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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基于共同体理论关注早期教育质量的提升,探寻家庭、社区、早期教育机构对于早期教养质量的影响作用及其间的关系。通过剖析早期教育中各主体的角色发现,家庭承担着早期教养的启蒙与奠基场所的角色,早期教育机构体现了教育与引领的角色并存的状态,社区呈现出指导与服务的坚实力量的角色。只有各主体间强化关系意识,形成教育合力,才能共同促进早期教育的发展。通过构建早期教养共同体,密切家、园、社区间的关系,优化各自角色。
[关 键 词] 早期教育共同体;教育合力;家园社区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 G6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09-0070-02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早期教育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早期教育的发展已成为国际竞争力的标准之一。以色列试行HITTF婴幼儿家庭活动计划,由国家派遣专业协调员辅助家庭实施早期教育。[1]英国非常重视早期教育,2008年颁布早期基础教育体系,并納入了英国的《儿童保育法案》之中,旨在促进0~5岁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水平。日本的幼教机构中保育所面向低龄的婴幼儿,属社会福利机构,归厚生省(统管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管理。近年来,我国也越来越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在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首次明确提出“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2013年,教育部启动了关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试点工作。2019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早期教育的基础性日益凸显,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家庭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共同体”同时兼具“社区”和“共同体”的含义。滕尼斯认为,“共同体”这一概念旨在表达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特定社群的归属感和认同感。[2]“共同体”的概念体现的是一种教育社会化的过程,教育不能脱离开政治、经济、文化独立存在,也不能脱离迅速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而独立存在。早期教育共同体主体涵盖幼儿园、社区、家庭以及教育、计生、妇联等政府组织和部门,共同体各主体要切实发挥自身的组织和专业影响,以推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共同体的良性运行。[3]
二、早期教育中的各主体的角色剖析
我国早期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家庭、早期教育机构、社区作为参与早期教育的重要角色主体,各自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职责。通过剖析当前各主体的角色定位,探寻优化提升各主体角色及其之间关系的途径,以期促进早期教养质量的提升。
(一)家庭:早期教养的启蒙与奠基场所
家庭是维系人类延续的最基本的单位,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以自身特有的方式抚养教育下一代。近年来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缓慢,新生儿出生率下降。在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趋势下,家庭教育也衍生出了新的趋势。
家庭教育中由于父母是主要的教养者,父母的教养水平、自身素质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家庭教育的效果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婴幼儿在家庭环境中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年幼者以家庭中的长者的言行为认同对象,通过同化作用,逐渐形成自己的行为习惯和人格,并在与家庭成员的互动中,学会调节与他人的关系,进而逐渐形成约束自身社会行为的信念、习惯与规范,调整个人与团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4]
(二)早期教育机构:教育与引领的角色并存
随着“80后”“90后”进入育龄阶段,这一代家长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对于早期启蒙和教育的关注较多。早期教育机构是指专门为0~6岁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教育的机构。我国目前的早期教育机构主要是社会力量主办的机构,包括托育机构、早教中心和兴趣培训班等形式。早教中心大多定位在针对0~6岁的婴幼儿,以亲子课程为主要的形式。由于缺乏明确的政策监管和制度上的规范,早期教育机构行业内部的管理仍旧处于分散状态,绝大多数的早期教育机构仍旧以商业运营的模式为主,以盈利为主要的目的。从家长的角度来看,接触并参与早期教育机构的目的是希望得到科学的育儿指导,从角色定位上来说家长期望早期教育机构担负起教育的影响作用,带领新手父母或科学育儿经验较少的父母走向专业化。这与当前早期教育机构的商业化和盈利性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断层。
(三)社区:指导与服务的坚实力量
社区通常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5]相关研究表明:依托社区为婴幼儿提供早期教育服务是当前的重要发展趋势。自儿童出生起,就会接触到家庭包含在内的社区环境,社区中的变迁、社区的空间结构、社区的社会文化都会对儿童的成长发展带来影响。
儿童生活、成长在特定的社区之中,社区对幼儿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这种潜移默化的作用主要透过社区的儿童意识来体现。社区有无儿童意识会影响到社区内的硬件设施是否考虑到幼儿的成长需要、社区的制度建设会影响是否能够为区域内的幼儿提供制度和政策上的支持及便利、社区在开展系列活动的过程中有无考虑到儿童的体验与感受。 三、早期教育共同体的模式构建
(一)家庭与早期教育机构:“家园共育”的同盟军
家庭与早期教育机构间的关系目前从属于早期教育机构的商业模式中,家长及其家庭的角色更多的是消费者,早期教育机构成为商品提供者。考虑到早期教育的重要价值和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家庭与早期教育机构间的关系应该在共同体的构建角度进行调整,强化双方的合作互动关系。
从家长的角度来看,应该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接触并参与到早期教育机构的科学育儿活动之中,在参与、体验、互动的同时增强自身的科学育儿能力,提升育儿质量。目前我国部分家长主观上不乐于接受早期教育活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早期教育机构的收费过高,且很多早期教育机构的收费都是年缴费或按一定次数缴费,给家庭提供了较大的负担。国家相关部门应宏观调控早期教育机构的市场价格,让早期教育课程趋向于普惠性,让更多的适龄婴幼儿家庭能够上得起,乐于带孩子参与这类活动和课程。
从早期教育机构的角度来看,早期教育机构应该多为适龄家长提供一些试听课程,让更多的适龄家长了解早期教育,感受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此外,弱化早期教育机构的运营商业思维、增强教育的普及性思维,针对家长育儿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早期教育机构应该出了亲子活动课程外,增设各类咨询服务,这类服务能够更好地指导家长在家庭中开展科学育儿活动,此外还能够有效解决育儿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二)早期教育机构与社区:协同关系提升早期教育的质量
早期教育机构目前以商业运营模式为主。社区作为我国早期教育的有益补充,具有公益性,连接着政府及家庭等。早期教育机构具有丰富的物质教育资源和早期教育师资力量,社区具有一定的政策支持,二者间的合作关系对于提升早期教育质量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
在互动与合作中,早期教育机构应转变观念,增强其工作性质蕴含的社会责任感,强化社区意识,将目光不再局限于盈利上。以社区为依托构建儿童玩具馆、儿童游戏场等场所,将场地对外开放,引入早期教育机构定期开展家长教育、亲子活动、婴幼儿主题活动等,以此来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婴幼儿早期教育与服务的推广,促进资源充分利用与教育合力的形成。此外,社区可以为学龄前的儿童登记联系卡,定期邀请家长带孩子参加各类的活动,例如升旗仪式、春游、小小运动会、亲子游艺会、童话故事节、哆来咪音乐会等。[6]
社区也应为早期教育机构提供制度支持和政策帮扶,成为早期教育机构与社区连接的纽带,整合社区中具有教育意义的公共教育资源。例如针对一些具有特殊情况的家庭,社区应联合早期教育机构的专业人士提供专门的育儿资讯、心理辅导、康复与护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与入户指导,从政策和举措上让家长和家庭感受到社区与早期教育机构的关注与支持。
(三)家庭与社区:“走出去”与“请进来”双向互动相结合
《全球幼儿教育大纲》中指出:“幼儿的成长和教育是家庭、教師、保育人员和社区共同的责任。”家庭中的主要养育者应积极参与到社区组织的系列活动中,例如2013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在我国北京、上海等14个地区开展早期教育进社区的公益性活动,在科学的引导下增强亲子互动、提升亲子关系质量;我国很多地区的社区都有婴幼儿活动室,家长可以带孩子提高外出活动的频率,促进其社会化。
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聚集体,只有充分调动社区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才能够更好地发挥社区对早期教育的辐射作用。社区有很多机构与资源对于丰富婴幼儿生活经验、提升婴幼儿的社会性交往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例如社区中的公园、游戏设施场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展览馆等。从政策上来看,社区连接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社区关注早期教育也是政府关注早期教育的一种表现。当社区能够投入更多的公共设施资源,开展更多的与早期教育、科学育儿有关的活动,就能充分地发挥作为衔接的指导与服务的坚实力量。
参考文献:
[1]周慧.0~3岁婴儿家庭教育的问题与对策[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0.
[2]腾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4-45.
[3]陈红梅.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共同体的构架与保障[J].学前教育研究,2011(8):22.
[4]关颖.家庭教育社会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6:34.
[5]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364.
[6]王海英.家庭教育社会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164.
◎编辑 张 慧
[关 键 词] 早期教育共同体;教育合力;家园社区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 G6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09-0070-02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早期教育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早期教育的发展已成为国际竞争力的标准之一。以色列试行HITTF婴幼儿家庭活动计划,由国家派遣专业协调员辅助家庭实施早期教育。[1]英国非常重视早期教育,2008年颁布早期基础教育体系,并納入了英国的《儿童保育法案》之中,旨在促进0~5岁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水平。日本的幼教机构中保育所面向低龄的婴幼儿,属社会福利机构,归厚生省(统管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管理。近年来,我国也越来越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在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首次明确提出“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2013年,教育部启动了关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试点工作。2019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早期教育的基础性日益凸显,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家庭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共同体”同时兼具“社区”和“共同体”的含义。滕尼斯认为,“共同体”这一概念旨在表达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特定社群的归属感和认同感。[2]“共同体”的概念体现的是一种教育社会化的过程,教育不能脱离开政治、经济、文化独立存在,也不能脱离迅速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而独立存在。早期教育共同体主体涵盖幼儿园、社区、家庭以及教育、计生、妇联等政府组织和部门,共同体各主体要切实发挥自身的组织和专业影响,以推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共同体的良性运行。[3]
二、早期教育中的各主体的角色剖析
我国早期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家庭、早期教育机构、社区作为参与早期教育的重要角色主体,各自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职责。通过剖析当前各主体的角色定位,探寻优化提升各主体角色及其之间关系的途径,以期促进早期教养质量的提升。
(一)家庭:早期教养的启蒙与奠基场所
家庭是维系人类延续的最基本的单位,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以自身特有的方式抚养教育下一代。近年来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缓慢,新生儿出生率下降。在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趋势下,家庭教育也衍生出了新的趋势。
家庭教育中由于父母是主要的教养者,父母的教养水平、自身素质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家庭教育的效果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婴幼儿在家庭环境中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年幼者以家庭中的长者的言行为认同对象,通过同化作用,逐渐形成自己的行为习惯和人格,并在与家庭成员的互动中,学会调节与他人的关系,进而逐渐形成约束自身社会行为的信念、习惯与规范,调整个人与团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4]
(二)早期教育机构:教育与引领的角色并存
随着“80后”“90后”进入育龄阶段,这一代家长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对于早期启蒙和教育的关注较多。早期教育机构是指专门为0~6岁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教育的机构。我国目前的早期教育机构主要是社会力量主办的机构,包括托育机构、早教中心和兴趣培训班等形式。早教中心大多定位在针对0~6岁的婴幼儿,以亲子课程为主要的形式。由于缺乏明确的政策监管和制度上的规范,早期教育机构行业内部的管理仍旧处于分散状态,绝大多数的早期教育机构仍旧以商业运营的模式为主,以盈利为主要的目的。从家长的角度来看,接触并参与早期教育机构的目的是希望得到科学的育儿指导,从角色定位上来说家长期望早期教育机构担负起教育的影响作用,带领新手父母或科学育儿经验较少的父母走向专业化。这与当前早期教育机构的商业化和盈利性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断层。
(三)社区:指导与服务的坚实力量
社区通常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5]相关研究表明:依托社区为婴幼儿提供早期教育服务是当前的重要发展趋势。自儿童出生起,就会接触到家庭包含在内的社区环境,社区中的变迁、社区的空间结构、社区的社会文化都会对儿童的成长发展带来影响。
儿童生活、成长在特定的社区之中,社区对幼儿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这种潜移默化的作用主要透过社区的儿童意识来体现。社区有无儿童意识会影响到社区内的硬件设施是否考虑到幼儿的成长需要、社区的制度建设会影响是否能够为区域内的幼儿提供制度和政策上的支持及便利、社区在开展系列活动的过程中有无考虑到儿童的体验与感受。 三、早期教育共同体的模式构建
(一)家庭与早期教育机构:“家园共育”的同盟军
家庭与早期教育机构间的关系目前从属于早期教育机构的商业模式中,家长及其家庭的角色更多的是消费者,早期教育机构成为商品提供者。考虑到早期教育的重要价值和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家庭与早期教育机构间的关系应该在共同体的构建角度进行调整,强化双方的合作互动关系。
从家长的角度来看,应该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接触并参与到早期教育机构的科学育儿活动之中,在参与、体验、互动的同时增强自身的科学育儿能力,提升育儿质量。目前我国部分家长主观上不乐于接受早期教育活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早期教育机构的收费过高,且很多早期教育机构的收费都是年缴费或按一定次数缴费,给家庭提供了较大的负担。国家相关部门应宏观调控早期教育机构的市场价格,让早期教育课程趋向于普惠性,让更多的适龄婴幼儿家庭能够上得起,乐于带孩子参与这类活动和课程。
从早期教育机构的角度来看,早期教育机构应该多为适龄家长提供一些试听课程,让更多的适龄家长了解早期教育,感受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此外,弱化早期教育机构的运营商业思维、增强教育的普及性思维,针对家长育儿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早期教育机构应该出了亲子活动课程外,增设各类咨询服务,这类服务能够更好地指导家长在家庭中开展科学育儿活动,此外还能够有效解决育儿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二)早期教育机构与社区:协同关系提升早期教育的质量
早期教育机构目前以商业运营模式为主。社区作为我国早期教育的有益补充,具有公益性,连接着政府及家庭等。早期教育机构具有丰富的物质教育资源和早期教育师资力量,社区具有一定的政策支持,二者间的合作关系对于提升早期教育质量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
在互动与合作中,早期教育机构应转变观念,增强其工作性质蕴含的社会责任感,强化社区意识,将目光不再局限于盈利上。以社区为依托构建儿童玩具馆、儿童游戏场等场所,将场地对外开放,引入早期教育机构定期开展家长教育、亲子活动、婴幼儿主题活动等,以此来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婴幼儿早期教育与服务的推广,促进资源充分利用与教育合力的形成。此外,社区可以为学龄前的儿童登记联系卡,定期邀请家长带孩子参加各类的活动,例如升旗仪式、春游、小小运动会、亲子游艺会、童话故事节、哆来咪音乐会等。[6]
社区也应为早期教育机构提供制度支持和政策帮扶,成为早期教育机构与社区连接的纽带,整合社区中具有教育意义的公共教育资源。例如针对一些具有特殊情况的家庭,社区应联合早期教育机构的专业人士提供专门的育儿资讯、心理辅导、康复与护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与入户指导,从政策和举措上让家长和家庭感受到社区与早期教育机构的关注与支持。
(三)家庭与社区:“走出去”与“请进来”双向互动相结合
《全球幼儿教育大纲》中指出:“幼儿的成长和教育是家庭、教師、保育人员和社区共同的责任。”家庭中的主要养育者应积极参与到社区组织的系列活动中,例如2013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在我国北京、上海等14个地区开展早期教育进社区的公益性活动,在科学的引导下增强亲子互动、提升亲子关系质量;我国很多地区的社区都有婴幼儿活动室,家长可以带孩子提高外出活动的频率,促进其社会化。
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聚集体,只有充分调动社区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才能够更好地发挥社区对早期教育的辐射作用。社区有很多机构与资源对于丰富婴幼儿生活经验、提升婴幼儿的社会性交往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例如社区中的公园、游戏设施场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展览馆等。从政策上来看,社区连接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社区关注早期教育也是政府关注早期教育的一种表现。当社区能够投入更多的公共设施资源,开展更多的与早期教育、科学育儿有关的活动,就能充分地发挥作为衔接的指导与服务的坚实力量。
参考文献:
[1]周慧.0~3岁婴儿家庭教育的问题与对策[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0.
[2]腾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4-45.
[3]陈红梅.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共同体的构架与保障[J].学前教育研究,2011(8):22.
[4]关颖.家庭教育社会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6:34.
[5]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364.
[6]王海英.家庭教育社会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164.
◎编辑 张 慧