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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骆越是我国古代南方百越族居住在岭南西部的一个分支。秦汉时期,是骆越社会经济文化發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秦汉王朝统一岭南、设置郡县和大批中原人的南迁“与越杂处”,以儒学为核心的礼教文化,以先进生产技术为标志的耕织文化随之传入,对骆越人民的思想观念、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日益深刻影响。骆越人民在创造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同时,不断吸收中原文化,丰富和发展本民族文化,促进了骆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关键词:秦汉时期;中原文化;骆越文化;影响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0.04.012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20)04-0065-07
骆越是我国古代南方百越族居住在岭南西部的一个分支,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多元一体的组成部分。先秦时期,岭南越人与中原已经有了经济交往和文化交流,中原地区的青铜器及铸造技术已传入岭南。公元前218年,秦始皇调集50万大军,分兵五路,开始了统一岭南的战争。经过四年多艰苦征战,于公元前214年终于统一岭南,旋即设置桂林、南海、象郡三郡,留兵戍守,推行封建政治制度,并且徙民南迁“与越杂处”,开启了统一和开发岭南的帷幕。公元前207年,秦朝灭亡,中原战乱,秦朝派驻南海郡旧将赵佗乘机割据岭南,建立南越国,自称“南越武王”。公元前111年,因南越国不愿归附汉王朝,诛杀汉朝使者,汉武帝遂派遣20万大军,一举平定南越国政权,继续推行郡县制,将秦置之三郡分置九郡。随着秦汉王朝对岭南的统一和大批中原人的南迁,中原文化不断传入岭南,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礼教文化,以先进生产技术为标志的耕织文化随之传入,对骆越人民的思想观念、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日益深刻影响。骆越人民在创造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同时,不断吸收中原文化,丰富和发展本民族文化,促进了骆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一、儒家思想南传对骆越社会生活的影响
由孔子开创的以“仁、礼、中庸”为核心的儒家思想,创立于春秋时期。汉武帝时期著名思想家董仲舒为了适应治国安邦的需要,对传统儒家思想进行改造,即以前期儒家思想为基础,博采诸子百家之精粹,构建了新的儒学体系,提出“天人感应”“君权神授”“三纲五常”“以德治国”“天下一统”等一系列理论与主张;而对于边地少数民族的“蛮夷”之地,则通过“用夏变夷”的方式,施行仁政和道德教化,移风易俗。为了加强汉朝中央集权制的需要,他提出了著名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得到汉武帝的采纳,于是儒家思想开始成为官方或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此后,儒家思想一直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推崇与传承,成为历代封建王朝及全社会主流的思想与礼教模式,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无不以儒家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
秦始皇统一岭南前,分布在岭南西部地区的骆越族已逐步进入方国社会,出现骆王、骆将、骆侯和骆民阶层,出现青铜铸造业,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文化。但总体上生产力水平尚较低,耕作方式较为粗放,生产技术较为落后,许多边远山区仍流行“刀耕火种”“火耕水耨”,或“以射猎为生”。正如范晔《后汉书· 循吏列传·任延传》中所云:“九真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1]559骆越地区部落林立,各部落分布于岭南西部的群山之中,据险而守,自治生业。各部落按照传统的生活方式、信仰和价值观念生活着。部落之间为争夺土地、水源或人口,相互攻伐。秦始皇统一岭南后,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对岭南统治的措施,包括设置郡县,委派官吏,留军戍守,徙民南居等。秦始皇统一岭南7年后(即公元前206年),秦王朝便在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中覆灭了。在以后的90多年里,岭南地区一直属于南越国地方政权治辖。直到公元前111年,以吕嘉为首的南越国政权诛杀汉朝使者,拒绝归附汉王朝,汉武帝调集20万大军,顺江而下,直抵南越国都城番禺(今广州),一举消灭了南越国政权,岭南复归统一。
秦朝时,因儒家思想受到压制,出现了“焚书坑儒”现象。所以,秦统一岭南后,虽然设置了郡县、留军戍守,徙民南迁“与越杂处”,推行封建制度,但儒家思想并未传入骆越地区。汉武帝统一岭南后,将秦始皇设置的三郡,分设九郡,即南海、郁林、苍梧、合浦、儋耳、珠崖、交趾、九真、日南等,其中大部地区属骆越分布地。随着郡县数量的增多,被派往岭南任职的各级或各种中原官吏也日益增多,还有众多留戍的军队和南迁的移民。随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的推行,儒家思想开始成为中央王朝的主流思想,儒学也随着中原官吏的南来,开始传入岭南骆越地区。据统计,两汉时期,由朝廷“派往岭南的行政官员共85人,其中交趾部一级官员(刺史、州牧及其从官)31人,郡县守令及其从官54人。此外,汉室派往南越的使者和军事官员也有14人。总计两汉时内地前往岭南的官员多达99人,其中绝大部分是东汉政府委派。……据《广东通志》卷三十八 《名宦志》所载,两汉时任职岭南的地方官员中有传记的约有40人,而有儒言儒行的有30人”[2]。
也就是说,儒家思想在西汉武帝时确立了“独尊”地位,便成为各级官吏的思想和行为准则。被派往岭南的官吏,特别是担任各郡县的主官者,必定会把儒家的核心思想与主张在施政实践中推行。所以说,儒家传入岭南始于西汉。与此同时,还有大批中原人相继进入岭南各地,汉武帝平定南越国、统一岭南后,为了保持岭南社会的稳定,借鉴了南越国赵佗的“和辑百越”的民族政策,在坚持“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前提下,采取“以其故俗治,毋赋税”的羁縻统治政策,即不改变岭南越人社会结构,不干预越人内部事务,由其部落首领自行管理,不向越人征收赋税。西汉王朝这种渐进式的统治策略,逐步巩固了中央王朝在岭南的统治地位,社会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包括儒家在内的中原文化以渐进的方式,从郡县及其附近交通便利的平旷地区逐渐向边远山区传播,对骆越文化产生日益深刻的影响,不断增进了骆越人对中原文化的认同,为儒家思想在岭南骆越地区的深入传播创造了人文条件。 到了东汉时期,朝廷派往岭南的郡县官吏,一方面大力推行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方式,改革岭南骆越人传统的耕作方法,推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大力传播和推行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礼教文化,倡导和推行“用夏变夷”、传授先进生产技术、发展生产和礼俗引导的方式,不断改革骆越人原始生产和生活习俗,效果日益呈现。如东汉建武五年(公元29年)任延远赴岭南任九真太守后,一方面大力推行先进耕作技术,改革九真一带骆越人落后生产方式,发展农业生产;另一方面积极传播儒家礼教文化,导德齐礼,引导骆越人移风易俗。对此,《后汉书·循吏列传》作了较为详细记载:“九真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民常告籴交阯,每致困乏,延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田畴岁岁开广,百姓充给。又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其贫无礼娉,令长吏以下各省俸禄以赈助之。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是岁风雨顺节,谷稼丰衍。其产子者,始知种姓。”该列传又云:“平帝时,汉中锡光为交趾太守,教导民夷,渐以礼仪,华声侔于延。……岭南华风,始于二守焉。”[1]559又《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云:“凡交阯所统,虽置郡县,而言语各异,重译乃通,人如禽兽,长幼无别。项髻徒跣,以布贯头而著之。后颇徙中国罪人,使杂居其间,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光武中兴,锡光为交阯,任延守九真,于是教其耕稼,制为冠履,初设媒娉,始知姻娶,建立学校,导之礼义。”[1]658上述记载,作者是站在封建王朝的正统立场上,对岭南边邑少数民族及其生活习俗的歧视,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南来任职的中原官吏奉行的“大一统”“用夏变夷”的理念和推行儒家礼教的举措,客观上促进了岭南骆越族對中原文化的认同和社会的进步。
经过南来任职的郡县官吏对儒家思想及其礼教不遗余力的传播与不懈推行,对岭南西部地区骆越人的思想观念及社会生活起到潜移默化的浸润作用,“华夏之风”呈滚雪球式的从郡县一带向四周扩展,进而推动了生产方式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到了东汉晚期,作为岭南西部与南部交通的门户广信(今梧州),成为儒学人才会集、人文兴盛的中心,产生了以陈钦、陈元、陈坚祖孙三代为代表的本土文人儒士,成为开启岭南儒学之先,为后世学人所膜拜。
二、中原文化对骆越文化的影响
中原地区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商代时,建立了国家政权,出现了青铜文化,产生了文明社会重要标志的文字——甲骨文。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又率先出现了铁器锻造业,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中流行使用铁制工具和牛耕,提高了生产效率,为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耕作方法的改进、耕种技术的提高和粮食产量的增加创造了条件。秦始皇统一中原,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集权制国家。随着秦汉王朝先后对岭南的统一和郡县的设置,岭南地区开始处于中央封建王朝的统一治辖之下,大批中原官吏受朝廷委派到岭南各郡县任职,大批中原人亦迁移岭南“与越杂处”,不仅给岭南地区带来了大批有生产经验的劳动力,也带来了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对骆越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中原文化对骆越稻作文化的影响
农耕文化的核心是具有生产经验、掌握先进耕种技术的劳动者和先进高效的生产工具。古代岭南骆越族与中原汉族,同属农耕民族。但由于自然环境的不同,北方和南方种植的作物品种也不同。北方地区因气候寒冷,雨水少,适合种植粟、麦、黍类作物,属麦粟农业类型。南方地区气候炎热、光照充足,雨量丰沛,水源丰富,适合种植水稻,属稻作农业类型。虽然两地种植的作物种类不同,与之相应的文化类型也不同,但生产工具和耕作方法大同小异。
骆越地区的稻作农业起源于新石器时代。但直到商周时期,骆越人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工具仍以磨制石器为主,流行锄耕、火耕水耨或随潮水上下的耕种方式,耕作方法尚较原始粗放。秦汉时期,随着中央封建王朝相继对岭南的统一和郡县的设置,大批中原官吏、军队和移民开始进入岭南,不仅为岭南输入了大批具有生产经验的劳动力,而且中原地区的冶铁技术以及铁制生产工具、生产技术以及牛耕也随之传入岭南,各郡县官吏大力推广牛耕,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岭南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冶铁技术、铁制生产工具以及牛犁耕作的传入,对骆越人改进传统耕作方式、提高生产效率、扩大耕种面积、增加粮食收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出土的考古资料显示,这一时期,骆越人在农业生产中已流行使用铁制工具,实行牛犁耕作,出现了培育或引进优良稻谷品种、施肥及田间管理等生产技术,增加了稻谷收成,出现了“谷稼丰衍”、有剩余粮食可储存的各种谷仓的景象,人们的生活也得到改善,标志着骆越稻作农业的新发展。
另一方面,文化交流与影响是相互的,在中原农耕文化对骆越稻作文化产生影响的同时,骆越稻作文化也对南迁汉族的农业产生重要影响。中原地区历来以种植黍麦类作物为主。中原人迁居岭南后,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和不同于中原的气候条件,而岭南地区炎热多雨、光照充足、土地湿润的自然环境,适合水稻种植,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发展水稻种植。世代居住岭南的骆越人,在种植水稻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包括种植季节、稻谷品种、水田的开垦与耕作、引水灌溉、田间管理、收割储藏、加工饮食等,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征的稻作文化。在“与越杂处”过程中,南迁的中原人不断学习骆越人种植水稻的方法,借鉴骆越人种植水稻的技术和经验,围埂造田,选种育秧,按照季节种植,引水灌溉、田间管理以及稻谷的加工与饮食等,很快就适应了岭南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解决了南迁后生产方式的转换问题,确保了南迁中原移民站稳脚跟,安居乐业,不断发展。
(二)中原文化对骆越青铜文化的影响
青铜器的铸造和青铜文化的形成,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殷商时期,中原地区已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青铜文化。西周至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的青铜文化进入了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据史籍记载,商周时期,岭南地区的骆越人与中原地区已经有了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骆越地区出产的珍宝方物,贡献给商周王朝,商周王朝则以青铜礼器相馈赠。根据考古发现,目前骆越地区发现有许多商周时期的青铜器,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更多,器型以礼器居多,也有兵器、车马器、乐器或生产生活用器。说明商周时期,中原地区铸造的青铜器已传入骆越地区。青铜器以造型美观、纹饰精美、坚韧耐用的优良特性,为人们特别是贵族阶层所钟爱。中原青铜器的传入,为骆越地区带来了文明的信息,对激发骆越人的铸造热情,促进骆越地区青铜铸造业或青铜文化的产生,具有积极作用。 如前所述,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骆越人已掌握青铜铸造技术,开始铸造和使用青铜器,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青铜文化。可以说,骆越青铜铸造业及其青铜文化是在中原青铜文化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骆越工匠早期铸造的青铜器,从铸造工艺到装饰的花纹图案,主要是依照中原青铜器的模式。到了战国至秦汉时期,骆越青铜文化有了新的发展,骆越工匠在掌握青铜铸造工艺技术的基础上,根据本民族的社会生活和信仰,设计和铸造出具有较为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器,如铜鼓、羊角钮钟、靴形钺、扁茎短剑、人首柱形器、铜筒、铜桶等,形成具有明显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文化。但在这些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器上,都不同程度地吸收了中原青铜文化的元素,其中以青铜器的花纹图案装饰最为明显,如骆越铸造青铜器上所饰的太阳纹、云纹、雷纹、乳钉纹、锯齿纹、弦纹、游旗纹、骑士纹、蕉叶纹,等等。可以说,骆越青铜文化,是中原文化与骆越文化相互交融的结果。
(三)中原文化对骆越服饰文化的影响
骆越服饰文化源于新石器时代,具有相对独立的起源与发展历程。骆越及其先民对自然界中富含纤维的各种植物的认识、提取植物纤维的方法、纺纱织布、印染到独具特色的服式,是骆越及其先民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不断认知和开创的结果。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生产方式,造就了骆越服饰文化的鲜明地方民族特色,断发文身之俗的形成也是如此。中原(包括长江中下游地区)服饰文化对骆越服饰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先进纺织机、种桑养蚕和丝绸织品及其技术以及中原服式(包括官服和汉服)的传入。
我国古代织布机的起源与发展,经历了从腰织机(踞织机)到斜织机(竖机)的发展与演变过程。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显示,原始的腰织机,大约产生于距今约六千年的新石器时代。1975年,在浙江省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里,发现有木经轴、分经木、绕纱棒、齿状器、打纬木刀和骨刀、梭形器等纺织工具,纺织专家认为这些应是原始踞织机的部件。同时发现的还有大批与纺纱、缝制衣服有关的纺轮、骨针工具。这是目前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原始織布工具。商周时期,黄河和长江流域已相继出现木制缫车、纺车和斜织机。战国至汉代已普遍使用提花机和斜织机。后来,经过对斜织机的进一步改进,出现了脚踏提综的斜织机,提高了纺织效率。另一方面,自周代以来,随着中原或内地桑蚕养殖业的发展,以蚕丝织成的绮、锦、缎、绫、缣、纱、縠、罗等高档织品大量涌现,并且品质优良、工艺精细,深受皇家贵族所青睐,标志着我国古代纺织业的蓬勃发展和卓越成就。所以说,黄河和长江流域是我国最早使用腰织机、斜织机和种桑养蚕、纺织丝绸的地区,代表了我国古代纺织的发展水平与成就,引领着我国古代纺织业的发展。
秦始皇统一岭南后,开启了大批中原人迁居岭南之先。汉武帝平定南越国、统一岭南之后,相继有大批中原官吏和移民南迁,中原地区先进的纺织机和纺织技术、种桑养蚕、纺织丝绸等服饰文化亦随之传入骆越地区,逐渐为骆越人所掌握,斜织机开始在骆越地区推行,用于纺织当地的麻布、蔗布、藤布、葛布或棉布等,提高了织品质量。骆越故地的武鸣县马头乡安等秧战国墓葬中出土的结构细密、平整的麻布,只有斜织机才能纺织这样的织品。而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中出土的系列木质纺织机构件,应属斜织机。该墓的七号殉葬棺内还发现有许多黑地桔红回纹织锦残片,这样的锦织品,应是采用提花机织成的。此外,秦汉时期,种桑养蚕也由迁居岭南的中原人或内地传入岭南地区,种桑养蚕逐渐在骆越地区兴起,丝绸纺织也逐渐发展起来。在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中出土的《从器志》上,记录有成匹的缯、布以及用缯、布制成的衣服和装载其它物品的囊袋,出土的丝织品有平纹的绢、纱衣料,这些丝绢织品有可能是中原内地传入品,更有可能是骆越人纺织的产品。作为当时堪称先进的斜织机或提综斜织机的传入以及种桑养蚕业和丝绸纺织在骆越地区的兴起,促进了骆越服饰文化的发展。
中原移民带来的各种服式,对骆越服饰文化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特别是被汉王朝任用为各级官吏的骆侯、骆将等部族首领,逐渐接受并依照汉藉官吏的服式着装。久之,中原汉式服式会逐渐在民间流行,由此开启了岭南汉越服饰文化交融的新时期。
(四)中原文化对骆越丧葬文化的影响
骆越丧葬文化具有自己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追根溯源,骆越丧葬文化源于本地区新石器时代的丧葬文化,是骆越人对其先民丧葬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先秦时期,骆越人基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经济生活方式和别具特色的原始宗教信仰,因地制宜,因形就势,就地取材,开创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丧葬文化,如流行岩洞葬、瓮棺葬俗等。秦始皇以及汉武帝先后统一岭南后,实行封建郡县制,骆越地区被纳入统一的政体之中。随着政区、政体的统一和大批中原或内地各级官吏、军队将士、商贾和百姓迁居岭南,中原或内地的丧葬文化也随之传入,对骆越丧葬文化产生日益深刻的影响,使其丧葬文化深深地打上了中原文化的烙印。
1.等级制度及其观念对骆越丧葬文化的影响。中原地区自西周实行宗法制和分封制,形成等级森严的王——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隶的阶层。而分封也有严格的规定,即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分封。封地分三等,即公侯方百里,伯方七十里,子方五十里。受周王册封的诸侯王,又在各自的封国内,将土地(连同居民)分封给卿大夫,其封地通称“采邑”。正如《左传》云:“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不仅在政治上尊卑有序,等级有别,不可僭越,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从衣食住行到婚丧礼乐,也严格按照等级高低、地位尊卑而行。在当时的丧葬制度中,对随葬礼器的种类、组合和数量、陵墓规模、墓室与棺椁结构乃至殉人等都有严格的礼制,规定“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元士三鼎或一鼎”。《公羊传·桓公二年》何休注说:“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大夫五、元士三也。”就连死后停柩的时间,也有严格的规制,即“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新兴地主阶级的兴起,对西周的分封制、宗法承袭制及其礼乐制度进行挑战,出现了等级制度和社会秩序的重构和“礼崩乐坏”的局面,传统的等级观念和礼乐制度发生了变化,传统的丧葬制度也随之变化,但等级森严的观念已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之中,并经其强大的惯性传承着,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和人们的社会生活。因而,汉代以前,在“事死如事生”和孝悌观念的主导下,人们将死亡视为生活空间的转移,于是把生前拥有的权位、财富乃至奴隶用于死者随葬,使其在另一个世界继续享用,由此形成了厚葬之俗。王、诸侯、卿大夫、士等权贵阶层死后,修建的陵墓规模宏大,结构复杂,随葬品种类和数量众多。这样的等级、孝悌观念和丧葬制度,随着中原人的南迁而传入骆越地区,特别是前来岭南任职的秦、汉王朝官吏,无论是政治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乃至丧葬观念中,其等级制度及其观念已根深蒂固。进入春秋战国特别是秦汉时期,随着秦汉王朝对岭南的统一,骆越社会已由原始社会发展进入封建社会,其社会内部出现了王、将、侯等权贵阶层,还有部分越人首领被秦汉王朝委以官职,进入统治阶层,如汉武帝平定南越国时,因功绩而封侯,其中苍梧王赵光降汉,被封为隨桃侯;揭阳令史定降汉,封为安道侯;粵将毕取率军降汉,封为僚侯;桂林监居翁谕告甌瓯骆四十余万口降汉,封为湘城侯。中原的官爵或权位等级制度、丧葬制度以及厚葬之风,对骆越丧葬文化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不仅在秦之桂林郡、象郡和汉之郁林、合浦郡、交趾郡诸郡治的保存的墓葬群中出现墓葬规模的大小、墓室和棺椁结构的繁简和随葬品种类与数量的多少的差别,即使在骆越地区的西周和战国墓葬群中,也同样存在墓葬规模的大小、墓室和棺椁结构的繁简和随葬品种类与数量的多少的差异,反映了骆越地区丧葬文化深受中原等级制度和丧葬制度及其观念的深刻影响。 2.中原文化对骆越丧葬文化的影响。商周时期,随着国家的产生,社会出现了阶级分化,形成王、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隶等阶级及等级制度,同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礼乐制度和丧葬制度。一是棺椁制度,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周代制度规定,天子之棺四重、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就是说,天子所用除贴身的内棺外,外面还套着四重外棺,总共五重。棺木的大小与厚薄,内外装饰的用料,也有严格的等级,“君(诸侯)大棺八寸,属六寸,泌四寸。士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 。“君盖用漆,三衽(连接棺盖和棺身的木榫)三束(用皮条或帛捆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 。贴尸之棺内装饰,用红、绿二色丝绸,以金钉、象牙钉固定,大夫用黑、绿二色丝绸,以牛骨钉固定,士只用黑色丝绸,以牛骨钉固定。《荀子·礼论》云,“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即天子五棺二椁,诸侯为四棺一椁或三棺两椁,大夫为两棺一椁,士为一棺一椁。春秋战国特别是秦汉时期,随着周朝的灭亡,其礼制和棺椁制度也发生了变化,诸侯至郡守一级的官吏,一般都是一棺一椁,但墓葬规模依然宏大,墓室和棺椁结构依然复杂。随着秦汉王朝相继统一岭南以及朝廷委派来岭南任职的各级官吏,中原地区的丧葬制度随之传入。在骆越故地的广西贵港(秦朝时设置的桂林郡治,汉武帝时设置的郁林郡治)、合浦(汉武帝时设置的合浦郡治)发现和发掘的汉代墓葬中,普遍存在中原类型的丧葬制度。如贵港罗泊湾、风流岭,合浦望牛岭、丰门岭、宝塔山、堂排岭等地汉墓中,既有墓坑大、墓道长、棺椁相套、椁下有殉葬棺、随葬品丰富的大型墓葬,也有墓葬结构复杂、正室旁设有耳室、有棺有椁随葬品丰富的次大型墓葬,更多的是中型墓葬。这样的墓葬规模、结构和随葬品的差别,应是死者生前官品的不同。如1976年发掘的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墓上有高约7米的封土堆,墓葬底径约60米,墓道长41.5米,宽4.8—3.2米,墓室宽5.53—7.75米;椁室分前、中、后三室共十二个椁箱,椁底用枕木支垫,椁室间用木板相隔;上用二十八根大方杉木封蓋。椁室内放置三具大型木棺。主棺为双层漆棺。墓道前端设有一车马坑,坑内遗留系列车马器具。在椁底板下,有七个殉葬坑,每坑放置棺木一具,棺内尸骨尚存。随葬器物有陶器、铜器、铁器、金器、银器、锡器、玉石器、玛瑙器、琉璃器、竹器、木器、漆器及麻、丝织品等,共1 000多件,凡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车马器、乐器、兵器、木牍、木简、植物种实等,应有尽有。其中仅青铜器就有192件,是目前骆越地区发现的规模最大、随葬器物最丰富的一座墓葬。研究者认为该墓应是郡守一级官吏的墓葬。可见中原丧葬制度及其文化对骆越丧葬文化的深刻影响。
因时代、地区或民族不同,随葬器物的种类、数量各不相同。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西周时期,随着礼乐制度的形成,以象征王权的鼎与簋相组合用于随葬,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高级士三鼎二簋,低级士一鼎一簋。此外,还有其它各种青铜器、陶器、玉石器等,包括日常使用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妆饰品等。商周至春秋战国乃至秦汉时期,流行以实用的青铜器,包括各式鼎、簋、卣、尊、壶、甑、钫、盘、钵、镜、杯、盒、钟、灯、剑、刀、戈、矛、钺、弩、簇以及铁制的锸、锄、铲等随葬。战国以后,随着社会的变革,商周时期的人殉之制逐渐废止,随葬品系列中开始出现各种模型明器,包括房屋、楼阁、城堡、作坊、灶、水井以及家畜、人俑、骑士俑等。反观骆越地区发现的墓葬,无论是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还是秦汉时期的墓葬,普遍使用中原汉式青铜器随葬。如广西武鸣元龙坡西周墓葬、安等秧、宾阳韦坡和田东锅盖岭战国墓葬,都发现有中原汉式的剑、矛、戈、斧、镦等青铜器。而贵港、合浦、越南东山等地大型汉代墓葬中,则普遍发现有用中原汉式鼎、盒、壶、钫、匜、盆、镜、剑、刀、戈、矛、俑等以及铁锸、锄等随葬。模型明器普遍为骆越各地的墓葬所常见,如广西贵县、合浦以及越南东山文化系列墓葬中,都发现有房屋、楼阁、城堡、作坊、灶、水井以及家畜、人俑、骑士俑等模型明器,反映了中原丧葬制度及用于随葬的青铜器和铁器之俗对骆越丧葬文化的深刻影响。
中原文化对骆越文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以上只是择其大端述之,由此可见骆越民族及其文化与中原汉族及其文化的密切关系,中原文化的传入,对岭南骆越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进而说明自古以来,岭南民族及其文化就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的组成部分,骆越创造的文化,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灿烂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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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晓英.汉代儒学在岭南的传播[J].安顺学院学报,2013(5).
责任编辑:郑 好
关键词:秦汉时期;中原文化;骆越文化;影响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0.04.012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20)04-0065-07
骆越是我国古代南方百越族居住在岭南西部的一个分支,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多元一体的组成部分。先秦时期,岭南越人与中原已经有了经济交往和文化交流,中原地区的青铜器及铸造技术已传入岭南。公元前218年,秦始皇调集50万大军,分兵五路,开始了统一岭南的战争。经过四年多艰苦征战,于公元前214年终于统一岭南,旋即设置桂林、南海、象郡三郡,留兵戍守,推行封建政治制度,并且徙民南迁“与越杂处”,开启了统一和开发岭南的帷幕。公元前207年,秦朝灭亡,中原战乱,秦朝派驻南海郡旧将赵佗乘机割据岭南,建立南越国,自称“南越武王”。公元前111年,因南越国不愿归附汉王朝,诛杀汉朝使者,汉武帝遂派遣20万大军,一举平定南越国政权,继续推行郡县制,将秦置之三郡分置九郡。随着秦汉王朝对岭南的统一和大批中原人的南迁,中原文化不断传入岭南,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礼教文化,以先进生产技术为标志的耕织文化随之传入,对骆越人民的思想观念、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日益深刻影响。骆越人民在创造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同时,不断吸收中原文化,丰富和发展本民族文化,促进了骆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一、儒家思想南传对骆越社会生活的影响
由孔子开创的以“仁、礼、中庸”为核心的儒家思想,创立于春秋时期。汉武帝时期著名思想家董仲舒为了适应治国安邦的需要,对传统儒家思想进行改造,即以前期儒家思想为基础,博采诸子百家之精粹,构建了新的儒学体系,提出“天人感应”“君权神授”“三纲五常”“以德治国”“天下一统”等一系列理论与主张;而对于边地少数民族的“蛮夷”之地,则通过“用夏变夷”的方式,施行仁政和道德教化,移风易俗。为了加强汉朝中央集权制的需要,他提出了著名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得到汉武帝的采纳,于是儒家思想开始成为官方或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此后,儒家思想一直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推崇与传承,成为历代封建王朝及全社会主流的思想与礼教模式,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无不以儒家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
秦始皇统一岭南前,分布在岭南西部地区的骆越族已逐步进入方国社会,出现骆王、骆将、骆侯和骆民阶层,出现青铜铸造业,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文化。但总体上生产力水平尚较低,耕作方式较为粗放,生产技术较为落后,许多边远山区仍流行“刀耕火种”“火耕水耨”,或“以射猎为生”。正如范晔《后汉书· 循吏列传·任延传》中所云:“九真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1]559骆越地区部落林立,各部落分布于岭南西部的群山之中,据险而守,自治生业。各部落按照传统的生活方式、信仰和价值观念生活着。部落之间为争夺土地、水源或人口,相互攻伐。秦始皇统一岭南后,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对岭南统治的措施,包括设置郡县,委派官吏,留军戍守,徙民南居等。秦始皇统一岭南7年后(即公元前206年),秦王朝便在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中覆灭了。在以后的90多年里,岭南地区一直属于南越国地方政权治辖。直到公元前111年,以吕嘉为首的南越国政权诛杀汉朝使者,拒绝归附汉王朝,汉武帝调集20万大军,顺江而下,直抵南越国都城番禺(今广州),一举消灭了南越国政权,岭南复归统一。
秦朝时,因儒家思想受到压制,出现了“焚书坑儒”现象。所以,秦统一岭南后,虽然设置了郡县、留军戍守,徙民南迁“与越杂处”,推行封建制度,但儒家思想并未传入骆越地区。汉武帝统一岭南后,将秦始皇设置的三郡,分设九郡,即南海、郁林、苍梧、合浦、儋耳、珠崖、交趾、九真、日南等,其中大部地区属骆越分布地。随着郡县数量的增多,被派往岭南任职的各级或各种中原官吏也日益增多,还有众多留戍的军队和南迁的移民。随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的推行,儒家思想开始成为中央王朝的主流思想,儒学也随着中原官吏的南来,开始传入岭南骆越地区。据统计,两汉时期,由朝廷“派往岭南的行政官员共85人,其中交趾部一级官员(刺史、州牧及其从官)31人,郡县守令及其从官54人。此外,汉室派往南越的使者和军事官员也有14人。总计两汉时内地前往岭南的官员多达99人,其中绝大部分是东汉政府委派。……据《广东通志》卷三十八 《名宦志》所载,两汉时任职岭南的地方官员中有传记的约有40人,而有儒言儒行的有30人”[2]。
也就是说,儒家思想在西汉武帝时确立了“独尊”地位,便成为各级官吏的思想和行为准则。被派往岭南的官吏,特别是担任各郡县的主官者,必定会把儒家的核心思想与主张在施政实践中推行。所以说,儒家传入岭南始于西汉。与此同时,还有大批中原人相继进入岭南各地,汉武帝平定南越国、统一岭南后,为了保持岭南社会的稳定,借鉴了南越国赵佗的“和辑百越”的民族政策,在坚持“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前提下,采取“以其故俗治,毋赋税”的羁縻统治政策,即不改变岭南越人社会结构,不干预越人内部事务,由其部落首领自行管理,不向越人征收赋税。西汉王朝这种渐进式的统治策略,逐步巩固了中央王朝在岭南的统治地位,社会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包括儒家在内的中原文化以渐进的方式,从郡县及其附近交通便利的平旷地区逐渐向边远山区传播,对骆越文化产生日益深刻的影响,不断增进了骆越人对中原文化的认同,为儒家思想在岭南骆越地区的深入传播创造了人文条件。 到了东汉时期,朝廷派往岭南的郡县官吏,一方面大力推行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方式,改革岭南骆越人传统的耕作方法,推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大力传播和推行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礼教文化,倡导和推行“用夏变夷”、传授先进生产技术、发展生产和礼俗引导的方式,不断改革骆越人原始生产和生活习俗,效果日益呈现。如东汉建武五年(公元29年)任延远赴岭南任九真太守后,一方面大力推行先进耕作技术,改革九真一带骆越人落后生产方式,发展农业生产;另一方面积极传播儒家礼教文化,导德齐礼,引导骆越人移风易俗。对此,《后汉书·循吏列传》作了较为详细记载:“九真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民常告籴交阯,每致困乏,延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田畴岁岁开广,百姓充给。又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其贫无礼娉,令长吏以下各省俸禄以赈助之。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是岁风雨顺节,谷稼丰衍。其产子者,始知种姓。”该列传又云:“平帝时,汉中锡光为交趾太守,教导民夷,渐以礼仪,华声侔于延。……岭南华风,始于二守焉。”[1]559又《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云:“凡交阯所统,虽置郡县,而言语各异,重译乃通,人如禽兽,长幼无别。项髻徒跣,以布贯头而著之。后颇徙中国罪人,使杂居其间,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光武中兴,锡光为交阯,任延守九真,于是教其耕稼,制为冠履,初设媒娉,始知姻娶,建立学校,导之礼义。”[1]658上述记载,作者是站在封建王朝的正统立场上,对岭南边邑少数民族及其生活习俗的歧视,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南来任职的中原官吏奉行的“大一统”“用夏变夷”的理念和推行儒家礼教的举措,客观上促进了岭南骆越族對中原文化的认同和社会的进步。
经过南来任职的郡县官吏对儒家思想及其礼教不遗余力的传播与不懈推行,对岭南西部地区骆越人的思想观念及社会生活起到潜移默化的浸润作用,“华夏之风”呈滚雪球式的从郡县一带向四周扩展,进而推动了生产方式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到了东汉晚期,作为岭南西部与南部交通的门户广信(今梧州),成为儒学人才会集、人文兴盛的中心,产生了以陈钦、陈元、陈坚祖孙三代为代表的本土文人儒士,成为开启岭南儒学之先,为后世学人所膜拜。
二、中原文化对骆越文化的影响
中原地区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商代时,建立了国家政权,出现了青铜文化,产生了文明社会重要标志的文字——甲骨文。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又率先出现了铁器锻造业,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中流行使用铁制工具和牛耕,提高了生产效率,为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耕作方法的改进、耕种技术的提高和粮食产量的增加创造了条件。秦始皇统一中原,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集权制国家。随着秦汉王朝先后对岭南的统一和郡县的设置,岭南地区开始处于中央封建王朝的统一治辖之下,大批中原官吏受朝廷委派到岭南各郡县任职,大批中原人亦迁移岭南“与越杂处”,不仅给岭南地区带来了大批有生产经验的劳动力,也带来了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对骆越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中原文化对骆越稻作文化的影响
农耕文化的核心是具有生产经验、掌握先进耕种技术的劳动者和先进高效的生产工具。古代岭南骆越族与中原汉族,同属农耕民族。但由于自然环境的不同,北方和南方种植的作物品种也不同。北方地区因气候寒冷,雨水少,适合种植粟、麦、黍类作物,属麦粟农业类型。南方地区气候炎热、光照充足,雨量丰沛,水源丰富,适合种植水稻,属稻作农业类型。虽然两地种植的作物种类不同,与之相应的文化类型也不同,但生产工具和耕作方法大同小异。
骆越地区的稻作农业起源于新石器时代。但直到商周时期,骆越人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工具仍以磨制石器为主,流行锄耕、火耕水耨或随潮水上下的耕种方式,耕作方法尚较原始粗放。秦汉时期,随着中央封建王朝相继对岭南的统一和郡县的设置,大批中原官吏、军队和移民开始进入岭南,不仅为岭南输入了大批具有生产经验的劳动力,而且中原地区的冶铁技术以及铁制生产工具、生产技术以及牛耕也随之传入岭南,各郡县官吏大力推广牛耕,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岭南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冶铁技术、铁制生产工具以及牛犁耕作的传入,对骆越人改进传统耕作方式、提高生产效率、扩大耕种面积、增加粮食收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出土的考古资料显示,这一时期,骆越人在农业生产中已流行使用铁制工具,实行牛犁耕作,出现了培育或引进优良稻谷品种、施肥及田间管理等生产技术,增加了稻谷收成,出现了“谷稼丰衍”、有剩余粮食可储存的各种谷仓的景象,人们的生活也得到改善,标志着骆越稻作农业的新发展。
另一方面,文化交流与影响是相互的,在中原农耕文化对骆越稻作文化产生影响的同时,骆越稻作文化也对南迁汉族的农业产生重要影响。中原地区历来以种植黍麦类作物为主。中原人迁居岭南后,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和不同于中原的气候条件,而岭南地区炎热多雨、光照充足、土地湿润的自然环境,适合水稻种植,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发展水稻种植。世代居住岭南的骆越人,在种植水稻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包括种植季节、稻谷品种、水田的开垦与耕作、引水灌溉、田间管理、收割储藏、加工饮食等,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征的稻作文化。在“与越杂处”过程中,南迁的中原人不断学习骆越人种植水稻的方法,借鉴骆越人种植水稻的技术和经验,围埂造田,选种育秧,按照季节种植,引水灌溉、田间管理以及稻谷的加工与饮食等,很快就适应了岭南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解决了南迁后生产方式的转换问题,确保了南迁中原移民站稳脚跟,安居乐业,不断发展。
(二)中原文化对骆越青铜文化的影响
青铜器的铸造和青铜文化的形成,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殷商时期,中原地区已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青铜文化。西周至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的青铜文化进入了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据史籍记载,商周时期,岭南地区的骆越人与中原地区已经有了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骆越地区出产的珍宝方物,贡献给商周王朝,商周王朝则以青铜礼器相馈赠。根据考古发现,目前骆越地区发现有许多商周时期的青铜器,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更多,器型以礼器居多,也有兵器、车马器、乐器或生产生活用器。说明商周时期,中原地区铸造的青铜器已传入骆越地区。青铜器以造型美观、纹饰精美、坚韧耐用的优良特性,为人们特别是贵族阶层所钟爱。中原青铜器的传入,为骆越地区带来了文明的信息,对激发骆越人的铸造热情,促进骆越地区青铜铸造业或青铜文化的产生,具有积极作用。 如前所述,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骆越人已掌握青铜铸造技术,开始铸造和使用青铜器,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青铜文化。可以说,骆越青铜铸造业及其青铜文化是在中原青铜文化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骆越工匠早期铸造的青铜器,从铸造工艺到装饰的花纹图案,主要是依照中原青铜器的模式。到了战国至秦汉时期,骆越青铜文化有了新的发展,骆越工匠在掌握青铜铸造工艺技术的基础上,根据本民族的社会生活和信仰,设计和铸造出具有较为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器,如铜鼓、羊角钮钟、靴形钺、扁茎短剑、人首柱形器、铜筒、铜桶等,形成具有明显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文化。但在这些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器上,都不同程度地吸收了中原青铜文化的元素,其中以青铜器的花纹图案装饰最为明显,如骆越铸造青铜器上所饰的太阳纹、云纹、雷纹、乳钉纹、锯齿纹、弦纹、游旗纹、骑士纹、蕉叶纹,等等。可以说,骆越青铜文化,是中原文化与骆越文化相互交融的结果。
(三)中原文化对骆越服饰文化的影响
骆越服饰文化源于新石器时代,具有相对独立的起源与发展历程。骆越及其先民对自然界中富含纤维的各种植物的认识、提取植物纤维的方法、纺纱织布、印染到独具特色的服式,是骆越及其先民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不断认知和开创的结果。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生产方式,造就了骆越服饰文化的鲜明地方民族特色,断发文身之俗的形成也是如此。中原(包括长江中下游地区)服饰文化对骆越服饰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先进纺织机、种桑养蚕和丝绸织品及其技术以及中原服式(包括官服和汉服)的传入。
我国古代织布机的起源与发展,经历了从腰织机(踞织机)到斜织机(竖机)的发展与演变过程。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显示,原始的腰织机,大约产生于距今约六千年的新石器时代。1975年,在浙江省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里,发现有木经轴、分经木、绕纱棒、齿状器、打纬木刀和骨刀、梭形器等纺织工具,纺织专家认为这些应是原始踞织机的部件。同时发现的还有大批与纺纱、缝制衣服有关的纺轮、骨针工具。这是目前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原始織布工具。商周时期,黄河和长江流域已相继出现木制缫车、纺车和斜织机。战国至汉代已普遍使用提花机和斜织机。后来,经过对斜织机的进一步改进,出现了脚踏提综的斜织机,提高了纺织效率。另一方面,自周代以来,随着中原或内地桑蚕养殖业的发展,以蚕丝织成的绮、锦、缎、绫、缣、纱、縠、罗等高档织品大量涌现,并且品质优良、工艺精细,深受皇家贵族所青睐,标志着我国古代纺织业的蓬勃发展和卓越成就。所以说,黄河和长江流域是我国最早使用腰织机、斜织机和种桑养蚕、纺织丝绸的地区,代表了我国古代纺织的发展水平与成就,引领着我国古代纺织业的发展。
秦始皇统一岭南后,开启了大批中原人迁居岭南之先。汉武帝平定南越国、统一岭南之后,相继有大批中原官吏和移民南迁,中原地区先进的纺织机和纺织技术、种桑养蚕、纺织丝绸等服饰文化亦随之传入骆越地区,逐渐为骆越人所掌握,斜织机开始在骆越地区推行,用于纺织当地的麻布、蔗布、藤布、葛布或棉布等,提高了织品质量。骆越故地的武鸣县马头乡安等秧战国墓葬中出土的结构细密、平整的麻布,只有斜织机才能纺织这样的织品。而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中出土的系列木质纺织机构件,应属斜织机。该墓的七号殉葬棺内还发现有许多黑地桔红回纹织锦残片,这样的锦织品,应是采用提花机织成的。此外,秦汉时期,种桑养蚕也由迁居岭南的中原人或内地传入岭南地区,种桑养蚕逐渐在骆越地区兴起,丝绸纺织也逐渐发展起来。在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中出土的《从器志》上,记录有成匹的缯、布以及用缯、布制成的衣服和装载其它物品的囊袋,出土的丝织品有平纹的绢、纱衣料,这些丝绢织品有可能是中原内地传入品,更有可能是骆越人纺织的产品。作为当时堪称先进的斜织机或提综斜织机的传入以及种桑养蚕业和丝绸纺织在骆越地区的兴起,促进了骆越服饰文化的发展。
中原移民带来的各种服式,对骆越服饰文化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特别是被汉王朝任用为各级官吏的骆侯、骆将等部族首领,逐渐接受并依照汉藉官吏的服式着装。久之,中原汉式服式会逐渐在民间流行,由此开启了岭南汉越服饰文化交融的新时期。
(四)中原文化对骆越丧葬文化的影响
骆越丧葬文化具有自己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追根溯源,骆越丧葬文化源于本地区新石器时代的丧葬文化,是骆越人对其先民丧葬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先秦时期,骆越人基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经济生活方式和别具特色的原始宗教信仰,因地制宜,因形就势,就地取材,开创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丧葬文化,如流行岩洞葬、瓮棺葬俗等。秦始皇以及汉武帝先后统一岭南后,实行封建郡县制,骆越地区被纳入统一的政体之中。随着政区、政体的统一和大批中原或内地各级官吏、军队将士、商贾和百姓迁居岭南,中原或内地的丧葬文化也随之传入,对骆越丧葬文化产生日益深刻的影响,使其丧葬文化深深地打上了中原文化的烙印。
1.等级制度及其观念对骆越丧葬文化的影响。中原地区自西周实行宗法制和分封制,形成等级森严的王——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隶的阶层。而分封也有严格的规定,即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分封。封地分三等,即公侯方百里,伯方七十里,子方五十里。受周王册封的诸侯王,又在各自的封国内,将土地(连同居民)分封给卿大夫,其封地通称“采邑”。正如《左传》云:“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不仅在政治上尊卑有序,等级有别,不可僭越,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从衣食住行到婚丧礼乐,也严格按照等级高低、地位尊卑而行。在当时的丧葬制度中,对随葬礼器的种类、组合和数量、陵墓规模、墓室与棺椁结构乃至殉人等都有严格的礼制,规定“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元士三鼎或一鼎”。《公羊传·桓公二年》何休注说:“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大夫五、元士三也。”就连死后停柩的时间,也有严格的规制,即“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新兴地主阶级的兴起,对西周的分封制、宗法承袭制及其礼乐制度进行挑战,出现了等级制度和社会秩序的重构和“礼崩乐坏”的局面,传统的等级观念和礼乐制度发生了变化,传统的丧葬制度也随之变化,但等级森严的观念已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之中,并经其强大的惯性传承着,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和人们的社会生活。因而,汉代以前,在“事死如事生”和孝悌观念的主导下,人们将死亡视为生活空间的转移,于是把生前拥有的权位、财富乃至奴隶用于死者随葬,使其在另一个世界继续享用,由此形成了厚葬之俗。王、诸侯、卿大夫、士等权贵阶层死后,修建的陵墓规模宏大,结构复杂,随葬品种类和数量众多。这样的等级、孝悌观念和丧葬制度,随着中原人的南迁而传入骆越地区,特别是前来岭南任职的秦、汉王朝官吏,无论是政治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乃至丧葬观念中,其等级制度及其观念已根深蒂固。进入春秋战国特别是秦汉时期,随着秦汉王朝对岭南的统一,骆越社会已由原始社会发展进入封建社会,其社会内部出现了王、将、侯等权贵阶层,还有部分越人首领被秦汉王朝委以官职,进入统治阶层,如汉武帝平定南越国时,因功绩而封侯,其中苍梧王赵光降汉,被封为隨桃侯;揭阳令史定降汉,封为安道侯;粵将毕取率军降汉,封为僚侯;桂林监居翁谕告甌瓯骆四十余万口降汉,封为湘城侯。中原的官爵或权位等级制度、丧葬制度以及厚葬之风,对骆越丧葬文化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不仅在秦之桂林郡、象郡和汉之郁林、合浦郡、交趾郡诸郡治的保存的墓葬群中出现墓葬规模的大小、墓室和棺椁结构的繁简和随葬品种类与数量的多少的差别,即使在骆越地区的西周和战国墓葬群中,也同样存在墓葬规模的大小、墓室和棺椁结构的繁简和随葬品种类与数量的多少的差异,反映了骆越地区丧葬文化深受中原等级制度和丧葬制度及其观念的深刻影响。 2.中原文化对骆越丧葬文化的影响。商周时期,随着国家的产生,社会出现了阶级分化,形成王、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隶等阶级及等级制度,同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礼乐制度和丧葬制度。一是棺椁制度,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周代制度规定,天子之棺四重、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就是说,天子所用除贴身的内棺外,外面还套着四重外棺,总共五重。棺木的大小与厚薄,内外装饰的用料,也有严格的等级,“君(诸侯)大棺八寸,属六寸,泌四寸。士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 。“君盖用漆,三衽(连接棺盖和棺身的木榫)三束(用皮条或帛捆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 。贴尸之棺内装饰,用红、绿二色丝绸,以金钉、象牙钉固定,大夫用黑、绿二色丝绸,以牛骨钉固定,士只用黑色丝绸,以牛骨钉固定。《荀子·礼论》云,“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即天子五棺二椁,诸侯为四棺一椁或三棺两椁,大夫为两棺一椁,士为一棺一椁。春秋战国特别是秦汉时期,随着周朝的灭亡,其礼制和棺椁制度也发生了变化,诸侯至郡守一级的官吏,一般都是一棺一椁,但墓葬规模依然宏大,墓室和棺椁结构依然复杂。随着秦汉王朝相继统一岭南以及朝廷委派来岭南任职的各级官吏,中原地区的丧葬制度随之传入。在骆越故地的广西贵港(秦朝时设置的桂林郡治,汉武帝时设置的郁林郡治)、合浦(汉武帝时设置的合浦郡治)发现和发掘的汉代墓葬中,普遍存在中原类型的丧葬制度。如贵港罗泊湾、风流岭,合浦望牛岭、丰门岭、宝塔山、堂排岭等地汉墓中,既有墓坑大、墓道长、棺椁相套、椁下有殉葬棺、随葬品丰富的大型墓葬,也有墓葬结构复杂、正室旁设有耳室、有棺有椁随葬品丰富的次大型墓葬,更多的是中型墓葬。这样的墓葬规模、结构和随葬品的差别,应是死者生前官品的不同。如1976年发掘的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墓上有高约7米的封土堆,墓葬底径约60米,墓道长41.5米,宽4.8—3.2米,墓室宽5.53—7.75米;椁室分前、中、后三室共十二个椁箱,椁底用枕木支垫,椁室间用木板相隔;上用二十八根大方杉木封蓋。椁室内放置三具大型木棺。主棺为双层漆棺。墓道前端设有一车马坑,坑内遗留系列车马器具。在椁底板下,有七个殉葬坑,每坑放置棺木一具,棺内尸骨尚存。随葬器物有陶器、铜器、铁器、金器、银器、锡器、玉石器、玛瑙器、琉璃器、竹器、木器、漆器及麻、丝织品等,共1 000多件,凡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车马器、乐器、兵器、木牍、木简、植物种实等,应有尽有。其中仅青铜器就有192件,是目前骆越地区发现的规模最大、随葬器物最丰富的一座墓葬。研究者认为该墓应是郡守一级官吏的墓葬。可见中原丧葬制度及其文化对骆越丧葬文化的深刻影响。
因时代、地区或民族不同,随葬器物的种类、数量各不相同。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西周时期,随着礼乐制度的形成,以象征王权的鼎与簋相组合用于随葬,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高级士三鼎二簋,低级士一鼎一簋。此外,还有其它各种青铜器、陶器、玉石器等,包括日常使用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妆饰品等。商周至春秋战国乃至秦汉时期,流行以实用的青铜器,包括各式鼎、簋、卣、尊、壶、甑、钫、盘、钵、镜、杯、盒、钟、灯、剑、刀、戈、矛、钺、弩、簇以及铁制的锸、锄、铲等随葬。战国以后,随着社会的变革,商周时期的人殉之制逐渐废止,随葬品系列中开始出现各种模型明器,包括房屋、楼阁、城堡、作坊、灶、水井以及家畜、人俑、骑士俑等。反观骆越地区发现的墓葬,无论是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还是秦汉时期的墓葬,普遍使用中原汉式青铜器随葬。如广西武鸣元龙坡西周墓葬、安等秧、宾阳韦坡和田东锅盖岭战国墓葬,都发现有中原汉式的剑、矛、戈、斧、镦等青铜器。而贵港、合浦、越南东山等地大型汉代墓葬中,则普遍发现有用中原汉式鼎、盒、壶、钫、匜、盆、镜、剑、刀、戈、矛、俑等以及铁锸、锄等随葬。模型明器普遍为骆越各地的墓葬所常见,如广西贵县、合浦以及越南东山文化系列墓葬中,都发现有房屋、楼阁、城堡、作坊、灶、水井以及家畜、人俑、骑士俑等模型明器,反映了中原丧葬制度及用于随葬的青铜器和铁器之俗对骆越丧葬文化的深刻影响。
中原文化对骆越文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以上只是择其大端述之,由此可见骆越民族及其文化与中原汉族及其文化的密切关系,中原文化的传入,对岭南骆越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进而说明自古以来,岭南民族及其文化就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的组成部分,骆越创造的文化,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灿烂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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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