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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体育的兴趣越来越浓,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体育健身中来,体育活动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层层将全民健身活动推向深入,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工作人员一道走进街头巷尾,参与全民健身,组织健身活动。
【关键词】全民健身;社会力量;服务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对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活水平的提高,余暇时间的增多,宣传手段的多样性,人们对体育的兴趣越来越浓,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体育健身中来,体育活动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2001年8月7日,《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们所开展的社会体育活动由过去的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变为了国家的一项工作,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提高社会体育工作者的素质、丰富国家的人才资源、与市场经济接轨起到推动作用,同时也为保障人们从事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1 社会体育指导员定义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运动技能传授、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指导社会体育活动者学习、掌握体育健身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组织人们进行健身、娱乐、康复等活动;协助开展体质测定、监测、评价等活动;承担经营、管理及服务工作,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紧密结合。
2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中有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2.1 认识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要性
新时期全民健身的工作目标确立为“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发展方式应由传统的搞活动的零散形式转变为由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核心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那么,在这种转变过程中,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健康发展关系着全民健身的长足发展,地方体育部门应予以重视,并制定長远发展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不能停在口号上,留在纸面上,而是要谋实事,付出实际行动,采取具体措施。而现阶段仍存在重视不够,经费投入不足,对体育指导员队伍管理、服务和保障不到位的情况。
2.2 形成政府、社会监管合力支撑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
现阶段,各地区逐步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管办分离的工作机制,即由地方群体处主管,具体工作由体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或挂靠的社会组织、基地负责,如社体中心、体育总会、体科所、指导员协会、老年体协和高校指导员培训基地等,这些单位的参与确实分担了很多指导员工作任务,也有利于更好地为指导员开展服务。但也存在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协调,工作职能不清晰等情况,影响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开展。应不断在工作中理清发展思路、梳顺职能关系,形成政府、社会监管合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紧密结合,助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
2.3 充分应用制度创新工作模式,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1年10月9日国家体育总局第2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11年10月9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组织管理、培训教育、申请审批、注册办理、工作保障、服务规范、奖励处罚、附则9章43条,同时附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自2011年11月9日起施行。1993年12月4日原国家体委发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予以废止。当前,仍存在延续多年前的工作模式,没有很好地应用制度指导工作,造成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环节及工作上岗环节脱轨,制约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空间,没有发挥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社会意义。
2.4 强化服务保障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上岗率
目前登记注册的150余万指导员中,有很大一部分没有上岗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指导员的数量的增长并不意味着相应的体育社会指导覆盖面、质量就会提升,因为要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实际参与指导工作为准。由此,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其志愿服务上岗率尤为重要,如何激发,就要思考如何强化服务保障机制,如何让社会体育指导员感觉有依靠、有奔头、有热情、有回报,才是接下来工作的重点。
3 助推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的内在动力
3.1 经济水平提高,全民健身需求增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也随之提高,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追求更为多元化,从简单的散步、游泳、广场舞等非技能型运动,到高级的滑雪、攀岩等技能型运动,人民开始尝试更多形式的体育休闲方式,不仅要达到身心愉快,而且要挑战自我、突破自我,如此全民健身需求增高加速了政府体育部门的全民健身工作向服务型转轨的步伐,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3.2 法治保障,政府支持
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制度和法规,具有强有力的政治力量,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当前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已呈现出规划化、制度化的法治状态,同时,实施“管”“办”分离,在多地区基本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派出事业单位或协会具体管理的管理模式,使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3.3 体育文化扎根于全民健身全民健身在我国体育历史中源远流长
深厚的体育文化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坚实基础,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仅是体育技能的传授者,更是体育文化的继承者,将我国传统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发展中,从而带动更多人感受体育健康带给生活的实际变化和乐趣。
我们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文化互动,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在辖区内开展体育文化周、家庭体育大赛等,让更多民众参与到全民健身中,且与群众亲密接触,对有意愿提升体育技能的家庭或成员,提供无偿社会体育指导。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层层将全民健身活动推向深入,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工作人员一道走进街头巷尾,参与全民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健身活动信息、社会体育指导员简历、公益讲座信息等,也可以以小区为单位建立微信群,将有健身意愿的民众集中起来,建立联系,这样一方面加强沟通和互动,为民众提供更为科学、健康的健身指导,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因路程、费用等原因没有投身健身活动的群众需求,提高民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姜健.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 价值工程,2012(07).
[2]罗林.休闲体育的认识深化及在我国的发展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05.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体育的兴趣越来越浓,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体育健身中来,体育活动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层层将全民健身活动推向深入,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工作人员一道走进街头巷尾,参与全民健身,组织健身活动。
【关键词】全民健身;社会力量;服务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对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活水平的提高,余暇时间的增多,宣传手段的多样性,人们对体育的兴趣越来越浓,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体育健身中来,体育活动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2001年8月7日,《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们所开展的社会体育活动由过去的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变为了国家的一项工作,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提高社会体育工作者的素质、丰富国家的人才资源、与市场经济接轨起到推动作用,同时也为保障人们从事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1 社会体育指导员定义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运动技能传授、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指导社会体育活动者学习、掌握体育健身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组织人们进行健身、娱乐、康复等活动;协助开展体质测定、监测、评价等活动;承担经营、管理及服务工作,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紧密结合。
2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中有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2.1 认识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要性
新时期全民健身的工作目标确立为“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发展方式应由传统的搞活动的零散形式转变为由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核心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那么,在这种转变过程中,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健康发展关系着全民健身的长足发展,地方体育部门应予以重视,并制定長远发展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不能停在口号上,留在纸面上,而是要谋实事,付出实际行动,采取具体措施。而现阶段仍存在重视不够,经费投入不足,对体育指导员队伍管理、服务和保障不到位的情况。
2.2 形成政府、社会监管合力支撑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
现阶段,各地区逐步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管办分离的工作机制,即由地方群体处主管,具体工作由体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或挂靠的社会组织、基地负责,如社体中心、体育总会、体科所、指导员协会、老年体协和高校指导员培训基地等,这些单位的参与确实分担了很多指导员工作任务,也有利于更好地为指导员开展服务。但也存在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协调,工作职能不清晰等情况,影响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开展。应不断在工作中理清发展思路、梳顺职能关系,形成政府、社会监管合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紧密结合,助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
2.3 充分应用制度创新工作模式,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1年10月9日国家体育总局第2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11年10月9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组织管理、培训教育、申请审批、注册办理、工作保障、服务规范、奖励处罚、附则9章43条,同时附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自2011年11月9日起施行。1993年12月4日原国家体委发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予以废止。当前,仍存在延续多年前的工作模式,没有很好地应用制度指导工作,造成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环节及工作上岗环节脱轨,制约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空间,没有发挥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社会意义。
2.4 强化服务保障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上岗率
目前登记注册的150余万指导员中,有很大一部分没有上岗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指导员的数量的增长并不意味着相应的体育社会指导覆盖面、质量就会提升,因为要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实际参与指导工作为准。由此,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其志愿服务上岗率尤为重要,如何激发,就要思考如何强化服务保障机制,如何让社会体育指导员感觉有依靠、有奔头、有热情、有回报,才是接下来工作的重点。
3 助推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的内在动力
3.1 经济水平提高,全民健身需求增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也随之提高,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追求更为多元化,从简单的散步、游泳、广场舞等非技能型运动,到高级的滑雪、攀岩等技能型运动,人民开始尝试更多形式的体育休闲方式,不仅要达到身心愉快,而且要挑战自我、突破自我,如此全民健身需求增高加速了政府体育部门的全民健身工作向服务型转轨的步伐,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3.2 法治保障,政府支持
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制度和法规,具有强有力的政治力量,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当前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已呈现出规划化、制度化的法治状态,同时,实施“管”“办”分离,在多地区基本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派出事业单位或协会具体管理的管理模式,使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3.3 体育文化扎根于全民健身全民健身在我国体育历史中源远流长
深厚的体育文化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坚实基础,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仅是体育技能的传授者,更是体育文化的继承者,将我国传统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发展中,从而带动更多人感受体育健康带给生活的实际变化和乐趣。
我们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文化互动,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在辖区内开展体育文化周、家庭体育大赛等,让更多民众参与到全民健身中,且与群众亲密接触,对有意愿提升体育技能的家庭或成员,提供无偿社会体育指导。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层层将全民健身活动推向深入,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工作人员一道走进街头巷尾,参与全民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健身活动信息、社会体育指导员简历、公益讲座信息等,也可以以小区为单位建立微信群,将有健身意愿的民众集中起来,建立联系,这样一方面加强沟通和互动,为民众提供更为科学、健康的健身指导,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因路程、费用等原因没有投身健身活动的群众需求,提高民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姜健.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 价值工程,2012(07).
[2]罗林.休闲体育的认识深化及在我国的发展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