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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图书馆的管理决策是根据图书资源与目标、环境的匹配,来决定今后的运作模式,对图书馆战略管理和日常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管理实施则是基于管理决策,将战略规划落于实处的行动方案。本文通过分析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决策(主要为管理决策系统、管理实施保障、管理监督模式)和实施经验,以有效促进提高我国图书馆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施的高效性。
关键词: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管理决策;实施
1 管理决策系统
国外图书馆事务的集体决策主体为政策咨询机构、发展规划机构和预算审批机构,此类机构也被称为委员会、理事会或董事会,其建立需基于各个国家的国家图书馆法或相关法律规定,且管理权限通常在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和图书馆馆长之间。
国外图书馆为了保障图书馆管理目标的达成,通常会要求图书馆管理决策机构构建完整的行动方案,包括图书馆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的批准以及对计划实施效果的检测。
1.1.决策机构多层次化
决策机构的设置模式通常较为复杂,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行政级机构:该类机构是由主管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建而成,主要包括有与图书馆相关的联合委员会、参议院立法分委员会、众议院立法分委员会和国会图书馆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均;(2)业务级机构:该类机构是由国家馆在本官内设立而成,主要包括有图书馆内设的馆藏与服务理事会、存储理事会、合作与外包计划理事会和技术策划理事会等;(3)分支机构:该类机构设置于高级别决策机构之下;通常可分为直属型的执行机构和分属型的分支机构。决策机构的多层次化多样式是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决策机构中的一大特色。
1.2人员素质较高
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有政府部门的高层领导、行业组织的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杰出代表,该类人员均经历了严格的筛选程序和履职规范,其相应的综合素质水平通常较高,为管理决策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智力保障。
新加坡国家图书馆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包括有主席和来自学术界、财经界和公共组织的15位非执行董事成员。由于成员的背景和经验各不相同,其为国家图书馆委员会所提供的战略思考能更为全面,以更好的满足高标准的决策需求。英国国家图书馆的咨询委员会则采取针对性的吸收各阶层的成员以更好的发挥向图书馆理事会献言献策的职能。
决策机构负责人作为管理决策机构中的重要人员,其选用备受关注。法国国家图书馆科学委员会主席来自委员会内部,经文化部长下令公布。南非国家图书馆委员会主席直接由部长决定。
1.3机构职能分主次
虽然国外国家图书馆的决策机构的形式和规模通常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设置均是以其对应的社会职能为依据。机构职能的作用在于明确各个决策机构所具备的作用和影响,进一步分析决策管理模式。
决策机构的职能分主次,其主要职能包括有战略管理(如战略方针、战略定位和实施计划)和周期审查(如年度预算、年度结算和年度管理),是大部分国外国家图书馆管理中的相同之处。决策机构的次要职能则为图书馆的部分重要但不属于战略性你的业务(如基金建设、法律保障和高层咨询等)。印度国家图书馆委员会根据国家出台的《国家图书馆法》中的明文规定开展图书馆管理,在不影响主要职能发挥的基础上,已将决策机构的职能延伸至图书馆的管理执行层面。
2 管理实施保障
实施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国家图书馆管理活动有序运行和将决策机构提出的行动方案落于实处的必要条件。
2.1 馆长的任命
馆长责任制在国外国家图书馆中较为常见,馆长的任免均需通过国家元首、国家会议或不低于政府主管部门的部级领导的审批。如日本国家武术馆馆长经两院议长和两院运营委员会商讨,经国会认可后任命。国家图书馆馆长一般都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在大多数国家中归类于政务公务员,薪资待遇可同于副部长。馆长的任期通常有一定的时限,也可连任,部分国家对任职馆长的年龄不做限定。馆长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图书馆管理条规,统筹管理图书馆业务,指挥和监督工作人员,而非所有事务均由馆长负责。韩国《国会图书馆法》中明确指出图书馆业务中的人事行政、财政预算和国库资金管理等业务由国会事务处或国会事务总长负责,而非馆长。
2.2 机构的设置
国家图书馆机构的设置分为两层:(1)第一层机构设置,即图书馆机构自身的创建。美国国家图书馆的执行委员会为图书馆自身主要服务部门的领导组成,对馆长负责,制定各项图书馆政策以及开展各项实践,是馆长决策中的重要参考依据。运营委员会的组成包括各服务部门的副职领导和本馆支持运营办公室的主管,负责处理图书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第二层机构设置,即国家馆内部业务部门的创建。韩国国家图书馆下设社会情报社、情报管理局和国会档案室等,且还能在社、局、室之下设立课。
2.3 人员的配置
国外国家图书馆除了馆长之外的人员聘用和任免均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法国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层人员由馆长提名,总主任需通过政令任命,其职能为协助馆长履行职责,并接受授权对机构各部门开展管理。同时,总主任在馆长不在时可暂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安排机构日常收支。针对非管理层人员,日本国家图书馆由馆长根据《国会职员法》规定,对有能力胜人者给予任命。所有职员均属于国家雇员,类型则可分为司书、专门调查员、调查员和参事等。
3 管理监督模式
3.1 美国的监察长模式
检察长任命于国家图书馆馆长,无需考虑政治立场,且具备完整的独立性,拥有会计、审计、财务分析、法律、管理分析和公共管理等能力。雖然监察长受国家图书馆馆长的领导,但监察长的以下行为不受馆长管辖:(1)任何审计、调查工作的启动、执行或完成;(2)在审计、调查或其他评审过程中发布传讯;(3)任何报告的发布。馆长在撤销监察长职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撤职原因上报至国会两院,以保障监察长所具有的独立监督权。 3.2 印度的监察员模式
印度国家图书馆在创建委员会全面管理图书馆事务的同时,也按照《国家图书馆法》明确制定了以总统为监察员的制度。作为监察员的总统具备监督、调查和质询图书馆管理的权限,能任命一人或多人对图书馆相关事务开展调查或质询。
3.3 日本的委员会模式
日本国家图书馆在制定由专人负责的监督模式之外,还构建了由多人组成的委员会来负责监督国家图书馆。国会图书馆对馆长工作的监督和制约主要包括有议长对馆长的任免权、国会图书馆常设机构联络调整委员会对馆长的咨询建议权以及两议院运营委員会对馆长的监督权和审查权。
4 对我国国家图书馆管理决策与实施的启示
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包括有组织职能、机构设置、工作流程、人员配置和相关制度的设计。国外国家图书馆在长期发展以来具备了较为丰富和成功的管理经验,部分具备现实意义的管理方式有利于促进我国图书馆更有效的开展管理决策和实践活动。
4.1 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未具备专门的图书馆法,且在相关法律中有关图书馆的管理条例也较少,与国外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图书馆法律保障较为薄弱。针对此类情况,参考借鉴别国的先进经验,我国图书馆的业务管理保障体系应作出以下改进:(1)加快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明确政府部门对图书馆的监督和指导。(2)完善与相关法律相匹配的规章制度,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并确立图书馆的机构治理准则,以确保图书馆在具备保障的基础上根据标准要求开展业务管理活动。(3)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文化协
(下转第111页)
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决策及其实施研究
房 丹
摘 要:图书馆的管理决策是根据图书资源与目标、环境的匹配,来决定今后的运作模式,对图书馆战略管理和日常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管理实施则是基于管理决策,将战略规划落于实处的行动方案。本文通过分析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决策(主要为管理决策系统、管理实施保障、管理监督模式)和实施经验,以有效促进提高我国图书馆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施的高效性。
关键词: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管理决策;实施
1 管理决策系统
国外图书馆事务的集体决策主体为政策咨询机构、发展规划机构和预算审批机构,此类机构也被称为委员会、理事会或董事会,其建立需基于各个国家的国家图书馆法或相关法律规定,且管理权限通常在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和图书馆馆长之间。
国外图书馆为了保障图书馆管理目标的达成,通常会要求图书馆管理决策机构构建完整的行动方案,包括图书馆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的批准以及对计划实施效果的检测。
1.1.决策机构多层次化
决策机构的设置模式通常较为复杂,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行政级机构:该类机构是由主管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建而成,主要包括有与图书馆相关的联合委员会、参议院立法分委员会、众议院立法分委员会和国会图书馆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均;(2)业务级机构:该类机构是由国家馆在本官内设立而成,主要包括有图书馆内设的馆藏与服务理事会、存储理事会、合作与外包计划理事会和技术策划理事会等;(3)分支机构:该类机构设置于高级别决策机构之下;通常可分为直属型的执行机构和分属型的分支机构。决策机构的多层次化多样式是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决策机构中的一大特色。
1.2人员素质较高
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有政府部门的高层领导、行业组织的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杰出代表,该类人员均经历了严格的筛选程序和履职规范,其相应的综合素质水平通常较高,为管理决策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智力保障。
新加坡国家图书馆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包括有主席和来自学术界、财经界和公共组织的15位非执行董事成员。由于成员的背景和经验各不相同,其为国家图书馆委员会所提供的战略思考能更为全面,以更好的满足高标准的决策需求。英国国家图书馆的咨询委员会则采取针对性的吸收各阶层的成员以更好的发挥向图书馆理事会献言献策的职能。
决策机构负责人作为管理决策机构中的重要人员,其选用备受关注。法国国家图书馆科学委员会主席来自委员会内部,经文化部长下令公布。南非国家图书馆委员会主席直接由部长决定。
1.3机构职能分主次
虽然国外国家图书馆的决策机构的形式和规模通常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设置均是以其对应的社会职能为依据。机构职能的作用在于明确各个决策机构所具备的作用和影响,进一步分析决策管理模式。
决策机构的职能分主次,其主要职能包括有战略管理(如战略方针、战略定位和实施计划)和周期审查(如年度预算、年度结算和年度管理),是大部分国外国家图书馆管理中的相同之处。决策机构的次要职能则为图书馆的部分重要但不属于战略性你的业务(如基金建设、法律保障和高层咨询等)。印度国家图书馆委员会根据国家出台的《国家图书馆法》中的明文规定开展图书馆管理,在不影响主要职能发挥的基础上,已将决策机构的职能延伸至图书馆的管理执行层面。
2 管理实施保障
实施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国家图书馆管理活动有序运行和将决策机构提出的行动方案落于实处的必要条件。
2.1 馆长的任命
馆长责任制在国外国家图书馆中较为常见,馆长的任免均需通过国家元首、国家会议或不低于政府主管部门的部级领导的审批。如日本国家武术馆馆长经两院议长和两院运营委员会商讨,经国会认可后任命。国家图书馆馆长一般都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在大多数国家中归类于政务公务员,薪资待遇可同于副部长。馆长的任期通常有一定的时限,也可连任,部分国家对任职馆长的年龄不做限定。馆长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图书馆管理条规,统筹管理图书馆业务,指挥和监督工作人员,而非所有事务均由馆长负责。韩国《国会图书馆法》中明确指出图书馆业务中的人事行政、财政预算和国库资金管理等业务由国会事务处或国会事务总长负责,而非馆长。 2.2 机构的设置
国家图书馆机构的设置分为两层:(1)第一层机构设置,即图书馆机构自身的创建。美国国家图书馆的执行委员会为图书馆自身主要服务部门的领导组成,对馆长负责,制定各项图书馆政策以及开展各项实践,是馆长决策中的重要参考依据。运营委员会的组成包括各服务部门的副职领导和本馆支持运营办公室的主管,负责处理图书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第二层机构设置,即国家馆内部业务部门的创建。韩国国家图书馆下设社会情报社、情报管理局和国会档案室等,且还能在社、局、室之下设立课。
2.3 人员的配置
国外国家图书馆除了馆长之外的人员聘用和任免均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法国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层人员由馆长提名,总主任需通过政令任命,其职能为协助馆长履行职责,并接受授权对机构各部门开展管理。同时,总主任在馆长不在时可暂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安排机构日常收支。针对非管理层人员,日本国家图书馆由馆长根据《国会职员法》规定,对有能力胜人者给予任命。所有职员均属于国家雇员,类型则可分为司书、专门调查员、调查员和参事等。
3 管理监督模式
3.1 美国的监察长模式
检察长任命于国家图书馆馆长,无需考虑政治立场,且具备完整的独立性,拥有会计、审计、财务分析、法律、管理分析和公共管理等能力。虽然监察长受国家图书馆馆长的领导,但监察长的以下行为不受馆长管辖:(1)任何审计、调查工作的启动、执行或完成;(2)在审计、调查或其他评审过程中发布传讯;(3)任何报告的发布。馆长在撤销监察长职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撤职原因上报至国会两院,以保障监察长所具有的独立监督权。
3.2 印度的监察员模式
印度国家图书馆在创建委员会全面管理图书馆事务的同时,也按照《国家图书馆法》明确制定了以总统为监察员的制度。作为监察员的总统具备监督、调查和质询图书馆管理的权限,能任命一人或多人对图书馆相关事务开展调查或质询。
3.3 日本的委员会模式
日本国家图书馆在制定由专人负责的监督模式之外,还构建了由多人组成的委员会来负责监督国家图书馆。国会图书馆对馆长工作的监督和制约主要包括有议长对馆长的任免权、国会图书馆常设机构联络调整委员会对馆长的咨询建议权以及两议院运营委员会对馆长的监督权和审查权。
4 对我国国家图书馆管理决策与实施的启示
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包括有组织职能、机构设置、工作流程、人员配置和相关制度的设计。国外国家图书馆在长期发展以来具备了较为丰富和成功的管理经验,部分具备现实意义的管理方式有利于促进我国图书馆更有效的开展管理决策和实践活动。
4.1 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未具备专门的图书馆法,且在相关法律中有关图书馆的管理条例也较少,与国外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图书馆法律保障较为薄弱。针对此类情况,参考借鉴别国的先进经验,我国图书馆的业务管理保障体系应作出以下改进:(1)加快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明确政府部门对图书馆的监督和指导。(2)完善与相关法律相匹配的规章制度,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并确立图书馆的机构治理准则,以确保图书馆在具备保障的基础上根据标准要求开展业务管理活动。(3)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文化协定,结合我国的传统文化,尝试进行法制建设方面的合作,以促进图书馆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
4.2 分权治理的制度设计
我国图书馆管理模式应参考国外先进图书馆管理模式中的分权治理,将决策层、执行層、监督层权利分离,相互制衡,转变传统的集中管理模式,提高图书管理的专业性和“去行政化”,实现开放、民主的管理模式,更有效的吸收多个利益群体参与管理,有效避免彼此之间产生的利益矛盾,以实现图书馆的自主治理、民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5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图书馆管理与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参考国外先进国家图书馆管理的实践经验,我国图书馆除了在不断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加快《公共图书馆法》的制定以及实施法人治理的分权式制度设计之外,还应推进我国的改革试点,解决理事会的定位问题、理事长的人选和产生问题和监督形式的确定问题,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改善我国图书馆管理的现状,推动我国图书馆管理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益民.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决策与实施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16,60(9):18-27.
[2]戈·伊·维尔波娃娅,勃予.从国家情报系统的观点看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图书馆国外文献藏书补充的一些问题[J].图书与情报,1987(z1):154-157.
(作者单位: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会办)
关键词: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管理决策;实施
1 管理决策系统
国外图书馆事务的集体决策主体为政策咨询机构、发展规划机构和预算审批机构,此类机构也被称为委员会、理事会或董事会,其建立需基于各个国家的国家图书馆法或相关法律规定,且管理权限通常在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和图书馆馆长之间。
国外图书馆为了保障图书馆管理目标的达成,通常会要求图书馆管理决策机构构建完整的行动方案,包括图书馆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的批准以及对计划实施效果的检测。
1.1.决策机构多层次化
决策机构的设置模式通常较为复杂,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行政级机构:该类机构是由主管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建而成,主要包括有与图书馆相关的联合委员会、参议院立法分委员会、众议院立法分委员会和国会图书馆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均;(2)业务级机构:该类机构是由国家馆在本官内设立而成,主要包括有图书馆内设的馆藏与服务理事会、存储理事会、合作与外包计划理事会和技术策划理事会等;(3)分支机构:该类机构设置于高级别决策机构之下;通常可分为直属型的执行机构和分属型的分支机构。决策机构的多层次化多样式是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决策机构中的一大特色。
1.2人员素质较高
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有政府部门的高层领导、行业组织的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杰出代表,该类人员均经历了严格的筛选程序和履职规范,其相应的综合素质水平通常较高,为管理决策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智力保障。
新加坡国家图书馆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包括有主席和来自学术界、财经界和公共组织的15位非执行董事成员。由于成员的背景和经验各不相同,其为国家图书馆委员会所提供的战略思考能更为全面,以更好的满足高标准的决策需求。英国国家图书馆的咨询委员会则采取针对性的吸收各阶层的成员以更好的发挥向图书馆理事会献言献策的职能。
决策机构负责人作为管理决策机构中的重要人员,其选用备受关注。法国国家图书馆科学委员会主席来自委员会内部,经文化部长下令公布。南非国家图书馆委员会主席直接由部长决定。
1.3机构职能分主次
虽然国外国家图书馆的决策机构的形式和规模通常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设置均是以其对应的社会职能为依据。机构职能的作用在于明确各个决策机构所具备的作用和影响,进一步分析决策管理模式。
决策机构的职能分主次,其主要职能包括有战略管理(如战略方针、战略定位和实施计划)和周期审查(如年度预算、年度结算和年度管理),是大部分国外国家图书馆管理中的相同之处。决策机构的次要职能则为图书馆的部分重要但不属于战略性你的业务(如基金建设、法律保障和高层咨询等)。印度国家图书馆委员会根据国家出台的《国家图书馆法》中的明文规定开展图书馆管理,在不影响主要职能发挥的基础上,已将决策机构的职能延伸至图书馆的管理执行层面。
2 管理实施保障
实施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国家图书馆管理活动有序运行和将决策机构提出的行动方案落于实处的必要条件。
2.1 馆长的任命
馆长责任制在国外国家图书馆中较为常见,馆长的任免均需通过国家元首、国家会议或不低于政府主管部门的部级领导的审批。如日本国家武术馆馆长经两院议长和两院运营委员会商讨,经国会认可后任命。国家图书馆馆长一般都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在大多数国家中归类于政务公务员,薪资待遇可同于副部长。馆长的任期通常有一定的时限,也可连任,部分国家对任职馆长的年龄不做限定。馆长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图书馆管理条规,统筹管理图书馆业务,指挥和监督工作人员,而非所有事务均由馆长负责。韩国《国会图书馆法》中明确指出图书馆业务中的人事行政、财政预算和国库资金管理等业务由国会事务处或国会事务总长负责,而非馆长。
2.2 机构的设置
国家图书馆机构的设置分为两层:(1)第一层机构设置,即图书馆机构自身的创建。美国国家图书馆的执行委员会为图书馆自身主要服务部门的领导组成,对馆长负责,制定各项图书馆政策以及开展各项实践,是馆长决策中的重要参考依据。运营委员会的组成包括各服务部门的副职领导和本馆支持运营办公室的主管,负责处理图书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第二层机构设置,即国家馆内部业务部门的创建。韩国国家图书馆下设社会情报社、情报管理局和国会档案室等,且还能在社、局、室之下设立课。
2.3 人员的配置
国外国家图书馆除了馆长之外的人员聘用和任免均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法国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层人员由馆长提名,总主任需通过政令任命,其职能为协助馆长履行职责,并接受授权对机构各部门开展管理。同时,总主任在馆长不在时可暂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安排机构日常收支。针对非管理层人员,日本国家图书馆由馆长根据《国会职员法》规定,对有能力胜人者给予任命。所有职员均属于国家雇员,类型则可分为司书、专门调查员、调查员和参事等。
3 管理监督模式
3.1 美国的监察长模式
检察长任命于国家图书馆馆长,无需考虑政治立场,且具备完整的独立性,拥有会计、审计、财务分析、法律、管理分析和公共管理等能力。雖然监察长受国家图书馆馆长的领导,但监察长的以下行为不受馆长管辖:(1)任何审计、调查工作的启动、执行或完成;(2)在审计、调查或其他评审过程中发布传讯;(3)任何报告的发布。馆长在撤销监察长职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撤职原因上报至国会两院,以保障监察长所具有的独立监督权。 3.2 印度的监察员模式
印度国家图书馆在创建委员会全面管理图书馆事务的同时,也按照《国家图书馆法》明确制定了以总统为监察员的制度。作为监察员的总统具备监督、调查和质询图书馆管理的权限,能任命一人或多人对图书馆相关事务开展调查或质询。
3.3 日本的委员会模式
日本国家图书馆在制定由专人负责的监督模式之外,还构建了由多人组成的委员会来负责监督国家图书馆。国会图书馆对馆长工作的监督和制约主要包括有议长对馆长的任免权、国会图书馆常设机构联络调整委员会对馆长的咨询建议权以及两议院运营委員会对馆长的监督权和审查权。
4 对我国国家图书馆管理决策与实施的启示
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包括有组织职能、机构设置、工作流程、人员配置和相关制度的设计。国外国家图书馆在长期发展以来具备了较为丰富和成功的管理经验,部分具备现实意义的管理方式有利于促进我国图书馆更有效的开展管理决策和实践活动。
4.1 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未具备专门的图书馆法,且在相关法律中有关图书馆的管理条例也较少,与国外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图书馆法律保障较为薄弱。针对此类情况,参考借鉴别国的先进经验,我国图书馆的业务管理保障体系应作出以下改进:(1)加快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明确政府部门对图书馆的监督和指导。(2)完善与相关法律相匹配的规章制度,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并确立图书馆的机构治理准则,以确保图书馆在具备保障的基础上根据标准要求开展业务管理活动。(3)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文化协
(下转第111页)
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决策及其实施研究
房 丹
摘 要:图书馆的管理决策是根据图书资源与目标、环境的匹配,来决定今后的运作模式,对图书馆战略管理和日常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管理实施则是基于管理决策,将战略规划落于实处的行动方案。本文通过分析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决策(主要为管理决策系统、管理实施保障、管理监督模式)和实施经验,以有效促进提高我国图书馆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施的高效性。
关键词: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管理决策;实施
1 管理决策系统
国外图书馆事务的集体决策主体为政策咨询机构、发展规划机构和预算审批机构,此类机构也被称为委员会、理事会或董事会,其建立需基于各个国家的国家图书馆法或相关法律规定,且管理权限通常在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和图书馆馆长之间。
国外图书馆为了保障图书馆管理目标的达成,通常会要求图书馆管理决策机构构建完整的行动方案,包括图书馆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的批准以及对计划实施效果的检测。
1.1.决策机构多层次化
决策机构的设置模式通常较为复杂,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行政级机构:该类机构是由主管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建而成,主要包括有与图书馆相关的联合委员会、参议院立法分委员会、众议院立法分委员会和国会图书馆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均;(2)业务级机构:该类机构是由国家馆在本官内设立而成,主要包括有图书馆内设的馆藏与服务理事会、存储理事会、合作与外包计划理事会和技术策划理事会等;(3)分支机构:该类机构设置于高级别决策机构之下;通常可分为直属型的执行机构和分属型的分支机构。决策机构的多层次化多样式是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决策机构中的一大特色。
1.2人员素质较高
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有政府部门的高层领导、行业组织的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杰出代表,该类人员均经历了严格的筛选程序和履职规范,其相应的综合素质水平通常较高,为管理决策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智力保障。
新加坡国家图书馆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包括有主席和来自学术界、财经界和公共组织的15位非执行董事成员。由于成员的背景和经验各不相同,其为国家图书馆委员会所提供的战略思考能更为全面,以更好的满足高标准的决策需求。英国国家图书馆的咨询委员会则采取针对性的吸收各阶层的成员以更好的发挥向图书馆理事会献言献策的职能。
决策机构负责人作为管理决策机构中的重要人员,其选用备受关注。法国国家图书馆科学委员会主席来自委员会内部,经文化部长下令公布。南非国家图书馆委员会主席直接由部长决定。
1.3机构职能分主次
虽然国外国家图书馆的决策机构的形式和规模通常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设置均是以其对应的社会职能为依据。机构职能的作用在于明确各个决策机构所具备的作用和影响,进一步分析决策管理模式。
决策机构的职能分主次,其主要职能包括有战略管理(如战略方针、战略定位和实施计划)和周期审查(如年度预算、年度结算和年度管理),是大部分国外国家图书馆管理中的相同之处。决策机构的次要职能则为图书馆的部分重要但不属于战略性你的业务(如基金建设、法律保障和高层咨询等)。印度国家图书馆委员会根据国家出台的《国家图书馆法》中的明文规定开展图书馆管理,在不影响主要职能发挥的基础上,已将决策机构的职能延伸至图书馆的管理执行层面。
2 管理实施保障
实施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国家图书馆管理活动有序运行和将决策机构提出的行动方案落于实处的必要条件。
2.1 馆长的任命
馆长责任制在国外国家图书馆中较为常见,馆长的任免均需通过国家元首、国家会议或不低于政府主管部门的部级领导的审批。如日本国家武术馆馆长经两院议长和两院运营委员会商讨,经国会认可后任命。国家图书馆馆长一般都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在大多数国家中归类于政务公务员,薪资待遇可同于副部长。馆长的任期通常有一定的时限,也可连任,部分国家对任职馆长的年龄不做限定。馆长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图书馆管理条规,统筹管理图书馆业务,指挥和监督工作人员,而非所有事务均由馆长负责。韩国《国会图书馆法》中明确指出图书馆业务中的人事行政、财政预算和国库资金管理等业务由国会事务处或国会事务总长负责,而非馆长。 2.2 机构的设置
国家图书馆机构的设置分为两层:(1)第一层机构设置,即图书馆机构自身的创建。美国国家图书馆的执行委员会为图书馆自身主要服务部门的领导组成,对馆长负责,制定各项图书馆政策以及开展各项实践,是馆长决策中的重要参考依据。运营委员会的组成包括各服务部门的副职领导和本馆支持运营办公室的主管,负责处理图书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第二层机构设置,即国家馆内部业务部门的创建。韩国国家图书馆下设社会情报社、情报管理局和国会档案室等,且还能在社、局、室之下设立课。
2.3 人员的配置
国外国家图书馆除了馆长之外的人员聘用和任免均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法国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层人员由馆长提名,总主任需通过政令任命,其职能为协助馆长履行职责,并接受授权对机构各部门开展管理。同时,总主任在馆长不在时可暂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安排机构日常收支。针对非管理层人员,日本国家图书馆由馆长根据《国会职员法》规定,对有能力胜人者给予任命。所有职员均属于国家雇员,类型则可分为司书、专门调查员、调查员和参事等。
3 管理监督模式
3.1 美国的监察长模式
检察长任命于国家图书馆馆长,无需考虑政治立场,且具备完整的独立性,拥有会计、审计、财务分析、法律、管理分析和公共管理等能力。虽然监察长受国家图书馆馆长的领导,但监察长的以下行为不受馆长管辖:(1)任何审计、调查工作的启动、执行或完成;(2)在审计、调查或其他评审过程中发布传讯;(3)任何报告的发布。馆长在撤销监察长职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撤职原因上报至国会两院,以保障监察长所具有的独立监督权。
3.2 印度的监察员模式
印度国家图书馆在创建委员会全面管理图书馆事务的同时,也按照《国家图书馆法》明确制定了以总统为监察员的制度。作为监察员的总统具备监督、调查和质询图书馆管理的权限,能任命一人或多人对图书馆相关事务开展调查或质询。
3.3 日本的委员会模式
日本国家图书馆在制定由专人负责的监督模式之外,还构建了由多人组成的委员会来负责监督国家图书馆。国会图书馆对馆长工作的监督和制约主要包括有议长对馆长的任免权、国会图书馆常设机构联络调整委员会对馆长的咨询建议权以及两议院运营委员会对馆长的监督权和审查权。
4 对我国国家图书馆管理决策与实施的启示
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包括有组织职能、机构设置、工作流程、人员配置和相关制度的设计。国外国家图书馆在长期发展以来具备了较为丰富和成功的管理经验,部分具备现实意义的管理方式有利于促进我国图书馆更有效的开展管理决策和实践活动。
4.1 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未具备专门的图书馆法,且在相关法律中有关图书馆的管理条例也较少,与国外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图书馆法律保障较为薄弱。针对此类情况,参考借鉴别国的先进经验,我国图书馆的业务管理保障体系应作出以下改进:(1)加快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明确政府部门对图书馆的监督和指导。(2)完善与相关法律相匹配的规章制度,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并确立图书馆的机构治理准则,以确保图书馆在具备保障的基础上根据标准要求开展业务管理活动。(3)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文化协定,结合我国的传统文化,尝试进行法制建设方面的合作,以促进图书馆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
4.2 分权治理的制度设计
我国图书馆管理模式应参考国外先进图书馆管理模式中的分权治理,将决策层、执行層、监督层权利分离,相互制衡,转变传统的集中管理模式,提高图书管理的专业性和“去行政化”,实现开放、民主的管理模式,更有效的吸收多个利益群体参与管理,有效避免彼此之间产生的利益矛盾,以实现图书馆的自主治理、民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5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图书馆管理与国外主要国家图书馆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参考国外先进国家图书馆管理的实践经验,我国图书馆除了在不断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加快《公共图书馆法》的制定以及实施法人治理的分权式制度设计之外,还应推进我国的改革试点,解决理事会的定位问题、理事长的人选和产生问题和监督形式的确定问题,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改善我国图书馆管理的现状,推动我国图书馆管理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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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戈·伊·维尔波娃娅,勃予.从国家情报系统的观点看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图书馆国外文献藏书补充的一些问题[J].图书与情报,1987(z1):154-157.
(作者单位: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