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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几年关于瓦斯爆炸引起的矿难事故频发,对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利益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尤其是针对高瓦斯矿井,其潜在危险更大,需要格外重视。文章针对当前高瓦斯矿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为实现瓦斯零超限管理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旨在为减少瓦斯矿难事故的发生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5.164
1 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高瓦斯矿井监管存在问题
高瓦斯矿井是矿井管理中防止瓦斯事故发生的重点领域,但是在矿井的设计运营过程中,监管部门把监管的重点通常会放在生产矿井上,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停产的礦井明显投入不足。矿井虽然制定了不少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却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瓦斯超限管理体系。比如局部通风机出现风筒损坏、大量漏风或者脱节的现象;瓦斯在短时间内涌出量剧增,而且积存了数量很多的高浓度瓦斯。这些都是在一些高瓦斯矿井中切实存在的,而这些现象的存在正是监管上存在的缺陷。
1.2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不完善
国家的法律规范对瓦斯等级鉴定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可以由具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能力的企业或者受委托的机构进行鉴定。[1]但是每个地区所采取的标准不一,而且鉴定人员素质高低不齐,鉴定时间十分集中,这就导致具有鉴别资格的人员出现严重短缺现象,若严格按照鉴定规定执行,会导致无法顺利完成鉴定任务,这就导致出现了不少不规范的鉴定过程。
1.3 瓦斯等级升级管理存在漏洞
在矿井开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地质条件,开采的难度也会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对于高瓦斯矿井可能会出现瓦斯局部涌出异常或者涌出增大的现象。当在高瓦斯区域进行开采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突出危险区域时未对瓦斯进行等级升级工作,会使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尽管国家规定矿井需要每两年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而且也列出了需要升等级的具体情况。但是依靠企业主动升级在实际的操作中可行性并不大,会出现一部分矿井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主动去落实。
2 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的必要性
矿井瓦斯是当前威胁煤矿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纵观煤矿的近代发展历史,可以发现每年都会出现瓦斯事故,就我国煤矿各类一次性死亡人数超过十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重大瓦斯所造成的事故占比为66.5%,在我国煤矿各类一次性死亡人数超过一百人的特别重大事故中,由瓦斯导致的事故占比为77.8%。[2]在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监督之下,近几年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煤矿安全都有所保障,瓦斯导致的煤矿事故发生率有所下降,我国国家能源局2017年1月16日发布的资料中显示:2016年,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23起,同比减少22起,下降48.9%;死亡183人,同比略有反弹。虽然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煤矿瓦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死亡人数近十一年来首次出现反弹,重特大瓦斯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中小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瓦斯仍然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导致各种瓦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就是瓦斯超限,因此需要从源头进行治理,使瓦斯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3 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的具体对策
3.1 加强对高瓦斯矿井的监管力度
对高瓦斯矿井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构建起坚固的安全防线,从多方面努力开展对高瓦斯矿井的监督。针对当前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瓦斯令超限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对于未按制度规定进行作业开采的单位进行查处和批评。加大对在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过程中消极被动、弄虚作假现象的处分力度,督促单位做好瓦斯异常涌出和瓦斯等级升级的相关工作。对于瓦斯零超限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当然监管也不应该停留在传统的静态管理上,而是要实现动态监管。将“瓦斯零超限”当成全部工作的战略目标,以此为基础,构建“精细化、信息化、标准化和全员化”管控体系。[3]在这种管控体系下会对高瓦斯矿井的全程进行监督,包含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等,争取对瓦斯治理的每个环节进行全程控制,做到质量技术标准明确、分工清晰,使瓦斯超限治理工作实现动态闭环管理和超限控制,提高高瓦斯矿井的监管力度。
3.2 加强对瓦斯等级的相关管理
必须对当前高瓦斯矿井的瓦斯等级进行严格管理,使其能够准确地反映出当前矿井的瓦斯情况。虽然每个地方的瓦斯等级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需要根据自身矿井所在地做好本矿井的瓦斯等级升级,对相关的管理人员和鉴定机构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明文规定进行审查和鉴定,使瓦斯等级保持真实性和客观性,为瓦斯零超限管理奠定基础。
3.3 加大瓦斯零超限宣传力度
高瓦斯矿井本就具有较大的瓦斯事故出现的危险性,因此需要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让高瓦斯矿井管理人员和采掘人员意识到瓦斯零超限的重要性,减少违法和非法作业,使高瓦斯矿井的瓦斯矿井理念得到更新,从而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治理瓦斯,使瓦斯事故发生率有效降低。在提高宣传力度的同时也应该对高瓦斯矿井的在职人员展开相应的培训工作,对于生产过程中易发生瓦斯超限和误报警的环节,制定专门的流程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将培训的过程和效果以书面形式层层上报,入档留存。只有把“瓦斯零超限”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都做好了才能够为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3.4 明确划分人員责任
将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的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身上,比如矿长对本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矿总工程师对本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矿井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负责瓦斯治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定期开展监督活动,不能使“瓦斯零超限”停留在表面上,而是要落实到实处。如:每月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及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一通三防”系统能力、稳定性、可靠性。因“一通三防”系统不可靠、不完善、不稳定造成瓦斯超限的,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其他人所负责的工作范围也是同样的道理,一旦发生事故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另外也要积极落实奖罚制度,对于在瓦斯零超限管理过程中表现好的要给予鼓励。对于表现不好的,如人为原因发生瓦斯事故或者误报警现象均需要依据事故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3.5 强化各个工作面的制度执行力度
“瓦斯零超限”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相关内容,明确各个人员的管理责任,将其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但是这些都是为“瓦斯零超限”政策的落实提供保障,最关键的是需要强化高瓦斯矿井各个工作面的政策执行度。比如采煤工作面的瓦斯超限政策落实需要投产前必须进行区域预测或抽采达标评判,合格之后才可以继续进行工作,不合格则需要继续整改进行强化抽采,直至达标。
4 结 论
瓦斯一直以来都是矿井安全的重要隐患,尤其是对于高瓦斯矿井更需要将瓦斯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就我国当前高瓦斯矿井瓦斯管理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想要实现瓦斯零超限,要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督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等,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谷小敏,杨勇.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实践[J].现代矿业,2016(4):64-67.
[2]闫刘强.矿井瓦斯超限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J].中州煤炭,2015(11):35-36,41.
[3]郭魏虎,王锋,高飞.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实践[J].煤矿安全,2014(9):133-136.
[关键词]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5.164
1 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高瓦斯矿井监管存在问题
高瓦斯矿井是矿井管理中防止瓦斯事故发生的重点领域,但是在矿井的设计运营过程中,监管部门把监管的重点通常会放在生产矿井上,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停产的礦井明显投入不足。矿井虽然制定了不少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却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瓦斯超限管理体系。比如局部通风机出现风筒损坏、大量漏风或者脱节的现象;瓦斯在短时间内涌出量剧增,而且积存了数量很多的高浓度瓦斯。这些都是在一些高瓦斯矿井中切实存在的,而这些现象的存在正是监管上存在的缺陷。
1.2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不完善
国家的法律规范对瓦斯等级鉴定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可以由具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能力的企业或者受委托的机构进行鉴定。[1]但是每个地区所采取的标准不一,而且鉴定人员素质高低不齐,鉴定时间十分集中,这就导致具有鉴别资格的人员出现严重短缺现象,若严格按照鉴定规定执行,会导致无法顺利完成鉴定任务,这就导致出现了不少不规范的鉴定过程。
1.3 瓦斯等级升级管理存在漏洞
在矿井开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地质条件,开采的难度也会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对于高瓦斯矿井可能会出现瓦斯局部涌出异常或者涌出增大的现象。当在高瓦斯区域进行开采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突出危险区域时未对瓦斯进行等级升级工作,会使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尽管国家规定矿井需要每两年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而且也列出了需要升等级的具体情况。但是依靠企业主动升级在实际的操作中可行性并不大,会出现一部分矿井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主动去落实。
2 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的必要性
矿井瓦斯是当前威胁煤矿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纵观煤矿的近代发展历史,可以发现每年都会出现瓦斯事故,就我国煤矿各类一次性死亡人数超过十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重大瓦斯所造成的事故占比为66.5%,在我国煤矿各类一次性死亡人数超过一百人的特别重大事故中,由瓦斯导致的事故占比为77.8%。[2]在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监督之下,近几年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煤矿安全都有所保障,瓦斯导致的煤矿事故发生率有所下降,我国国家能源局2017年1月16日发布的资料中显示:2016年,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23起,同比减少22起,下降48.9%;死亡183人,同比略有反弹。虽然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煤矿瓦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死亡人数近十一年来首次出现反弹,重特大瓦斯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中小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瓦斯仍然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导致各种瓦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就是瓦斯超限,因此需要从源头进行治理,使瓦斯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3 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的具体对策
3.1 加强对高瓦斯矿井的监管力度
对高瓦斯矿井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构建起坚固的安全防线,从多方面努力开展对高瓦斯矿井的监督。针对当前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瓦斯令超限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对于未按制度规定进行作业开采的单位进行查处和批评。加大对在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过程中消极被动、弄虚作假现象的处分力度,督促单位做好瓦斯异常涌出和瓦斯等级升级的相关工作。对于瓦斯零超限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当然监管也不应该停留在传统的静态管理上,而是要实现动态监管。将“瓦斯零超限”当成全部工作的战略目标,以此为基础,构建“精细化、信息化、标准化和全员化”管控体系。[3]在这种管控体系下会对高瓦斯矿井的全程进行监督,包含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等,争取对瓦斯治理的每个环节进行全程控制,做到质量技术标准明确、分工清晰,使瓦斯超限治理工作实现动态闭环管理和超限控制,提高高瓦斯矿井的监管力度。
3.2 加强对瓦斯等级的相关管理
必须对当前高瓦斯矿井的瓦斯等级进行严格管理,使其能够准确地反映出当前矿井的瓦斯情况。虽然每个地方的瓦斯等级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需要根据自身矿井所在地做好本矿井的瓦斯等级升级,对相关的管理人员和鉴定机构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明文规定进行审查和鉴定,使瓦斯等级保持真实性和客观性,为瓦斯零超限管理奠定基础。
3.3 加大瓦斯零超限宣传力度
高瓦斯矿井本就具有较大的瓦斯事故出现的危险性,因此需要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让高瓦斯矿井管理人员和采掘人员意识到瓦斯零超限的重要性,减少违法和非法作业,使高瓦斯矿井的瓦斯矿井理念得到更新,从而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治理瓦斯,使瓦斯事故发生率有效降低。在提高宣传力度的同时也应该对高瓦斯矿井的在职人员展开相应的培训工作,对于生产过程中易发生瓦斯超限和误报警的环节,制定专门的流程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将培训的过程和效果以书面形式层层上报,入档留存。只有把“瓦斯零超限”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都做好了才能够为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3.4 明确划分人員责任
将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的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身上,比如矿长对本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矿总工程师对本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矿井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负责瓦斯治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定期开展监督活动,不能使“瓦斯零超限”停留在表面上,而是要落实到实处。如:每月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及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一通三防”系统能力、稳定性、可靠性。因“一通三防”系统不可靠、不完善、不稳定造成瓦斯超限的,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其他人所负责的工作范围也是同样的道理,一旦发生事故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另外也要积极落实奖罚制度,对于在瓦斯零超限管理过程中表现好的要给予鼓励。对于表现不好的,如人为原因发生瓦斯事故或者误报警现象均需要依据事故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3.5 强化各个工作面的制度执行力度
“瓦斯零超限”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相关内容,明确各个人员的管理责任,将其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但是这些都是为“瓦斯零超限”政策的落实提供保障,最关键的是需要强化高瓦斯矿井各个工作面的政策执行度。比如采煤工作面的瓦斯超限政策落实需要投产前必须进行区域预测或抽采达标评判,合格之后才可以继续进行工作,不合格则需要继续整改进行强化抽采,直至达标。
4 结 论
瓦斯一直以来都是矿井安全的重要隐患,尤其是对于高瓦斯矿井更需要将瓦斯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就我国当前高瓦斯矿井瓦斯管理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想要实现瓦斯零超限,要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督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等,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谷小敏,杨勇.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实践[J].现代矿业,2016(4):64-67.
[2]闫刘强.矿井瓦斯超限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J].中州煤炭,2015(11):35-36,41.
[3]郭魏虎,王锋,高飞.高瓦斯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实践[J].煤矿安全,2014(9):13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