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资料和方法
2003年4月~2007年10月我院收治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合并Ⅱ型呼吸衰竭患者56例,男36例,女20例;年龄50~82岁,平均66.2±8.6岁;病史6~25年。均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1]诊断标准,患者均有呼吸困难、咳嗽、咳痰,8例有意识障碍。
方法:在氧疗、抗感染、解痉平喘、激素及呼吸兴奋剂等常规治疗基础上,采用双水平正压呼吸机(伟康公司BiPAP Vision),经口鼻面罩辅助通气。上机前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患者恐惧心理,戴上面罩,接上输氧管,固定面罩,通过管路连接呼吸机。根据病情设置各项参数:通气模式S/T模式,备用呼吸频率12~14次/分,初始吸气压力(IPAP)6~8cmH2O,呼气压力(EPAP)0~2cmH2O,待患者适应后结合病情逐渐调整,IPAP 14~20cmH2O,呼气压力(EPAP)4~6cmH2O,通气时间2~6小时,每日2次。分别于机械通气前(经鼻导管吸氧状态下)、通气后作血气分析测定。机械通气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神志、心律、血压、血氧饱和度变化,并做好气管插管及有创机械通气的准备。
结 果
56例使用BiPAP Vision呼吸机患者,均配合良好,无明显不适,无1例死亡。无创通气时间3~12天,平均7天。通气后PaO2、SaO2明显升高,PaCO2明显降低,pH明显改善,差异均有显著性(P<0.01)。见表1。
讨 论
BiPAP通气时有一个较高的IPAP,帮助患者克服气道阻塞,改善通气,同时在呼气时给患者较低的EPAP,降低PaCO2。
与人工气道相比,无创通气的优点在于使人工气道相关并发症(如声门损伤、气道狭窄)及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率较低,能保留正常的吞咽、进食、咳嗽、说话功能,有利于病情的观察和支持治疗,保留上气道的生理湿化和免疫功能,不增加新的感染,不需要镇静剂,患者易接受,使用方法简单[2]。无创通气治疗时应鼓励患者主动咳嗽、排痰,严防窒息。对于严重肺部感染、ARDS、自主呼吸弱、排痰困难或经无创通气治疗2~4小时后,通气功能无改善者,应尽早进行有创通气,以免延误抢救时机[3]。
机械通气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神志、心律、血压、血氧饱和度变化,并做好气管插管及有创机械通气的准备。对症状不能改善或病情继续加重者则应做气管插管和经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对神志不清或自主呼吸不稳定的患者,原则上不用BiPAP通气,但在未插管前仍可作为一种有效的过渡手段。
在实施BiPAP治疗过程中,还要注意非呼吸因素如感染、循环状态、低蛋白血症及内环境紊乱的纠正,以提高BiPAP通气治疗的成功率。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分学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2,25(7):453-460.
2 朱元钰,陈文彬.呼吸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311.
3 王辰,詹庆元,等.无创通气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临床研究进展.国外医学/呼吸系统分册,2005,25(12):923-925.
2003年4月~2007年10月我院收治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合并Ⅱ型呼吸衰竭患者56例,男36例,女20例;年龄50~82岁,平均66.2±8.6岁;病史6~25年。均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1]诊断标准,患者均有呼吸困难、咳嗽、咳痰,8例有意识障碍。
方法:在氧疗、抗感染、解痉平喘、激素及呼吸兴奋剂等常规治疗基础上,采用双水平正压呼吸机(伟康公司BiPAP Vision),经口鼻面罩辅助通气。上机前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患者恐惧心理,戴上面罩,接上输氧管,固定面罩,通过管路连接呼吸机。根据病情设置各项参数:通气模式S/T模式,备用呼吸频率12~14次/分,初始吸气压力(IPAP)6~8cmH2O,呼气压力(EPAP)0~2cmH2O,待患者适应后结合病情逐渐调整,IPAP 14~20cmH2O,呼气压力(EPAP)4~6cmH2O,通气时间2~6小时,每日2次。分别于机械通气前(经鼻导管吸氧状态下)、通气后作血气分析测定。机械通气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神志、心律、血压、血氧饱和度变化,并做好气管插管及有创机械通气的准备。
结 果
56例使用BiPAP Vision呼吸机患者,均配合良好,无明显不适,无1例死亡。无创通气时间3~12天,平均7天。通气后PaO2、SaO2明显升高,PaCO2明显降低,pH明显改善,差异均有显著性(P<0.01)。见表1。
讨 论
BiPAP通气时有一个较高的IPAP,帮助患者克服气道阻塞,改善通气,同时在呼气时给患者较低的EPAP,降低PaCO2。
与人工气道相比,无创通气的优点在于使人工气道相关并发症(如声门损伤、气道狭窄)及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率较低,能保留正常的吞咽、进食、咳嗽、说话功能,有利于病情的观察和支持治疗,保留上气道的生理湿化和免疫功能,不增加新的感染,不需要镇静剂,患者易接受,使用方法简单[2]。无创通气治疗时应鼓励患者主动咳嗽、排痰,严防窒息。对于严重肺部感染、ARDS、自主呼吸弱、排痰困难或经无创通气治疗2~4小时后,通气功能无改善者,应尽早进行有创通气,以免延误抢救时机[3]。
机械通气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神志、心律、血压、血氧饱和度变化,并做好气管插管及有创机械通气的准备。对症状不能改善或病情继续加重者则应做气管插管和经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对神志不清或自主呼吸不稳定的患者,原则上不用BiPAP通气,但在未插管前仍可作为一种有效的过渡手段。
在实施BiPAP治疗过程中,还要注意非呼吸因素如感染、循环状态、低蛋白血症及内环境紊乱的纠正,以提高BiPAP通气治疗的成功率。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分学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2,25(7):453-460.
2 朱元钰,陈文彬.呼吸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311.
3 王辰,詹庆元,等.无创通气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临床研究进展.国外医学/呼吸系统分册,2005,25(12):92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