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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诚信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石,是促进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简要分析企业诚信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相应建议,为经济活动参与者和国家监管机构提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诚信;社会诚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在多层次、宽领域上进一步对外开放,社会上也越来越多地出现较为严重的诚信缺失现象。
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以信用关系的日益透明和不断扩大为基础的,没有诚信就没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社会诚信体系是一种以社会诚信制度为核心的维护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的社会机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企业发展的生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诚信不仅是社会和广大用户对企业的要求,更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首要条件和立足之本。
当前我国现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诚信缺失严重危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蚕食着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冲击着企业的品牌价值,损害着人际关系的和谐。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不诚信现象尤为突出。
这些现象已经造成经济领域的混乱,严重扰乱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一旦这种现象滋长蔓延,必将进一步损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使得社会信用面临严峻考验。
社会信体系一般由四个方面组成:
一是社会诚信制度。
包括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行政规章和行业自律条例等。我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虽然都有关于诚信经营的法律原则规定,在《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刑罚规定,但这些都不足以对各种诚信缺失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和打击。
二是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
主要是行政机关主导搭建的信用管理系统,以及社会专业机构承担的资信调查、联合征信、信用咨询、商账催收等社会专业服务系统所构成的信用管理体系。
三是社会整体的守信理念。
包括公民个人信用活动、企业信用活动、政府信用活动等。现在主要的问题是一些人拜金主义、个人主义膨胀,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驱使下,许多经营者置诚信经营于不顾,危害了社会整体信用环境。
四是监督与惩戒机制。
包括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运用行政、经济、道德等多重手段,依法对信用活动进行监督和失信惩戒,将那些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从市场经济的主流中剔除出去,同时激励守信企业和个人。
由此可见,在经济领域中,社会诚信的建立与完善必须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尤其是要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企业诚信是经济高效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要保证。
为激励企业自觉遵守诚信原则,进而搭建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必须依照实践经验,主动发挥政府职能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统一的思想认识、准确的角色定位、扎实的工作基础、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强大的技术支撑。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起诚信意识
中国传统观念始终重视诚信教育,古往今来不乏关于诚信的故事,古有晋文公退避三舍、商鞅立木取信、曾子杀猪,今有李若禅烧画、谢延信五分钟薯条、陈美丽替夫还债。习近平总书记也十分重视诚信,在讲话中曾提到“要学会做人的准则,就要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懂得感恩,与人为善,明礼诚信,正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小模范”。
诚信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导作用,要实现全社会的诚信,就要求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形成诚信意识,发自内心地认同诚信观念,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践行诚信意识,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诚信道德素养。
二、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各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防范和治理失信,仅靠道德规范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把社会诚信纳入法律的范围,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使法律真正成为维护诚信者的合法利益、追究失信者的有力武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部署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建设任务,开创了我国传统社会治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的新境界。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国家更加注重综合性信用立法的基础啊上,更要规范信用信息归集、查询,推动社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共享共用,以信用监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把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要建立企业诚信监管体制,提高市场失信成本
社会信用的环境建设,还是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和监管部门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搭建以经济户口系统为基础的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以信用分类监管、信用反馈、信用监管提示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监管模式。
提高个体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意识,提高消费者合理维权申诉的意识。
四、要建立市场失信惩戒制度,维护守信获益良性机制
对企业失信的行为,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建立失信黑名单的惩罚机制,对不履行信用承诺的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明确失信的惩治规定,使信用信息能够广泛流通,真正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罚”的行为模式,是建构信用和利益良好互动关系的前提基础。发挥好信用对利益获取的制衡作用,为诚实守信确定一种利益选择的优选权和偏好,才能使诚实守信成为人们心灵的一种普遍状态和行为习惯。
现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就是把有关诚信的企业、个人、制度、工具等有机地整合起来,并通过教育、鼓励、惩罚等手段,规范和引导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使企业自觉地选择诚信,共同促进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最终达到人民生活的和谐幸福。
参考文献:
[1]陈秋怡. 企业道德责任及其培育路径研究[D].南京師范大学,2018.
[2]罗晓光,邱宇.企业诚信的内涵、结构与影响因素[J].科技与管理,2016,18(01):9-15.
[3]唐建荣,傅萍.企业诚信建设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5(21):201-203.
基金项目:
中共蒙城县委党校2020年度重点课题《蒙城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企业诚信研究》成果;项目编号:MCDXKT202002。
关键词:企业诚信;社会诚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在多层次、宽领域上进一步对外开放,社会上也越来越多地出现较为严重的诚信缺失现象。
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以信用关系的日益透明和不断扩大为基础的,没有诚信就没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社会诚信体系是一种以社会诚信制度为核心的维护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的社会机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企业发展的生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诚信不仅是社会和广大用户对企业的要求,更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首要条件和立足之本。
当前我国现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诚信缺失严重危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蚕食着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冲击着企业的品牌价值,损害着人际关系的和谐。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不诚信现象尤为突出。
这些现象已经造成经济领域的混乱,严重扰乱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一旦这种现象滋长蔓延,必将进一步损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使得社会信用面临严峻考验。
社会信体系一般由四个方面组成:
一是社会诚信制度。
包括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行政规章和行业自律条例等。我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虽然都有关于诚信经营的法律原则规定,在《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刑罚规定,但这些都不足以对各种诚信缺失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和打击。
二是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
主要是行政机关主导搭建的信用管理系统,以及社会专业机构承担的资信调查、联合征信、信用咨询、商账催收等社会专业服务系统所构成的信用管理体系。
三是社会整体的守信理念。
包括公民个人信用活动、企业信用活动、政府信用活动等。现在主要的问题是一些人拜金主义、个人主义膨胀,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驱使下,许多经营者置诚信经营于不顾,危害了社会整体信用环境。
四是监督与惩戒机制。
包括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运用行政、经济、道德等多重手段,依法对信用活动进行监督和失信惩戒,将那些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从市场经济的主流中剔除出去,同时激励守信企业和个人。
由此可见,在经济领域中,社会诚信的建立与完善必须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尤其是要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企业诚信是经济高效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要保证。
为激励企业自觉遵守诚信原则,进而搭建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必须依照实践经验,主动发挥政府职能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统一的思想认识、准确的角色定位、扎实的工作基础、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强大的技术支撑。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起诚信意识
中国传统观念始终重视诚信教育,古往今来不乏关于诚信的故事,古有晋文公退避三舍、商鞅立木取信、曾子杀猪,今有李若禅烧画、谢延信五分钟薯条、陈美丽替夫还债。习近平总书记也十分重视诚信,在讲话中曾提到“要学会做人的准则,就要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懂得感恩,与人为善,明礼诚信,正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小模范”。
诚信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导作用,要实现全社会的诚信,就要求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形成诚信意识,发自内心地认同诚信观念,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践行诚信意识,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诚信道德素养。
二、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各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防范和治理失信,仅靠道德规范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把社会诚信纳入法律的范围,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使法律真正成为维护诚信者的合法利益、追究失信者的有力武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部署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建设任务,开创了我国传统社会治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的新境界。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国家更加注重综合性信用立法的基础啊上,更要规范信用信息归集、查询,推动社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共享共用,以信用监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把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要建立企业诚信监管体制,提高市场失信成本
社会信用的环境建设,还是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和监管部门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搭建以经济户口系统为基础的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以信用分类监管、信用反馈、信用监管提示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监管模式。
提高个体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意识,提高消费者合理维权申诉的意识。
四、要建立市场失信惩戒制度,维护守信获益良性机制
对企业失信的行为,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建立失信黑名单的惩罚机制,对不履行信用承诺的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明确失信的惩治规定,使信用信息能够广泛流通,真正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罚”的行为模式,是建构信用和利益良好互动关系的前提基础。发挥好信用对利益获取的制衡作用,为诚实守信确定一种利益选择的优选权和偏好,才能使诚实守信成为人们心灵的一种普遍状态和行为习惯。
现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就是把有关诚信的企业、个人、制度、工具等有机地整合起来,并通过教育、鼓励、惩罚等手段,规范和引导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使企业自觉地选择诚信,共同促进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最终达到人民生活的和谐幸福。
参考文献:
[1]陈秋怡. 企业道德责任及其培育路径研究[D].南京師范大学,2018.
[2]罗晓光,邱宇.企业诚信的内涵、结构与影响因素[J].科技与管理,2016,18(01):9-15.
[3]唐建荣,傅萍.企业诚信建设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5(21):201-203.
基金项目:
中共蒙城县委党校2020年度重点课题《蒙城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企业诚信研究》成果;项目编号:MCDXKT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