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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觽形构相类,两者单独出现常常难以区分的另一类玉佩件——玉冲牙,是古代与组玉佩(亦称大佩或杂配)兴衰之制相联系的一种弯角形器。一般认为“冲”意指碰撞、叩击,“牙”是指器物的形状。从现有的文献与出土实物看,玉冲牙的出现似应晚于玉觽,文献中的玉冲牙之称始现于西周时期组玉佩之制的记载中。《周礼·天官冢宰·玉府》:“佩玉上有葱衡,下有双璜,冲牙、蠙珠以纳其间。”《大戴礼记·保傅》:“下车以佩玉为度,上有葱衡,下有双璜,冲牙、螓珠以纳其间,琚瑀以杂之。”汉贾谊《新书·荣经》:“鸣玉者,佩玉也,上有双珩,下有双璜,冲牙蠛珠,以纳其间,琚瞒以杂之。”汉以后的学者注疏经史多认为玉冲牙配居于大佩(组佩)中间一组佩饰的最下端,如唐孔颖达《礼记·玉藻》,“凡带必有佩玉,惟丧否。佩玉有冲牙。”句下疏:“凡玉佩必上系于冲,下垂三道,穿以蠙珠;下端前后以系于璜,中央下端系以冲牙,动则冲牙前后触璜而为声。所触之玉其形似牙,故日冲牙。”然目前考古出土的未经扰乱的完整先秦玉组佩出土物组台形制中,并不曾发现玉冲牙居于组佩最下端“触璜而鸣”的实证材料验证、支持上述说法,而近期《文物》杂志上公布的山西曲沃羊舌村晋侯墓地出土的一例未被扰动,可复原的完整玉组佩(图17、18)中,两件完整玉冲牙出土时的摆放位置却居于组佩中间,恰好能够行走摆动时与玉璜相互叩击而鸣,印证了《周礼·天官冢宰·玉府》所记“上有葱衡,下有双璜,冲牙、蟥珠以纳其间”的大佩之制是真实可信的。汉魏六朝以来论者说玉冲牙位居大佩末端,盖因西周大佩之制经历了春秋战国以来的几次废弃亡佚与变革重组,导致传统的西周大佩形制及器称的历久“失名”,进而出现后世因早期玉组佩物象传承模糊阙疑而对文献记载出现“上有葱衡,下有双璜、冲牙,蟥珠以纳其间”的断句之误所致。至于前引唐宋史家孔颖达注疏《礼记》所描述的玉组佩情况,实系当世或稍前的玉组佩之制,此类形制取法于曹魏王粲所改组始创的组佩模式,不能视为先秦玉组佩的结构模式。春秋以来标志贵族等级礼制的大佩组合的历次改组创新及传统组佩形制的最终消亡,使传统的弯角形玉冲牙从组玉佩结构中离散出来独存,其承载的固有文化功能及内涵亦渐趋消逝,与玉觽因形同或相近而变得难以区分开来。
西周至春秋之际的玉冲牙多呈弯曲修长的兽角状或动物尖牙状,目前所见最早的确证为完整组佩中的一对玉冲牙,出土于山西曲沃羊舌村西周至春秋早期的晋侯墓中(图17、18),形制为一端尖细、一端宽阔平齐的扁薄弯兽牙状,位于组佩的上、下璜佩之间。河南光山春秋早期黄君孟墓也出土过一对与晋侯墓同类器相似的玉冲牙(图19),扁平牛角状,宽阔的一端雕琢成蟠螭纹兽首,嘴旁有圆穿,身部由14节凸斜线间细密斜直线构成弧状躯体蚕节形,末端尖细。江苏吴县严山春秋末吴国王室玉器窖藏出土的一对蚕形玉冲牙(图20),由阴刻线界隔12节构成弧状蚕体,首部素面,外缘有小缺口,尾端尖细,具有春秋、战国之际同类器演变的“过渡”特征。
战国时期的玉冲牙形制仍沿袭一端宽而平齐、一端尖细上翘的弯形兽角状特征,但较早期同类器相比体多短而宽,同时一种雕琢极精细的所谓分节状的“蚕形器”与纹饰繁缛的“龙纹蚕形器”颇流行。安徽寿县蔡侯墓出土的一对玉冲牙(图21),蚕形薄片状,首部雕琢简约,眼透钻一圆穿,体由七节凸斜线纹间细密的斜直线纹构成弯曲上翘的蚕身。江苏扬州甘泉巴家墩西汉墓出土的一对薄片状战国玉冲牙(图22、23),均作龙纹蚕形体,一件以减地浅浮雕技法雕出回首龙头,龙首部五官及须、眉、鬃毛清晰,龙身以绳索纹作边阑将纹饰分作三区,近龙首区由双钩阴线雕琢出折线纹,其余两区饰首尾相接的龙纹,整器雕琢繁缛细腻。一件(图22)纹饰构图与上述玉冲牙基本雷同,但首、尾部各有一圆穿,尾端平齐,似为一件经二次加工的改刻器。巴家墩汉墓还出土一件素面玉冲牙(图24)与前面两件形制相似,体兽牙形,身短粗,尾尖而下弯,背部透钻一圆穿,雕琢极简练。
西汉时期的玉冲牙不多见,江苏徐州狮子山西汉楚王陵出土的一件玉冲牙(图25),器薄片状,弯曲虬龙形,龙首张口露上下尖齿,下唇有须,圆目,头顶有小角,角后有一穿。龙身饰细密勾连云纹,尾尖细弯向一删。
龙身下又透雕变形勾连龙须和一回首龙,透雕部分自龙首贯联至尾部。此类玉冲牙虽仍保留了弯角形器的特点,但形制与春秋战国时期大佩中的同类器相比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占据较大比例空间的繁缛细腻透雕装饰技法的使用使此器完全变成为一件精巧华贵的艺术品,形成了作为单独佩饰使用的浓重的刻意装饰风格。西汉中晚期以来的玉冲牙更是罕有出土,这一时期传统的玉组佩礼器已渐趋废弃而亡佚,玉冲牙在传统组佩中所承载的文化功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从玉组佩中离散出来的玉冲牙,形制与功能发生变异也是必然的。
东汉、六朝以来玉冲牙名称、内涵及形制之争,亦缘于玉组佩礼器兴灭继绝的变迁背景。史载东汉孝明帝曾依据古文献所载“复古”建构使用玉组佩礼制,然历经春秋以来数百年的亡佚“失名”,至东汉明帝之际人们早已模糊了传统玉组佩的准确形制及组合特征,文献记载陋略又缺少实物及图像互证,使先秦组佩中的许多组合佩器
此时可能早已成为人们的“不识之物”,这一时期组佩中的玉冲牙与传统玉组佩中的同类器形制相比,已很难做到“名实相符”。因而文献所记的东汉明帝时期“恢复”古玉组佩之制,实则应是对传统玉组佩形制的一次“传承…创新”过程。而明帝时期复兴的玉组佩礼制,此后又一次经历“汉末丧乱”的废弃、亡绝,至曹魏之际,侍中王粲对已几近失传的东汉典章礼制再次“复古造作”,则玉组佩再次经历了一次“变革”。后世学者不识汉代以前玉组佩出土器,又无法理清玉冲牙物象演变线索,于是对玉冲牙形制的诠释争讼遂起。至于晋代以来论者将大佩中的玉冲牙分解作“玉冲”、“玉牙”两种器型,则可能是缘于早期玉组佩图像志的流传较文字传承更为困难,论者仅据文献判识物名而无法知道正确物象形制,便以曹魏王粲定典“复古”的玉组佩组合中的同名器型误指或附会作早期玉冲牙所致。此说不是特指王粲造作组佩礼器中的同类器名,便是仅据文字穿凿牵强曲解而出,因从我们现在所见的出土实物看,如此诠释的玉冲牙形制与汉代以前的同类器相比谬之千里。六朝以来的玉觽与玉冲牙形制之辨讼,则因先秦玉组佩图像志的亡佚,王粲定典改组玉组佩玉冲牙形制、物名的影响等原因,更是一笔难于说清楚的糊涂账了。现在的许多论者认为弯角形玉觽就是玉冲牙,兽牙状玉冲牙就是玉觽,两者本系一物,如果仅限指曹魏王粲定典“复古”玉组佩之后的两类同形物名是说得通的,如果将六朝以前的两类同形物名混为一体则是不正确的。不分历史时段与器物衍变背景,将渊源不同、内涵有别的两类物名完全混释作一物显系不妥。 玉觽与玉冲牙形制与物名的辨识,应注意理清以下几个问题:
1 从器物产生的渊源、演变,器物的特有功用及承载的特定文化内涵而论,玉冲牙的定名、使用、器型演变仅限定于先秦以来玉组佩礼器的范畴中,属于文献记载的大佩(或日杂佩)器类中的一种,它大体上与玉组佩礼制的兴衰衍变相始终。早期玉组佩礼器之制的废弃、消亡及六朝以来玉组佩的改组创新,导致了玉冲牙从组佩中剥离出来,其承载的特定文化功能也随之消逝,进而导致了后世玉冲牙传统形制的不断变化;玉觽则初期承袭原始麟的实用解结功用,后则演变成供佩戴者佩戴玩赏的腰佩之一,就其原始功能而言属于文献所称的事佩器类,是一种日常生活中习见的实用器,它与先秦之际的玉组佩礼器不相干,因而不会出现在组佩组合中。由此可判定,尽管玉觽与玉冲牙皆为一端宽阔一端尖细的弯角形器,两者外形难于区分,出现于组佩中者可定为玉冲牙,单出者才有可能是玉觽。
2 目前所见汉代以前的玉组佩礼器多是因被扰乱而残缺不全的、无法准确复原的出土物,大量的单出玉佩件多为玉组佩组合中的流散器。从已发现的玉觽与玉冲牙材料中可知,玉冲牙一般成对出土,它们的形制、大小、纹饰完全一致。玉觽则单出者多见,即便同时出土两件或多件,它们的形制一致,但大小、纹饰多有区别(也有极个别例外,如本文所举的浙江地区出土器)。由此知汉代以前的玉冲牙在玉组佩组合中多是大小形制相同成对使用的,玉觽则不同,文献记载古人佩觽考虑生活中多种情况下的实用之需有“大觽”、“小觽”之分,佩戴者佩饰玉觽因袭早期实用饯的佩戴习俗,或有佩戴两个甚至多个玉觽者,但这些玉觽多应是大小有别的。
3 从已发现的玉组佩材料看,东周时期组玉佩形制复杂多变,尚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表明当时的玉组佩礼制结构无定制,处于更迭变化之中。出土材料很难与文献资料互勘俱证玉冲牙在玉组佩中的固定位置,可能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器物组合的组佩中玉冲牙所在的位置是不同的。由此,玉冲牙究系是位于玉组佩中部还是位于下部“触璜而鸣”当时可能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两种情况在东周之际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也许是都存在的。
4 器物的形制特征多与其承载的实用功能密切相关,作为生活中实用器的觽既用作解结释服,必然有一端尖细如锥以利使用,否则难于有效发挥“解结”功能。玉觽的形制脱胎于早期的觽,其结构上应该承袭早期觽的主要特征而有尖细如锥的一端。考虑到经久耐用的使用要求,玉觽虽为扁圆体,但也不会太扁薄,否则易折易碎。因此,体呈薄片状,没有尖细如锥的一端,或虽有细长的一端但末端呈钝圆状的弯角形器大多不宜称作玉觽,即便是单独出土器也应多联系玉冲牙定名。
5 春秋末至战国之际流行一类被研究者统称为“蚕形器”的弯角形玉佩,多成对出土,体为短而宽的薄片状或扁圆状,头部宽而平齐,体由阴刻线作边阑分作多节,尾部虽细而略卷曲,但末端并不尖锐锋利,就其形构及佩饰特征看,此类器定名为玉冲牙,较称作玉觽应更合理些。
6 玉觽与玉冲牙的辨物释名,至少应以曹魏时期的王粲定典重组玉组佩之制为“界点”分成几个历史时段考察。早期弯角形或兽牙状玉冲牙形制及物名的彻底改变是在曹魏王粲定典之后,先秦时期的玉组佩组合形制虽有亡佚而使人们无法正确判识玉冲牙在组佩中的位置,但六朝以前玉觽与玉冲牙的区别还应是很明显的。王粲改组玉组佩形制及其组合后,传统的一端尖细一端宽阔的兽牙状玉冲牙为玉版状形制取代,则导致了早期玉冲牙的彻底“失名”而与同形器玉觽完全混同,如果此时认为弯角形玉冲牙就是玉觽,大致是说得通的。玉觽与玉冲牙形构虽相同或类似,两者毕竟渊源、衍变线索、承载的文化内涵与功能不同,不宜不分时段与文化背景简单笼统将两者归为一物并说。
(全文完)
(责编:蔚 蔚)
西周至春秋之际的玉冲牙多呈弯曲修长的兽角状或动物尖牙状,目前所见最早的确证为完整组佩中的一对玉冲牙,出土于山西曲沃羊舌村西周至春秋早期的晋侯墓中(图17、18),形制为一端尖细、一端宽阔平齐的扁薄弯兽牙状,位于组佩的上、下璜佩之间。河南光山春秋早期黄君孟墓也出土过一对与晋侯墓同类器相似的玉冲牙(图19),扁平牛角状,宽阔的一端雕琢成蟠螭纹兽首,嘴旁有圆穿,身部由14节凸斜线间细密斜直线构成弧状躯体蚕节形,末端尖细。江苏吴县严山春秋末吴国王室玉器窖藏出土的一对蚕形玉冲牙(图20),由阴刻线界隔12节构成弧状蚕体,首部素面,外缘有小缺口,尾端尖细,具有春秋、战国之际同类器演变的“过渡”特征。
战国时期的玉冲牙形制仍沿袭一端宽而平齐、一端尖细上翘的弯形兽角状特征,但较早期同类器相比体多短而宽,同时一种雕琢极精细的所谓分节状的“蚕形器”与纹饰繁缛的“龙纹蚕形器”颇流行。安徽寿县蔡侯墓出土的一对玉冲牙(图21),蚕形薄片状,首部雕琢简约,眼透钻一圆穿,体由七节凸斜线纹间细密的斜直线纹构成弯曲上翘的蚕身。江苏扬州甘泉巴家墩西汉墓出土的一对薄片状战国玉冲牙(图22、23),均作龙纹蚕形体,一件以减地浅浮雕技法雕出回首龙头,龙首部五官及须、眉、鬃毛清晰,龙身以绳索纹作边阑将纹饰分作三区,近龙首区由双钩阴线雕琢出折线纹,其余两区饰首尾相接的龙纹,整器雕琢繁缛细腻。一件(图22)纹饰构图与上述玉冲牙基本雷同,但首、尾部各有一圆穿,尾端平齐,似为一件经二次加工的改刻器。巴家墩汉墓还出土一件素面玉冲牙(图24)与前面两件形制相似,体兽牙形,身短粗,尾尖而下弯,背部透钻一圆穿,雕琢极简练。
西汉时期的玉冲牙不多见,江苏徐州狮子山西汉楚王陵出土的一件玉冲牙(图25),器薄片状,弯曲虬龙形,龙首张口露上下尖齿,下唇有须,圆目,头顶有小角,角后有一穿。龙身饰细密勾连云纹,尾尖细弯向一删。
龙身下又透雕变形勾连龙须和一回首龙,透雕部分自龙首贯联至尾部。此类玉冲牙虽仍保留了弯角形器的特点,但形制与春秋战国时期大佩中的同类器相比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占据较大比例空间的繁缛细腻透雕装饰技法的使用使此器完全变成为一件精巧华贵的艺术品,形成了作为单独佩饰使用的浓重的刻意装饰风格。西汉中晚期以来的玉冲牙更是罕有出土,这一时期传统的玉组佩礼器已渐趋废弃而亡佚,玉冲牙在传统组佩中所承载的文化功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从玉组佩中离散出来的玉冲牙,形制与功能发生变异也是必然的。
东汉、六朝以来玉冲牙名称、内涵及形制之争,亦缘于玉组佩礼器兴灭继绝的变迁背景。史载东汉孝明帝曾依据古文献所载“复古”建构使用玉组佩礼制,然历经春秋以来数百年的亡佚“失名”,至东汉明帝之际人们早已模糊了传统玉组佩的准确形制及组合特征,文献记载陋略又缺少实物及图像互证,使先秦组佩中的许多组合佩器
此时可能早已成为人们的“不识之物”,这一时期组佩中的玉冲牙与传统玉组佩中的同类器形制相比,已很难做到“名实相符”。因而文献所记的东汉明帝时期“恢复”古玉组佩之制,实则应是对传统玉组佩形制的一次“传承…创新”过程。而明帝时期复兴的玉组佩礼制,此后又一次经历“汉末丧乱”的废弃、亡绝,至曹魏之际,侍中王粲对已几近失传的东汉典章礼制再次“复古造作”,则玉组佩再次经历了一次“变革”。后世学者不识汉代以前玉组佩出土器,又无法理清玉冲牙物象演变线索,于是对玉冲牙形制的诠释争讼遂起。至于晋代以来论者将大佩中的玉冲牙分解作“玉冲”、“玉牙”两种器型,则可能是缘于早期玉组佩图像志的流传较文字传承更为困难,论者仅据文献判识物名而无法知道正确物象形制,便以曹魏王粲定典“复古”的玉组佩组合中的同名器型误指或附会作早期玉冲牙所致。此说不是特指王粲造作组佩礼器中的同类器名,便是仅据文字穿凿牵强曲解而出,因从我们现在所见的出土实物看,如此诠释的玉冲牙形制与汉代以前的同类器相比谬之千里。六朝以来的玉觽与玉冲牙形制之辨讼,则因先秦玉组佩图像志的亡佚,王粲定典改组玉组佩玉冲牙形制、物名的影响等原因,更是一笔难于说清楚的糊涂账了。现在的许多论者认为弯角形玉觽就是玉冲牙,兽牙状玉冲牙就是玉觽,两者本系一物,如果仅限指曹魏王粲定典“复古”玉组佩之后的两类同形物名是说得通的,如果将六朝以前的两类同形物名混为一体则是不正确的。不分历史时段与器物衍变背景,将渊源不同、内涵有别的两类物名完全混释作一物显系不妥。 玉觽与玉冲牙形制与物名的辨识,应注意理清以下几个问题:
1 从器物产生的渊源、演变,器物的特有功用及承载的特定文化内涵而论,玉冲牙的定名、使用、器型演变仅限定于先秦以来玉组佩礼器的范畴中,属于文献记载的大佩(或日杂佩)器类中的一种,它大体上与玉组佩礼制的兴衰衍变相始终。早期玉组佩礼器之制的废弃、消亡及六朝以来玉组佩的改组创新,导致了玉冲牙从组佩中剥离出来,其承载的特定文化功能也随之消逝,进而导致了后世玉冲牙传统形制的不断变化;玉觽则初期承袭原始麟的实用解结功用,后则演变成供佩戴者佩戴玩赏的腰佩之一,就其原始功能而言属于文献所称的事佩器类,是一种日常生活中习见的实用器,它与先秦之际的玉组佩礼器不相干,因而不会出现在组佩组合中。由此可判定,尽管玉觽与玉冲牙皆为一端宽阔一端尖细的弯角形器,两者外形难于区分,出现于组佩中者可定为玉冲牙,单出者才有可能是玉觽。
2 目前所见汉代以前的玉组佩礼器多是因被扰乱而残缺不全的、无法准确复原的出土物,大量的单出玉佩件多为玉组佩组合中的流散器。从已发现的玉觽与玉冲牙材料中可知,玉冲牙一般成对出土,它们的形制、大小、纹饰完全一致。玉觽则单出者多见,即便同时出土两件或多件,它们的形制一致,但大小、纹饰多有区别(也有极个别例外,如本文所举的浙江地区出土器)。由此知汉代以前的玉冲牙在玉组佩组合中多是大小形制相同成对使用的,玉觽则不同,文献记载古人佩觽考虑生活中多种情况下的实用之需有“大觽”、“小觽”之分,佩戴者佩饰玉觽因袭早期实用饯的佩戴习俗,或有佩戴两个甚至多个玉觽者,但这些玉觽多应是大小有别的。
3 从已发现的玉组佩材料看,东周时期组玉佩形制复杂多变,尚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表明当时的玉组佩礼制结构无定制,处于更迭变化之中。出土材料很难与文献资料互勘俱证玉冲牙在玉组佩中的固定位置,可能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器物组合的组佩中玉冲牙所在的位置是不同的。由此,玉冲牙究系是位于玉组佩中部还是位于下部“触璜而鸣”当时可能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两种情况在东周之际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也许是都存在的。
4 器物的形制特征多与其承载的实用功能密切相关,作为生活中实用器的觽既用作解结释服,必然有一端尖细如锥以利使用,否则难于有效发挥“解结”功能。玉觽的形制脱胎于早期的觽,其结构上应该承袭早期觽的主要特征而有尖细如锥的一端。考虑到经久耐用的使用要求,玉觽虽为扁圆体,但也不会太扁薄,否则易折易碎。因此,体呈薄片状,没有尖细如锥的一端,或虽有细长的一端但末端呈钝圆状的弯角形器大多不宜称作玉觽,即便是单独出土器也应多联系玉冲牙定名。
5 春秋末至战国之际流行一类被研究者统称为“蚕形器”的弯角形玉佩,多成对出土,体为短而宽的薄片状或扁圆状,头部宽而平齐,体由阴刻线作边阑分作多节,尾部虽细而略卷曲,但末端并不尖锐锋利,就其形构及佩饰特征看,此类器定名为玉冲牙,较称作玉觽应更合理些。
6 玉觽与玉冲牙的辨物释名,至少应以曹魏时期的王粲定典重组玉组佩之制为“界点”分成几个历史时段考察。早期弯角形或兽牙状玉冲牙形制及物名的彻底改变是在曹魏王粲定典之后,先秦时期的玉组佩组合形制虽有亡佚而使人们无法正确判识玉冲牙在组佩中的位置,但六朝以前玉觽与玉冲牙的区别还应是很明显的。王粲改组玉组佩形制及其组合后,传统的一端尖细一端宽阔的兽牙状玉冲牙为玉版状形制取代,则导致了早期玉冲牙的彻底“失名”而与同形器玉觽完全混同,如果此时认为弯角形玉冲牙就是玉觽,大致是说得通的。玉觽与玉冲牙形构虽相同或类似,两者毕竟渊源、衍变线索、承载的文化内涵与功能不同,不宜不分时段与文化背景简单笼统将两者归为一物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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