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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晚清和民初的中央政府在制定教育宗旨和教育政策方面,晚清认识不足,行动迟缓,民国之后更是多次更改,大部分未能贯彻,针对管理在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的教科书政策甚至没有确切的内容和结构,但尚处于胚胎阶段的民族教科书政策却向我们展示了它潜在的巨大影响。
关键词:清末民初;少数民族;教科书;教科书政策
1清末民初少数民族教科书政策接续古代文教政策的功能
从历史上来看,在处理四周少数族群的传统方法上,无论是汉族或者少数民族王朝都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文化教化为本,政治整合为辅。”中国古代的文教政策通过其蕴含的“大一统”的精神和“正统”观念实现它的政治整合功能,并通过“核心辐射”的文化整合方式构建了“多元互动”的中华民族文化格局。历史进入近代,在这样一个多民族大国内,“政治整合”与“文化整合”依然是中央政府的主要任务。M?H?亨特说:中国民族国家认同的一个重要的、也许是支配性的特征,一向是对于创造与维持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全神贯注的关注。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初的危机中,这一关注所达到的强大的程度很可能被一个外部的观察者视为痴迷。清末民初的民族教科书政策正是这种“痴迷”的表现,它至少从以下两方面完成了接续古代文教政策的功能:
1.1通过“专门化”教科书政策确认少数民族文化的合法性,以达政治整合之目标。首先,对于清末民初的中国来讲,不仅是“部族帝国”到“民族国家”的政体转型,同样是文化格局的大变革。古代中国虽是多元民族格局,但官方主体文化是由儒家义礼支撑起的华夏文明,儒家文化所具有的优势力量及向心力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如前所述,古代中国的统治者,无论是汉族主体抑或少数民族主体的政权都以承继儒家的一整套伦理体系为文化正统,文化的正统性是每个政权合法性的外衣。虽然当代许多学者都认为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共同铸就了中华文明的基本面貌,少数民族的历史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另一半,但无论从历史记述的角度,还是文明辐射的范围,儒家文明无可争议代表了延续几千年的东方文明。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至清末民初,最后被西方文明的强势注入所打破。儒家文化不再是精神的高地,从古至今稳定的文化格局被打破,不同族群代表的文化开始处于同一竞争水平线。西方民族主义引发的民族自觉,一个重要的表现即是对文化权利的主张。
其次,学校是文化利益的竞争场所,课程是知识的权力分配。从族群角度来看“谁的知识最有价值”的问题,我们看到的是“哪个族群的文化最有价值”的疑問,换句话说,就是在学校的课程内容选择中,哪个族群的知识及所代表的文化有权利进入到课程中来。就如福柯所言:“任何知识都同时预设和构成了权利关系。”清末民初,儒家文化“天然”的优越性被打压,各族群在“民族自觉”旗帜下分离趋向明显,这样的文化和政治压力下,晚清与北京政府清晰的认识到必须使用统治权进行学校知识权利的再分配,对“天下”时期处于边缘地位的少数民族文化予以肯定。于是,晚清和北京政府以“专门化”的教科书政策回应蒙藏民族文化权利的诉求,学校里出现了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课程,专门针对少数民族编写的教科书产生了。通过割让部分课程与教科书的管理权利,以求得对这部分民族的“一体化”政治整合,这种以文化权利换取政治稳定的软性统治方式完全体现了古代文教政策“怀柔”、“羁縻”的核心理念,也是“因俗而治”的一种方式。
1.2通过“普通化”教科书政策统一国民意识形态,铺陈主流价值观以接续儒家伦理的文化整合作用。晚清政府与民初北京政府除了在蒙、藏等地区实施“专门化”导向的民族教科书政策外,还在其他如苗夷文化区等少数民族地区采取“普通化”导向的教科书政策,将其教科书管理权力全部收归中央。在全国范围内不遗余力的推行具有均质化性质的国民教育。
近代之前,“天下”中国以儒家伦理道德将代表不同民族的多样文化统合起来,无论模仿的想象与否,少数民族文化都朝向具有更高文明程度的华夏文化学习。儒家文化也以兼容并蓄的开放态度成为中国古代文化格局的核心,并以“有教无类”的方式对周边的非汉民族文化辐射影响。这种格局在清末民初解体,儒家价值体系构建的文化认同被打破,近代“乱象”中国涌入各种五花八门的思潮,一时间主流意识形态空缺,形成集体认同危机。如果说政治整合可能因政权的结构性缺陷而失败(清末民初中央政府即是),使国家可能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那么,主流意识形态的缺位则会引发国家政权的彻底崩溃,四分五裂。从这个角度看,晚清与民国国家主权的连续性、北京政府名义上的统一政权,从一定程度上都赖于从清末“新政”即着手展开的均质化“国民教育”。
清末民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学校,确立“汉语”的“国语地位”,推行以国语教育为核心的国民教育政策,设置与内地完全或大体一致的课程,提供给少数民族平等的教育内容与受教机会等等,这些都是晚清民初政府在对少数民族开化启蒙的同时,构建新的集体认同的方式。作为推行国民教育的手段,采取“普通化”的民族教科书政策,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负载主流文化的教科书,将“国民意识”、“国家观念”、“中华民族共同史”、“五族共和”等等新的意识形态整合、修饰后变成教科书中的“官方知识”。由于“普通化”的民族教科书政策导向,在民族学校中使用与内地完全相同的教科书,在族群间统一架构整合了民族国家所确立的领土、主权等重要观念,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儒家文化沉沦之后带来的集体认同缺失的压力,一定程度上平复族群间的紧张关系。取代传统儒家文化认同标准,教科书所承载的主流价值观成为新的族群认同符号,承担起文化整合的工具作用。
2清末民初少数民族教科书政策开辟现代少数民族教科书管理政策的先河
在中国民族教科书政策历史上,清末民初的政策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它不但如上所述,在功能目标上与古代民族文教政策保持一致,并且在中国“三千年未遇之大变革”的社会转型时期,随着周遭政治、文化环境的变化,革故鼎新,至少从两个方面开启了民族教科书管理的新时代: 2.1政府行使公共权利,制定外控型政策,主动干预民族教科书的发展。古代中央政府的文教政策秉承“修其教,不易其俗”、“修文德以徕远人”的儒家文化精神,对少数民族的文教影响多采用消极辐射的方式,即使是在少数民族主政时期也很少采取强硬的措施干预民族文化的发展。这种内倾式的文教政策源于中国儒家文化以内省、自反为特点的道德修养方法。在古代中国“天下”所持的文化主义族群观中,承继正统的中央政府占据文明高地,儒家伦理道德支撑起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体系与周边少数民族创造的文明是存在等级差序的,这种差序会形成自然而然的“势”,对周边其他文明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这种情形在近代发生了变化,中国经历了从静止的“万国”到流动的“世界”的转变,中国传统国家观念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变。国家需要将境内的成员作为国家公民有效组织起来,在私人领域中这些公民可以分属不同族群,但在公共领域中,需要“把所有公民纳入到同质民族”之中。这个过程主要通过国家立法和行政系统将一套意识形态灌输到社会生活中去,就是这样一个同质化的过程令国家可以稳定奠基在同一认同体系上。面临原有认同体系崩溃,民族离心力高涨,清末民初的中央政府必须改变传统的“天下”式的国家观念,以积极主动的方式构建统一认同。作为公共行政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晚清和民国北京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制定了民族教育及教科书的管理政策,利用教育的工具作用实现对新的集体认同的建构。
2.2政府基于族群视角,分配、协调教科书利益,编写出版民族教科书。清末民初现代教育现代化的浪潮伴随着民族主义在中国散播,与之相应的教育话语席卷中国的内地至边疆地区。处于中国境内的所有民族都面对看似比其传统教育更优越、更强势的现代教育的冲击,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不得不面对它、解读它,最后在一定程度上接纳它。现代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对全体社会成员施以不同层次的教育,发挥每个人的潜能,社会成员同时要达成民族身份与国民身份的双重认同,现代教育要培养其社会主体意识和国民精神,这些目的都需要通过教科书来实现。现代少数民族教科书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孕育,是民族教育现代化土壤中必然结出的果实。
教科书从诞生就是一种特殊“合法”文本,它无论从形式或内容都体现了这种“合法”性,作为意识形态合法化的主要表现,统治阶级借助公共权力将主流价值观渗透人教科书的内容。那么,主流价值观是什么,有主就有次,就存在主、次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在漫长的中古史里,从汉代儒家文化附着政治力量登上价值观的高台后,尽管王朝更替,却再也没有其他文化思潮能够撼动其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在儒家伦理价值观体系确立的“正统”观念下,代表统治阶级的中央政权不需要评断围绕价值观主次进行的意识形态争夺。而近代情况则发生了改变,意识形态像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各种权力、利益、价值的冲突不可避免,国家与民族利益集团、中央与民族地方存在权利与利益的冲突,汉族与少数民族,人口多数的少数民族與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间存在主流文化与亚文化的价值冲突,等等。政府出于国家安全性、政权稳定性的考虑,在建构统一国民认同的大框架下,必须作为超脱各对立阶级之外的“第三种力量”,协调各方利益诉求。对围绕在教科书周围的利益主体及其身后的价值体系进行评判,这就是清末民初少数民族教科书出现的政治学解读。
清末民初中央政府在如何进行民族地区的教科书管理上颇费心思,依据情势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创造的“普通化”与“专门化”相结合的民族教科书管理模式。若干年后,中国面临的历史文化大背景并无多少实质的变化,无论国民政府或是新中国政府时期的民族教科书政策都没有超出这种模式,徘徊在“普通化”与“专门化”两个端点之间。这些见证了现代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和变迁的教科书及其政策正是从这里起步的。
关键词:清末民初;少数民族;教科书;教科书政策
1清末民初少数民族教科书政策接续古代文教政策的功能
从历史上来看,在处理四周少数族群的传统方法上,无论是汉族或者少数民族王朝都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文化教化为本,政治整合为辅。”中国古代的文教政策通过其蕴含的“大一统”的精神和“正统”观念实现它的政治整合功能,并通过“核心辐射”的文化整合方式构建了“多元互动”的中华民族文化格局。历史进入近代,在这样一个多民族大国内,“政治整合”与“文化整合”依然是中央政府的主要任务。M?H?亨特说:中国民族国家认同的一个重要的、也许是支配性的特征,一向是对于创造与维持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全神贯注的关注。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初的危机中,这一关注所达到的强大的程度很可能被一个外部的观察者视为痴迷。清末民初的民族教科书政策正是这种“痴迷”的表现,它至少从以下两方面完成了接续古代文教政策的功能:
1.1通过“专门化”教科书政策确认少数民族文化的合法性,以达政治整合之目标。首先,对于清末民初的中国来讲,不仅是“部族帝国”到“民族国家”的政体转型,同样是文化格局的大变革。古代中国虽是多元民族格局,但官方主体文化是由儒家义礼支撑起的华夏文明,儒家文化所具有的优势力量及向心力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如前所述,古代中国的统治者,无论是汉族主体抑或少数民族主体的政权都以承继儒家的一整套伦理体系为文化正统,文化的正统性是每个政权合法性的外衣。虽然当代许多学者都认为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共同铸就了中华文明的基本面貌,少数民族的历史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另一半,但无论从历史记述的角度,还是文明辐射的范围,儒家文明无可争议代表了延续几千年的东方文明。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至清末民初,最后被西方文明的强势注入所打破。儒家文化不再是精神的高地,从古至今稳定的文化格局被打破,不同族群代表的文化开始处于同一竞争水平线。西方民族主义引发的民族自觉,一个重要的表现即是对文化权利的主张。
其次,学校是文化利益的竞争场所,课程是知识的权力分配。从族群角度来看“谁的知识最有价值”的问题,我们看到的是“哪个族群的文化最有价值”的疑問,换句话说,就是在学校的课程内容选择中,哪个族群的知识及所代表的文化有权利进入到课程中来。就如福柯所言:“任何知识都同时预设和构成了权利关系。”清末民初,儒家文化“天然”的优越性被打压,各族群在“民族自觉”旗帜下分离趋向明显,这样的文化和政治压力下,晚清与北京政府清晰的认识到必须使用统治权进行学校知识权利的再分配,对“天下”时期处于边缘地位的少数民族文化予以肯定。于是,晚清和北京政府以“专门化”的教科书政策回应蒙藏民族文化权利的诉求,学校里出现了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课程,专门针对少数民族编写的教科书产生了。通过割让部分课程与教科书的管理权利,以求得对这部分民族的“一体化”政治整合,这种以文化权利换取政治稳定的软性统治方式完全体现了古代文教政策“怀柔”、“羁縻”的核心理念,也是“因俗而治”的一种方式。
1.2通过“普通化”教科书政策统一国民意识形态,铺陈主流价值观以接续儒家伦理的文化整合作用。晚清政府与民初北京政府除了在蒙、藏等地区实施“专门化”导向的民族教科书政策外,还在其他如苗夷文化区等少数民族地区采取“普通化”导向的教科书政策,将其教科书管理权力全部收归中央。在全国范围内不遗余力的推行具有均质化性质的国民教育。
近代之前,“天下”中国以儒家伦理道德将代表不同民族的多样文化统合起来,无论模仿的想象与否,少数民族文化都朝向具有更高文明程度的华夏文化学习。儒家文化也以兼容并蓄的开放态度成为中国古代文化格局的核心,并以“有教无类”的方式对周边的非汉民族文化辐射影响。这种格局在清末民初解体,儒家价值体系构建的文化认同被打破,近代“乱象”中国涌入各种五花八门的思潮,一时间主流意识形态空缺,形成集体认同危机。如果说政治整合可能因政权的结构性缺陷而失败(清末民初中央政府即是),使国家可能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那么,主流意识形态的缺位则会引发国家政权的彻底崩溃,四分五裂。从这个角度看,晚清与民国国家主权的连续性、北京政府名义上的统一政权,从一定程度上都赖于从清末“新政”即着手展开的均质化“国民教育”。
清末民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学校,确立“汉语”的“国语地位”,推行以国语教育为核心的国民教育政策,设置与内地完全或大体一致的课程,提供给少数民族平等的教育内容与受教机会等等,这些都是晚清民初政府在对少数民族开化启蒙的同时,构建新的集体认同的方式。作为推行国民教育的手段,采取“普通化”的民族教科书政策,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负载主流文化的教科书,将“国民意识”、“国家观念”、“中华民族共同史”、“五族共和”等等新的意识形态整合、修饰后变成教科书中的“官方知识”。由于“普通化”的民族教科书政策导向,在民族学校中使用与内地完全相同的教科书,在族群间统一架构整合了民族国家所确立的领土、主权等重要观念,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儒家文化沉沦之后带来的集体认同缺失的压力,一定程度上平复族群间的紧张关系。取代传统儒家文化认同标准,教科书所承载的主流价值观成为新的族群认同符号,承担起文化整合的工具作用。
2清末民初少数民族教科书政策开辟现代少数民族教科书管理政策的先河
在中国民族教科书政策历史上,清末民初的政策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它不但如上所述,在功能目标上与古代民族文教政策保持一致,并且在中国“三千年未遇之大变革”的社会转型时期,随着周遭政治、文化环境的变化,革故鼎新,至少从两个方面开启了民族教科书管理的新时代: 2.1政府行使公共权利,制定外控型政策,主动干预民族教科书的发展。古代中央政府的文教政策秉承“修其教,不易其俗”、“修文德以徕远人”的儒家文化精神,对少数民族的文教影响多采用消极辐射的方式,即使是在少数民族主政时期也很少采取强硬的措施干预民族文化的发展。这种内倾式的文教政策源于中国儒家文化以内省、自反为特点的道德修养方法。在古代中国“天下”所持的文化主义族群观中,承继正统的中央政府占据文明高地,儒家伦理道德支撑起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体系与周边少数民族创造的文明是存在等级差序的,这种差序会形成自然而然的“势”,对周边其他文明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这种情形在近代发生了变化,中国经历了从静止的“万国”到流动的“世界”的转变,中国传统国家观念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变。国家需要将境内的成员作为国家公民有效组织起来,在私人领域中这些公民可以分属不同族群,但在公共领域中,需要“把所有公民纳入到同质民族”之中。这个过程主要通过国家立法和行政系统将一套意识形态灌输到社会生活中去,就是这样一个同质化的过程令国家可以稳定奠基在同一认同体系上。面临原有认同体系崩溃,民族离心力高涨,清末民初的中央政府必须改变传统的“天下”式的国家观念,以积极主动的方式构建统一认同。作为公共行政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晚清和民国北京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制定了民族教育及教科书的管理政策,利用教育的工具作用实现对新的集体认同的建构。
2.2政府基于族群视角,分配、协调教科书利益,编写出版民族教科书。清末民初现代教育现代化的浪潮伴随着民族主义在中国散播,与之相应的教育话语席卷中国的内地至边疆地区。处于中国境内的所有民族都面对看似比其传统教育更优越、更强势的现代教育的冲击,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不得不面对它、解读它,最后在一定程度上接纳它。现代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对全体社会成员施以不同层次的教育,发挥每个人的潜能,社会成员同时要达成民族身份与国民身份的双重认同,现代教育要培养其社会主体意识和国民精神,这些目的都需要通过教科书来实现。现代少数民族教科书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孕育,是民族教育现代化土壤中必然结出的果实。
教科书从诞生就是一种特殊“合法”文本,它无论从形式或内容都体现了这种“合法”性,作为意识形态合法化的主要表现,统治阶级借助公共权力将主流价值观渗透人教科书的内容。那么,主流价值观是什么,有主就有次,就存在主、次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在漫长的中古史里,从汉代儒家文化附着政治力量登上价值观的高台后,尽管王朝更替,却再也没有其他文化思潮能够撼动其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在儒家伦理价值观体系确立的“正统”观念下,代表统治阶级的中央政权不需要评断围绕价值观主次进行的意识形态争夺。而近代情况则发生了改变,意识形态像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各种权力、利益、价值的冲突不可避免,国家与民族利益集团、中央与民族地方存在权利与利益的冲突,汉族与少数民族,人口多数的少数民族與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间存在主流文化与亚文化的价值冲突,等等。政府出于国家安全性、政权稳定性的考虑,在建构统一国民认同的大框架下,必须作为超脱各对立阶级之外的“第三种力量”,协调各方利益诉求。对围绕在教科书周围的利益主体及其身后的价值体系进行评判,这就是清末民初少数民族教科书出现的政治学解读。
清末民初中央政府在如何进行民族地区的教科书管理上颇费心思,依据情势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创造的“普通化”与“专门化”相结合的民族教科书管理模式。若干年后,中国面临的历史文化大背景并无多少实质的变化,无论国民政府或是新中国政府时期的民族教科书政策都没有超出这种模式,徘徊在“普通化”与“专门化”两个端点之间。这些见证了现代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和变迁的教科书及其政策正是从这里起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