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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即将出台,除了将取消“暂行”标签,还将增补很多重要内容。按照《规定》,今后境内公司和自然人通过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并购境内关联公司,必须向商务部报批。当事各方还需要进行关联关系说明,如果双方属于同一个实际控制人的,应该向审批机关披露最终控制人,并就评估结果是否符合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解释。之前证监会、外管局的相关规定也对“实际控制方”和“公允市场价值”做过类似规定,但是由于国内资本外流再返程投资的情况近年大量增加,先前仅对“同一管理层”作特别要求,实践中容易被规避。而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