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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的宗族制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影响也相当深远,甚至直到今天在农村仍可看到宗族制的某些残余。而在维系中国古代社会稳定的宗法制度影响下,同乡互助思想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对古代社会,乃至今天的社会行为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宗法制度;同乡;互助
一、古代宗族制度中的互助思想
维系古代中国社会运作的宗法制度是自周代以来至中国近代对中国社会影响最为深远的制度。宗族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中曾发挥过非常独特的作用。它不仅在古代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起到了稳固各种关系的重大作用,而且也促使了人们思想上根深蒂固的血缘认同思想。上起封建王朝,下至区域、省份、属县、同乡,都能体现出对血缘归属的认同感。例如在政治活动中,周天子与同姓诸侯的关系就要亲于或优于异性诸侯的关系,君主与贵族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这就是所谓的“亲不在外,羁不在内”。另一方面,同姓同族也凭借这种血缘关系互助。贵族阶层主要反映在同氏集团中。在庶人阶层中的村落中,从《孟子》的记述中可以看到庶人家庭在各自耕种分配给自己的土地的同时,还要共同耕作一块“公田”。《国语 齐语》说:“伍之人祭祀同福,祸灾共之。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世同居,少同游。”在家族这一层次,按乡里不成文的规定,同宗同族之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出于维系同一家族的稳定,许多家族都有数量不等的族产、族田。族产和族田的主要功能是用于祭祀、恤老、教育和扶贫等项开支。据广东梅县县志对上个世纪的当地社情民俗的描述:宗族的資金不仅用于教育,凡是年逾60的老者,每年均可得到补助的大米,每当祭祀祖先时,还可得到一定数量肉。对族内那些无力负担婚丧费用者,亦给予若干经费补助。有些宗族还设有“义庄”、“义仓”,“禀其谷若干,以周族之贫者、老废疾者、幼不能生者,鳏不能取妻者、学无养者、丧不能葬者。而又凶馑锓札与斯,延师养弟子于斯,节,劝孝、宾兴于斯”。设立义庄,救助族人,有利于维持社会安定、维护统治秩序,因此明清统治者对设立义庄的行为大加提倡。
这种宗族制度下的同乡互助思想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衿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二、宗族制度影响下的互助经济
这种宗法制度影响下的同乡互助在我国长时间的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封建社会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对稳定社会地区的稳定,团结乡族间人们的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最能体现同乡互助的组织是会馆。随着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商品流通的扩大,工商业更加繁盛,这些工商业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成协调工商业务,或互相联络感情,以应付同行竞争,排除异已,需要经常集会、议事、宴饮,于是就有了工商会馆之设。这类会馆,一般都是按不同行业,分别设立,所以也叫”行馆”。行馆分两种:一种是完全是同行业组成的。另一种也是冠以地名的会馆,但实际却是行馆。因为旧时有不少行业的商人和从业人员往往是某一地区的人互相援引而来的,形成行业的地区垄断,因而这些行业的会馆就以这些人的家乡为馆名。会馆是由流寓各地的同乡人所建立的专供同乡人集会、寄寓的场所。它的功能其中就有:(1)酬答神祗,促进乡谊。会馆于岁时节令聚集同乡,共同祭祀本乡本土所尊奉的神祗,以联络乡情。(2)为同乡办理善举。流寓在异乡,难免会发生疾病,会馆为落难的同乡举办公益事业:向贫病交迫的同乡提供钱财和药物救济;为老死异域、无力归葬故土的同乡提供义园、义地,并规定每年暮春,集同人遍祭一周,孟秋祭之以皮及食,使无鬼馁;有些会馆还设义塾以教育同乡的后代。这些善举,使商人彼此通情愫,莫不知同乡之间休戚与共、痛痒相关。但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地区经济,大部分的地区宗族组织同乡同村的同一宗族人把某一项或几项的手工技艺掌握在本族人手重,不允许外泄,也不允许别的宗族来抢他们的生意。民间谓之“传家宝”,为了保护其独一性,宗族成员不惜牺牲一切代价,为此常有斗殴事件的发生。这种同乡同族人的技艺传承方式和观念虽然为我们保留下来了不少的民族传统和技艺,但是对经济的长远发展却起到了滞碍的后果。
在宗族组织和传统的行会内部,森严的等级制度同封建宗族关系相互渗透,使其成员被强迫束缚于血缘、乡缘和行缘的利益之中,难以跨越雷池弃旧图新,也无民主制度可言。这就象今天的行业垄断一样。仅凭靠血缘、乡缘关系很难使一个行业在比较复杂的社会中运转并得到充分发展。各行业间的技艺不能得到竞争,没有竞争和交流,也就很难取得突破和创新。在长时期的宗族制度意识影响下,人们只懂得同乡间的互助,而排斥和对抗其他的宗族,这阻碍了各宗族自身的发展,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环境中。
参考文献:
[1]陈翰笙著:《解放前的地主和农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0页。
关键词:宗法制度;同乡;互助
一、古代宗族制度中的互助思想
维系古代中国社会运作的宗法制度是自周代以来至中国近代对中国社会影响最为深远的制度。宗族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中曾发挥过非常独特的作用。它不仅在古代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起到了稳固各种关系的重大作用,而且也促使了人们思想上根深蒂固的血缘认同思想。上起封建王朝,下至区域、省份、属县、同乡,都能体现出对血缘归属的认同感。例如在政治活动中,周天子与同姓诸侯的关系就要亲于或优于异性诸侯的关系,君主与贵族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这就是所谓的“亲不在外,羁不在内”。另一方面,同姓同族也凭借这种血缘关系互助。贵族阶层主要反映在同氏集团中。在庶人阶层中的村落中,从《孟子》的记述中可以看到庶人家庭在各自耕种分配给自己的土地的同时,还要共同耕作一块“公田”。《国语 齐语》说:“伍之人祭祀同福,祸灾共之。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世同居,少同游。”在家族这一层次,按乡里不成文的规定,同宗同族之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出于维系同一家族的稳定,许多家族都有数量不等的族产、族田。族产和族田的主要功能是用于祭祀、恤老、教育和扶贫等项开支。据广东梅县县志对上个世纪的当地社情民俗的描述:宗族的資金不仅用于教育,凡是年逾60的老者,每年均可得到补助的大米,每当祭祀祖先时,还可得到一定数量肉。对族内那些无力负担婚丧费用者,亦给予若干经费补助。有些宗族还设有“义庄”、“义仓”,“禀其谷若干,以周族之贫者、老废疾者、幼不能生者,鳏不能取妻者、学无养者、丧不能葬者。而又凶馑锓札与斯,延师养弟子于斯,节,劝孝、宾兴于斯”。设立义庄,救助族人,有利于维持社会安定、维护统治秩序,因此明清统治者对设立义庄的行为大加提倡。
这种宗族制度下的同乡互助思想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衿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二、宗族制度影响下的互助经济
这种宗法制度影响下的同乡互助在我国长时间的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封建社会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对稳定社会地区的稳定,团结乡族间人们的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最能体现同乡互助的组织是会馆。随着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商品流通的扩大,工商业更加繁盛,这些工商业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成协调工商业务,或互相联络感情,以应付同行竞争,排除异已,需要经常集会、议事、宴饮,于是就有了工商会馆之设。这类会馆,一般都是按不同行业,分别设立,所以也叫”行馆”。行馆分两种:一种是完全是同行业组成的。另一种也是冠以地名的会馆,但实际却是行馆。因为旧时有不少行业的商人和从业人员往往是某一地区的人互相援引而来的,形成行业的地区垄断,因而这些行业的会馆就以这些人的家乡为馆名。会馆是由流寓各地的同乡人所建立的专供同乡人集会、寄寓的场所。它的功能其中就有:(1)酬答神祗,促进乡谊。会馆于岁时节令聚集同乡,共同祭祀本乡本土所尊奉的神祗,以联络乡情。(2)为同乡办理善举。流寓在异乡,难免会发生疾病,会馆为落难的同乡举办公益事业:向贫病交迫的同乡提供钱财和药物救济;为老死异域、无力归葬故土的同乡提供义园、义地,并规定每年暮春,集同人遍祭一周,孟秋祭之以皮及食,使无鬼馁;有些会馆还设义塾以教育同乡的后代。这些善举,使商人彼此通情愫,莫不知同乡之间休戚与共、痛痒相关。但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地区经济,大部分的地区宗族组织同乡同村的同一宗族人把某一项或几项的手工技艺掌握在本族人手重,不允许外泄,也不允许别的宗族来抢他们的生意。民间谓之“传家宝”,为了保护其独一性,宗族成员不惜牺牲一切代价,为此常有斗殴事件的发生。这种同乡同族人的技艺传承方式和观念虽然为我们保留下来了不少的民族传统和技艺,但是对经济的长远发展却起到了滞碍的后果。
在宗族组织和传统的行会内部,森严的等级制度同封建宗族关系相互渗透,使其成员被强迫束缚于血缘、乡缘和行缘的利益之中,难以跨越雷池弃旧图新,也无民主制度可言。这就象今天的行业垄断一样。仅凭靠血缘、乡缘关系很难使一个行业在比较复杂的社会中运转并得到充分发展。各行业间的技艺不能得到竞争,没有竞争和交流,也就很难取得突破和创新。在长时期的宗族制度意识影响下,人们只懂得同乡间的互助,而排斥和对抗其他的宗族,这阻碍了各宗族自身的发展,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环境中。
参考文献:
[1]陈翰笙著:《解放前的地主和农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