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定义高校教师社会服务,阐述高校教师社会服务包括校内校外的社会服务,服务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比较分析高校教师社会服务、专业社会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高校教师社会服务包括有偿和无偿的社会服务,含有公益服务和公益活动。
关键词:高校教师社会服务;专业社会服务;高校教师社会服务的有偿与无偿
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在欧洲地方高校萌芽,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逐步成长,并在其赠地学院中发展形成高校为社会服务的“威斯康星思想”而正式产生。在近200年对高校这一社会服务职能的实践、探索和研究历程中,我国起步较晚,不过,进入21世纪后,国内对高校社会服务诸多方面作了深入的探讨,诸如有对国内外高校社会服务发展历史的探析,有对高校社会服务的定义、内涵和形式的探析,有通过中国的和外国的一些高校、有通过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有通过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有通过农业医学师范体育不同专业的高校等从不同侧面对高校社会服务进行实证案例分析,还有运用相关理论多角度对高校社会服务的理论分析、对高校社会服务评价和评价指标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等的探析。
一、关于高校教师社会服务
早已有专家学者对高校教师社会服务内涵作了界定,指出:高校教师从事着人才培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其中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是间接为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这一间接为社会服务之外的社会服务活动,即是直接为社会服务,就是人们常说的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活动,它是指高校教师在正常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之外,利用自身优势,以满足社会直接的、现实的需要为目的,在相对短的时期内有目的、有计划地直接参与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活动。
这里,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人们往往要么指的是高校教师为校外所做的服务,要么指的是高校教师为校内所做的服务,往往把校内、校外社会服务对立起来。基本上较少人提到,高校教师在校外和校内除正常的教学和科研之外利用自身优势所做的工作,都应该归入教师的社会服务范畴。然而实际上,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从内容上包括校内社会服务和校外社会服务,从性质上分为个人行为的社会服务和组织行为的社会服务;高校教师在校外或是把自己的教学科研成果转化到社会上为社会服务,或是为社会其他单位提供一些培训、咨询服务,等等,这些应该是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绩效;同样,高校教师在校内于工作之外在管理方面、学术方面等,在这些方面为学生、为其他教职员工所做的服务,这些也应该是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校内外的服务是统一的、整体中,不应该分割、分裂它们。
对高校教师校内社会服务,我们还值得进一步分析一下。我们知道,一般高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在学校层面,相应工作的管理有对应的职能部门、部门中对应的管理岗位上有对应的管理人员来承担,但是,到二级院系,一些工作并没有与学校层次的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有一一对应的部门和岗位人员,从而就使得在院系内有些工作既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教学和科研工作职责,也不是管理岗人员的管理职责工作,最终一些学校的普遍做法,就是由人在岗位职责范围外兼做。
二、关于高校教师社会服务与专业社会服务、基本公共服务
高校教师社会服务,是高校教师利用自身优势为社会开展一些服务活动,它不等同于如今所指的专业社会工作,也不等同于如今所指的公共服务。
如今所指的专业社会服务工作,是职业的社会工作者利用专门的知识与技巧进行帮助人的一种服务活动。這种专业的社会工作通常有四个要素:受过一定科学训练,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的社会工作者;有困难或问题前来向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的人和团体的受助者;社会工作者所持有的助人观念即社会工作价值观;社会工作实施的过程即助人的活动。所以,专业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是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从事职业性社会服务的人员,他不等同于高校教师,因而此所指的专业社会工作也不等同于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
把专业社会工作运用于学校,形成学校社会工作,但它所指的是以困难学生为研究对象、工作对象的一门学科和一项社会事业。他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致力于改善学习环境和条件,帮助学习生活适应上有困难的学生,提高适应能力,克服学习障碍,推动学校教育功能的实现。
三、关于无偿的社会服务和公益服务及公益活动
有偿的、有经济收入进到单位账面上的社会服务,在高校社会服务绩效评价中,能获得绩效分,得到社会服务绩效评价,在高校社会服务绩效评价体系中这是自然有的指标,并且有的高校对这种有偿的社会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也很具体细化:进账多少多少钱,得多少多少分值。可是,社会需要的并不全是有偿的,很多方面,社会需要的却是无偿的,社会服务也因此并不至于只存在有偿的。那么,无偿的社会服务,在高校社会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又是如何呢?
一些高校的社会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中,较在意有偿的社会服务,不在意或不甚在意无偿的社会服务,在绩效评价时对无偿的社会服务赋的绩效分低甚至可能无。譬如,市县级的体育局领导的一些体育项目协会,协会主席、秘书等职务,都是来自民间的,都是社会中或高校或其他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技术技能在这些组织中兼任职務,既没有个人工资又没有给单位创收进项。但是,社会大众需要这些组织的技能人员带领他们进行自发的自主的体育健身活动,这些无偿的社会服务提供者做的工作是社会需要的,也是有意义的,应该说,这种无偿的社会服务,才是真正意义上对的社会服务,其形式是多方面的,其领域是宽广的,人民对其需求是渴求的。所以,无偿的社会服务,也应该是高校教师利用自身学术优势为社会服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重要的指标。
高校社会服务不应该仅仅注重社会经济服务而忽视了其文化引领和人文价值之作用,高校社会服务也应该具有公益性,应该面向社会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高校社会工作包括在本职工作之外从事的、不计报酬的服务性或公益性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宣兆凯.学校社会工作[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王德清.学校管理学[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关键词:高校教师社会服务;专业社会服务;高校教师社会服务的有偿与无偿
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在欧洲地方高校萌芽,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逐步成长,并在其赠地学院中发展形成高校为社会服务的“威斯康星思想”而正式产生。在近200年对高校这一社会服务职能的实践、探索和研究历程中,我国起步较晚,不过,进入21世纪后,国内对高校社会服务诸多方面作了深入的探讨,诸如有对国内外高校社会服务发展历史的探析,有对高校社会服务的定义、内涵和形式的探析,有通过中国的和外国的一些高校、有通过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有通过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有通过农业医学师范体育不同专业的高校等从不同侧面对高校社会服务进行实证案例分析,还有运用相关理论多角度对高校社会服务的理论分析、对高校社会服务评价和评价指标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等的探析。
一、关于高校教师社会服务
早已有专家学者对高校教师社会服务内涵作了界定,指出:高校教师从事着人才培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其中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是间接为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这一间接为社会服务之外的社会服务活动,即是直接为社会服务,就是人们常说的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活动,它是指高校教师在正常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之外,利用自身优势,以满足社会直接的、现实的需要为目的,在相对短的时期内有目的、有计划地直接参与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活动。
这里,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人们往往要么指的是高校教师为校外所做的服务,要么指的是高校教师为校内所做的服务,往往把校内、校外社会服务对立起来。基本上较少人提到,高校教师在校外和校内除正常的教学和科研之外利用自身优势所做的工作,都应该归入教师的社会服务范畴。然而实际上,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从内容上包括校内社会服务和校外社会服务,从性质上分为个人行为的社会服务和组织行为的社会服务;高校教师在校外或是把自己的教学科研成果转化到社会上为社会服务,或是为社会其他单位提供一些培训、咨询服务,等等,这些应该是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绩效;同样,高校教师在校内于工作之外在管理方面、学术方面等,在这些方面为学生、为其他教职员工所做的服务,这些也应该是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校内外的服务是统一的、整体中,不应该分割、分裂它们。
对高校教师校内社会服务,我们还值得进一步分析一下。我们知道,一般高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在学校层面,相应工作的管理有对应的职能部门、部门中对应的管理岗位上有对应的管理人员来承担,但是,到二级院系,一些工作并没有与学校层次的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有一一对应的部门和岗位人员,从而就使得在院系内有些工作既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教学和科研工作职责,也不是管理岗人员的管理职责工作,最终一些学校的普遍做法,就是由人在岗位职责范围外兼做。
二、关于高校教师社会服务与专业社会服务、基本公共服务
高校教师社会服务,是高校教师利用自身优势为社会开展一些服务活动,它不等同于如今所指的专业社会工作,也不等同于如今所指的公共服务。
如今所指的专业社会服务工作,是职业的社会工作者利用专门的知识与技巧进行帮助人的一种服务活动。這种专业的社会工作通常有四个要素:受过一定科学训练,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的社会工作者;有困难或问题前来向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的人和团体的受助者;社会工作者所持有的助人观念即社会工作价值观;社会工作实施的过程即助人的活动。所以,专业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是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从事职业性社会服务的人员,他不等同于高校教师,因而此所指的专业社会工作也不等同于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
把专业社会工作运用于学校,形成学校社会工作,但它所指的是以困难学生为研究对象、工作对象的一门学科和一项社会事业。他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致力于改善学习环境和条件,帮助学习生活适应上有困难的学生,提高适应能力,克服学习障碍,推动学校教育功能的实现。
三、关于无偿的社会服务和公益服务及公益活动
有偿的、有经济收入进到单位账面上的社会服务,在高校社会服务绩效评价中,能获得绩效分,得到社会服务绩效评价,在高校社会服务绩效评价体系中这是自然有的指标,并且有的高校对这种有偿的社会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也很具体细化:进账多少多少钱,得多少多少分值。可是,社会需要的并不全是有偿的,很多方面,社会需要的却是无偿的,社会服务也因此并不至于只存在有偿的。那么,无偿的社会服务,在高校社会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又是如何呢?
一些高校的社会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中,较在意有偿的社会服务,不在意或不甚在意无偿的社会服务,在绩效评价时对无偿的社会服务赋的绩效分低甚至可能无。譬如,市县级的体育局领导的一些体育项目协会,协会主席、秘书等职务,都是来自民间的,都是社会中或高校或其他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技术技能在这些组织中兼任职務,既没有个人工资又没有给单位创收进项。但是,社会大众需要这些组织的技能人员带领他们进行自发的自主的体育健身活动,这些无偿的社会服务提供者做的工作是社会需要的,也是有意义的,应该说,这种无偿的社会服务,才是真正意义上对的社会服务,其形式是多方面的,其领域是宽广的,人民对其需求是渴求的。所以,无偿的社会服务,也应该是高校教师利用自身学术优势为社会服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重要的指标。
高校社会服务不应该仅仅注重社会经济服务而忽视了其文化引领和人文价值之作用,高校社会服务也应该具有公益性,应该面向社会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高校社会工作包括在本职工作之外从事的、不计报酬的服务性或公益性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宣兆凯.学校社会工作[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王德清.学校管理学[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