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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今年年初,号称“大陆首善”的陈光标率团到台湾捐款行善,但其直接派发红包的高调行为引来海峡两岸的热议。台湾部分县市对此不以为然,拒绝了他的好意。其实做慈善总是好的,如果还能“做得美”就更好了。
我不反对陈光标去台湾派钱,每个人应该有选择的自由,只要不犯法。至于别人是否接受,那是他自己的选择。也因为这样,我觉得一开始,台湾政府和一些政党的表现,显得过于小气。
至于说考虑到民众的尊严,尊严是自己维持的。别人派钱,你觉得有失尊严不去接受,那尊严是不会受到损害的。至于担心民众被收买,如果一万新台币就能收买一个人,那么就得接受这样的现实,因为诱惑从来不会消失,现在是一万元的红包,过去和将来则是其他的东西。如果担心被收买就闭关自守,一是缺乏对民众和社会的信心,二也是“鸵鸟政策”,躲得了这次,那下次呢?其他呢?
不过这并不表示我能够接受陈光标的这种方式。用怎样的方式做慈善,是一个开放讨论的问题,关系到不同的社会发展程度、文明程度、文化背景。在大陆,慈善还停留在传统的“富而乐施”;但是在台湾,慈善的定义已经上升到平等的人之间出于自愿的相互帮助,接受帮助的人可以自己选择用怎样的方式表达感谢,而尊重接受帮助的人,也是付出者最起码的义务。如果因为看到受捐助者的感恩表情,或者政府的表彰而感到心理满足,却不是因为出于一种责任感,那么这样的善行,并不值得推广。这一点,其实在大陆也是一样,不然陈光标不会在大陆也是一个争议性人物,因为至少一部分人对慈善的定义和陈光标不同。
从有台湾的低收入人士拦路要红包可以看到,台湾政府在解决贫困问题上,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但是一群人的出现,也并不说明台湾扶贫工作做得不好,相反,台湾的民间慈善组织运作非常多,也运作成熟,他们的商界,也有自己做慈善的方式。如果说陈光标在大陆的时候喜欢直接发钱(据他自己表示,是因为缺乏具有足够信任度的慈善组织),那么在台湾,这样的问题并不存在,也因为这样,他的方式就会遭到一些抗拒。
不过有一点,称得上做慈善的共识,也就是不求回报,不附加要求。
陈光标从出发到抵达台湾的第一天,如果说,被台湾媒体围堵不可避免,但是随行带着大陆记者,颇有拍人生纪录片的味道。高调行善可以有很多的方式,但当街派钱,并且让受捐助人付出一起出镜的代价,看着总有点不忍,用台湾的说法,可以更加“细腻”一点。
但是我也觉得,批评他倒不如想想自己怎样可以做得更好,因为怎样做虽然是一个人的修养问题,但也不能够否定这个人的行善行为本身。至于是否沽名钓誉,其实媒体也很关键。陈光标感谢台湾媒体的密集报道,说得没错,媒体给了他这个“誉”,不管存在怎样的争议。
从陈光标式慈善在台湾的遭遇倒是可以让大陆反思这样的问题:慈善怎样做才能够适应社会的需求?才能够在保护弱者的尊严这一前提下,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帮助?怎样的帮助才是持久性的?如何让民间慈善团体发挥作用?
我们可以不认同陈光标的做法,但是起码要有包容和尊重的度量。人身攻击,显然只会让大陆人觉得台湾人心胸狭隘。当然,这些人不代表所有台湾人,正如就算觉得陈光标暴发,也并不意味大陆人都是这样。有陈光标,也有自信幽默、默默做慈善的李娜呢。
(选自闾丘露薇的新浪博客,有删改)
我不反对陈光标去台湾派钱,每个人应该有选择的自由,只要不犯法。至于别人是否接受,那是他自己的选择。也因为这样,我觉得一开始,台湾政府和一些政党的表现,显得过于小气。
至于说考虑到民众的尊严,尊严是自己维持的。别人派钱,你觉得有失尊严不去接受,那尊严是不会受到损害的。至于担心民众被收买,如果一万新台币就能收买一个人,那么就得接受这样的现实,因为诱惑从来不会消失,现在是一万元的红包,过去和将来则是其他的东西。如果担心被收买就闭关自守,一是缺乏对民众和社会的信心,二也是“鸵鸟政策”,躲得了这次,那下次呢?其他呢?
不过这并不表示我能够接受陈光标的这种方式。用怎样的方式做慈善,是一个开放讨论的问题,关系到不同的社会发展程度、文明程度、文化背景。在大陆,慈善还停留在传统的“富而乐施”;但是在台湾,慈善的定义已经上升到平等的人之间出于自愿的相互帮助,接受帮助的人可以自己选择用怎样的方式表达感谢,而尊重接受帮助的人,也是付出者最起码的义务。如果因为看到受捐助者的感恩表情,或者政府的表彰而感到心理满足,却不是因为出于一种责任感,那么这样的善行,并不值得推广。这一点,其实在大陆也是一样,不然陈光标不会在大陆也是一个争议性人物,因为至少一部分人对慈善的定义和陈光标不同。
从有台湾的低收入人士拦路要红包可以看到,台湾政府在解决贫困问题上,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但是一群人的出现,也并不说明台湾扶贫工作做得不好,相反,台湾的民间慈善组织运作非常多,也运作成熟,他们的商界,也有自己做慈善的方式。如果说陈光标在大陆的时候喜欢直接发钱(据他自己表示,是因为缺乏具有足够信任度的慈善组织),那么在台湾,这样的问题并不存在,也因为这样,他的方式就会遭到一些抗拒。
不过有一点,称得上做慈善的共识,也就是不求回报,不附加要求。
陈光标从出发到抵达台湾的第一天,如果说,被台湾媒体围堵不可避免,但是随行带着大陆记者,颇有拍人生纪录片的味道。高调行善可以有很多的方式,但当街派钱,并且让受捐助人付出一起出镜的代价,看着总有点不忍,用台湾的说法,可以更加“细腻”一点。
但是我也觉得,批评他倒不如想想自己怎样可以做得更好,因为怎样做虽然是一个人的修养问题,但也不能够否定这个人的行善行为本身。至于是否沽名钓誉,其实媒体也很关键。陈光标感谢台湾媒体的密集报道,说得没错,媒体给了他这个“誉”,不管存在怎样的争议。
从陈光标式慈善在台湾的遭遇倒是可以让大陆反思这样的问题:慈善怎样做才能够适应社会的需求?才能够在保护弱者的尊严这一前提下,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帮助?怎样的帮助才是持久性的?如何让民间慈善团体发挥作用?
我们可以不认同陈光标的做法,但是起码要有包容和尊重的度量。人身攻击,显然只会让大陆人觉得台湾人心胸狭隘。当然,这些人不代表所有台湾人,正如就算觉得陈光标暴发,也并不意味大陆人都是这样。有陈光标,也有自信幽默、默默做慈善的李娜呢。
(选自闾丘露薇的新浪博客,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