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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太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已有一周时间。记者来到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粉坊村时,仍能感受到空气中弥漫着悲伤的气息。
这里是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以下简称郑煤集团)旗下的大平煤矿通向河南省登封市的必经之路。站在村口,大平煤矿的井架清晰可见。67岁的张老汉和他的老伴呆坐在屋前,两眼红肿。在这次矿难中,他们的两个儿子都被埋在井下,至今杳无音信,但两位老人已经不抱希望。“镇上几天总是来人安慰我们,说要赔偿。人都没了,赔钱又有什么用?”张老汉悲怆地对记者说。
10月20日晚10点10分,一场突如其来的瓦斯爆炸事故击垮了大平煤矿。到本刊截稿时,有141名矿工在这次事故中遇难,另有7人下落不明,生存希望渺茫。
这是中国近四年来最严重的一次煤矿事故。
是“瓦斯突出”还是“瓦斯爆炸”
大平煤矿位于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与新密市平陌镇交界处,“大平”之名便由大冶镇与平陌镇各取一字而来。大平煤矿1982年开始建矿,1986年建成投产。今年1月-9月大平煤矿累计生产原煤达96万吨,是郑煤集团的骨干矿井之一。
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李恩东向媒体提供的一份报告描绘了这次事故的情景。
据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显示,在井下21岩石下山处,从20日22时9分53秒至12分26秒,在短短2分33秒时间内,瓦斯浓度由1.49%迅速飙升至40%以上,并波及整个矿井。至22时39分45秒,在29分52秒的时间里,共突出瓦斯纯量达6.1万立方米。大量瓦斯冲入主要进风大巷及个别采区,瓦斯冲击过程中遇火源发生爆炸,因而酿成事故。
大平煤矿根据矿工出勤名单,迅速统计出井下矿工的名字及籍贯。遇难及失踪的矿工分别来自五个省市,其中山东、安徽、江苏、四川籍矿工五人,其余工人来自河南省七个市中的33个县。
23日下午,大平煤矿“10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事故调查组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三个工作小组,并聘请了11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的最终结论还要等待数月才能公布。但自矿难伊始,关于事故的主要原因便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说法。
最早报道矿难的新华社电讯称:“10月20日22时47分,位于河南新密市的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稿件中使用了“瓦斯爆炸”一词。
而据当地的一位记者透露,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李恩东21日上午曾为矿难一事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李恩东的发言为依据,河南省内媒体在报道中对矿难的定性多是“瓦斯突出”事故。
“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在一般人看来含义相近。但在从业人员和专家眼中,却代表着完全不同的事故性质。
瓦斯突出是一个侧重地质自然灾害的专用术语,指地下的瓦斯气体在突破煤层后,在瞬间内大量释放。但瓦斯突出并不一定会发生爆炸事故,只有当空气中氧气含量达到12%以上,或是瓦斯浓度达到5%-16%之间,或是遇到明火,瓦斯突出才可能会引发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则更偏向是人为事故。井下瓦斯无处不在,如果矿井达不到应有的通风标准,或超通风能力开采,抑或井下工人有违章操作的情况,即使瓦斯含量在正常范围之内,也都可能会引发瓦斯爆炸。
根据国家对煤炭安全生产标准的规定,在矿井采掘工程面和巷道空间里,瓦斯浓度不能超过1%;在整个矿井总回风道里,瓦斯浓度不能超过0.75%。在工作中,为了保持这样的环境,需要相应的瓦斯监测系统和巷道通风系统。如果空气流通符合正常标准,就可以把地下的瓦斯浓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完全能够保证安全生产。
目前,由于探测技术不完善,瓦斯突出在煤炭业还属于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不能完全防范;而瓦斯爆炸事故则完全可以通过严格的安全措施来防范。
因此,对事故原因的判定,将决定郑煤集团是否应担负主要责任。探明是瓦斯突出还是瓦斯爆炸,不仅是对事故责任方的认定,也是对于100多名死者在天之灵的一个交待。
据专家介绍,判定是瓦斯突出还是瓦斯爆炸的方法很简单,一是查看和分析瓦斯监测数据,二是通过辨认死者死因。如果死者是被炸身亡,血液中一氧化碳含量正常,应该是瓦斯爆炸;如果靠近爆炸中心点的死者是窒息而亡,则瓦斯突出的可能性较大。
矿难背后的利益权衡
尽管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仍有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人们对大平矿难的追问,仍不可避免地指向一个环节——安全生产监督。
近年来,矿难频频。从制度上看,国家对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高度重视,有着极其详细的规章。然而很多时候,这些规章制度实际上成了一种摆设。
按现行法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违反开采,即使被罚款,也不过是5000元至2万元;酿成重大或特大矿难的责任人,被判刑也在七年以下。另外,有关部门估算过,中国重大矿难事故风险的概率为六百分之一。尽管从总量上看,煤炭行业发生矿难的频率和死亡人数很高,但真正轮到每一个煤矿的几率却很低。
比之微不足道的罚款,以及相对较低的事故风险成本,煤炭开采的收益却十分丰厚。一般煤炭开采的人工成本只有5元,其他开支也不过寥寥,除去开矿前期投入建设的各项费用,后面的产出则是多挖多赚,利润十分诱人。
几乎每一起事故背后,都隐藏着利益权衡和博弈。值得注意的则是,和屡成众矢之的的小煤窑不同,大平煤矿所属的河南省郑煤集团公司是一家国家大型一类企业、国家二级企业,年生产能力达660万吨,其麾下的郑州煤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可谓实力雄厚,赫赫有名。
但是,郑煤集团已经不止一次发生过事故。郑煤集团公布的事故情况统计显示,1999年以来,包括此次矿难,郑煤集团发生大的矿难事故有九起之多:其中2000年8月9日,戈湾矿发生淹井事故,10名矿工遇难;2004年4月11日,郑煤超化矿发生透水事故,12名矿工被困井下109个小时后获救。
仅此次发生事故的大平煤矿,2000年至今也已发生两次矿井被淹事故,且隐患频现。据河南省安全监察部门的记录,2000年7月14日,大平煤矿被淹,历时三个月才恢复生产,损失约5000万元;2003年1月23日,大平煤矿矿井被淹,30多名矿工及时撤退,直接经济损失约5000万元。
2003年11月3日至9日,郑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曾对郑煤集团开展安全执法监察,共监察了大平、告成、超化三个国有重点煤矿,查出问题100多个,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3份。但这些现场处理决定书并没有落到实处,而是敷衍了事。“像这样的情况,出事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罢了。”一位矿工家属说。
据当地一位资深记者反映,郑煤集团几年间出现如此多的事故,没有一名领导受到处理。
贫困是安全的大敌
矿工来源的变化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一大原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煤矿工人中的正式工人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农民工。他们大多不重视自我安全保护,甚至视安全措施为累赘,以侥幸心理与死神捉迷藏。
在煤矿,正式工人属于城镇户口,档案由煤矿保管,退休后可享受相关工资待遇。农民工则是临时打工,与矿上签署几个月至几年不等的工作合同,合同期满便可离开。由于农民工人力成本低,近10年来,煤炭行业趋向于以农民工进行生产。在大平矿难遇难者中,农民协议工占95%之多。
农民工流动性大,煤矿对他们的安全生产培训也往往流于形式。对于家庭贫困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所希冀的就是矿上每月将近2000元的收入,很多人为了增加收入不惜违反安全规章,而妨碍增加收入的安全措施根本不能战胜他们的侥幸心理。
例如,井下的瓦斯探测头探测到瓦斯浓度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报警,工人应该立即撤离。但有的工人担心停工会降低收入,就把灵敏度调低,甚至干脆用塑料布把探测头包起来。
根据安全生产规程,在工作面上每挖掘几米,就需要安装千斤顶支架,以防冒顶。有的工人为了加快进度多挖煤,做支架时只是敷衍了事,甚至根本不愿花费时间安装支架。
即使在事故发生后,矿工们及其家属依然掩饰不住对这份工作的渴望。来自南阳的农民工张群周,他的亲属在此次矿难中丧生,然而他毫不犹豫地表示,等到恢复开工以后还是要回矿上工作,因为“毕竟是大煤矿,收入高,事故几年也不一定能碰上一回”。
发展观冲突
除了对于安全生产的关注,大平矿难之引人注目,还在于这次事故体现了一种发展观的冲突。这是煤炭行业在增长驱动下难以自善其身的表现。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孙华山在10月21日早上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这次矿难事故暴露了中国煤炭工业的薄弱环节,其重点表现是企业超能力生产现象比较普遍。
孙华山具体阐述说,“煤炭市场供应短缺是造成绝大多数煤矿超能力生产的原因之一”。从去年以来,我国煤炭供应持续紧张,价格不断攀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每吨煤炭的价格已经上涨了一倍多,目前市价达到每吨200多元,煤炭企业的经营状况普遍好转,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大平煤矿也是整个行业的获益者。大平煤矿出产的煤属于中灰低硫煤,比较适合发电,在今年电煤紧俏的时候尤其受宠。据当地村民讲,电厂等待拉煤的车就停在矿井口,煤一运上来马上就装车运走,价钱最高时曾经达到近300元一吨。
在供求失衡的情况下,超负荷生产成为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供的数字显示,2003年国内煤炭产量为17亿吨,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为8.3亿吨,超过其核定生产能力20%以上,而今年的煤炭产量预计将达到19亿吨,更是远远超过现有的生产能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生产负荷过重,这大大增加了事故隐患。
具有戏剧性的是,就在之前的两三年,煤炭全行业处在需求的冬天。彼时全国电力过剩,电煤积压,很多煤炭企业处于停产或亏损的边缘。当时的企业为了最大程度地提高利润、降低成本,纷纷减少在保证生产安全方面的投资。
现实就是这样残酷:无论行业是冷是暖,煤炭企业的粗放式增长模式未能得到改变,被牺牲的总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
在能源紧缺的今天,GDP增长永远是一个难以拒绝的指标。一方面是旺盛的能源需求,以及与之相应的生产过热势头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是与高速发展如影随形的贫困,以及贫困农民无所顾忌地进入高危行业。在发展与生命之间,中国面临着两难选择。而148个遇难矿工的鲜活生命,便是这一两难选择的沉重注脚。
这里是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以下简称郑煤集团)旗下的大平煤矿通向河南省登封市的必经之路。站在村口,大平煤矿的井架清晰可见。67岁的张老汉和他的老伴呆坐在屋前,两眼红肿。在这次矿难中,他们的两个儿子都被埋在井下,至今杳无音信,但两位老人已经不抱希望。“镇上几天总是来人安慰我们,说要赔偿。人都没了,赔钱又有什么用?”张老汉悲怆地对记者说。
10月20日晚10点10分,一场突如其来的瓦斯爆炸事故击垮了大平煤矿。到本刊截稿时,有141名矿工在这次事故中遇难,另有7人下落不明,生存希望渺茫。
这是中国近四年来最严重的一次煤矿事故。
是“瓦斯突出”还是“瓦斯爆炸”
大平煤矿位于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与新密市平陌镇交界处,“大平”之名便由大冶镇与平陌镇各取一字而来。大平煤矿1982年开始建矿,1986年建成投产。今年1月-9月大平煤矿累计生产原煤达96万吨,是郑煤集团的骨干矿井之一。
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李恩东向媒体提供的一份报告描绘了这次事故的情景。
据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显示,在井下21岩石下山处,从20日22时9分53秒至12分26秒,在短短2分33秒时间内,瓦斯浓度由1.49%迅速飙升至40%以上,并波及整个矿井。至22时39分45秒,在29分52秒的时间里,共突出瓦斯纯量达6.1万立方米。大量瓦斯冲入主要进风大巷及个别采区,瓦斯冲击过程中遇火源发生爆炸,因而酿成事故。
大平煤矿根据矿工出勤名单,迅速统计出井下矿工的名字及籍贯。遇难及失踪的矿工分别来自五个省市,其中山东、安徽、江苏、四川籍矿工五人,其余工人来自河南省七个市中的33个县。
23日下午,大平煤矿“10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事故调查组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三个工作小组,并聘请了11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的最终结论还要等待数月才能公布。但自矿难伊始,关于事故的主要原因便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说法。
最早报道矿难的新华社电讯称:“10月20日22时47分,位于河南新密市的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稿件中使用了“瓦斯爆炸”一词。
而据当地的一位记者透露,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李恩东21日上午曾为矿难一事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李恩东的发言为依据,河南省内媒体在报道中对矿难的定性多是“瓦斯突出”事故。
“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在一般人看来含义相近。但在从业人员和专家眼中,却代表着完全不同的事故性质。
瓦斯突出是一个侧重地质自然灾害的专用术语,指地下的瓦斯气体在突破煤层后,在瞬间内大量释放。但瓦斯突出并不一定会发生爆炸事故,只有当空气中氧气含量达到12%以上,或是瓦斯浓度达到5%-16%之间,或是遇到明火,瓦斯突出才可能会引发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则更偏向是人为事故。井下瓦斯无处不在,如果矿井达不到应有的通风标准,或超通风能力开采,抑或井下工人有违章操作的情况,即使瓦斯含量在正常范围之内,也都可能会引发瓦斯爆炸。
根据国家对煤炭安全生产标准的规定,在矿井采掘工程面和巷道空间里,瓦斯浓度不能超过1%;在整个矿井总回风道里,瓦斯浓度不能超过0.75%。在工作中,为了保持这样的环境,需要相应的瓦斯监测系统和巷道通风系统。如果空气流通符合正常标准,就可以把地下的瓦斯浓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完全能够保证安全生产。
目前,由于探测技术不完善,瓦斯突出在煤炭业还属于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不能完全防范;而瓦斯爆炸事故则完全可以通过严格的安全措施来防范。
因此,对事故原因的判定,将决定郑煤集团是否应担负主要责任。探明是瓦斯突出还是瓦斯爆炸,不仅是对事故责任方的认定,也是对于100多名死者在天之灵的一个交待。
据专家介绍,判定是瓦斯突出还是瓦斯爆炸的方法很简单,一是查看和分析瓦斯监测数据,二是通过辨认死者死因。如果死者是被炸身亡,血液中一氧化碳含量正常,应该是瓦斯爆炸;如果靠近爆炸中心点的死者是窒息而亡,则瓦斯突出的可能性较大。
矿难背后的利益权衡
尽管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仍有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人们对大平矿难的追问,仍不可避免地指向一个环节——安全生产监督。
近年来,矿难频频。从制度上看,国家对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高度重视,有着极其详细的规章。然而很多时候,这些规章制度实际上成了一种摆设。
按现行法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违反开采,即使被罚款,也不过是5000元至2万元;酿成重大或特大矿难的责任人,被判刑也在七年以下。另外,有关部门估算过,中国重大矿难事故风险的概率为六百分之一。尽管从总量上看,煤炭行业发生矿难的频率和死亡人数很高,但真正轮到每一个煤矿的几率却很低。
比之微不足道的罚款,以及相对较低的事故风险成本,煤炭开采的收益却十分丰厚。一般煤炭开采的人工成本只有5元,其他开支也不过寥寥,除去开矿前期投入建设的各项费用,后面的产出则是多挖多赚,利润十分诱人。
几乎每一起事故背后,都隐藏着利益权衡和博弈。值得注意的则是,和屡成众矢之的的小煤窑不同,大平煤矿所属的河南省郑煤集团公司是一家国家大型一类企业、国家二级企业,年生产能力达660万吨,其麾下的郑州煤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可谓实力雄厚,赫赫有名。
但是,郑煤集团已经不止一次发生过事故。郑煤集团公布的事故情况统计显示,1999年以来,包括此次矿难,郑煤集团发生大的矿难事故有九起之多:其中2000年8月9日,戈湾矿发生淹井事故,10名矿工遇难;2004年4月11日,郑煤超化矿发生透水事故,12名矿工被困井下109个小时后获救。
仅此次发生事故的大平煤矿,2000年至今也已发生两次矿井被淹事故,且隐患频现。据河南省安全监察部门的记录,2000年7月14日,大平煤矿被淹,历时三个月才恢复生产,损失约5000万元;2003年1月23日,大平煤矿矿井被淹,30多名矿工及时撤退,直接经济损失约5000万元。
2003年11月3日至9日,郑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曾对郑煤集团开展安全执法监察,共监察了大平、告成、超化三个国有重点煤矿,查出问题100多个,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3份。但这些现场处理决定书并没有落到实处,而是敷衍了事。“像这样的情况,出事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罢了。”一位矿工家属说。
据当地一位资深记者反映,郑煤集团几年间出现如此多的事故,没有一名领导受到处理。
贫困是安全的大敌
矿工来源的变化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一大原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煤矿工人中的正式工人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农民工。他们大多不重视自我安全保护,甚至视安全措施为累赘,以侥幸心理与死神捉迷藏。
在煤矿,正式工人属于城镇户口,档案由煤矿保管,退休后可享受相关工资待遇。农民工则是临时打工,与矿上签署几个月至几年不等的工作合同,合同期满便可离开。由于农民工人力成本低,近10年来,煤炭行业趋向于以农民工进行生产。在大平矿难遇难者中,农民协议工占95%之多。
农民工流动性大,煤矿对他们的安全生产培训也往往流于形式。对于家庭贫困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所希冀的就是矿上每月将近2000元的收入,很多人为了增加收入不惜违反安全规章,而妨碍增加收入的安全措施根本不能战胜他们的侥幸心理。
例如,井下的瓦斯探测头探测到瓦斯浓度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报警,工人应该立即撤离。但有的工人担心停工会降低收入,就把灵敏度调低,甚至干脆用塑料布把探测头包起来。
根据安全生产规程,在工作面上每挖掘几米,就需要安装千斤顶支架,以防冒顶。有的工人为了加快进度多挖煤,做支架时只是敷衍了事,甚至根本不愿花费时间安装支架。
即使在事故发生后,矿工们及其家属依然掩饰不住对这份工作的渴望。来自南阳的农民工张群周,他的亲属在此次矿难中丧生,然而他毫不犹豫地表示,等到恢复开工以后还是要回矿上工作,因为“毕竟是大煤矿,收入高,事故几年也不一定能碰上一回”。
发展观冲突
除了对于安全生产的关注,大平矿难之引人注目,还在于这次事故体现了一种发展观的冲突。这是煤炭行业在增长驱动下难以自善其身的表现。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孙华山在10月21日早上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这次矿难事故暴露了中国煤炭工业的薄弱环节,其重点表现是企业超能力生产现象比较普遍。
孙华山具体阐述说,“煤炭市场供应短缺是造成绝大多数煤矿超能力生产的原因之一”。从去年以来,我国煤炭供应持续紧张,价格不断攀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每吨煤炭的价格已经上涨了一倍多,目前市价达到每吨200多元,煤炭企业的经营状况普遍好转,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大平煤矿也是整个行业的获益者。大平煤矿出产的煤属于中灰低硫煤,比较适合发电,在今年电煤紧俏的时候尤其受宠。据当地村民讲,电厂等待拉煤的车就停在矿井口,煤一运上来马上就装车运走,价钱最高时曾经达到近300元一吨。
在供求失衡的情况下,超负荷生产成为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供的数字显示,2003年国内煤炭产量为17亿吨,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为8.3亿吨,超过其核定生产能力20%以上,而今年的煤炭产量预计将达到19亿吨,更是远远超过现有的生产能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生产负荷过重,这大大增加了事故隐患。
具有戏剧性的是,就在之前的两三年,煤炭全行业处在需求的冬天。彼时全国电力过剩,电煤积压,很多煤炭企业处于停产或亏损的边缘。当时的企业为了最大程度地提高利润、降低成本,纷纷减少在保证生产安全方面的投资。
现实就是这样残酷:无论行业是冷是暖,煤炭企业的粗放式增长模式未能得到改变,被牺牲的总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
在能源紧缺的今天,GDP增长永远是一个难以拒绝的指标。一方面是旺盛的能源需求,以及与之相应的生产过热势头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是与高速发展如影随形的贫困,以及贫困农民无所顾忌地进入高危行业。在发展与生命之间,中国面临着两难选择。而148个遇难矿工的鲜活生命,便是这一两难选择的沉重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