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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上来讲民营银行确实有很多国有银行不具备的优势,但国有银行也拥有民营银行不可比的长处。市场关心的是银行的经营机制,而不是所有制。究竟市场需要什么样的银行,只有市场说了算,最终要由市场来说话,切莫陷入新自由主义金融的陷阱。□上海银行发展研究部 张吉光
工行上海市闸北支行 郭凌凌
在今年“两会”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就发展民营银行问题提出议案,从而使一度淡化的民营银行问题再次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此前,有关学者已就民营银行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论,但由于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依然存在很大分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什么是民营银行、为什么需要民营银行和通过何种方式建立民营银行。正如有关学者所说,只有通过辩论才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金融改革的必要性,才能使理论更好的服务于现实。因此,笔者也想就以上三个问题谈点自己的看法。
什么是民营银行
这一问题是民营银行争论的首要问题。正是基于对民营银行定义的不同认识,不同的人得出不同的结论。关于对民营银行定义的争论,笔者曾将其划分为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和治理结构论三类。产权结构论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资产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是主要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而治理结构论则认为凡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现在重新看来,关于民营银行定义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强调产权模式和强调经营模式。强调产权模式的学者认为民营银行必须是民有民营。而强调经营模式的学者则认为民营银行重点在于强调经营模式,只要是由民间经营,只要是按市场机制经营都可以称为民营银行。笔者认为,“民营”一词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具有很大争议,而且国外并没有这一提法。翻阅《新帕尔戈雷夫金融大辞典》,笔者只找到一个与所谓的民营银行含义相近的private bank,但它是指私人银行。因而,民营银行不是一个所有制概念,而是对经营权问题的描述。既然有关学者提出民有民营的概念,与之对应的当然是国有民营。因此,笔者认为准确的民营银行概念应包括:民有民营和国有民营,而民有民营只不过是民营银行的一种特例。显然,那些主张设立民营银行的学者只承认民有民营的概念。而香港地铁的官有民营、农行台州分行的“国有民营管理法”无疑为我们提供了国有民营的案例。这说明了在国有民营的情况下,不触动产权也可实现政企分开。这也是对“只有触动产权才能实现政企分开”观点的最好回应。而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进一步阐述,为我们理解国有民营问题进一步提供了依据,即:不是再强调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而是强调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也就是强调政府只是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存在,而不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即使对那些完全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政府也不能过渡干预,因为政府只是作为出资人而存在,企业则是具有完整独立法人地位的主体,出资人是以承认企业拥有完整的独立法人地位为前提的。可见,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企业归谁所有,只要其产权清晰,并按照市场机制经营,能实现资产增值,国有企业也可以实行民营。因而民营银行并不等同于“民有银行”,只要是由民间经营,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真正拥有决定权即可。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最近召开的由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与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证券市场和金融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上所讲,“从城市信用社的发展历程看,民营银行并没有因为非公经济的存在而具有更好的经营绩效;所有制的改变是不可能完全改变金融机构的行为的”。
为什么需要民
设立民营银行需要回答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民营银行,民营银行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如果连设立民营银行的目的都不清楚,站不住脚,设立民营银行的想法无异于一时冲动的个人美好愿望。归纳起来,主张设立民营银行的学者认为设立民营银行的目的有三个:打破垄断格局,加强银行之间的竞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抵御外资银行的入侵。可是细细想来,这三个方面的理由并不充分。
(1)民营银行的设立是否可以打破垄断格局,加强银行之间的竞争?回答这一问题不能脱离我们的金融现状,并要考虑银行业自身的特点。就我国金融现状来看,严格的金融管制依然存在,即严格的利率管制和银行业务的管制。在这种情况下,民营银行不可能真正实现以价格(利率)为杠杆的市场经营。因为它们不可能通过价格(利率)竞争和服务竞争(金融业务创新)同其他银行展开竞争。银行业务特点的统一性和利率价格的一致性阻碍了市场竞争的展开。同时,银行业中的规模优势是不容忽视的。从国际经验来看,在业务创新和价格制定方面大银行总是处于有利地位。因而,即使是我国的金融管制逐步取消,新兴民营银行的竞争力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分析这一问题时,人们常以“鲶鱼效应”为例。鲶鱼是大家熟知的一种鱼类:体长形,头扁平,为两栖类鱼类,生性凶猛,以小鱼、小虾等为食。在平静的池塘中放入鲶鱼后,由于受到威胁,其他鱼类必然快速游动起来,于是平静的水面就会被打破。而主张设立民营银行的学者认为,设立民营银行无异于在中国金融业这块静水中放入鲶鱼,民营银行的强大冲击力必然激活中国的国有银行,促使它们行动起来,加快改革。笔者分析后认为,这个比喻很形象、生动,但用来形容中国的金融业并不恰当。因为,这个比喻隐含了一个假设,即放入池塘中的鲶鱼已经成熟,且池塘中的鱼多为小鱼。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鲶鱼效应才会出现。可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现状与此大相径庭,在金融业池塘中的国有银行可以视作大鲸鱼,而新设的民营银行充其量只是鲶鱼鱼苗而已,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会出现鲶鱼效应,还是上演大鱼吃小鱼,一目了然。
(2)民营银行的设立是否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根据民营银行的定义,它的经营目标应是利润最大化,并尽可能降低风险。因而,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并且风险较小时,它们才会发放贷款。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中小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级别还可以,对其发放的贷款不会产生坏帐的时候,民营银行才可能发放贷款给它。可是现实中的状况是,中小企业虽然发展迅速,但其财务状况混乱、家族式经营问题严重、经营很不规范、信用较低,在这种情况下,民营银行为了避免坏帐风险就不会发放贷款。因此,那些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必定是经营不善、信用较低的中小企业。所以,民营银行的设立不可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银行并不是慈善机构,银行也要生存,也要获取利润,赔本的买卖是不会做的。而张军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参见《被误解了的金融》,《经济展望》,2001/10):“事实上,我们在江阴的调查发现,与很多学者的良好愿望相反,信改制出来的农村商业银行并不愿意向私人企业贷款。在我看来,不愿向私人企业贷款并不证明银行没有效率,只能说明我们的想法太情感化了。没有理论证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必须由银行来解决。所以,靠改制或组建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不能解决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问题”。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形成更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原因。因而解决这一问题就应从多方面入手,不能只靠银行这一条途径。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担保体系、设立中小企业基金、健全风险投资基金等全方面入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此外,民营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还会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正如亚洲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汤敏所指出的,在缺乏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民营银行将会面临信誉危机。存款人考虑到存款的安全,肯定将钱存到有国家作为担保的国有银行,而不是民营银行。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民营银行即使是有满腔热血,为中小企业贷款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3)民营银行可以抵御外资银行的入侵吗?按照主张设立民营银行的学者的说法,加快民营银行的放开,是考虑到国有银行已经病入膏肓,积重难返,不可能通过现有的改革实现彻底的转变。而民营银行是“初生牛犊”,具有朝气和活力,并不惧怕“外资老虎”。笔者认为,这种想法太过于情感化,不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为应对“外资老虎”而历经两轮洗牌作了充分准备的国有银行都难以低档这只老虎,那么即缺乏经验和优秀人才,又缺少完善规章制度的一个小规模的新兴民营银行,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持,它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抵抗国外的巨型金融航母呢?就拿泰隆信用社来讲,与国外巨型金融航母(如花旗)相比,只能算是一条小渔船,它怎么可以低档住装备了现代化武器的金融航母的入侵?
通过何种方式建立民营银行
有关学者在分析我国金融改革时指出,当前金融改革只有两条路:第一,在对外开放之前,首先实现对内开放,组建一些民营银行,让民营银行来挑战国有银行,逐步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局面,通过竞争提高国有银行的素质。在国内初步具备了竞争环境的情况下,再考虑对外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金融市场。这被称为渐进式改革。第二,在继续维持国有银行对国内金融市场垄断的情况下,修修补补,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时间表到期之后,允许外资银行进入国内金融市场。这被总结为拖延战术。第一种方式,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就是马上动手,民营银行还只不过像刚出生的孩子,规模肯定很小,尚需若干年的成长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规模很小的民营银行在制度创新上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在实际业务上对国有银行的挑战。随着民营银行的成长,国有银行有可能在竞争中完善自身的运行和监管机制。第二种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拖上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既不用为外资银行的竞争而担忧,也不用为民营银行的挑战而烦恼。在这两、三年内,国内的金融市场还是国有银行一统江山,各个既得利益集团都不会受到触动。拖延战术将导致非常激进的改革。拖延战术把中国的金融体制放在非常危险的境地。在未来某一时刻,国有银行将突然面对非常强大的竞争对手。外资银行取得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许可之后,将在我国的几个金融中心城市争夺优质客户,争夺人才。国有银行根本就不是那些强大的外资银行的对手。据此,这些学者主张第一种改革方式,即建立新的民营银行。对于这两种改革方式的争论,笔者将其总结为新设与重组之争,即新设立一批民营银行还是对现有银行机构进行重组改造。
主张设立民营银行的学者认为民营银行的设立可以打破金融垄断格局,促进银行之间的竞争。在他们看来,目前我国的金融格局仍是国有银行一统江山。但事实上,我国金融业确切说是银行业有序竞争的格局正逐步形成。在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争夺中,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正逐步削弱。而外资银行的进入进一步打破了现有格局,加强了银行业之间的竞争。南京爱立信倒戈事件、上海个人理财大战、外汇业务争夺战、汽车贷款抢夺战等都是很好的说明。正如有人所分析的,国有银行根本不是那些强大的外资银行的对手。那么,那些新生的民营银行又怎么可能承担起抵御外资银行入侵的历史使命?让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看一下:泰隆城市信用社是一家公认的经营不错的民营金融机构,其1993年成立时资产仅100万元,到现在则达到了19亿元,增长速度是其他银行所不能及的。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从100万元到19亿元,泰隆用了7年多的时间。而19 亿元的规模不用说在国外,就是在国内银行业中也只能处于银行金字塔的最底层,其对国有银行的冲击力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况且,加入世贸组织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足5年。如何让民营银行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膨胀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难题。而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金融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加快对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才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唯一道路。这种趋势在近期得到很好的体现: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允许私人投资;浙江8家城市商业银行向民营资本开放,人民银行首肯;人行课题报告《进一步发挥现有中小商业银行的作用》提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有望解禁;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论坛召开,人行允许民间资本入股。重组改造的改革思路无疑已成为当局的首选。就笔者分析,问题的关键不是在于重组还是新设,要看在当前的环境条件下,哪种方式更适合市场需要,哪种方式更经济。只要严格按照市场原则将现有中小银行、信用社改造成产权清晰的股份制银行,同样可以增强银行之间的竞争,促进产权清晰,同样可以促使国有银行加快改革的步伐。
综上看来,设立民营银行的理由似乎并不充分。正如央行官员所强调,当前的任务是对现有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完善。与以往不同的是,引入民间资本加快商业银行的改革已为当局所认可。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民营银行从制度上来讲确实有很多国有银行不可比的优势,但国有银行也有自身的长处。而且市场所关心的是银行的经营机制,而不是所有制。究竟市场需要什么样的银行,只有市场说了算,最终要由市场来说话,切莫陷入新自由主义金融的陷阱。
工行上海市闸北支行 郭凌凌
在今年“两会”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就发展民营银行问题提出议案,从而使一度淡化的民营银行问题再次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此前,有关学者已就民营银行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论,但由于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依然存在很大分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什么是民营银行、为什么需要民营银行和通过何种方式建立民营银行。正如有关学者所说,只有通过辩论才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金融改革的必要性,才能使理论更好的服务于现实。因此,笔者也想就以上三个问题谈点自己的看法。
什么是民营银行
这一问题是民营银行争论的首要问题。正是基于对民营银行定义的不同认识,不同的人得出不同的结论。关于对民营银行定义的争论,笔者曾将其划分为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和治理结构论三类。产权结构论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资产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是主要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而治理结构论则认为凡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现在重新看来,关于民营银行定义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强调产权模式和强调经营模式。强调产权模式的学者认为民营银行必须是民有民营。而强调经营模式的学者则认为民营银行重点在于强调经营模式,只要是由民间经营,只要是按市场机制经营都可以称为民营银行。笔者认为,“民营”一词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具有很大争议,而且国外并没有这一提法。翻阅《新帕尔戈雷夫金融大辞典》,笔者只找到一个与所谓的民营银行含义相近的private bank,但它是指私人银行。因而,民营银行不是一个所有制概念,而是对经营权问题的描述。既然有关学者提出民有民营的概念,与之对应的当然是国有民营。因此,笔者认为准确的民营银行概念应包括:民有民营和国有民营,而民有民营只不过是民营银行的一种特例。显然,那些主张设立民营银行的学者只承认民有民营的概念。而香港地铁的官有民营、农行台州分行的“国有民营管理法”无疑为我们提供了国有民营的案例。这说明了在国有民营的情况下,不触动产权也可实现政企分开。这也是对“只有触动产权才能实现政企分开”观点的最好回应。而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进一步阐述,为我们理解国有民营问题进一步提供了依据,即:不是再强调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而是强调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也就是强调政府只是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存在,而不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即使对那些完全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政府也不能过渡干预,因为政府只是作为出资人而存在,企业则是具有完整独立法人地位的主体,出资人是以承认企业拥有完整的独立法人地位为前提的。可见,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企业归谁所有,只要其产权清晰,并按照市场机制经营,能实现资产增值,国有企业也可以实行民营。因而民营银行并不等同于“民有银行”,只要是由民间经营,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真正拥有决定权即可。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最近召开的由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与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证券市场和金融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上所讲,“从城市信用社的发展历程看,民营银行并没有因为非公经济的存在而具有更好的经营绩效;所有制的改变是不可能完全改变金融机构的行为的”。
为什么需要民
设立民营银行需要回答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民营银行,民营银行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如果连设立民营银行的目的都不清楚,站不住脚,设立民营银行的想法无异于一时冲动的个人美好愿望。归纳起来,主张设立民营银行的学者认为设立民营银行的目的有三个:打破垄断格局,加强银行之间的竞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抵御外资银行的入侵。可是细细想来,这三个方面的理由并不充分。
(1)民营银行的设立是否可以打破垄断格局,加强银行之间的竞争?回答这一问题不能脱离我们的金融现状,并要考虑银行业自身的特点。就我国金融现状来看,严格的金融管制依然存在,即严格的利率管制和银行业务的管制。在这种情况下,民营银行不可能真正实现以价格(利率)为杠杆的市场经营。因为它们不可能通过价格(利率)竞争和服务竞争(金融业务创新)同其他银行展开竞争。银行业务特点的统一性和利率价格的一致性阻碍了市场竞争的展开。同时,银行业中的规模优势是不容忽视的。从国际经验来看,在业务创新和价格制定方面大银行总是处于有利地位。因而,即使是我国的金融管制逐步取消,新兴民营银行的竞争力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分析这一问题时,人们常以“鲶鱼效应”为例。鲶鱼是大家熟知的一种鱼类:体长形,头扁平,为两栖类鱼类,生性凶猛,以小鱼、小虾等为食。在平静的池塘中放入鲶鱼后,由于受到威胁,其他鱼类必然快速游动起来,于是平静的水面就会被打破。而主张设立民营银行的学者认为,设立民营银行无异于在中国金融业这块静水中放入鲶鱼,民营银行的强大冲击力必然激活中国的国有银行,促使它们行动起来,加快改革。笔者分析后认为,这个比喻很形象、生动,但用来形容中国的金融业并不恰当。因为,这个比喻隐含了一个假设,即放入池塘中的鲶鱼已经成熟,且池塘中的鱼多为小鱼。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鲶鱼效应才会出现。可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现状与此大相径庭,在金融业池塘中的国有银行可以视作大鲸鱼,而新设的民营银行充其量只是鲶鱼鱼苗而已,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会出现鲶鱼效应,还是上演大鱼吃小鱼,一目了然。
(2)民营银行的设立是否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根据民营银行的定义,它的经营目标应是利润最大化,并尽可能降低风险。因而,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并且风险较小时,它们才会发放贷款。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中小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级别还可以,对其发放的贷款不会产生坏帐的时候,民营银行才可能发放贷款给它。可是现实中的状况是,中小企业虽然发展迅速,但其财务状况混乱、家族式经营问题严重、经营很不规范、信用较低,在这种情况下,民营银行为了避免坏帐风险就不会发放贷款。因此,那些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必定是经营不善、信用较低的中小企业。所以,民营银行的设立不可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银行并不是慈善机构,银行也要生存,也要获取利润,赔本的买卖是不会做的。而张军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参见《被误解了的金融》,《经济展望》,2001/10):“事实上,我们在江阴的调查发现,与很多学者的良好愿望相反,信改制出来的农村商业银行并不愿意向私人企业贷款。在我看来,不愿向私人企业贷款并不证明银行没有效率,只能说明我们的想法太情感化了。没有理论证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必须由银行来解决。所以,靠改制或组建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不能解决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问题”。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形成更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原因。因而解决这一问题就应从多方面入手,不能只靠银行这一条途径。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担保体系、设立中小企业基金、健全风险投资基金等全方面入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此外,民营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还会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正如亚洲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汤敏所指出的,在缺乏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民营银行将会面临信誉危机。存款人考虑到存款的安全,肯定将钱存到有国家作为担保的国有银行,而不是民营银行。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民营银行即使是有满腔热血,为中小企业贷款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3)民营银行可以抵御外资银行的入侵吗?按照主张设立民营银行的学者的说法,加快民营银行的放开,是考虑到国有银行已经病入膏肓,积重难返,不可能通过现有的改革实现彻底的转变。而民营银行是“初生牛犊”,具有朝气和活力,并不惧怕“外资老虎”。笔者认为,这种想法太过于情感化,不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为应对“外资老虎”而历经两轮洗牌作了充分准备的国有银行都难以低档这只老虎,那么即缺乏经验和优秀人才,又缺少完善规章制度的一个小规模的新兴民营银行,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持,它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抵抗国外的巨型金融航母呢?就拿泰隆信用社来讲,与国外巨型金融航母(如花旗)相比,只能算是一条小渔船,它怎么可以低档住装备了现代化武器的金融航母的入侵?
通过何种方式建立民营银行
有关学者在分析我国金融改革时指出,当前金融改革只有两条路:第一,在对外开放之前,首先实现对内开放,组建一些民营银行,让民营银行来挑战国有银行,逐步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局面,通过竞争提高国有银行的素质。在国内初步具备了竞争环境的情况下,再考虑对外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金融市场。这被称为渐进式改革。第二,在继续维持国有银行对国内金融市场垄断的情况下,修修补补,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时间表到期之后,允许外资银行进入国内金融市场。这被总结为拖延战术。第一种方式,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就是马上动手,民营银行还只不过像刚出生的孩子,规模肯定很小,尚需若干年的成长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规模很小的民营银行在制度创新上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在实际业务上对国有银行的挑战。随着民营银行的成长,国有银行有可能在竞争中完善自身的运行和监管机制。第二种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拖上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既不用为外资银行的竞争而担忧,也不用为民营银行的挑战而烦恼。在这两、三年内,国内的金融市场还是国有银行一统江山,各个既得利益集团都不会受到触动。拖延战术将导致非常激进的改革。拖延战术把中国的金融体制放在非常危险的境地。在未来某一时刻,国有银行将突然面对非常强大的竞争对手。外资银行取得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许可之后,将在我国的几个金融中心城市争夺优质客户,争夺人才。国有银行根本就不是那些强大的外资银行的对手。据此,这些学者主张第一种改革方式,即建立新的民营银行。对于这两种改革方式的争论,笔者将其总结为新设与重组之争,即新设立一批民营银行还是对现有银行机构进行重组改造。
主张设立民营银行的学者认为民营银行的设立可以打破金融垄断格局,促进银行之间的竞争。在他们看来,目前我国的金融格局仍是国有银行一统江山。但事实上,我国金融业确切说是银行业有序竞争的格局正逐步形成。在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争夺中,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正逐步削弱。而外资银行的进入进一步打破了现有格局,加强了银行业之间的竞争。南京爱立信倒戈事件、上海个人理财大战、外汇业务争夺战、汽车贷款抢夺战等都是很好的说明。正如有人所分析的,国有银行根本不是那些强大的外资银行的对手。那么,那些新生的民营银行又怎么可能承担起抵御外资银行入侵的历史使命?让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看一下:泰隆城市信用社是一家公认的经营不错的民营金融机构,其1993年成立时资产仅100万元,到现在则达到了19亿元,增长速度是其他银行所不能及的。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从100万元到19亿元,泰隆用了7年多的时间。而19 亿元的规模不用说在国外,就是在国内银行业中也只能处于银行金字塔的最底层,其对国有银行的冲击力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况且,加入世贸组织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足5年。如何让民营银行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膨胀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难题。而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金融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加快对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才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唯一道路。这种趋势在近期得到很好的体现: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允许私人投资;浙江8家城市商业银行向民营资本开放,人民银行首肯;人行课题报告《进一步发挥现有中小商业银行的作用》提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有望解禁;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论坛召开,人行允许民间资本入股。重组改造的改革思路无疑已成为当局的首选。就笔者分析,问题的关键不是在于重组还是新设,要看在当前的环境条件下,哪种方式更适合市场需要,哪种方式更经济。只要严格按照市场原则将现有中小银行、信用社改造成产权清晰的股份制银行,同样可以增强银行之间的竞争,促进产权清晰,同样可以促使国有银行加快改革的步伐。
综上看来,设立民营银行的理由似乎并不充分。正如央行官员所强调,当前的任务是对现有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完善。与以往不同的是,引入民间资本加快商业银行的改革已为当局所认可。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民营银行从制度上来讲确实有很多国有银行不可比的优势,但国有银行也有自身的长处。而且市场所关心的是银行的经营机制,而不是所有制。究竟市场需要什么样的银行,只有市场说了算,最终要由市场来说话,切莫陷入新自由主义金融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