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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如舞台,善于导演者则能演出一幕幕精彩的戏剧,有的人是为人民服务而演,有的人是为了自己的贪婪私欲而演。
广西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璟鹏,经过几年苦心经营,通过各种手段降服了贺州市广大房地产商。他在这个市场上说一不二,通过以“拖”弄权,以“罚”示威,以“恩威”并施控制着贺州市地产商。这些房地产商在他的导演下,粉墨登场,演绎了一幕幕精彩纷呈的行贿剧。
2004年到2011年7月,李璟鹏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6家房地产公司贿赂和勒索两家房地产公司打折销售别墅,共计121万多元。2013年8月,李璟鹏被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30万元。对李璟鹏退出的赃款人民币33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追缴李璟鹏受贿所得赃款。
交易型“友谊”
李璟鹏,一个从普通技术工人的角色,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最终到了正处级的领导,这是一个知识分子艰苦奋斗的辉煌过程,又是一个从领导再到阶下囚的过程。纵观李璟鹏的几十年人生,不难发现,其中有其自身贪欲过度而自毁的原因,也有社会负面价值观过分宣扬而影响了他对人生的正确判断的原因。
李璟鹏是个性格内向的人,个子不高,还不足1.7米,体形略胖,圆形脸,架着一副近视眼镜,一眼看上去更像一个学识渊博的知识分子。
如果他不在这个职位上,也许没有多少人愿意与他交往,贺州市房地产界约80%的老板都跟他有交往,而这种交往更多的是权钱交易,没有“知心”可讲。正是他掌握着整个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权、施工许可审批权和工程质量监督权,才能引来无数的阿谀奉承,违心夸赞。
贺州市豹森房地产公司的老总纪某是老江湖,上世纪80年代就在贺州从事建筑行业,官商两道都熟悉。从2005年到2010年的中秋节、春节前共送20万元给李璟鹏。纪某说:“我每年都送钱给他,他已经习惯了,我也没有和他说太多就走了。”纪某每次都是直接到李的办公室或者车上,把钱送给他,三言两语,就连常规的嘘寒问暖的礼节性的话都没有。“因为李璟鹏性格有点内向,合不来,我本来就不愿意与这种人交往,平时与他也没有什么交情。除了办事要去见他外,我与他没有私下的交往。”
这有点像到菜市场买菜。问:“瘦肉多少钱一斤?”答:“纯瘦十五元,要多少?”“来一斤。”接着就是“噗”的一声沉闷的砍肉声,再就是“哐”的肉扔上台秤的声音,最后是付钱走人。钱货两清,各干各的事,行贿者和受贿者大多是这种情况,没有超出权钱交易之外的情感可言。
贺州市天兰房地产公司刘总一直以来担心李璟鹏害他,不得已每年都送钱给李,他说:“我觉得李璟鹏是监督管理建筑领域安全和质量的建规委副主任,我的大厦在报建、建设和竣工后的安全和质量都需要李璟鹏把关审核,我是开发大型房地产的商人,我担心他会利用职权刁难我、卡我、我只好在过年过节送点钱给他。如果他不是建规委副主任,我是不会送钱给他的。”
俗话说,人走茶凉。在建规委位置上的李璟鹏受到房地产商的追捧,而一旦他没有了审批实权后,便门前冷落鞍马稀,一片萧条景象。
李璟鹏调离建规委是2011年7月,一个多月后的9月12日便是中秋节,这个节日让李璟鹏感到无比凄凉。往年的这个时候,市内大部分有头有脸的房地产商都是排着队给他送礼。虽然是中秋节,但是他从来没收到过月饼,收的全部是钱,都是白花花的真金白银。这年的这个节日,让李璟鹏很不适应,从前门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最少的红包也有一万八千的,一个节下来收到的钱基本上有近20万,而现在刚刚调走,立刻便如从云端掉落般凄惨,真是世态炎凉啊。
受贿的砝码
2012年,贺州市官场出现一场大地震,副市长毛绍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有不少自身行为不检点的官员处于惶恐不安的高度紧张之中,李璟鹏在这个时候也嗅到了味道。毕竟他长期以来收受房地产商的贿赂,而且有的是带着索贿的性质,他担心被别人举报。就在这段时间里,李璟鹏每天都关心检察机关发布的消息,他急切地想知道毛绍烈案后检察机关对贺州官场的查处会不会扩大。
2012年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他预感到情况不妙了。一天早上他刚刚出门想去上班,到门口时不小心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差点摔了个跟斗。这天他又折回来,没有去单位。他的担心和预感终于来了,来得太快了,超出了他的想象。2012年年初时,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已经掌握了大量关于李璟鹏受贿的举报,同年4月6日,自治区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督办命令下到了贺州市检察院。4月11日,贺州市检察院对李璟鹏立案侦查。
李璟鹏受贿案侦查没有遇到什么阻力,进展还算顺利,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李璟鹏受贿案的基本事实慢慢浮出水面。2012年8月2日,侦查终结。
通过侦查发现,李璟鹏之所以能掌控整个市的房地产公司,是因为其拥有让这些公司不得不屈从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房地产公司要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走完下列程序:
发改委立项——政府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位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规委的行政审批权)——施工许可证(建规委的行政审批权)。根据《建筑安全法》,工程质量监督权的执法主体也是建规委。2004年3月,李璟鹏升任建规委副主任,主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审批。2009年后又多加一项职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三大权集于一身,让李璟鹏有一种所向披靡无所不能的感觉,一朝大权在握,便在房地产市场上呼风唤雨,疯狂敛财。
根据李璟鹏案发后供述:“只要进入建规委范围内的审批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两证就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不用经过班子讨论的,只要材料齐全,经过我批准后,直接到大厅办证就可以了。”这种方便的办证流程,让李璟鹏充分享受到了权力给他带来的好处:他想批就批,不想批就不批,可批快点,也可批慢点。他就像一个高级的烹饪大师一样,辛辣咸淡,煎蒸爆炒,运用自如,得心应手。 江临房地产公司老总郁成申报的项目被他打太极一样左推右推;浙江籍房地产商金生被他严厉处罚;建广房地产公司王总吴副总被他恩威并施最后屈服……所有这些与李璟鹏过过招的老板无不有苦难言。
2007年,广东籍房地产商华炳登来贺州开发高档别墅小区,这是贺州市比较早开发高档别墅小区的开发商。作为外地开发商,在贺州市投资,在各方面的行为自然是谨言慎行,特别是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时候,更是遵纪守法,诚实经营,童叟无欺。经过几年的努力,华炳登注册的房地产公司经营得风生水起。华炳登在小区开发过程中自然少不了要到建规委办理各项行政许可证,自然而然地也就认识了李璟鹏。
2011年5月初,华炳登的下属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客人对别墅的位置、设计风格都十分满意。接待员小刘事后回忆说:“当初我接到这位客人后,从以往的经验看,客人购买房子的意愿已经有八九成。”如果客人决定购买后,小刘的工作业绩又可以上一个台阶,她非常高兴地把这事告诉了华总:“华总,有一个老板来看房子,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他可能近段时间会来签合同哦。”华炳登交待小刘注意紧密跟踪,一套别墅卖出去公司收入又可增加几十万。
几天后,客人又来了,他提出要见华总。华炳登一见客人便大失所望。原来,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李璟鹏副主任。可能因为李璟鹏“名声”在外的缘故,当华炳登得知李璟鹏想购买他们的别墅后,不禁暗暗叫苦,但是他还是表面上装得十分高兴的样子:“哎呀,李主任光临,有失远迎,多多海涵啊。”随后,华炳登带着李璟鹏到了事先看过的别墅。李璟鹏问:“华总,这栋别墅多少钱?”华总对李的来意十分明白,说道:“只要你喜欢,价钱好商量,一定以最优惠的数目给你。”2011年5月25日,华炳登把近400平米,价格100多万的别墅,以65万的“优惠价”卖给了李璟鹏。
表面看这是一个“优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只有李璟鹏这样的人才有这样的“优惠”,若是其他人也能以这样的价格购买,华炳登的房地产公司不知道要倒闭多少回了。李璟鹏事后交待:“我买他公司开发的别墅的时候,该楼盘验收的后续质量和安全问题也要我委负责监督管理的,这方面的业务最终决定权也在我这里。华老板为了以后顺利通过验收,以便更好地开展业务,就少收我的房款了。如果我不是建规委副主任,他是不会给我优惠的。”看来,这才是“优惠”的真正原因所在。
自从李璟鹏掌握了这几项关键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后,贺州市的房地产公司老板们都闻风而来。贺州市房地产发展起步慢,2002年时全市的房地产公司也就10多家,到2011年时也就30多家,而根据案卷记录,向李璟鹏行贿的公司有20多家。而这些房地产公司向李璟鹏行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李掌握着主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案卷反映,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担心李璟鹏刁难,害怕办证时被卡。”更有甚者:“我担心他害我。”
房地产商们对李璟鹏如此惧怕,关键还在于李璟鹏掌握的这些行政权力基本是不受监督的。从其供述看,李璟鹏主管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建规委内部基本没有监督制约。
李璟鹏对管理部门的办事机构也是独断专行。2005年,贺州市建广房地产公司建设的时代广场还没有办好报建手续就开始钻探和打桩工作,建规委对报来的详细规划进行审查后发现,时代广场没有必须预留的停车位,需要在广场项目红线往后退两米。规划科讨论认为可以尊重现状,通过该公司的规划审批。因为没有见到该公司老总来孝敬,李璟鹏否决了规划科的意见,不予批准。
一个人行使的审批权,变成了个人索贿受贿的砝码。李璟鹏这些年来一直把规划审批权当成了一棵摇钱树,摇得挥汗如雨,不亦乐乎,最终把自己摇进了监狱。
对法律的无知助长了行政权滥用
很多房地产商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这大多与他们的成长经历有关。从案件反映的房地产老板从业经历看,他们大多出生在上世纪50年代或60年代,有的是下岗工人,有的是农民,也有的是个体户。他们基本上都是从改革开放时开始干起,经过了十几年积累,取得了原始资本。当我国房地产进入飞速发展时期,正好是他们有资历有资本的年龄段,于是便又毫不犹豫地扎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大海里,奋力捞金,发展壮大。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水平越来越高,无法而治的年代一去不返。我国的行政执法越来越规范,从过去依靠行政命令、决定推行政务的时代,进入了行政法时代。自2004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出台后,依法行政更是走上了快车道,《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城乡规划法》等各种规范性行政法律文件不断制定出来,行政执法体系日益完善,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法可依”的条件。
然而,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普及显然还与时代的发展存在一定距离,依法办事的观念尚未形成。“人情礼仪”的办事思想根深蒂固,这种思想对人们的日常行为、从事商事活动还存在一定影响力。从本案中行贿人绝大部分的行贿行为还是发生在传统节日中秋节、春节的时间点看,人们受传统礼仪影响还十分深刻。在这种节日里行贿至少伴随着一种传统礼仪的因素,行贿人和受贿人都受这种因素影响,送钱人寻求一种心理安慰,收钱人也心安理得。
由此,“礼”便成了行贿人行贿的一个心理由头。于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种心理寄托,行贿之后希望受贿者工作上给予其关照。在这种情况下,礼仪规则便突破了传统的意义而触犯了法律。这种求“礼”而不求法的情况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的,正是因为有这种社会心理基础,阻碍了依法行政的开展。
李璟鹏履行的是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审批行政职能,这两种职能直接涉及到房地产商的商业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规定,要在城市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法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根据该法规定,统一办理、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最长的时间也就是六十日。《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有了明确规定,而且房地产商在取得建设用地时,合同明确规定土地用途是房地产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是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只要申请材料符合要求,行政机关就应当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审批职责,申请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李璟鹏案发后,所有送礼给李的开发商都表示:“怕他在办证时刁难。”这种心理无疑是对法律的无知而产生的不良心理,是整个社会应该慢慢纠正的劣根心理。
编辑:郑宾 [email protected]
广西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璟鹏,经过几年苦心经营,通过各种手段降服了贺州市广大房地产商。他在这个市场上说一不二,通过以“拖”弄权,以“罚”示威,以“恩威”并施控制着贺州市地产商。这些房地产商在他的导演下,粉墨登场,演绎了一幕幕精彩纷呈的行贿剧。
2004年到2011年7月,李璟鹏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6家房地产公司贿赂和勒索两家房地产公司打折销售别墅,共计121万多元。2013年8月,李璟鹏被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30万元。对李璟鹏退出的赃款人民币33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追缴李璟鹏受贿所得赃款。
交易型“友谊”
李璟鹏,一个从普通技术工人的角色,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最终到了正处级的领导,这是一个知识分子艰苦奋斗的辉煌过程,又是一个从领导再到阶下囚的过程。纵观李璟鹏的几十年人生,不难发现,其中有其自身贪欲过度而自毁的原因,也有社会负面价值观过分宣扬而影响了他对人生的正确判断的原因。
李璟鹏是个性格内向的人,个子不高,还不足1.7米,体形略胖,圆形脸,架着一副近视眼镜,一眼看上去更像一个学识渊博的知识分子。
如果他不在这个职位上,也许没有多少人愿意与他交往,贺州市房地产界约80%的老板都跟他有交往,而这种交往更多的是权钱交易,没有“知心”可讲。正是他掌握着整个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权、施工许可审批权和工程质量监督权,才能引来无数的阿谀奉承,违心夸赞。
贺州市豹森房地产公司的老总纪某是老江湖,上世纪80年代就在贺州从事建筑行业,官商两道都熟悉。从2005年到2010年的中秋节、春节前共送20万元给李璟鹏。纪某说:“我每年都送钱给他,他已经习惯了,我也没有和他说太多就走了。”纪某每次都是直接到李的办公室或者车上,把钱送给他,三言两语,就连常规的嘘寒问暖的礼节性的话都没有。“因为李璟鹏性格有点内向,合不来,我本来就不愿意与这种人交往,平时与他也没有什么交情。除了办事要去见他外,我与他没有私下的交往。”
这有点像到菜市场买菜。问:“瘦肉多少钱一斤?”答:“纯瘦十五元,要多少?”“来一斤。”接着就是“噗”的一声沉闷的砍肉声,再就是“哐”的肉扔上台秤的声音,最后是付钱走人。钱货两清,各干各的事,行贿者和受贿者大多是这种情况,没有超出权钱交易之外的情感可言。
贺州市天兰房地产公司刘总一直以来担心李璟鹏害他,不得已每年都送钱给李,他说:“我觉得李璟鹏是监督管理建筑领域安全和质量的建规委副主任,我的大厦在报建、建设和竣工后的安全和质量都需要李璟鹏把关审核,我是开发大型房地产的商人,我担心他会利用职权刁难我、卡我、我只好在过年过节送点钱给他。如果他不是建规委副主任,我是不会送钱给他的。”
俗话说,人走茶凉。在建规委位置上的李璟鹏受到房地产商的追捧,而一旦他没有了审批实权后,便门前冷落鞍马稀,一片萧条景象。
李璟鹏调离建规委是2011年7月,一个多月后的9月12日便是中秋节,这个节日让李璟鹏感到无比凄凉。往年的这个时候,市内大部分有头有脸的房地产商都是排着队给他送礼。虽然是中秋节,但是他从来没收到过月饼,收的全部是钱,都是白花花的真金白银。这年的这个节日,让李璟鹏很不适应,从前门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最少的红包也有一万八千的,一个节下来收到的钱基本上有近20万,而现在刚刚调走,立刻便如从云端掉落般凄惨,真是世态炎凉啊。
受贿的砝码
2012年,贺州市官场出现一场大地震,副市长毛绍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有不少自身行为不检点的官员处于惶恐不安的高度紧张之中,李璟鹏在这个时候也嗅到了味道。毕竟他长期以来收受房地产商的贿赂,而且有的是带着索贿的性质,他担心被别人举报。就在这段时间里,李璟鹏每天都关心检察机关发布的消息,他急切地想知道毛绍烈案后检察机关对贺州官场的查处会不会扩大。
2012年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他预感到情况不妙了。一天早上他刚刚出门想去上班,到门口时不小心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差点摔了个跟斗。这天他又折回来,没有去单位。他的担心和预感终于来了,来得太快了,超出了他的想象。2012年年初时,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已经掌握了大量关于李璟鹏受贿的举报,同年4月6日,自治区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督办命令下到了贺州市检察院。4月11日,贺州市检察院对李璟鹏立案侦查。
李璟鹏受贿案侦查没有遇到什么阻力,进展还算顺利,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李璟鹏受贿案的基本事实慢慢浮出水面。2012年8月2日,侦查终结。
通过侦查发现,李璟鹏之所以能掌控整个市的房地产公司,是因为其拥有让这些公司不得不屈从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房地产公司要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走完下列程序:
发改委立项——政府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位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规委的行政审批权)——施工许可证(建规委的行政审批权)。根据《建筑安全法》,工程质量监督权的执法主体也是建规委。2004年3月,李璟鹏升任建规委副主任,主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审批。2009年后又多加一项职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三大权集于一身,让李璟鹏有一种所向披靡无所不能的感觉,一朝大权在握,便在房地产市场上呼风唤雨,疯狂敛财。
根据李璟鹏案发后供述:“只要进入建规委范围内的审批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两证就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不用经过班子讨论的,只要材料齐全,经过我批准后,直接到大厅办证就可以了。”这种方便的办证流程,让李璟鹏充分享受到了权力给他带来的好处:他想批就批,不想批就不批,可批快点,也可批慢点。他就像一个高级的烹饪大师一样,辛辣咸淡,煎蒸爆炒,运用自如,得心应手。 江临房地产公司老总郁成申报的项目被他打太极一样左推右推;浙江籍房地产商金生被他严厉处罚;建广房地产公司王总吴副总被他恩威并施最后屈服……所有这些与李璟鹏过过招的老板无不有苦难言。
2007年,广东籍房地产商华炳登来贺州开发高档别墅小区,这是贺州市比较早开发高档别墅小区的开发商。作为外地开发商,在贺州市投资,在各方面的行为自然是谨言慎行,特别是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时候,更是遵纪守法,诚实经营,童叟无欺。经过几年的努力,华炳登注册的房地产公司经营得风生水起。华炳登在小区开发过程中自然少不了要到建规委办理各项行政许可证,自然而然地也就认识了李璟鹏。
2011年5月初,华炳登的下属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客人对别墅的位置、设计风格都十分满意。接待员小刘事后回忆说:“当初我接到这位客人后,从以往的经验看,客人购买房子的意愿已经有八九成。”如果客人决定购买后,小刘的工作业绩又可以上一个台阶,她非常高兴地把这事告诉了华总:“华总,有一个老板来看房子,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他可能近段时间会来签合同哦。”华炳登交待小刘注意紧密跟踪,一套别墅卖出去公司收入又可增加几十万。
几天后,客人又来了,他提出要见华总。华炳登一见客人便大失所望。原来,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李璟鹏副主任。可能因为李璟鹏“名声”在外的缘故,当华炳登得知李璟鹏想购买他们的别墅后,不禁暗暗叫苦,但是他还是表面上装得十分高兴的样子:“哎呀,李主任光临,有失远迎,多多海涵啊。”随后,华炳登带着李璟鹏到了事先看过的别墅。李璟鹏问:“华总,这栋别墅多少钱?”华总对李的来意十分明白,说道:“只要你喜欢,价钱好商量,一定以最优惠的数目给你。”2011年5月25日,华炳登把近400平米,价格100多万的别墅,以65万的“优惠价”卖给了李璟鹏。
表面看这是一个“优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只有李璟鹏这样的人才有这样的“优惠”,若是其他人也能以这样的价格购买,华炳登的房地产公司不知道要倒闭多少回了。李璟鹏事后交待:“我买他公司开发的别墅的时候,该楼盘验收的后续质量和安全问题也要我委负责监督管理的,这方面的业务最终决定权也在我这里。华老板为了以后顺利通过验收,以便更好地开展业务,就少收我的房款了。如果我不是建规委副主任,他是不会给我优惠的。”看来,这才是“优惠”的真正原因所在。
自从李璟鹏掌握了这几项关键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后,贺州市的房地产公司老板们都闻风而来。贺州市房地产发展起步慢,2002年时全市的房地产公司也就10多家,到2011年时也就30多家,而根据案卷记录,向李璟鹏行贿的公司有20多家。而这些房地产公司向李璟鹏行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李掌握着主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案卷反映,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担心李璟鹏刁难,害怕办证时被卡。”更有甚者:“我担心他害我。”
房地产商们对李璟鹏如此惧怕,关键还在于李璟鹏掌握的这些行政权力基本是不受监督的。从其供述看,李璟鹏主管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建规委内部基本没有监督制约。
李璟鹏对管理部门的办事机构也是独断专行。2005年,贺州市建广房地产公司建设的时代广场还没有办好报建手续就开始钻探和打桩工作,建规委对报来的详细规划进行审查后发现,时代广场没有必须预留的停车位,需要在广场项目红线往后退两米。规划科讨论认为可以尊重现状,通过该公司的规划审批。因为没有见到该公司老总来孝敬,李璟鹏否决了规划科的意见,不予批准。
一个人行使的审批权,变成了个人索贿受贿的砝码。李璟鹏这些年来一直把规划审批权当成了一棵摇钱树,摇得挥汗如雨,不亦乐乎,最终把自己摇进了监狱。
对法律的无知助长了行政权滥用
很多房地产商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这大多与他们的成长经历有关。从案件反映的房地产老板从业经历看,他们大多出生在上世纪50年代或60年代,有的是下岗工人,有的是农民,也有的是个体户。他们基本上都是从改革开放时开始干起,经过了十几年积累,取得了原始资本。当我国房地产进入飞速发展时期,正好是他们有资历有资本的年龄段,于是便又毫不犹豫地扎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大海里,奋力捞金,发展壮大。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水平越来越高,无法而治的年代一去不返。我国的行政执法越来越规范,从过去依靠行政命令、决定推行政务的时代,进入了行政法时代。自2004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出台后,依法行政更是走上了快车道,《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城乡规划法》等各种规范性行政法律文件不断制定出来,行政执法体系日益完善,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法可依”的条件。
然而,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普及显然还与时代的发展存在一定距离,依法办事的观念尚未形成。“人情礼仪”的办事思想根深蒂固,这种思想对人们的日常行为、从事商事活动还存在一定影响力。从本案中行贿人绝大部分的行贿行为还是发生在传统节日中秋节、春节的时间点看,人们受传统礼仪影响还十分深刻。在这种节日里行贿至少伴随着一种传统礼仪的因素,行贿人和受贿人都受这种因素影响,送钱人寻求一种心理安慰,收钱人也心安理得。
由此,“礼”便成了行贿人行贿的一个心理由头。于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种心理寄托,行贿之后希望受贿者工作上给予其关照。在这种情况下,礼仪规则便突破了传统的意义而触犯了法律。这种求“礼”而不求法的情况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的,正是因为有这种社会心理基础,阻碍了依法行政的开展。
李璟鹏履行的是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审批行政职能,这两种职能直接涉及到房地产商的商业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规定,要在城市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法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根据该法规定,统一办理、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最长的时间也就是六十日。《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有了明确规定,而且房地产商在取得建设用地时,合同明确规定土地用途是房地产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是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只要申请材料符合要求,行政机关就应当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审批职责,申请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李璟鹏案发后,所有送礼给李的开发商都表示:“怕他在办证时刁难。”这种心理无疑是对法律的无知而产生的不良心理,是整个社会应该慢慢纠正的劣根心理。
编辑:郑宾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