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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7年开始实行新的国家助学金制度,中央和地方每年投入100多亿元用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通过调研了解国家助学金运行现状,有助于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提供行之有效地资助、帮扶,这关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还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乃至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进程。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河南省经济相对落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相对较多。据课题组调研,目前,河南省在校大学生中有近37%来自经济困难家庭,其中特困大学生比例超过13%。
一、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运行状况
(一)助学金运行现状
据调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依据学生的家庭情况,结合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并参照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评议小组评定、辅导员审核、院系公示、校级审核、全校公示等环节民主评议得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孤儿、残疾人、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者重点优抚对象的,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的,经济来源低于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学习不努力且有不良嗜好并存在大量不及格科目,处在处分期间,休学等。
(二)助学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名额分配难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已成为助学金运行中的一道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仅靠一个呆板的标准或某一具体规定难以奏效。实践中,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大多只依据学生单方面出示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生源地贫困证明、学生个人申请等;认定过程定性多、定量少,主观依据多、客观依据少。无论是贫困证明还是辅导员的认定及评议小组的评议,多凭主观感受,只能得出定性评价;而收入纳税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医疗费用证明、学生消费情况调查证明等客观依据太少,甚至没有,认定的可信度较低。管理部门分配名额时,常采用按固定比例分配名额的方法分配给各班。
2.助学金发放前不调查导致评定结果认可度低
没有经过相关调查的班级,会有更多的人不认同甚至反对助学金评定结果;经过深层次调查的班级,所有人都了解助学金的评定情况。调查显示,有25.34%的学生不了解奖助学金评定过程;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有调查或者有深层次调查的比例不到50%;而认为补助评定不调查,或者不知道是否调查的学生比例高达51.9%。
3.监督机制不健全,评选公示制有争议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学习成绩好坏决定了助学金获得与否;个别班级擅自平分奖助学金;存在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拿钱奢侈消费等现象。关于公布受资助情况是否侵犯隐私,调查结果显示,六成以上的人表示不应该公布,或者公布了让人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及评选结果公示制有待商榷。
二、积极探索解决国家助学金运行中的问题
(一)制定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有效开展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制定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我们认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不应该是单方面的,政府、学校应该制定一套合理的体系,确保能准确认定,保证助学金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通过调查走访,结合工作实践,本课题组得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打分表》,据此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主客观相结合的评定。打分表内容包括:家庭生活情况(60分),包括低保家庭证明、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20分),学生日常消费(20分),父母年老体弱、直系亲属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证明)、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自然灾害等(20分);学习情况(10分),分为良好(10分)、一般(8分)、挂科(5分);评议情况(30分),包括班内学生民主评议(10分),评议小组评议(10分),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10);扣分项(-10分),其中有不良嗜好影响学习(-5分),今年内受到警告以下违纪处分(-5分);年内受警告以上处分、休学、转学等学籍异动同学不得参评。
在打分表的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逐一进行走访核实,则准确性会更高。鉴于大学生的生源地比较分散,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实地调查,认定成本太高。建议对公示有异议的少部分学生,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一方面是对同学的异议有个交代,另一方面也是对学生上报虚假信息的警示。
(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程序
首先,要做到全程宣传。评选前,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宣传小册子》让学生了解国家奖助学金的制度、申请条件、奖励资助标准及评选程序等;评选中,及时发布进展情况,让学生知晓评选进程;评选后,积极监督,一旦发现受助学生奢侈消费、上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学校有权收回助学金并转评给其他学生。
其次,规范化、公正化的评选程序至关重要。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审查、学校审核、教育厅审批的流程开展评选工作,充分尊重基层意见,给予院系足够的灵活性。对于院系、学校二级公示制度要注意:照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心,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适时公示。
再次,建立评估机制。第一,总体评估体系。包括评估的原则、指标体系、方法等。以经济帮扶、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能力培养、感恩教育为评价维度,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全面了解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总体成效。第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跟踪反馈评估体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资助的满意度、心理发展、成长成才等方面的评估,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执行给予反馈、评估和监督,优化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提高育人效能。
参考文献:
[1]安江燕.基于人文关怀视角的高校学生资助育人[J].前沿,2012,(2).
[2]朱大锋.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J].河南社会科学,2010,(5).责编:赵 东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河南省经济相对落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相对较多。据课题组调研,目前,河南省在校大学生中有近37%来自经济困难家庭,其中特困大学生比例超过13%。
一、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运行状况
(一)助学金运行现状
据调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依据学生的家庭情况,结合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并参照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评议小组评定、辅导员审核、院系公示、校级审核、全校公示等环节民主评议得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孤儿、残疾人、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者重点优抚对象的,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的,经济来源低于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学习不努力且有不良嗜好并存在大量不及格科目,处在处分期间,休学等。
(二)助学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名额分配难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已成为助学金运行中的一道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仅靠一个呆板的标准或某一具体规定难以奏效。实践中,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大多只依据学生单方面出示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生源地贫困证明、学生个人申请等;认定过程定性多、定量少,主观依据多、客观依据少。无论是贫困证明还是辅导员的认定及评议小组的评议,多凭主观感受,只能得出定性评价;而收入纳税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医疗费用证明、学生消费情况调查证明等客观依据太少,甚至没有,认定的可信度较低。管理部门分配名额时,常采用按固定比例分配名额的方法分配给各班。
2.助学金发放前不调查导致评定结果认可度低
没有经过相关调查的班级,会有更多的人不认同甚至反对助学金评定结果;经过深层次调查的班级,所有人都了解助学金的评定情况。调查显示,有25.34%的学生不了解奖助学金评定过程;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有调查或者有深层次调查的比例不到50%;而认为补助评定不调查,或者不知道是否调查的学生比例高达51.9%。
3.监督机制不健全,评选公示制有争议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学习成绩好坏决定了助学金获得与否;个别班级擅自平分奖助学金;存在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拿钱奢侈消费等现象。关于公布受资助情况是否侵犯隐私,调查结果显示,六成以上的人表示不应该公布,或者公布了让人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及评选结果公示制有待商榷。
二、积极探索解决国家助学金运行中的问题
(一)制定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有效开展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制定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我们认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不应该是单方面的,政府、学校应该制定一套合理的体系,确保能准确认定,保证助学金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通过调查走访,结合工作实践,本课题组得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打分表》,据此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主客观相结合的评定。打分表内容包括:家庭生活情况(60分),包括低保家庭证明、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20分),学生日常消费(20分),父母年老体弱、直系亲属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证明)、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自然灾害等(20分);学习情况(10分),分为良好(10分)、一般(8分)、挂科(5分);评议情况(30分),包括班内学生民主评议(10分),评议小组评议(10分),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10);扣分项(-10分),其中有不良嗜好影响学习(-5分),今年内受到警告以下违纪处分(-5分);年内受警告以上处分、休学、转学等学籍异动同学不得参评。
在打分表的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逐一进行走访核实,则准确性会更高。鉴于大学生的生源地比较分散,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实地调查,认定成本太高。建议对公示有异议的少部分学生,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一方面是对同学的异议有个交代,另一方面也是对学生上报虚假信息的警示。
(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程序
首先,要做到全程宣传。评选前,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宣传小册子》让学生了解国家奖助学金的制度、申请条件、奖励资助标准及评选程序等;评选中,及时发布进展情况,让学生知晓评选进程;评选后,积极监督,一旦发现受助学生奢侈消费、上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学校有权收回助学金并转评给其他学生。
其次,规范化、公正化的评选程序至关重要。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审查、学校审核、教育厅审批的流程开展评选工作,充分尊重基层意见,给予院系足够的灵活性。对于院系、学校二级公示制度要注意:照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心,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适时公示。
再次,建立评估机制。第一,总体评估体系。包括评估的原则、指标体系、方法等。以经济帮扶、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能力培养、感恩教育为评价维度,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全面了解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总体成效。第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跟踪反馈评估体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资助的满意度、心理发展、成长成才等方面的评估,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执行给予反馈、评估和监督,优化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提高育人效能。
参考文献:
[1]安江燕.基于人文关怀视角的高校学生资助育人[J].前沿,2012,(2).
[2]朱大锋.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J].河南社会科学,2010,(5).责编:赵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