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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于一般人来说,不但不是陌生的,反而是非常熟悉、十分亲近的。或许可以说,一谈起美,就会唤起我们一串串美好的回忆,就会使我们沉浸在那亲身体验过的美感所带来的愉悦之中。但美究竟是指什么呢?或许我们能举出难以胜数的一连串的实例、各种美所带来的愉悦感,但是却不能给出一个很确切的定义。美即是美,“美并不是一种实体性存在:它既不是一种主体性实体,也不是一种客体性实体”。[1]这正意味着美只是自身,而不是其它什么。因此,这也正意味着我们不能询问“美是什么”,而只能询问美的种类有哪些,都有些什么特性。如果我们总是询问“美是什么”,并力图回答“美是什么”,那么这已经包含了一种危险,即美自身的遗忘。当我们说“美是什么”时,美已经不是美了。
我们也许可以说美的概念是自明的;这个概念有一种普遍性,一种类的普遍性;每一类的概念是具体的,可以给出一个相对贴切的定义的。在这个各种物质、文明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的世界上,美也已经不是单纯的一种一类了。传统美学一般将美分为自然美、社会美、技术美和艺术美四大类。如果从宏观的角度、从欣赏美的具体对象来分,客观存在的现实的可以欣赏的美对象可以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这正如一般所说的现实既包括自然界又包括人类社会一样。不过有的美学家认为:自然美“只是社会生活的美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是一种客观社会性的存在”。[2]也就是说,自然美既没有独立的品格,又不能离开社会生活而存在;自然美不是现实的审美对象的一个重要部分或类别,而是社会美的一种特殊的形式。按照这个说法,自然美就要被社会美所吞并。十分明显这种见解完全混淆了自然美与社会美的区别,以社会美吞并自然美、否定自然美,这是我们所不敢苟同的。
一、关于社会美
实际上,自然美和社会美既相互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在产生条件、性质、表现形态与所引起人们的美感等方面都各有独自的特点,是不能混为一谈的。社会美与社会事物的发展是分不开的,而社会事物及其发展都是由社会关系所规定的,也即由社会的必然所规定,故社会美是社会关系的美。由于社会的实体是人,而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因此社会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主要是人和人的关系,以及相关的由人和人的关系所引起的物和物的关系。因此,社会美作为社会关系美,它的具体所指或者是人的行为美,或者是人的性格美,或者是社会环境美,等等。社会美的产生根本上是由社会的必然所规定,受社会的必然所规定的人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的、主动的,是充满了思虑、激情和行动,追求着一定目的的。当这种积极性、能动性符合社会的必然,或者是在认识社会必然的基础上,发挥这种主观能动性,就可能产生社会美。也就是说,社会美的产生不仅在根本上受社会的必然所规定,而且有相对的自由性。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美的产生既是必然的又是自由的。而社会美既然是人为产生的,是自由与必然的统一,那么社会美就不仅与社会的真是一致的,而且与社会的善是根本一致的。不过,并不是大凡善的就都是美的,大凡真的都是美的,大凡美的都是永恒的。这是因为,社会毕竟是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每个历史阶段的真善美的衡量标准都是不一样的。社会美根本是社会的关系美,反映在表现形态上,无论是人的行为美、性格美,还是社会环境美,等等,都偏重于社会事物的内容或本质方面,所以对社会美的认识往往需要联系社会历史进行理性的深思,社会美所给予人们的美感也往往是不伴随感性的快乐和舒适的,而更突出地给人以理性的收获、精神的满足。[3]
自然美与上述的社会美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虽然它们都是现实的。那种以社会美吞并、否定自然美的观点,实质上是把自然美排除于美学科学的范围之外。自然美是现实的、客观存在的审美对象的一大类,是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对象。它是独立的,自主自足的。
二、关于自然美
大家都知道自然,因为它几乎无处不在;不过,对于自然这个概念也许就没多少人可以说清楚。自然的概念一般具有两重含义:其一是指事物自身具有的本性,即它所固有的趋势和特性在在时间过程中合乎规律的展现;其二是指自然物的集合体,即整个自然界。[4]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5]那么,由此可以说说自然美的概念:所谓自然美,是指自然现象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它能为人所欣赏和观照,从而使人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这里所说的自然事物和现象,不仅包括未经人类加工改造的天然物,如日月星辰,而且包括经过人工培育和改造,但仍以自然生长过程和天然质料为特征的人工自然物,如林木花卉和湖光山色。[6]虽然自然界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存在自然界就会有自然美。因为美作为一种特定的价值存在,是与主体的审美需要的产生相关联,并以相应的审美方式的形成为根据的。这就是说,自然美的发现是以相应的审美主体的培育、相关审美需求的产生和审美对象的确立为标志的。
自然美的发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山川景物作为独立的审美对象而出现,标志着人们已经自觉地用审美眼光来观照大自然;二是对自然美的欣赏成了审美主体的自觉需求;三是对自然美的需求促进了相关审美意识的物化,由此而形成相应的艺术等领域的作品。那么,人们也许要问自然美的形态特征是什么呢?大自然是具有一定时空特性的物质存在,当人们处于它的环抱之中,通过视觉、触觉、运动觉和方向感等形成一种整体的空间知觉,由此激发出一定的审美意象。即,自然界具有时间特性,它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变化。审美对象在时间的流逝中,会依照一定的规律产生一定的变化,从而会影响到审美主体的审美感受,也就是同一客体在不同阶段会使同一主体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时间对于自然美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对审美对象的影响上,而且表现在对审美主体的影响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年龄和阅历也会相应地增长,因此同一主体对于同一客体的感受在不同的时间段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距离感在审美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距离产生美感,在对自然美的观照中也不例外。这个距离不仅是指时间中的,而且指空间中的。时间中的距离的影响前面已经论述过了,下面试着略论空间中的距离的影响。对自然美的观照可以发生在不同的视角和运动状态之中,由此使自然的形态获得不同层次的展开或形成不同的氛围和情致。由于客体的静止或运动可能会呈现出不同的意蕴,从而使自然美和社会美相连在一起。随着观赏距离的变化,客体在主体的视觉中可能会产生或模糊或清晰的状态。
自然美是以其形式特质取胜的。它的情感内涵会因审美主体的不同或心态的迥异而产生极大的差别。当然,自然环境的固有特质也会形成不同的、特殊的情感氛围。黑格尔说:“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这一点对于自然美格外贴切。[7]自然美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状态,首先使人摆脱了各种思想的负担和困扰,使人的心情得到自由和解放的感觉,对大自然的空间感受可以转化为一种心理的境界感;自然界本有的和谐和静穆会给人一种安详感,使人排解忧患的思绪,产生心理的净化。人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酝酿成长,与自然界的亲和力是人天生的本性。自然美可以培养人的感受力和创造力,可以使人获取知识、活跃思维、激发情感。
三、自然美的本体论原理
对于自然美的根源和形成机制的探讨,一直是一个莫衷一是、众说纷纭的领域。人们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甚至针锋相对的见解,它们是反映美学基本原理一些观点。下面大致罗列如下。
同一个审美对象即客体在不同的审美主体看来,或在同一个人的不同心境下看来,就会有不同的景观特色和情调。据此,有人从主观唯心的角度看,说自然美是主观的。这是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还有人说,若把自然美看作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那即是自然美是自然人化的产物;但是,自然物所以能构成审美对象,离不开它自身的条件,它是由一定物质特性所构成,并按一定自然规律运动。因此,只能从物质的自然特性本身去寻找美的根源,而不是把它看作是社会的存在、受社会规律的制约。[8]
对于这两类观点的产生,我认为是由于对于美的基本鉴定的不明所造成的。总之,自然美是客观存在的,当然,自然美所引起的美感经验是一种主观的感受;若一定要分主观和客观存在的话,那只能说审美对象即客体是客观存在,而主体和主体的审美感受、美感经验是主观存在。
参考文献:
[1]蒋培坤.审美活动论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106.
[2]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28,61.
[3]严昭柱.自然美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10:12-17.
[4]徐恒醇.生态美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12:2.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79.
[6]徐恒醇.生态美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12:61.
[7]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147.
[8]徐恒醇.生态美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12:60-70.
我们也许可以说美的概念是自明的;这个概念有一种普遍性,一种类的普遍性;每一类的概念是具体的,可以给出一个相对贴切的定义的。在这个各种物质、文明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的世界上,美也已经不是单纯的一种一类了。传统美学一般将美分为自然美、社会美、技术美和艺术美四大类。如果从宏观的角度、从欣赏美的具体对象来分,客观存在的现实的可以欣赏的美对象可以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这正如一般所说的现实既包括自然界又包括人类社会一样。不过有的美学家认为:自然美“只是社会生活的美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是一种客观社会性的存在”。[2]也就是说,自然美既没有独立的品格,又不能离开社会生活而存在;自然美不是现实的审美对象的一个重要部分或类别,而是社会美的一种特殊的形式。按照这个说法,自然美就要被社会美所吞并。十分明显这种见解完全混淆了自然美与社会美的区别,以社会美吞并自然美、否定自然美,这是我们所不敢苟同的。
一、关于社会美
实际上,自然美和社会美既相互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在产生条件、性质、表现形态与所引起人们的美感等方面都各有独自的特点,是不能混为一谈的。社会美与社会事物的发展是分不开的,而社会事物及其发展都是由社会关系所规定的,也即由社会的必然所规定,故社会美是社会关系的美。由于社会的实体是人,而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因此社会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主要是人和人的关系,以及相关的由人和人的关系所引起的物和物的关系。因此,社会美作为社会关系美,它的具体所指或者是人的行为美,或者是人的性格美,或者是社会环境美,等等。社会美的产生根本上是由社会的必然所规定,受社会的必然所规定的人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的、主动的,是充满了思虑、激情和行动,追求着一定目的的。当这种积极性、能动性符合社会的必然,或者是在认识社会必然的基础上,发挥这种主观能动性,就可能产生社会美。也就是说,社会美的产生不仅在根本上受社会的必然所规定,而且有相对的自由性。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美的产生既是必然的又是自由的。而社会美既然是人为产生的,是自由与必然的统一,那么社会美就不仅与社会的真是一致的,而且与社会的善是根本一致的。不过,并不是大凡善的就都是美的,大凡真的都是美的,大凡美的都是永恒的。这是因为,社会毕竟是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每个历史阶段的真善美的衡量标准都是不一样的。社会美根本是社会的关系美,反映在表现形态上,无论是人的行为美、性格美,还是社会环境美,等等,都偏重于社会事物的内容或本质方面,所以对社会美的认识往往需要联系社会历史进行理性的深思,社会美所给予人们的美感也往往是不伴随感性的快乐和舒适的,而更突出地给人以理性的收获、精神的满足。[3]
自然美与上述的社会美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虽然它们都是现实的。那种以社会美吞并、否定自然美的观点,实质上是把自然美排除于美学科学的范围之外。自然美是现实的、客观存在的审美对象的一大类,是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对象。它是独立的,自主自足的。
二、关于自然美
大家都知道自然,因为它几乎无处不在;不过,对于自然这个概念也许就没多少人可以说清楚。自然的概念一般具有两重含义:其一是指事物自身具有的本性,即它所固有的趋势和特性在在时间过程中合乎规律的展现;其二是指自然物的集合体,即整个自然界。[4]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5]那么,由此可以说说自然美的概念:所谓自然美,是指自然现象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它能为人所欣赏和观照,从而使人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这里所说的自然事物和现象,不仅包括未经人类加工改造的天然物,如日月星辰,而且包括经过人工培育和改造,但仍以自然生长过程和天然质料为特征的人工自然物,如林木花卉和湖光山色。[6]虽然自然界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存在自然界就会有自然美。因为美作为一种特定的价值存在,是与主体的审美需要的产生相关联,并以相应的审美方式的形成为根据的。这就是说,自然美的发现是以相应的审美主体的培育、相关审美需求的产生和审美对象的确立为标志的。
自然美的发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山川景物作为独立的审美对象而出现,标志着人们已经自觉地用审美眼光来观照大自然;二是对自然美的欣赏成了审美主体的自觉需求;三是对自然美的需求促进了相关审美意识的物化,由此而形成相应的艺术等领域的作品。那么,人们也许要问自然美的形态特征是什么呢?大自然是具有一定时空特性的物质存在,当人们处于它的环抱之中,通过视觉、触觉、运动觉和方向感等形成一种整体的空间知觉,由此激发出一定的审美意象。即,自然界具有时间特性,它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变化。审美对象在时间的流逝中,会依照一定的规律产生一定的变化,从而会影响到审美主体的审美感受,也就是同一客体在不同阶段会使同一主体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时间对于自然美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对审美对象的影响上,而且表现在对审美主体的影响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年龄和阅历也会相应地增长,因此同一主体对于同一客体的感受在不同的时间段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距离感在审美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距离产生美感,在对自然美的观照中也不例外。这个距离不仅是指时间中的,而且指空间中的。时间中的距离的影响前面已经论述过了,下面试着略论空间中的距离的影响。对自然美的观照可以发生在不同的视角和运动状态之中,由此使自然的形态获得不同层次的展开或形成不同的氛围和情致。由于客体的静止或运动可能会呈现出不同的意蕴,从而使自然美和社会美相连在一起。随着观赏距离的变化,客体在主体的视觉中可能会产生或模糊或清晰的状态。
自然美是以其形式特质取胜的。它的情感内涵会因审美主体的不同或心态的迥异而产生极大的差别。当然,自然环境的固有特质也会形成不同的、特殊的情感氛围。黑格尔说:“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这一点对于自然美格外贴切。[7]自然美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状态,首先使人摆脱了各种思想的负担和困扰,使人的心情得到自由和解放的感觉,对大自然的空间感受可以转化为一种心理的境界感;自然界本有的和谐和静穆会给人一种安详感,使人排解忧患的思绪,产生心理的净化。人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酝酿成长,与自然界的亲和力是人天生的本性。自然美可以培养人的感受力和创造力,可以使人获取知识、活跃思维、激发情感。
三、自然美的本体论原理
对于自然美的根源和形成机制的探讨,一直是一个莫衷一是、众说纷纭的领域。人们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甚至针锋相对的见解,它们是反映美学基本原理一些观点。下面大致罗列如下。
同一个审美对象即客体在不同的审美主体看来,或在同一个人的不同心境下看来,就会有不同的景观特色和情调。据此,有人从主观唯心的角度看,说自然美是主观的。这是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还有人说,若把自然美看作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那即是自然美是自然人化的产物;但是,自然物所以能构成审美对象,离不开它自身的条件,它是由一定物质特性所构成,并按一定自然规律运动。因此,只能从物质的自然特性本身去寻找美的根源,而不是把它看作是社会的存在、受社会规律的制约。[8]
对于这两类观点的产生,我认为是由于对于美的基本鉴定的不明所造成的。总之,自然美是客观存在的,当然,自然美所引起的美感经验是一种主观的感受;若一定要分主观和客观存在的话,那只能说审美对象即客体是客观存在,而主体和主体的审美感受、美感经验是主观存在。
参考文献:
[1]蒋培坤.审美活动论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106.
[2]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28,61.
[3]严昭柱.自然美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10:12-17.
[4]徐恒醇.生态美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12:2.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79.
[6]徐恒醇.生态美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12:61.
[7]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147.
[8]徐恒醇.生态美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12: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