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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作家塔特的小说《秘史》以其古典文学背景、优美的文笔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而被誉为美国当代文学的经典。本文初步探讨了影响小说人物命运的两种思想及其对小说情节发展起到的关键作用,并从宏观角度对小说的艺术性作出评价。
关键词:神赐的疯狂 失去自我 美 恐怖 发现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秘史》是美国作家多娜·塔特用八年时间写成的一部反映大学生活的小说,在1992年出版时曾引起极大的轰动,第一次印刷就达到了七万五千册,而多数作家的处女作首印一般在一万册左右。塔特1963年出生于密西西比州的格林伍德镇,1981年就读于密西西比大学,后转学到佛蒙特州的班宁顿学院,并在那里开始学习古希腊语。《秘史》就是她在班宁顿的第二年开始创作的。
《秘史》书名来源于拜占庭历史学家普罗科匹厄斯在写了关于拜占庭皇帝查士丁一世统治时期的官方历史(包括战争史八卷和建筑史六卷)之后写的一本揭露皇帝皇后真实生活的书《Anecdota》,原意为“未经公开发表的事情”,英译为“Secret History”。塔特在一次访谈中提到她用《秘史》作书名暗指了表象与真实之间的悬殊。书中的人物表面上过着与常人无异的生活,而实际上他们正常的外表与真实的动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小说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主人公理查德·巴本来自加州一个工人家庭,他在家乡的大学学习医学,终因兴趣索然而转学到佛蒙特州的一所文科学院——汉普顿学院。理查德想继续他的希腊语学习,却发现这里的希腊语教授朱利安·莫罗招生人数极为有限,而且名额已满。与希腊语班上几个学生的一次偶遇使理查德被他们深深地吸引。在理查德看来,他们“仿佛一幅油画里各自专注的人物,从画布里看出来,和我说话”。经过一番努力,理查德终于成为这个班级的一员,并为之放弃了几乎所有其它的课程。朱利安的班级上已有五名拥有上层社会背景的学生:寒瑞,弗朗西斯,双胞胎查尔斯和卡米尔,还有班尼。为了更好地融入这个小团体,理查德声称自己的父亲是加州的石油大亨。
理查德详细地回顾了朱利安上的一次课,内容是关于失去自我以及柏拉图提出的四种神赐的疯狂。在朱利安看来,痛苦是人认识自我的开始。从孩提时代,人们就会意识到自身的疼痛并不会对外界有所影响;长大之后,人们会逐渐认识到,无论多么亲密,没有任何人能真正理解自己。正是因为自我意识使人们感到自身的不幸,人们才会迫切地想要达到一种忘我的境界。无论爱情或者战争都无法使人们完全忘记自我,因为爱情是一个残酷的统治者,人们为了他人而失去自我,却因此成为变幻莫测的爱神的奴仆;人们可以忘我地为了光荣的事业而战斗,然而时下值得人们为之拼命的光荣事业却如凤毛麟角。朱利安问学生们,为什么荷马和埃斯库罗斯作品中最血腥的部分往往是最壮丽的,并且请唯一的女生卡米尔用希腊语朗诵悲剧《阿伽门农》里克吕泰墨斯特拉(Clytaemnestra)的诗句:
就这样他死了,所有的生命力从他身躯里挣扎而出;
临死时他苦涩的鲜血如暗红的暴雨溅在我身上
让我欢欣,仿佛花蕾初绽的园圃
沐浴在神的光辉之中。
弗朗西斯想从诗的音节和韵律中找到答案,而寒瑞却引用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观点来解释血腥场景的动人之处:“看上去让人痛苦的事物,比如尸体,放置在艺术作品中考量却会令人产生愉悦的感觉。”朱利安认可了寒瑞的说法,并且举出诸如阿喀琉斯的愤怒,火葬堆上的狄多等例子来说明真正的美很少温情柔软而是令人惊恐的。
接着,朱利安讲到了柏拉图提出的几种神赐的疯狂,并指出其中最为神秘的是酒神狄俄尼索斯影响下的宗教的疯狂。朱利安认为古希腊人与他和学生们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他们讲究形式,很有教养,内心也是相当压抑的。因此他们常常会卷入集体性的狂欢,狂欢者回归到一种非理性的原始状态,人的个性被某种非现世的东西所取代。朱利安的一番描述使理查德联想到了欧里庇得斯的悲剧《酒神的女祭司》。在他看来剧中野蛮战胜了理性,因而整部作品让人感到黑暗、混乱、难以解释。
朱利安认为,所有真正有教养的人们都是通过主动地压抑内心原始的、动物的本性而使自己变成文明的人,受制于责任,虔敬,忠诚,牺牲等令人敬畏的观念。聪颖的人们,特别是完美主义者,试图根除原始而感性的自我,然而这样做却是错误的,甚至是危险的。一个人越有教养、有才智,就越感到压抑,也就越需要通过某种方式释放他极力抑制的原始的冲动,否则这种强有力的古老的力量就会积聚起来,直到猛烈得无法驾御以至于彻底摧毁人的意志。朱利安举了罗马皇帝提比略为例,自即继父奥古斯都王位后蒙受巨大的压力,无论如何努力都难尽人意,也无法摆脱可憎的自我,直至完全失控,暴虐变态,悲惨地死去。与希腊人相比,罗马人过于重视秩序,坚决排斥非理性的混乱。罗马人之所以对基督教无情迫害,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一个普通的犯人能够死而复生是如此荒谬,而他的追随者通过饮用他的血来崇拜他又是如此骇人听闻。基督教显而易见的不合逻辑使罗马人感到惊恐,因而他们不惜一切地去压制它,但是朱利安认为罗马人在受到惊吓的同时还发现自己被基督教无可救药地深深吸引了。希腊人的不同,在于他们在热爱秩序与规则的同时也意识到抵制精神世界和古老的神明是愚蠢的。最美的事物往往血腥恐怖是一种希腊式的、非常深奥的思想。“美就是恐怖。我们称之为美丽的,我们在它面前颤抖。对于希腊人和我们来说,还有什么比完全失控,在片刻间抛开存在的锁链,粉碎现世偶然的自我更加恐怖和美丽呢?”
朱利安对美的理解是否全面显然值得商榷,而他对通过宗教的疯狂来达到忘我境界的描绘也是相当片面的,因为他忽略了宗教狂欢的危险性、破坏性,以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尽管酒神狂欢的目的是使狂欢者的精神暂时脱离尘世而与酒神融为一体,然而在仪式达到高潮时,狂欢者往往会显示出超自然的力量,可以将树木连根拔起,或徒手肢解公牛(公牛为酒神的象征)并将其生食。在很多神话和史书对此都有记载。无论作何解释,酒神狂欢都不仅是一种浪漫的超越现实的体验,而是蕴涵着血腥、暴力和极大的破坏性。而这一点恰恰被沉醉于唯美幻想的朱利安忽略了。尽管他只是从审美和抽象的角度来谈论超脱自我与宗教的疯狂,然而他极具蛊惑性的言辞,以及“美就是恐怖”的观念却对他心智尚未成熟的学生们产生了无可估量的影响。特别是把朱利安作为偶像崇拜的寒瑞从此沉迷于瞬间摆脱现世自我的念头,决心去实践一次宗教的狂欢。
塔特并没有直接描述寒瑞和其他几个学生瞒着理查德在野外山上进行的狂欢试验,而是运用倒叙的手法,通过理查德间接的观察以及寒瑞、卡米尔和弗朗西斯在事后不同场合下的讲述,从不同层面把学生们的狂欢呈现在读者眼前。整个过程仿佛是一幅拼图游戏,随着不同部分的添加而逐渐成型,却又因为狂欢者在达到忘我境界时记忆的暂时消失而变得有些模糊不清。而最为清晰的一幅图景,就是学生们在清醒之后惊愕地发现——在彻底失去理智的时候,他们奔跑到了一个农场里,徒手杀死了一个农夫并且把他肢解了。寒瑞们这次“成功”的狂欢把不信神且屡屡制造麻烦的班尼也排除在外,然而当他们血迹斑斑地回到住所时迎面碰上的正是班尼。尽管寒瑞谎称误伤了一头鹿,但满腹狐疑的班尼事后还是把新闻报道和寒瑞们的夜行联系了起来,并且通过阅读寒瑞的拉丁文日记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班尼这个人物在塔特眼里并不具备悲剧英雄的品质。在确知真相后,他所做的就是变本加厉地威胁和敲诈其他几个学生。或许班尼的反应只是嫉妒和幸灾乐祸,然而其真实的动机在小说中并没有明确的解释。小说第一部以班尼之死结束。
关键词:神赐的疯狂 失去自我 美 恐怖 发现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秘史》是美国作家多娜·塔特用八年时间写成的一部反映大学生活的小说,在1992年出版时曾引起极大的轰动,第一次印刷就达到了七万五千册,而多数作家的处女作首印一般在一万册左右。塔特1963年出生于密西西比州的格林伍德镇,1981年就读于密西西比大学,后转学到佛蒙特州的班宁顿学院,并在那里开始学习古希腊语。《秘史》就是她在班宁顿的第二年开始创作的。
《秘史》书名来源于拜占庭历史学家普罗科匹厄斯在写了关于拜占庭皇帝查士丁一世统治时期的官方历史(包括战争史八卷和建筑史六卷)之后写的一本揭露皇帝皇后真实生活的书《Anecdota》,原意为“未经公开发表的事情”,英译为“Secret History”。塔特在一次访谈中提到她用《秘史》作书名暗指了表象与真实之间的悬殊。书中的人物表面上过着与常人无异的生活,而实际上他们正常的外表与真实的动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小说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主人公理查德·巴本来自加州一个工人家庭,他在家乡的大学学习医学,终因兴趣索然而转学到佛蒙特州的一所文科学院——汉普顿学院。理查德想继续他的希腊语学习,却发现这里的希腊语教授朱利安·莫罗招生人数极为有限,而且名额已满。与希腊语班上几个学生的一次偶遇使理查德被他们深深地吸引。在理查德看来,他们“仿佛一幅油画里各自专注的人物,从画布里看出来,和我说话”。经过一番努力,理查德终于成为这个班级的一员,并为之放弃了几乎所有其它的课程。朱利安的班级上已有五名拥有上层社会背景的学生:寒瑞,弗朗西斯,双胞胎查尔斯和卡米尔,还有班尼。为了更好地融入这个小团体,理查德声称自己的父亲是加州的石油大亨。
理查德详细地回顾了朱利安上的一次课,内容是关于失去自我以及柏拉图提出的四种神赐的疯狂。在朱利安看来,痛苦是人认识自我的开始。从孩提时代,人们就会意识到自身的疼痛并不会对外界有所影响;长大之后,人们会逐渐认识到,无论多么亲密,没有任何人能真正理解自己。正是因为自我意识使人们感到自身的不幸,人们才会迫切地想要达到一种忘我的境界。无论爱情或者战争都无法使人们完全忘记自我,因为爱情是一个残酷的统治者,人们为了他人而失去自我,却因此成为变幻莫测的爱神的奴仆;人们可以忘我地为了光荣的事业而战斗,然而时下值得人们为之拼命的光荣事业却如凤毛麟角。朱利安问学生们,为什么荷马和埃斯库罗斯作品中最血腥的部分往往是最壮丽的,并且请唯一的女生卡米尔用希腊语朗诵悲剧《阿伽门农》里克吕泰墨斯特拉(Clytaemnestra)的诗句:
就这样他死了,所有的生命力从他身躯里挣扎而出;
临死时他苦涩的鲜血如暗红的暴雨溅在我身上
让我欢欣,仿佛花蕾初绽的园圃
沐浴在神的光辉之中。
弗朗西斯想从诗的音节和韵律中找到答案,而寒瑞却引用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观点来解释血腥场景的动人之处:“看上去让人痛苦的事物,比如尸体,放置在艺术作品中考量却会令人产生愉悦的感觉。”朱利安认可了寒瑞的说法,并且举出诸如阿喀琉斯的愤怒,火葬堆上的狄多等例子来说明真正的美很少温情柔软而是令人惊恐的。
接着,朱利安讲到了柏拉图提出的几种神赐的疯狂,并指出其中最为神秘的是酒神狄俄尼索斯影响下的宗教的疯狂。朱利安认为古希腊人与他和学生们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他们讲究形式,很有教养,内心也是相当压抑的。因此他们常常会卷入集体性的狂欢,狂欢者回归到一种非理性的原始状态,人的个性被某种非现世的东西所取代。朱利安的一番描述使理查德联想到了欧里庇得斯的悲剧《酒神的女祭司》。在他看来剧中野蛮战胜了理性,因而整部作品让人感到黑暗、混乱、难以解释。
朱利安认为,所有真正有教养的人们都是通过主动地压抑内心原始的、动物的本性而使自己变成文明的人,受制于责任,虔敬,忠诚,牺牲等令人敬畏的观念。聪颖的人们,特别是完美主义者,试图根除原始而感性的自我,然而这样做却是错误的,甚至是危险的。一个人越有教养、有才智,就越感到压抑,也就越需要通过某种方式释放他极力抑制的原始的冲动,否则这种强有力的古老的力量就会积聚起来,直到猛烈得无法驾御以至于彻底摧毁人的意志。朱利安举了罗马皇帝提比略为例,自即继父奥古斯都王位后蒙受巨大的压力,无论如何努力都难尽人意,也无法摆脱可憎的自我,直至完全失控,暴虐变态,悲惨地死去。与希腊人相比,罗马人过于重视秩序,坚决排斥非理性的混乱。罗马人之所以对基督教无情迫害,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一个普通的犯人能够死而复生是如此荒谬,而他的追随者通过饮用他的血来崇拜他又是如此骇人听闻。基督教显而易见的不合逻辑使罗马人感到惊恐,因而他们不惜一切地去压制它,但是朱利安认为罗马人在受到惊吓的同时还发现自己被基督教无可救药地深深吸引了。希腊人的不同,在于他们在热爱秩序与规则的同时也意识到抵制精神世界和古老的神明是愚蠢的。最美的事物往往血腥恐怖是一种希腊式的、非常深奥的思想。“美就是恐怖。我们称之为美丽的,我们在它面前颤抖。对于希腊人和我们来说,还有什么比完全失控,在片刻间抛开存在的锁链,粉碎现世偶然的自我更加恐怖和美丽呢?”
朱利安对美的理解是否全面显然值得商榷,而他对通过宗教的疯狂来达到忘我境界的描绘也是相当片面的,因为他忽略了宗教狂欢的危险性、破坏性,以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尽管酒神狂欢的目的是使狂欢者的精神暂时脱离尘世而与酒神融为一体,然而在仪式达到高潮时,狂欢者往往会显示出超自然的力量,可以将树木连根拔起,或徒手肢解公牛(公牛为酒神的象征)并将其生食。在很多神话和史书对此都有记载。无论作何解释,酒神狂欢都不仅是一种浪漫的超越现实的体验,而是蕴涵着血腥、暴力和极大的破坏性。而这一点恰恰被沉醉于唯美幻想的朱利安忽略了。尽管他只是从审美和抽象的角度来谈论超脱自我与宗教的疯狂,然而他极具蛊惑性的言辞,以及“美就是恐怖”的观念却对他心智尚未成熟的学生们产生了无可估量的影响。特别是把朱利安作为偶像崇拜的寒瑞从此沉迷于瞬间摆脱现世自我的念头,决心去实践一次宗教的狂欢。
塔特并没有直接描述寒瑞和其他几个学生瞒着理查德在野外山上进行的狂欢试验,而是运用倒叙的手法,通过理查德间接的观察以及寒瑞、卡米尔和弗朗西斯在事后不同场合下的讲述,从不同层面把学生们的狂欢呈现在读者眼前。整个过程仿佛是一幅拼图游戏,随着不同部分的添加而逐渐成型,却又因为狂欢者在达到忘我境界时记忆的暂时消失而变得有些模糊不清。而最为清晰的一幅图景,就是学生们在清醒之后惊愕地发现——在彻底失去理智的时候,他们奔跑到了一个农场里,徒手杀死了一个农夫并且把他肢解了。寒瑞们这次“成功”的狂欢把不信神且屡屡制造麻烦的班尼也排除在外,然而当他们血迹斑斑地回到住所时迎面碰上的正是班尼。尽管寒瑞谎称误伤了一头鹿,但满腹狐疑的班尼事后还是把新闻报道和寒瑞们的夜行联系了起来,并且通过阅读寒瑞的拉丁文日记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班尼这个人物在塔特眼里并不具备悲剧英雄的品质。在确知真相后,他所做的就是变本加厉地威胁和敲诈其他几个学生。或许班尼的反应只是嫉妒和幸灾乐祸,然而其真实的动机在小说中并没有明确的解释。小说第一部以班尼之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