行网络游戏,如果需要升级等一系列操作都需要钱币来进行交易。这种“钱币”也就是我们本文所要说的虚拟财产。但是相关犯罪也孕育而生,虚拟财产犯罪的产生严重危害到了社会秩序。而我国目前对于这一方面的刑法保护有很大的漏洞。至此,希望结合本文的一些相关叙述,为我国的虚拟财产问题的相关保护方面做出一些建设性提议。
关键词:网络游戏;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
一、虚拟财产的概述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
虚拟财产它来源于网络游戏的发展。近些年网络游戏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使得它的相关附属品的发展也很迅速。在虚拟的游戏世界里,玩家想要买各种自己需要的工具,就必须要先通过用人民币进行购买然后再在网络上进行充值后才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各种的消费。
其实,在网络游戏快速崛起前,虚拟财产就已经在互联网中出现。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我们所熟悉的QQ。QQ空间里面很多人都希望看到自己空间被挡访客都有谁,这也就就需要办理一个所谓的“皇冠”业务。这也是需要“QQ币”它通过现实的金钱交易来充值,进而转化成虚拟世界里的虚拟财产,从而满足自己在虚拟世界世界的“虚荣心”。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
虚拟财产,从字面上看就是与我们平时看到的不一样的产品。它不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人民币,我们对于虚拟财产并不能触碰到它。从理论上来看,虚拟财产分为两部分,一种是广义上的虚拟财产;例如: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我们支配的具有与现实财物同等财产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另一种就是狭义的虚拟财产;最典型的就是玩家们所熟悉的游戏币。
虚拟财产充实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就是玩家所说的买装备,买武器以给自己升值的介质;在各种网络账号中,虚拟财产就是我们升级,逐渐走上“人生巅峰”的工具。
二、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一)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近些年,网络虚拟财产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负面消息。越来越多的关于这方面的案件的发生,使得人们必须要去多关注虚拟财产案件的 刑法保护问题。虚拟财产是一种新型的财产,侵犯它也就侵犯了它的财产所有权。现在,侵犯虚拟财产一般都会以盗窃,诈骗,抢劫等方式进行定罪。刑法对于出现的这种现象也就必须保护,以防止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出现。
(二)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后果
由于虚拟财产是一个存在于互联网里的一个产物,既可以用传统的侵犯财产的方式侵犯;也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实施侵犯财产。点一下鼠标的功夫,或许钱财就会到别人的账户上。这行为作案时间短,过程简单。有着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让许多人都蠢蠢欲动。
目前,网络虚拟财产犯罪越来越集团化,许多都是几个人合伙分工协作,有的甚至都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完全就是一种公司化的运营模式。严厉的刑罚,会让许多人对这一行为敬畏。目前,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侵犯虚拟财产要以此定罪量刑,才能严惩罪犯。但是,这种比较狭义的刑法保护,却不能真真正正地起到虚拟财产保护的可能。
三、国外和我国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一)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计算机水平相对来说最发达的国家,它在很多方面都比我国做的好。美国的《电子盗窃禁止法》就明确把网络游戏中玩家的账号列入保护范围之内。众所周知,美国是个注重隐私的国家,虚拟财产在某方面也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虚拟财产的保护,其实从某方面说就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二)香港地区
就网络虚拟财产而言,香港的观点也不同。有人认为虚拟财产是一种权利和利益,盗窃虚拟财产构成刑事犯罪,对它应该按刑法中相关的盗窃罪定罪处罚;然而有的却并不这样认为,认为这不属于财产的范围,不可定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用他人账号进行黑客行动却可以按照《刑事罪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因此,香港地区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犯罪的处罚方面大部分是按照的盗窃罪进行处罚。
(三)我国大陆
对于侵犯网络虚拟财产案件,中国大陆在这方面的保护做的就不是很好,大多数情况下,侵犯财产罪,是按照中国大陆中有关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虚拟财产虽然不同于有体物,但是它却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能够实现交易。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虚拟财产的作用就相当于现实生活中的纸币的作用。如果就把这种案件仅仅定为盗窃罪的话,便无法解释许多虚拟财产的犯罪。
四、完善我国对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建议
目前,由于我国对虚拟财产保护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失,这也就导致出现了许多问题,对于这种问题的出现,我国应该加强对这方面的保护。现在在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的时候,商家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在举证和责任划分。在进行相关立法的时候,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文件,结合具体国情,应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
除了立法方面做的,其他方面也要做出相关的措施。首先:玩家应该树立起网络虚拟财产的个人保护意识,玩家只有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才能去更好的解决问题,而这也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其次,加强运营商与玩家之间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保障能力。最后,不管是玩家还是运营商都应该认真履行相关的义务,做到诚实守信的原则,让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好的保护。
五、结语
虚拟财产是一个随着社会发展而得出来的产物,现如今,由于我国还处于初始阶段,因此我国在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方面做的还不是很好,很多方面都需要加强。我们需要进一步的探索。虽然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和保护方式存在争议,但许多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否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属性,并且把它列入到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这也就对我国相关虚拟财产方面的保护提供了参考意见。在今天,网络虚拟财产在各方面的保护性立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需要大量的工作要做。
参考文献:
1.著作类
[1]陈兴良:《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年2003版。
[2]张明楷:《刑法學》,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报纸期刊类
[1]李遐桢:《论盗窃虚拟财产的定性》,载《河北法学》2012年第11期。
[2]于志刚:《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政法论坛》,2011年。
3.学位论文类
[1]汪义恒:《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广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
关键词:网络游戏;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
一、虚拟财产的概述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
虚拟财产它来源于网络游戏的发展。近些年网络游戏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使得它的相关附属品的发展也很迅速。在虚拟的游戏世界里,玩家想要买各种自己需要的工具,就必须要先通过用人民币进行购买然后再在网络上进行充值后才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各种的消费。
其实,在网络游戏快速崛起前,虚拟财产就已经在互联网中出现。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我们所熟悉的QQ。QQ空间里面很多人都希望看到自己空间被挡访客都有谁,这也就就需要办理一个所谓的“皇冠”业务。这也是需要“QQ币”它通过现实的金钱交易来充值,进而转化成虚拟世界里的虚拟财产,从而满足自己在虚拟世界世界的“虚荣心”。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
虚拟财产,从字面上看就是与我们平时看到的不一样的产品。它不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人民币,我们对于虚拟财产并不能触碰到它。从理论上来看,虚拟财产分为两部分,一种是广义上的虚拟财产;例如: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我们支配的具有与现实财物同等财产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另一种就是狭义的虚拟财产;最典型的就是玩家们所熟悉的游戏币。
虚拟财产充实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就是玩家所说的买装备,买武器以给自己升值的介质;在各种网络账号中,虚拟财产就是我们升级,逐渐走上“人生巅峰”的工具。
二、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一)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近些年,网络虚拟财产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负面消息。越来越多的关于这方面的案件的发生,使得人们必须要去多关注虚拟财产案件的 刑法保护问题。虚拟财产是一种新型的财产,侵犯它也就侵犯了它的财产所有权。现在,侵犯虚拟财产一般都会以盗窃,诈骗,抢劫等方式进行定罪。刑法对于出现的这种现象也就必须保护,以防止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出现。
(二)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后果
由于虚拟财产是一个存在于互联网里的一个产物,既可以用传统的侵犯财产的方式侵犯;也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实施侵犯财产。点一下鼠标的功夫,或许钱财就会到别人的账户上。这行为作案时间短,过程简单。有着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让许多人都蠢蠢欲动。
目前,网络虚拟财产犯罪越来越集团化,许多都是几个人合伙分工协作,有的甚至都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完全就是一种公司化的运营模式。严厉的刑罚,会让许多人对这一行为敬畏。目前,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侵犯虚拟财产要以此定罪量刑,才能严惩罪犯。但是,这种比较狭义的刑法保护,却不能真真正正地起到虚拟财产保护的可能。
三、国外和我国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一)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计算机水平相对来说最发达的国家,它在很多方面都比我国做的好。美国的《电子盗窃禁止法》就明确把网络游戏中玩家的账号列入保护范围之内。众所周知,美国是个注重隐私的国家,虚拟财产在某方面也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虚拟财产的保护,其实从某方面说就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二)香港地区
就网络虚拟财产而言,香港的观点也不同。有人认为虚拟财产是一种权利和利益,盗窃虚拟财产构成刑事犯罪,对它应该按刑法中相关的盗窃罪定罪处罚;然而有的却并不这样认为,认为这不属于财产的范围,不可定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用他人账号进行黑客行动却可以按照《刑事罪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因此,香港地区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犯罪的处罚方面大部分是按照的盗窃罪进行处罚。
(三)我国大陆
对于侵犯网络虚拟财产案件,中国大陆在这方面的保护做的就不是很好,大多数情况下,侵犯财产罪,是按照中国大陆中有关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虚拟财产虽然不同于有体物,但是它却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能够实现交易。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虚拟财产的作用就相当于现实生活中的纸币的作用。如果就把这种案件仅仅定为盗窃罪的话,便无法解释许多虚拟财产的犯罪。
四、完善我国对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建议
目前,由于我国对虚拟财产保护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失,这也就导致出现了许多问题,对于这种问题的出现,我国应该加强对这方面的保护。现在在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的时候,商家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在举证和责任划分。在进行相关立法的时候,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文件,结合具体国情,应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
除了立法方面做的,其他方面也要做出相关的措施。首先:玩家应该树立起网络虚拟财产的个人保护意识,玩家只有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才能去更好的解决问题,而这也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其次,加强运营商与玩家之间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保障能力。最后,不管是玩家还是运营商都应该认真履行相关的义务,做到诚实守信的原则,让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好的保护。
五、结语
虚拟财产是一个随着社会发展而得出来的产物,现如今,由于我国还处于初始阶段,因此我国在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方面做的还不是很好,很多方面都需要加强。我们需要进一步的探索。虽然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和保护方式存在争议,但许多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否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属性,并且把它列入到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这也就对我国相关虚拟财产方面的保护提供了参考意见。在今天,网络虚拟财产在各方面的保护性立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需要大量的工作要做。
参考文献:
1.著作类
[1]陈兴良:《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年2003版。
[2]张明楷:《刑法學》,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报纸期刊类
[1]李遐桢:《论盗窃虚拟财产的定性》,载《河北法学》2012年第11期。
[2]于志刚:《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政法论坛》,2011年。
3.学位论文类
[1]汪义恒:《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广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